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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兄妹提告父亲「侵占」7.5万元压岁钱 法院判: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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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23 0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3岁兄妹提告父亲「侵占」7.5万元压岁钱 法院判:该还!



▲大陆一对13岁的兄妹向父亲讨回压岁钱不成,一状告上法院。(示意图/CFP)


一名周姓父亲在2020年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的16800元人民币(约马币9000)压岁钱拿走。此后,这对儿女多次向父亲讨要不成,遂一状告上法院,要求父亲把压岁钱交还。江苏邳州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由于周姓父亲与太太离异后,一对儿女由太太抚养,压岁钱应由太太监管,认定周姓父亲须返还压岁钱。




▲取走压岁钱的父亲被法院判决,要把钱返回儿女。(示意图/CFP)



《光明网》报导,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消息,周某(男)与吴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2020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人民币,下同)压岁钱拿走。



周某翔、周某菲此后多次要求父亲返还压岁钱,周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返还。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提告。邳州市法院判决,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8000元;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8800元;驳回原告周某翔、周某菲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称,案涉的压岁钱应分别属于两名原告合法的个人财产,两名原告系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两名原告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均有保护两名原告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职责。



两名原告的母亲吴某与被告离婚后,两名原告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现两名原告经其母亲同意向被告索要其个人财产即压岁钱,被告应及时予以返还,由两名原告的母亲予以监管。被告经两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还,已侵犯了两名原告的合法权益。



图文摘自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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