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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21 06: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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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驗.
可以去勞工部,開file. 他們的程序是.
1)員工帶完全部文件(打卡,offer letter, email, salary slip, leave record, epf, socso之類的)去勞工部開檔案
2)過幾天,officer 會打電話去公司談判,要老闆限定時間還錢給員工(他們會儘量在電話裏面settle的)
3)如果不成功. 他們會要求雙方面去勞工部,談和解 (通常這裡,就應該會settle了)
4)要是老闆,真不要還錢, 他們會開罰單,要求上庭.(不會來到這個階段,除非你的工錢很高,或是很多員工一起起訴)
以上,是以員工完全對的情況下,才有效果的. 意思是員工
-沒有遲到
-沒有做不好東西
-沒有影響到公司利益
-沒有發犯錯
再來,offer letter要有法律成效
正如3樓說的, 很吃時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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