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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州行政议会上通过落实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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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迷和网络大使静静了,以后不要再拿喝酒、买Toto、穿短裤来诈骗了,有没有包头,你都得清蒸,难道你要马华当政府咩?
仅限4公共场所 森州非全面禁酒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森美兰州行政议员阿鲁古马严正声明,州政府本周三(2日)在每周行政议会上通过落实禁酒令,仅限4个特定公共场所,并不涵盖所有的公共场所,或坊间所指控的全面禁止。
身为森州地方政府发展、房屋及交通行动理事会主席的阿鲁古马强调,上述提议是由他本人带进州行政议会深入探讨,主要不只是他本人,地方政府属下多个县市议会、芙蓉市政厅以及不少人民代议士,皆多次向他反映频密接获有人或一群人在公园、儿童游乐场、公共草场及公共海滨区,聚众喝酒,酒后却爆发连串扰民和破坏行为,类似不良行为不只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还为社区居民制造各种滋扰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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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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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2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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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没有酒,没有故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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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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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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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样问的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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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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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3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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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下午才在aeon seremban穿着短裤在停车场喝着tiger~~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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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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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但是我时常《谢谢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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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5: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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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心覺得有黑皮在公園醉酒鬧事,所以就要立法禁止所有人在公共場所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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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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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6:36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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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应该全西马公共场所都禁酒。 不过,之前啤酒节闹的是那一出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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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7:11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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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我TAMAN的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2MWwr3FXvV/?mibextid=wwXI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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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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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 发表于 4-7-2025 06:30 PM
可能你没有遇过,但是我家附近确实有公园。
你觉得立法后,你报警有polis 来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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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7: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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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当权两年就已经成为太监。
还有,火箭人吹嘘的话全部都是他们自己“老作”。什么希盟在团结政府,森州不发生禁酒令,真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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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7: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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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7: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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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7-2025 07:41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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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还真 发表于 4-7-2025 07:17 PM
火箭当权两年就已经成为太监。
还有,火箭人吹嘘的话全部都是他们自己“老作”。什么希盟在团结政府,森州 ...
很多事情都是马华要60年才办到,火箭两年就做到了,当然,这是比烂的东西。要是比好的东西,例如建立大学,火箭是100年也办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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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8:03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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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 发表于 4-7-2025 07:41 PM
我家附近的公园时常有黑皮喝酒。你的呢?
除非黑皮要表演“看到蛇和黑皮先打谁”的戏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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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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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去你家里公园打蛇,但是我不可以在我家里公园打蛇,我就一个屋子,屋子里面有我的家人,不怕贼偷,不怕贼抢,最怕贼记念。没有人千日防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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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25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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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ngz81 于 4-7-2025 09:06 PM 编辑
water-ice 发表于 4-7-2025 05:52 PM
你真心覺得有黑皮在公園醉酒鬧事,所以就要立法禁止所有人在公共場所喝酒?
在马来西亚,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喧哗、吵闹、闹事,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法律条文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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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法典(Penal Code)
第268条 – 公共妨扰(Public Nuisance)
定义任何对公众或公众一部分造成伤害、危险或烦扰的行为。
若喧哗行为影响到他人的安宁和安全,可能会被视为公共妨扰。
第290条 – 轻微公共妨扰(Punishment for public nuisance in cases not otherwise provided for)
若没有特别刑罚条文适用的公共妨扰,可被罚款不超过 RM400。
第294条 – 在公共场所使用粗俗语言或行为
294(a):在公共场所用淫秽或令人反感的语言,扰乱公众安宁,可判监禁不超过 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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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55年警察法令(Police Act 1955)
第21条 – 集会及扰乱秩序
警方有权在公众场所制止影响治安或秩序的行为。
若构成非法集会、扰乱秩序,警方可以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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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方政府法令与条例
各州或市议会通常有自己的地方附例(By-laws),例如:
禁止喧哗扰民
营业场所音量限制
执法机关如市政局执法官可以开罚单、传召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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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相关条文
《1967年道路交通法令》(Road Transport Act 1987)
若喧哗行为在道路上发生,妨碍交通,也可能违反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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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公共场所喧哗闹事在马来西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宁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法律,包括《刑事法典》第268条(公共妨扰)、第294条(粗俗行为)、地方政府附例等。视乎情节轻重,执法机关(如警察或地方政府)有权发出警告、罚款,甚至提控上庭。
如你需要具体案例或想了解某种情况是否违法,可以再详细描述情景,我能更具体分析。
所以那些要用这理由合理化禁酒的。。。应该在很勤劳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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