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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郎与网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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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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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样说我:“既然你都说洪律师当初指控的不是你,而是另一个灰太狼,那你现在一直发帖讲洪律师,不就是在蹭流量,帮某些政党洗地吗?”
哈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其实经不起推敲。。。那我就再讲清楚一点,我跟洪伟翔没有私人恩怨,没有私聊,也没有见过他所谓的“马大同学”。洪律师截图公开的 Messenger 对话,是他与客户之间的对话。
也正因为这样,事情反而更简单了。。。我发声,不是因为私人纠纷,而是因为我看到一件更严重的事情,一名执业律师,在公开平台上发布,解读,扭曲与客户之间的私下沟通内容。。。这已经不是“流量不流量”的问题,而是今天洪律师可以这样做,那明天任何人去找律师之前,都必须先担心一件事"我的资料,会不会变成下一个被公开的内容?“
所以我讲得很直接,这不是蹭流量,也不是帮谁洗地,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当看到可能违反专业操守的行为时,要不要讲?",如果选择不讲,那才是真的有问题,所以你可以继续说我蹭流量,没关系!但我也会继续讲一件更重要的事”公众有权知道,一个律师的操守是什么!"
因为现实很简单,很多人一辈子,可能只找律师一次,而那一次,往往是人生最关键的时候,要讨清白,要保名誉,要解决危机。。。但如果连最基本的保密都没有,那结果就是花钱请律师,名誉反而被毁!!!
洪伟翔,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亲手向公众示范了一件事 [向律师咨询,是有风险的]
因为你不知道你今天基于信任讲出来的内容,明天会不会被截图,被扭曲,被公开,然后变成网络上的“素材”。。。这,才是整件事最可怕的地方。
法律制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客户可以放心把事情告诉律师,律师必须保密]
但洪律师的行为,却刚好反过来[客户讲,律师公开]
洪伟翔不是普通网红,他是律师。他的每一个行为,都会被公众理解为“专业人士的判断”。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行为,对公众信任的破坏,比任何人都更严重。因此这件事最终留下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名誉问题,而是一个更大的疑问 [如果连律师都可以这样做,那普通人还可以相信谁?]
所以我有责任提醒大众,在聘请任何律师之前,请先查清楚这个律师的背景与操守。因为一旦出事,你失去的,不只是钱,还有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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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09:51 AM
年过完了,是时候办正事。
本人将从砂拉越古晋飞赴马来亚,正式向**马来西亚律师公会(Bar Council)**提交投诉,针对洪伟翔律师在公众平台上的行为,反映其涉及职业操守与品德问题。
相关事项包括:
1.将本人之间的对话内容公开展示
2.将其与古晋律师同学之间的私人对话公开引用
3.在未查证事实的情况下加油添醋,公开指控本人涉及欺骗、逃税欠税,并声称本人“卑劣到整个古晋没有一个律师愿意代表”
上述言论已严重损害本人名誉,也涉及律师职业应有的保密义务与专业操守问题。
此举并非情绪之争,而是依法循正规渠道,交由专业机构审视与处理。
既然选择以律师身份公开发言,就必须承担律师身份应有的责任。让专业归专业,让纪律归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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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09:52 AM
“灰太狼”是卡通人物,谁都可以用。。。问题是洪伟翔,连“是哪一只狼”都分不清 🤣
网络上有很多“灰太狼”,我只是其中之一,我的账号URL :huitai.lang.5
而洪伟翔指控的,是另一位“灰太狼”,古晋一名理发师 URL :ugchin.com
2017 年,理发师灰太狼因个人所得税问题涉及商业纠纷,他要的是理清问题,好好缴税。。。所以他通过 Messenger 咨询洪伟翔。洪大概了解后,把他介绍给自己的马大同学蔡律师。蔡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明确表示案件复杂,不接。
时间来到 2025 年。我这个支持 GPS 的灰太狼,因为政治立场,与那个贬低 GPS 的洪伟翔扛上。我分享他嘲讽“GPS 是巫统小弟”的视频,他老羞成怒的连续发布两篇长文,贴出理发师灰太狼的脸书主页,展示他与理发师的 Messenger 对话,连他与蔡律师的对话都一起放出来。。。然后移花接木,颠倒是非,把“主动缴税”说成“故意逃税”,把“被人欺骗”说成“欺骗人”,把“受害者”塑造成“加害者”,甚至在留言区参与诅咒对方家庭破碎。
这不是言论,这是构陷。
这不是评论,这是毁人。
当理发师灰太狼发出律师函后,洪伟翔其实已经知道他搞错人了。。。但他怎么做呢?不是道歉,不是澄清,而是删帖,否认自己发过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如果当时他愿意公开说一句 “此狼非彼狼,我认错人,对不起 !” ,事情早就结束了。。。但他选择了另一条路,为了面子,放弃事实,为了流量,牺牲无辜者名誉,明知错误,继续硬撑。。。
从这一点就看得很清楚,这是一个可以把“缴税”讲成“逃税”,把“受害者”讲成“加害者”。。。在真相面前,
选择删帖逃避,拒绝认错,敢做不敢当的孬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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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09:54 AM
网友在洪伟翔的直播里留言“我比较有兴趣你和灰太狼的战争,不要怂叻!”
结果 翱翔天際|洪偉翔律師 马上回应“狼?动物讲了四个月,我还没收到法庭文件啊!”
听到这里,其实最精彩的不是那句“还没收到”,而是他自己前后逻辑直接崩了。既然现在说“狼是动物”,那当初是谁在帖文里一本正经地写说自己好心跟“灰太狼”Messenger沟通,介绍马大同学律师给"灰太狼"
,交代"灰太狼"带文件去咨询,律师看了"灰太狼"的文件,最后自己截图对话公开指控"灰太狼"逃税欠税。
Hello !原来洪大仙能夠跟“动物”Messenger聊天,可以安排“动物”带文件去律师楼见律师,律师还接见了这只“动物”,然后再回洪大仙说”动物的案情 hanky panky” 。。。
按照洪大仙现在的说法,那整件事就变成律师跟“动物”沟通,律师评估“动物”的案件,律师截图指控“动物”涉及欺骗逃税欠税,"动物"的家庭破碎,整个古晋没有一个律师愿意代表"动物" 🙄
讲到这里,其实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是逻辑都站不住了。当初发帖的时候,当人来讲;现在被追问的时候,变动物来讲。角色可以随时切换,说法可以随时重写。洪大仙的话永远没真没假,都只是为了配合当下情况而讲罢了!
自己打脸自己到这种程度,还有脸天天直播骂人白痴废材,做律师做到疯疯癫癫,确实挺可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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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26 0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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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3-2026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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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签了PDPA就需要将客户的资料保密,这也是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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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10:24 AM
Engineer 发表于 26-3-2026 10:21 AM
律师签了PDPA就需要将客户的资料保密,这也是职业道德
洪粉不知道网洪与灰太郎的法律纠纷。。。。还以为启聪是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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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3-2026 01:57 PM
号外!号外!
关于洪伟翔被客户控告之诽谤官司,据悉案件已进入法庭程序,并排期审理(Bicara)。基于 sub judice 原则,凡涉及该诽谤案件之具体内容,本人将不再评论,也不再作出任何回应,一切交由法庭依法裁决。
不过,有一点必须区分清楚,[诽谤]是法庭处理的事项 ![律师操守]是律师公会监管的事项。。。现在我所讨论的,是属于公众利益层面的问题 [律师的专业操守与保密义务],这一部分,并不受 sub judice 限制。
本案的关键之处在于即使洪律师指控客户涉及不当行为/税务问题/破产困境通通属实,律师也不能因此将相关资料公开展示。
原因很简单,这些信息,是在寻求法律意见的前提下提供的;一旦进入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范畴,即受到保密义务(confidentiality)及法律专业保密特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的保护。
换句话说,信息的“真假”,并不能成为公开的理由;“保密"是独立存在的法律责任。
这正是法律制度的核心之一,客户把真实情况告诉律师,律师才能提供正确的法律意见。如果连这一点都被打破,那影响的,就不只是个案,而是整个社会对法律制度的信任。
因此,这一部分,交由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进行审查与处理。即使内容属实,也不代表可以公开;即使已经删除,也不等于责任消失。
在网络时代,删除,不等于没有发生;不澄清,本身就是让伤害持续。这才是本案真正需要被正视的核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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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7-3-2026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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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26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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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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