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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沁部长要人们尊重外籍劳工,这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因为要尊重外籍劳工,而可以贬低我们的祖先,矮化自己的族群。
大马华人的祖先不是猪仔,今天的我们也不是猪仔后代;相反的,华人的祖先是建国一代,今天我们都是堂堂正正的大马华人。
所谓的“卖猪仔”,是早年中国南方的乡下话,指一些人通过招工馆(中介机构),被安排到东南亚丶美国丶澳洲,南美洲从事劳力工作。
来到异乡,开始工作之后,必须摊还中介费丶交通费丶伙食费等等,所剩无几;加上工作辛苦,有者连健康,性命都丢了。
有此经验者,感慨命途多舛,形同猪禽,所以自嘲被“卖猪仔”。
这是一个带有贬意的自嘲语,反映的是旧时代的悲剧,但是,这不代表海外华人的祖先就是“猪仔”,而他们的后代就是“猪仔后代”。
我的意思是,首先,一个旧时代流行的自嘲语,不能当成现代一个民族的标签。
也许有人要拗说,以前都可以,现在为什么不可以?
答案是,以前那些污辱性的话语,如果不纠正,它就成为政治正确的标签,永远刻印在我们族群额上。
以前的美国,白人称黑人为N i g g e r,很多黑人也称自己族群为Nigger;这是一个带有贬意的字眼;但是,在种族不平等的年代,公然的歧视被社会接受,觉得没有问题。
等到民权意识抬头,黑人争取平权,率先拒绝这个带有污辱意味的Nigger称号,改用Black American;以后,他们感觉Black American也有不妥,而正名为Afro-American,意即非洲裔美国人。
今天,如果有人在黑人面前说他是Nigger,恐怕会被打爆头。
同样的,说大马华人的祖先是“猪仔”,而我们是“猪仔后代”,这已经不是早年的自嘲,而是一种污辱。
特别是华人在大马,长期未获公平对待,民族平等还是漫漫长路;华人如果把自己当成猪仔看待,就是自认只有猪仔的地位,那还能期望其他民族会平等看待华人吗!
其次,不是所有华人的祖先都是“卖猪仔”而来到南洋的。
相反的,多数大马华人的祖先,都是以自由人的身份,买了票上船,飘洋过海来到马来亚,投靠乡亲,找到工作,展开新生活。
南来华人从事不同的行业,士农工商都有,一些之后返乡娶亲,再回到马来亚开枝散叶。
而契约劳工只是一小部份;他们的契约也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小部份。
部长把契约华工的比例放大,把大马华人的祖先都当成“猪仔”,犯了以偏概全之误,实在有必要加强对民族历史的认识。
第三,绝大部份华人南来之际,马来亚还是英国殖民地,而不是一个国家。
华人先辈参与建立马来西亚,是建国的一分子,然后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享有完整的公民地位,获得大马宪法之保障。
而今天到大马的外籍劳工,他们是客工,包括合法和非法的;他们没有参与建国,他们也不是公民。
他们和华人先辈,又怎能相提并论?
作者 : 郑丁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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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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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2-2019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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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2-2019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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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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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先賢哪裏是豬仔/苦力?
先賢們都是以投資者/外專的身份來南洋的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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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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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eilong 于 12-12-2019 01:13 PM 编辑
支持楼主,郭老妈不道歉还继续反驳别人的批判,火贱就是太烂西,太舔那只马,下次给汉奸回家当猪花。
一些吃火贱狗粮难怪人家说外来者的时候静静的。在过去英殖民时代,也有很多印尼仔移民马来亚,呵呵,他们变成土著,火贱狗却自贬外劳。你妈看过那一个国家的外劳贡献80%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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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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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了反对希盟,定论了几十年了的历史,都可以篡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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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2-2019 0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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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2-2019 0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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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炮勇男1 于 12-12-2019 05:21 AM 编辑
兰芳共和国(客语白话字:Làn-fông Khiung-fò-koet,1777年—1884年),或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现代学者对海外华人在婆罗洲创立的一个社群或政权的称呼,此社群或政权自称为兰芳公司。1770年,广东嘉应(今梅州市梅县区)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片面改为“共和国”[来源请求],即公司共和国,但向清朝称臣时仍使用“兰芳公司”。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第一任总制是陈兰伯,第二任总制是罗芳伯,因此又称为“兰芳大统制共和国”;亦有人因第二任总制罗芳伯而称其为“芳伯共和国”。[1]
1884年,兰芳公司被荷兰东印度公司击败而灭亡,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兰芳共和国从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零七年。由于顾忌清朝干涉,荷兰并未公开占领,而是另立一个傀儡政权进行统治。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占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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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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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党臭骂巫统几十年,到头来贱党自认是卖猪仔的pendatang 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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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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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被政府故意隐瞒的历史事实。
英殖民前,马来半岛本来人口不多而已,是落后的地方。
(至于人口多少,我曾看过一些资料,英殖民者粗略统计,当时整个马来半岛,包括各族在内,好像总人口十万都不到,不知真假。)
可以肯定的事实是,如今大部分所谓的"马来人",是英殖民经济发展后,过来讨生活的印尼各族,也算郭大妈口中的"外劳"。在印尼他们不是马来人,但马来亚独立后,故意通通算成马来人土著,以增加马来人数量,获得政治优势。
所谓的马来人和土著的概念,水分其实非常大。
马来政客其实一直在骗。
事实上很大部分马来人,也是英殖民时期来马,和华人,印度人差不多,甚至迟过华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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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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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猪仔的话,
至少都是因为民国时期的战乱,民不聊生,当时的祖先只好坐船一个月来南洋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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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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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2-2019 0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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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應該是”嗨“到出油!?一朝嗨到出汁,語無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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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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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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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5:44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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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cari红豆仔为了替dap解围
巴不得以自己是猪仔为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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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06: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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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atement 于 12-12-2019 07:06 PM 编辑
作者有一些误解了,首先卖猪仔并不是中国南方的乡下话,而是中国南方广东省的当地俗语,而且卖猪仔并不是自嘲语,而是形容词,说的是当地的劳工被欺骗诱拐到外地卖身为奴隶,生活环境有如猪般恶劣。
当时的猪仔,主要是外销去欧美等地区,只有少数供于南洋矿场,所以下南洋的华人先贤们并不一定都是被卖猪仔的,尤其是广东省以外的华工。(这也是为何欧美等地区的华侨大部分都是祖籍广东或广东省客家人)
除了被卖身的猪仔,当时下南洋的华工有自费或押身两种,所谓的押身就是签下工作契约来南洋打工(不是卖身咯,在契约约满后是可回复自由身的,简单来说,就是现在的合约工人),而当时押身的期限是三年或五年,这有别于卖猪仔的十年或十五年卖身期限,另外押身的华工多数是没有安家费收的(猪仔馆招人是有给安家费的,也就是卖身钱),而被卖的猪仔主要都被限制在海山派控制的矿场里,所以华工和华工之间还是有分别的,并不是所有的华工都是被卖猪仔来南洋的。(eg. 柔佛是推行港主制,引进的华工都是港主自己去号召的同乡们,所以没有卖猪仔之事发生)
当然,不管是被卖的猪仔,还是自费或押身下南洋的华人先贤们,都对南洋这块土地有很大的贡献,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初的华人先贤们下南洋,那么现在南洋这块土地绝对没今天这样繁荣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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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9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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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本都是事实,但是我国政府是不会承认的,历史也不会这么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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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9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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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世而权行 发表于 12-12-2019 02:30 PM
说一个被政府故意隐瞒的历史事实。
英殖民前,马来半岛本来人口不多而已,是落后的地方。
(至于人口多少,我曾看过一些资料,英殖民者粗略统计,当时整个马来半岛,包括各族在内,好像总人口十万都不到,不知真假 ...
这个没错, 印尼苏门達腊中部和riau群岛里的确有很多马来族。但苏门達腊主要族群为batak族和minangkabau族。少数的马来族群则在英国殖民时期移居马来半岛。独立过后登记公民, 再加上些政治人物的搬弄, 久而久之他们的就变成这里的bumiputra。完全忘了自己的祖先可能来自对面的印尼。
反而有些坚信他们自己的根源来自阿拉伯。每天努力模仿阿拉伯人, 學他们的语言, 穿他们的服饰, 唯独的是不能像他们那么富裕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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