他说,宗教团体认为商业区是理想地点,因下班时段后车流量减少,不容易造成交通阻塞,不应全面禁止宗教场所设于商业区。
陈和章也提到,住宅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应以个案方式处理,过去一些宗教场所设于独立式住宅单位,部分也已依法完成土地用途转换程序,改为宗教用途。
他认为若有关宗教场所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且没引起反对,当局应允许透过合法程序申请转换土地用途,而非一概禁止。
“我们也反对宗教场所不能设在主要道路旁的限制,因更容易进出,也有助于疏导交通流量,相关规定缺乏实际依据。
他强调,五大宗教团体希望州政府在制定相关指南时,能充分考量各宗教群体长期面对的土地不足问题,并透过协商及个案评估方式处理宗教场所规划课题,而非采取一刀切的限制措施。
雪隆大部分庙宇没超过5层楼
陈和章说,五大宗教也关注指南中涉及宗教建筑高度的规定,包括宗教建筑不得高于清真寺,以及建筑物高度和楼层数的限制。
他指出,过去州政府制定宗教场所规划时没有类似限制,因此新增相关条文引起宗教团体关注,认为有必要从宗教平等及人权角度作出审慎检讨。
他说,根据日前出席的汇报会内容,有关指南建议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层楼。
“在雪隆一带,大部分神庙、庙宇和宗教场所只一两层楼,基本上没有超过5层楼。”
不过,他认为,州政府不应以划一方式限制宗教场所高度,而应根据实际情况个别评估。
他指出,部分道教及佛教场所因历史因素而建于高地或特定地段,若单纯以高度作为限制标准,未必能反映实际情况。
他也举例,布城限制宗教场所的规划标准为最高15公尺或2层楼高,但各地情况不同,州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保留弹性,以个案方式处理,而非全面设下硬性限制。
他强调,五大宗教团体希望州政府在制定最终指南前,充分听取各宗教团体的意见,以确保相关政策兼顾城市规划需求及宗教自由权利。
盼与倪可敏部长对话
陈和章说,宗教团体希望能与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展开对话,并关注中央政府是否制定全国性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指南”,以确保各宗教团体的意见获得充分考量。
他指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早前已在国会提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规划指南草案》(Garis Panduan Perancangan Rumah Ibadat Bukan Islam,RIBI),并计划提呈内阁审议。
他说,各宗教团体希望在有关指南草案提呈内阁前,能够与倪可敏举行会议,直接向政府反映各宗教团体的关注与反对意见。
“我们希望在草案提呈内阁之前,能与部长见面,清楚表达各宗教团体的意见和担忧。”
陈和章说,一旦有关指南正式落实,势必对全国各地的神庙、佛堂、教堂、锡克庙及其他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带来深远影响,因此必须谨慎处理。
他说,不论是中央政府拟定的全国性指南,或雪州政府推出的相关规划指南,在草拟过程中都未曾与各宗教团体展开充分协商。
他指出,五大宗教团体过去在出席相关会议时,曾针对部分条件与限制表达反对立场,但最终仍发现有关限制被纳入指南内容。
“虽然五大宗教过去都有提出反对意见,但如今看到一些我们反对的条文依然出现在指南里面,这也是宗教团体感到担忧的原因之一。”
他强调,政府在制定涉及宗教场所的政策时,应与各宗教团体建立更完善的协商机制,以确保相关规划兼顾城市发展需求及各宗教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