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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蔡英文:不会放弃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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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反送中”事件导火线的陈同佳今日出狱,香港政府表示将协助陈同佳到台湾自首。台湾总统蔡英文对此指出,陈同佳已是台湾的通缉对象,没有自首,只有逮捕!
图取自《路透社》
《东森新闻》报道,台湾政府曾联络港府,打算派人到香港押陈同佳来台,结果遭到香港政府拒绝。
蔡英文因此强调,绝对不会放弃台湾的管辖权,还说香港政府不愿意行驶管辖权的话,那么就由台湾来处理。
图取自网络
她也表示,她现在所做的都是在维护司法正义、强调这一切都是国家主权。
报道提及,蔡英文也希望,香港政府不要逃避责任,她随后将要求香港提供司法协助。
你也可以看
陈同佳今早出狱!祈求港人原谅“我只能说对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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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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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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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小英和火贱的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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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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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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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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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因此强调,绝对不唪靻郿会放弃台湾峊緦瀢的管辖权,还说香港政府輖簾不愿意行驶管辖权的话,那么皵颉就由台湾骕肱涮来处理。 不要笑話了, 當被支持反送中, 現在被打趴.....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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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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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犯人就出狱了,蔡英文把什么都和政治关联上,想任由对方逍遥法外吗?
原本通缉令是你自己发的,现在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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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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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怎样解释呢?
因为我的看法刚好相反。
台湾人反送中,现在要派人去香港送犯人回去台湾不是吗?
送中没有人权什么的,现在却要送犯人去自己的国家,现在她说成是主权问题。
english 这次搞砸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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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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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也希望,香港政府鐡党鋻不要逃避责任,她随后将要求香港提供司法协助。
你也可毺茳呝以看 腦殘的蔡桶......當初支持反送中就是反司法協助,
現在要港府違法提供司法協助????
在台灣, 人一綠, 腦就殘, 所言不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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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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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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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她比·一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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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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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法学博士,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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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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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英文標準步驟
1.先測風向
2.大轉彎
3.假裝很正義 每天撿到槍
4.拿選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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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4: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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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我们会通缉并逮捕陈同佳归案。
陈同佳:我忏悔了,我愿意去台湾自首。
台湾:对不起,你不能自首,我们拒绝你入境。我们必须逮捕你。(这是阿共的阴谋,这是政治操作)
、】…&%¥ft*@!*【 》到底逻辑是什么,我真的搞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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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5: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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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如果你懂那个logic
坐在那个位子的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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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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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556688 于 23-10-2019 05:15 PM 编辑
Cinabaku 发表于 23-10-2019 03:24 PM
你跟她比·一条毛
我哪裡說要跟她比的了?
你自己整天想要和別人攀比,比不上就哭天搶地的,就以為所有人都要跟你一樣!
世界上最大的失敗者莫過於如此,英雄不成變大狗熊!你哪天就算有女人肯下嫁給你也會成為戴綠帽的大綠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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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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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哈! 哈! 我是工程博士, 法學博士被人質疑造假哦! ....哈! 哈! 哈!
不過腦殘殘, 政治算計的, 甚麼博士都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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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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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现在什么问题,凶手不是要去台湾自首吗? 为何不可以? 他来台湾依然可以逮捕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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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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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3-10-2019 06:27 PM 编辑
最大的原因是, 大陸港澳人士入境台灣須先取得
"大陸及港澳人士申請赴臺灣入境證".
而陳同佳的入境證早就被禁止申請, 所以被卡在那,
沒持有效入境證, 在香港的飛機場counter就不會發
給登機證.即是說, 有機票, 也是有機也登不得.......
這其中, 除非台灣可以修法, 修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
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不然陳同佳是無法入境台灣,
唯一可以的方法, 就是引用"引渡法"來入境.
現在問題出現了, 陳佳同無法取得入境證, 除非台灣修法,
因此, 台灣想改用"引渡法"來把陳佳同帶入台灣. 但另一邊,
香港因為也受限於法律, 中國大陸, 澳門, 台灣地區是被排除
在司法互助之外. 所以港府也不能違法提供司法互助給予台灣,
讓台灣司法檢調人員可以順利把陳佳同帶回台灣.
兩邊都於法無據, 才會讓陳佳同掛在中間, 上下不得!!!!
當初港府送中條例就是要處理這種問題. 可以行使司法互助,
方便中國大陸,澳門, 台灣把罪犯/疑犯帶回各自地區行使司法
管轄權. 結果民進蔡桶居然放話支持"反送中", 今天這個僵局,
爛蔡民X黨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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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9 0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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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jo拳王 于 23-10-2019 06:29 PM 编辑
谁禁止他申请入境證?破例让他申请不就可以了? 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破例格外批准不就可以了?
或者让台警来港机场押送他去台湾受审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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