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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工人触电亡 屋主控婚房变凶宅求偿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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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25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11日讯)中国湖北黄石一名王姓男子于2023年购置新房作为婚房,装潢期间却发生工人意外触电身亡的悲剧。虽然最终顺利完成交屋,但王男因认为房屋成了“凶宅”,迟迟不敢入住,遂提告装潢公司求偿近50万元人民币(约29万3250令吉)。近日,当地法院审理后判决业者需赔偿5万元人民币。

据《极目新闻》报导,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并宣判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件。事件可追溯至2023年5月,王男与一家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约,准备将新购置的房屋装潢成婚房。

依据合约内容,施工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保障施工安全。然而,该装潢公司将防水工程转包给另一家公司,由该公司派遣范姓工人及另外两人负责现场施工。

为了赶工,范男独自在浴室内进行防水施工时,不幸触电身亡。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男难以接受。尽管房屋本身的结构与功能并未受到损害,但他表示,每次想到屋内曾发生死亡事件,心中都产生强烈阴影。

此外,他也担忧未来若要出租或出售,房屋恐被认定为“凶宅”,进而影响价格与市场价值。

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先生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潢公司赔偿44万元人民币(约25万8060令吉),并另求5万元人民币(约2万9325令吉)的精神损害赔偿。

经审理后,法院指出,房屋的价值除了取决于使用功能,也与居住环境及社会观感密切相关;依一般社会常识,若屋内发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确实符合“凶宅”定义,可能导致住户心理负担及房产贬值。

虽然王先生尚未出售该婚房,但依生活经验法则,可合理推定房屋已出现一定程度的市场价值损失。

至于王男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其人身权益并未因事件受到直接侵害。虽然该房屋对他而言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但仍不足以构成法律上“具有人身意义之特定物”的标准,因此不予采纳此部分请求。

综合考量房屋总价、市场行情与实际影响,法院最终判决装潢公司应赔偿王男5万元人民币(约2万9325令吉),案件至此画下句点。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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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1-2025 08: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应该也赔偿给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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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25 09: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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