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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扎希很有可能是下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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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诸侯蠢蠢欲动了,看戏 
律师公会挑战扎希DNAA裁决 安美嘉:律政司无停控特权
(布城15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美嘉指出,每一项法律权力都必须有界限,否则将导致专制。
她强调,公共机关必须遵守法律,而行政体系亦必须被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当行政决定出现错误导向时,法庭有责任介入干预。
以拿督法依扎嘉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审理大马律师公会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健康思维基金会47项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案的“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裁决所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上诉申请。另两司为拿督林福龙和拿督纳扎林。
大马律师公会将律政司和阿末扎希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大马律师公会代表律师安美嘉在陈词时引述判例指出,在行使核心检控权力时,律政司及副检察司对被告并不负有任何谨慎义务,而检控权的基础是公共利益。
她说,公共利益显然高于被告、投诉人或任何个人所遭受的损失、利益或权利主张。
“当然,被告拥有权利,这一点并无争议,但最终,所有决定都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她提到,律政司或检察司是否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无需就所作出的决定给予解释?
她说,她不认同所谓的绝对酌情权。
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下,律政司或检察司在案件审结前,被赋予随时终止提控的绝对酌情权。
法官同意DNAA别无选择
此外,安美嘉指出,在高庭阶段,承审阿末扎希健康思维基金会案的法官,在接纳律政司提出的DNAA申请时,实际上别无选择。
她说,承审法官必须作出DNAA的裁决,因为他已考虑到辩方(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提出的无罪释放(DAA)建议,而律政司当时是提出DNAA申请。
她指出,承审法官的推理逻辑很清楚,由于当时律政司(或代表律政司的副检察司)向法庭陈述,存在严重问题,案件需要额外时间进一步调查。
“在这情况下,法庭应当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接纳DNAA的申请,是可以理解的。”
她说,因此,如果现在反过来批评承审法官的裁决,这是不合理的。
“我们当前所提出的挑战,实际上不是针对法官,而是针对律政司所作出的DNAA申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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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4-2026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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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26 10:2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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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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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26 07: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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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叔不大可能把首相职位拱手让给污桶,到时候跑出黑马也不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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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26 08: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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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26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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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26 09: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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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26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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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华人被马华带风向喊着要教训希盟,他们并没有说要教训印尼仔,说不定国政会得到比希盟更多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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