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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当局胆敢通过逃犯条例 立即发起大规模武装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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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部分参与抗争的港人们决定,如果港府继续一意孤行,强行通过逃犯条例,香港警察若率先采取暴力行动,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段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则升级为暴力抗争。然而中共和港警却真的这样做,11日夜,中共派遣大量公安警察和武警,通过航空,陆路,港深高铁一地两检,水路,直升机等途径,秘密潜入香港,并随身携带枪支。6月12日下午,冲突升级,港警频繁向抗议的民众发生催泪瓦斯和布袋弹,持枪威胁民众,用警棍抽打民众,还向一名女性眼部直喷辣椒水,已有多名抗议的民众受伤,有两人中枪身亡。12日晚,冲突进一步升级。已得到证实,部分施暴的港警,就是中共广东公安特警和武警潜入香港,穿上香港警察的警服,冒充香港警察,对抗议的民众疯狂镇压。尽管在12日当天,香港立法会不得不宣布推迟《逃犯条例》二读审议,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和港府的态度似乎更加强硬,坚持要通过《逃犯条例》,还说6月9日的大游行和之后的和平集会抗议是暴动,说这是境外敌对势力指使的,继续谎言开道,为武力镇压民众找借口,一意孤行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其实,中共和港府才是最大的境外敌对势力勾结者)林郑月娥还公开斥责香港的青年学生,在电视讲话中,还谎称有人做出危险、甚至可致命的行为,包括放火、利用削尖的铁枝,扔砖头攻击警察。中共部分高层(包括习近平),广东省委,公安部,香港中联办,广东各级公安,已经决定对香港实施武力镇压。之前习近平下令,从湖南武警总队调集大量武警,集结在深圳待命,但未配给武警枪支,为防止兵变。习近平又下令,从全国各地调动大量武警,已集结在深圳。12日,深圳机场大面积航班停飞,为运送公安特警和武警的飞机腾地。据悉,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多地公安局,又调集大量特警,集结在深圳。(由于习近平对军队的掌控力度较弱,调兵难度大,因此只能调动公安特警和武警)。在深圳街头,被人发现有大量公安特警和武警的装甲车,公安特警和武警的警车更是占满了马路两侧,在深圳的多个公安局大院内,停放了大量的警用直升机。另外,上述中共机关,已通知共军驻港部队,随时做好应对措施。
当然,港警不率先使用武力,共匪共军不来香港镇压的情况下,还是先要坚持非暴力抗争。罢工,罢课,罢市,集会抗议,必须继续下去,一刻不可松懈,还要抗争不断扩大化。还建议为香港的抗议抗争活动进行造势活动,包括舆论造势,以敲锅,敲锣,打鼓,唱歌等方式进行视觉听觉造势,建议每天让更多的港人定时敲锅,敲锣,打鼓以进行造势,更可以在街头张贴倒共标志符号。还要将抗议抗争的造势活动蔓延至中国大陆,引发更大的共振效应。更要将香港的抗议抗争蔓延至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不断蔓延,星火燎原。
港人已经到了忍无可忍,退无可退,让无可让的地步!一旦港警或冒充港警的共匪率先使用武力,或共匪共军进入香港来镇压,立刻升级为暴力抗争!凡是敢于抗争的港人,联合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动大规模暴力抗争!搞一次史无前例的香港大暴动!将矛头直指中共这个罪魁祸首!勇敢的东北人,山东人,维族人,如果条件允许,也来香港,声援和支持港人,共同参与香港暴动,抗争到底,同时也是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怨恨,为自己所受的苦难,冤屈,不公而报仇!
暴力,恐怖,凶杀,是共匪唯一听的懂的语言!就要让共匪群死群伤,血流成河,横尸街头!对邪恶中共,就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不仅要防守和抵御共军共匪和听命于中共的港警的镇压,随时要发起大规模的主动进攻!
自由不是免费的!不自由,毋宁死!此时,我们就要用生命和鲜血捍卫自由和民权!不惜一切代价,必要时可不择手段,以暴力,恐怖,凶杀的方式争取和捍卫自由!
如果中共派大量军队来香港镇压,大量共军的坦克进入香港,此时要避免一味的与共匪共军硬碰硬,学会迂回战术。
现在,敢于抗争的港人,已经团结了足够数量的中国人(包括很多东北人,山东人,湖南人),还有一些澳门人,台湾人,马来西亚华人,还有很多国际友人。很多维族人,哈萨克族人,藏族人,世维会,藏人行政中央,台湾政府,日本右翼,美国鹰派,全力支持港人联合中国人民,共同抗争!已准备好了武器!誓死抗争!跟共匪拼到底!
强烈建议美国,英国,日本,如果港府强行通过逃犯条例,美国,英国,日本应立即出动战舰前往香港近海,可进入香港维多利亚湾,甚至进入深圳近海,可以就地进行军事演习,威吓中共。中共胆敢派兵镇压香港人民的抗争,美,英,日联军应立即对共军发起武力进攻,发射导弹摧毁共军的军事基地和军事设施!
对于准备前来香港实施暴动的中国人,如果从深圳的陆路口岸(罗湖,黄冈,福田)过关进入香港,且途中不乘坐飞机,轮渡,火车(含高铁)等需要严格安检的交通工具。可事先准备好,并随身携带匕首,甩棍,铁链,催泪喷雾,点火器,镁粉(或镁条),小瓶汽油或其他易燃液体,微型燃气灌,自制的小型炸药,小剂量的炸药原料等物品,注意以上物品切勿放入较大的行李包中,因为在深圳的陆路口岸出关时,大件行李需通过海关的X光机检查。上述物品可放入衣服的口袋,或随身的小挎包中。但是,棒球棍可以事先在中国大陆购买,并放入大件行李包中,因为中共的海关和安检是不会怀疑棒球棍的。对于电点火器,在中共国更不是违禁品,点火枪和打火机可以带上火车和高铁,没有燃料的点火器(包括各类纯电子点火器,非明火点火枪)可乘坐飞机放入托运行李。对于砍刀,斧头,钢管,大型煤气罐等大件武器,以及仿真枪,可以在香港购买。
在香港参与实施暴力抗争,应蒙面行动。戴上头套(或棒球帽),戴上墨镜,最好戴上口罩,手套,也可以再带上假发,也建议穿上自己不常穿的衣服(对于前来香港参与暴动的中国大陆人,勿穿近期网购的衣服)。在实施行动前的踩点工作,就要观察实施行动区域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实施行动之前,可以先对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动手,摧毁监控摄像头,可以向摄像头泼墨泼漆,或向摄像头泼汽油,投掷燃烧瓶以烧毁摄像头,或发射弹弓击碎摄像头。在香港实施大规模暴力抗争,必须有针对性的,避免伤及无辜民众。比如,港警,中共公安,武警,共军胆敢率先使用暴力,或以人身安全威胁恐吓民众,包括但不限于拔枪威胁,民众则对军警武力还击,向军警透支砖头石块,燃烧瓶,爆炸物,用棍棒,铁链,电棍抽打军警,抢军警的枪支,烧警车。用燃烧瓶(最好绑上镁粉或镁条)投向港警,共匪,共军的装甲车,烧死共匪!开重型卡车突然朝一群共匪冲撞,撞死碾死一群共匪!一旦港府强行通过逃犯条例,包围,占领立法会被香港警察强行驱逐的情况下,则暴力冲击立法会,砸烂立法会!让香港立法会无法正常办公。拿起炸药,煤气罐,汽油桶,炸断港珠澳大桥!聚众冲击中共非法占领香港的西九龙站高铁一地两检中共国界内区域,携带炸药,煤气罐,汽油桶,炸毁中共非法延伸至香港地下的车站,列车和铁路!炸死烧死中共驻西九龙高铁站,中共国区域内的公安警察和保安,炸毁烧毁西九龙高铁站中共国区域内的设施!摧毁中共妄图管控香港的交通要道,首先阻断共军共匪进入香港的两条要道!对驻港共军部队,对他们策反,让他们不准效忠中共,策动驻港共军叛变!暴力冲击香港中联办,必要时可纵火。强行冲进香港机场的停机坪,一方面要阻断共军共匪可能乘坐飞机前往香港实施镇压行动,另一方面,在停机坪上,发现有停泊的国航,东航,南航,厦航,海航的客机(前四个是中共国营航空公司,海航则有习近平家族的大量资产,因此只针对这几个航空公司的飞机),只要不是待起飞的或刚降落的,就向客机的引擎内泼洒汽油或酒精并点燃,或投掷燃烧瓶,烧毁飞机,让中共国营航空公司或海航蒙受重大财产损失!同时,对中共在香港的利益集团和中共在港的国营企业下毒手!抢在港中资银行的钱(中行,建行,工行,农行,招商,中信),砸中资银行的ATM机并抢走现钞(应先捣毁银行的监控摄像头,再打砸抢烧)!暴力冲击其他中共在香港的国企的办公场所,抢劫中共国企的财务,砸坏办公设施,最后可纵火焚烧毁灭证据。一部分人在香港搞暴动,另一部分人则扩大蔓延暴动的范围。大量人员从罗湖,皇宫,福田陆路口岸香港区域出关,随后聚众暴力冲击罗湖,皇宫,福田口岸深圳界内的区域,对中共边检发动武力攻击,打死打伤中共边检,可以实施爆炸纵火,应向口岸内的旅客喊话,让无关人员暂时撤离口岸,避免被误伤,让罗湖,皇宫,福田口岸深圳界内的区域大乱,占领并控制住罗湖,皇宫,福田口岸深圳界内的区域。随后,大量暴动者涌入深圳界内,将暴动向深圳扩散。带动更多中国大陆民众参与暴动。进一步扩散暴动范围,向东莞,广州,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扩散并蔓延,星火燎原。暴动蔓延至深圳和广东部分地区,炸毁或烧毁深圳市公安局和部分区县公安分局,抢共匪的武器,抢中共国有银行,抢公交车当作路障,先占领和控制住广东省的一些机场,聚众暴力劫持中共国的高铁列车或民航客机,满载暴动人群,将暴动蔓延至中国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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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19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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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19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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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的确是太极端和幼稚了,我想香港人应该不会这样傻B跑去支持这种做法吧,这种文章看看就算了。 警方可以去逮捕这些煽动暴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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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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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8617984 看看美英政客們開始帶風向, 開始操作......一貫的作風.....
中國又要被抺黑了.........
沒去深入了解的, 很容易就被美英的媒體忽悠了,
對中國的好感也會瞬間跌入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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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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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很多香港人民已经热血上脑,作为政府不宜采取过激行动激化状况,要不然只会让有心人开心而已。
要记住越打压越反抗的道理。
政府现阶段要先采取行动让大家冷静下来,退一步放话可以共同研究如何避免被滥用,就算反对派不愿谈,但至少你已经释出诚意,道理就站在你这边了。
如果政府硬,人民又硬,最终一定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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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2:56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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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确实不应该侵犯香港。
但是香港立法会也不该把香港建设为窝藏罪犯的避风港。
可怜林郑不想成为另一个梁正赢,所以要把有机会贿赂他的逃犯遣返犯案国家。
其实就是这样罢了。
乱成一团只因几个大佬给钱叫人去游行,顺带煽动一些傻hai去跟风。把ringleader拿下,修一修改名字,即可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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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6:41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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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04 发表于 13-6-2019 11:22 PM
胡說八道.....
@vongolia 你要不要來看看.......
樓主最喜歡憑空捏造故事,加鹽加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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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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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有他们的考量的,有多达7位前高官都呼吁政府先撤回从长计议,政府应该先搁置然后大家坐下来慢慢谈。可能可以把37条罪改为杀人罪,伤人罪就好。
再说搞这样大龙凤,都不知道台湾到底要不要签的,台湾不可能接受类似中国省这种国家的定义矮化自己的。如果台湾不签,这个因为台湾谋杀案而生成的条例根本是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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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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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多白人国家也和中国达到逃犯条例,他们的人民怎么没有暴动
如果真像楼主说的,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
民主不是任意给你使用暴力,楼主就像搅屎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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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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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政府绝不能妥协了,如果每次修改法律漏洞都要这么一闹就搁置,那这个社会还如何有序发展?民运凌驾一切的社会除了混乱只有混乱。。大家都不希望香港这个发达了大半个世纪的国际大都市变成民粹之都。台湾的反例还不够多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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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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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可能可以把37条罪改为杀人罪,伤人罪就好?
难道贪污不比杀人放火?
你搞懂为何那么多律师上街游行?你以为他们是为正义?
他们是为了饭碗,全部罪犯和老板都被潜了,他们还捞什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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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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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早期去中国做生意的商人大部分都会贿赂。 不要乱扣帽子,以偏概全。 如果你自己都这样,就不要怪人家认定中共是要侵犯香港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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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0:36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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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lashang 于 14-6-2019 10:37 AM 编辑
vongolia 发表于 14-6-2019 09:02 AM
他们也有他们的考量的,有多达7位前高官都呼吁政府先撤回从长计议,政府应该先搁置然后大家坐下来慢慢谈。可能可以把37条罪改为杀人罪,伤人罪就好。
再说搞这样大龙凤,都不知道台湾到底要不要签的,台湾不可能 ...
是香港人对香港的法庭不信任吗?
为什么不让通缉犯被引渡审判?
为什么其他地方又可以?
香港目前和20个国家签有长期的逃犯移交协议。
。。。
港府官员已经表示,香港法庭对引渡要求有决定权;
政治、宗教犯罪疑犯不会被移交;只有罪行可能被判处至少最高七年监禁的逃犯才会被移交。
链接 :
逃犯条例:“反送中”等五个还需搞明白的问题 - BBC News 中文
https://www-bbc-com.cdn.ampproje ... 1&usqp=mq331A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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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0: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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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就是不能翻旧账?你那是什麽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只要有证据,就能检控。
特么的港人怕是因为他们原先与大马一样在英伦法的制度下,有利益归于被告这回事,轻而易举的玩弄法律。
去了中共,检控无需出示证据检控被告,被告反而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所以,我的观点很明显,就是港人在哪国犯了法,需先由香港司法和立法委派特别独立小组研究了通过,才能交人。是case by case basis。
而不是公安去香港拿人。
当然,特别小组会由亲反政府各占50%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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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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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香港政府和中共政府不信任。
公布下香港有多少港人通缉犯? 我就只知道台湾那单杀人案而已。 人家台湾还未必要跟你签署引渡条例呢,除非中共放弃在协议里把台湾当作中国省。
反抗很明显是怕中共滥用条例逮捕异样人士,怕到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中共政权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会不择手段对付异议人士,所以大家都怕了。
判多少年没意义,如果今天中共要对付异议人士,例如苹果日报的老板,随随便便找条罪更改去判7年以上就符合条件了。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提议只限制杀人案或伤人案就好。也多罪案就越容易被滥用。
如果要加罪案,那么港府必须提供数据这些罪案目前有多少港人通缉犯在香港。记住,是要港人通缉犯。其他国家的人民本来就可以逮捕他们送回他们的国家。
香港政府现在要做的是耐心向民众解释这条例如何担保避免被滥用,如何保障港人的人权,释出诚意把37条罪改为两条罪等以挽回人民的信心。
当然香港政府也可以以赞同实行的民调来作为后盾来反驳,当然必须是权威性的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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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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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暂时是没翻旧帐,因为过去的中国就是这样腐败,不贿赂是不可能做到生意的。
不过如果要对付某些人士,中共是不介意翻旧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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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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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样的事情
是任何国家都可能做出来。
而引渡是要通过香港法庭批准。
没有证据都可以捉人关人,那些地方凭什么说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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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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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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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中共,检控无需出示证据检控被告,被告反而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有沒有啊, 中國法律也是無罪推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看清楚沒? 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
又, 第五十一條
舉証從來就不是自証無罪.....
你還真會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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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9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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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傻啦。
中共一贯是可以“有法不依”的。而实践“党大于法”。此原则是高于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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