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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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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法,群眾無權抓賊了?
攫奪案怎麼辦?街頭有人亂砍人怎麼辦? 群眾不能制止嗎?
說穿了,群眾有合理自衛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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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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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賊是歸為現行犯, 你可以抓, 但限制自由後, 你還得交回給警方處理.
你去搜身, 查他身份証, 其實都是觸法了. 只是一般檢察官不會去採取行動而己.
街頭砍人也是持利器, 意圖傷害他人, 你的確是可以制止它, 但不表示你可以
持武器去殺死他.
群眾有自衛的權力, 但沒有隨意盤查, 扣留, 搜身, 施暴的權力.
你不要黑白不分的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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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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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何一直逃避我的問題,
法律何時給予群眾盤查, 搜身,
限制人家自由, 施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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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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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主辦者有責任通知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讓警方可以部署警力協助主辦方維持次序。
至於平常市民的個人的日常集會,并不需要特別申請,是否非法,只有法庭才能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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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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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游客那么多,可是,为什么偏偏只有他会惹群众愤怒,被群众称为“黑社会”? 說笑嗎, 世界各國的機場都是管制區, 為了保安安全, 何時允許集會了?
甚麼香港機場都貼出法庭禁制令了, 你還在夢中似的胡說八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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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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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衛的權力。
民眾抓到賊,當然要等警方過來錄取口供,立案調查,然後才讓警方把賊帶去盤問啊。
這是正常情況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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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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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平常市民的個人的日常集會,并不需要特別申請,是否非法,只有法庭才能下判。 依香港集會法, 3人以下才不需申請, 50人以上就必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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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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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扒手,不搜身怎麼確定是不是扒手?
還是一句話,這是群眾合理自衛的一部分,包括適度的武力、適度的檢查。
至於群眾是否過度使用暴力,也只有法官可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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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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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 他是旅客, 他有在機楊偷場偷東西?
你用這個來拗, 會不會低能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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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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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15-8-2019 12:43 PM 编辑
那麼,你平常五個朋友集會喝酒,申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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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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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手, 你也不可以搜身, 你只能限制它的自由,
接下來, 只能等警察來搜身, 不要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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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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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5-8-2019 12:48 PM 编辑
你是在公眾場合嗎? 如果你五個人在大街上喝酒作亂,
警察是有權力盤查你. 3人以上在公眾場合聚集,
inspector級以上的警察就有權力要求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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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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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ngfish_w 于 15-8-2019 01:12 PM 编辑
给你看下什么叫做没有受影响。示威游行应该去海洋公园和迪斯尼现在游客比较少去的地方(记得要买门票),或者是体育场。
而不是阻碍无辜的机场乘客。
黑衣人恶过黑社会。
黑衣人连伤残人士都不给让路,玩归玩,也要给人留条路给其它人,静坐不要搞到左右人都走不了,只有示威者能走,这样不是比黑市会更恶么?
你绝不觉得他们现在还恶过黑社会?谁大谁恶谁正确?太过分了,香港700万人口,我当你有300万出来,那你有问过其它400万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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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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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算只有一個人,也可發酒瘋,警方也可以盤查。
說穿了,集會是否合法,并不能以人數來斷定。
不然,今天天氣好,上百人不約而同到公園散步,難道也要向警方申請不成?
什麽時候才會變成非法集會,只有法官可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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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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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有權要求解散,但如果群眾覺得不合理,也可投訴警方濫權。
最后,還是由法官下判。在法官下判之前,人人都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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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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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稱集會, 依法是看人數. 50人以上就是集會,
合法, 非法則要看有否向有關當局申請.
一個發酒瘋是一個人的事, 扯來集會,
沒東西拗就展示低能扯皮的不要臉.
不然,今天天氣好,上百人不約而同到公園散步,難道也要向警方申請不成? 請搞清楚啥是集會的定義,
在這不要臉的亂扯是要展現你的低智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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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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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訴, 但不一定會上法庭.....有很多機構可以處理.
又來展現低智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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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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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班機取消航班,可是同時又有很多飛機照飛,我覺得是那些航班或機場管理層反應有點過度了。
不然,為什麽國泰對外宣佈取消,可是背後航班表卻悄悄照跑,很明顯,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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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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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點法律可以麼, 法律授權警方定義啥是合法, 非法.
權力是在警方, 你只可以挑戰警方判斷.
法官不能決定那個是合法, 非法!
現在暴動集會, 根本不被警方允許, 是非法, 你還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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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9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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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方滿意自然沒問題,但是,處理不好,不滿意的一方可以一直上訴,最後,終審權還是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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