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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cinabaku, johnjohn觸法後, ericjab 也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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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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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09:13 PM
那你又幼稚的來鬥? 哈! 哈! 哈! 自打自臉, 好低能哦!
那麼肯定, 你就拿出証明吧.....我等你.
你以为你这招对我有效?你返归啦!继续喝你的母奶啦!bb仔!
就凭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出来,我就可以肯定你没有submit。
以前也有个叫ccj61的网友,经常说“报警了”,结果,什么事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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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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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出来,我就可以肯定你没有submit。 不懂法律嗎? 誰主張, 就誰要提出證明, 你主張我沒submit, burden of proof在你身上,
那就拿出證據來說我沒submit啊.
你以为你这招对我有效?你返归啦!继续喝你的母奶啦!bb仔! 不懂法律, 卻以為自己很懂, 很容易就被人打成猪頭炳....哈! 哈! 哈!....低能就是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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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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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25-7-2017 09:57 PM 编辑
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09:48 PM
不懂法律嗎? 誰主張, 就誰要提出證明, 你主張我沒submit, burden of proof在你身上,
那就拿出證據來說我沒submit啊.
不懂法律, 卻以為自己很懂, 很容易就被人打成猪頭炳....哈! 哈! 哈!....低能就是低能.
...
请搞清楚,这里是网络论坛,不是法庭,谢谢!
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来,这就是你没submit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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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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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5-7-2017 10:04 PM 编辑
相同啊, 在任何場合都一樣, 你指責我拿你東西,
當然你得提出證據來說明的確是我拿了你的東西.
照你規矩來行, 那就變成我要證明我沒拿你的東西了.
所以我可以隨便指責人是殺人, 是漢奸, 是小偷.....那被指責的人
就要證明他沒殺人, 他不是漢奸, 他不是小偷.
那我說你是拿了TM的錢來佳禮作亂,
你要證明你沒拿TM的錢給我看看.
不懂就不要死充很懂, 很丟臉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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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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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5-7-2017 10:05 PM 编辑
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来,这就是你没submit的证据。
再重申一次, burden of proof 在你身上, 你主張, 請你出示證據.
拜託不要再丟臉了啦, 臉沒丟夠麼?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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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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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5-7-2017 10:16 PM 编辑
我現指責你曾強姦了一個可憐的女孩子,
請你提出證明你沒姦過他.
我改一下你的說詞:
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来,这就是你没submit的证据。
成為
你拿不出醫院驗身清白沒被强姦的report來, 這就是你有姦她的証據
我現指責你在佳禮發帖謗誹我, 請你提出證明你沒誹謗我
同樣的,
你拿不出佳禮沒發帖誹謗我的帖子出來, 這就是你有謗誹我的証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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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覺得你的邏輯荒謬的像弱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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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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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09 PM
我現指責你曾強姦了一個可憐的女孩子,
請你提出證明你沒姦過他.
我改一下你的說詞:
你拿不出semak aduan的载图来,这就是你没submit的证据。
成為
你拿不出醫院驗身清白沒被强姦的report來, 這就是你有姦 ...
你在这里说我强奸有何用啊?我又不会坐牢。你诺有种就去报警告我强奸啊!
诽谤你?告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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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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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話題重心了....早就叫你不要act like a retard了. 會被人打成猪頭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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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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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09:59 PM
相同啊, 在任何場合都一樣, 你指責我拿你東西,
當然你得提出證據來說明的確是我拿了你的東西.
照你規矩來行, 那就變成我要證明我沒拿你的東西了.
所以我可以隨便指責人是殺人, 是漢奸, 是小偷.....那被指責 ...
我又不是指责你杀人、强奸等。你没有submit,又不是犯法的。你紧张什么?
我认为,你在主题所提出的那几位网友也不傻的。你所用的招数已经永久失效了。返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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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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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主题所提出的那几位网友也不傻的。你所用的招数已经永久失效了 就由他們去想吧, 他們要說沒有就沒有, 說有就有, 當事人覺得有效就有效,
覺沒效就沒效........於我有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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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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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24 PM
轉移話題重心了....早就叫你不要act like a retard了. 會被人打成猪頭炳的......
我这个人,从来都不介意别人对我的闲言闲语,也从来都不让这些事情影响我的情绪。
当你遗失身份证时,国民登记局规定你需要报警,需要出示报案纸才能申请新的身份证。你诺有本事,就去叫国民登记局公务员证明你没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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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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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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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登记局规定你需要报警,需要出示报案纸才能申请新的身份证。 這又不是你的主張立論, 這是政府立的條例. 依條例而行, 和burden of proof 有啥關係了.
不要啥不相關的東西都亂套....會笑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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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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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51 PM
這又不是你的主張立論, 這是政府立的條例. 依條例而行, 和burden of proof 有啥關係了.
不要啥不相關的東西都亂套....會笑死人的.
我觉得你说要举报但是又bo hood去submit更好笑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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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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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証明我沒submit 了嗎?
沒有的話, 你說這些不就更低能, 更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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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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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48 PM
我何必緊張? ???? 莫名其妙!!!!
哦!是吗?奇怪了。你的反应告诉我你很紧张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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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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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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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55 PM
你証明我沒submit 了嗎?
沒有的話, 你說這些不就更低能, 更好笑!!!!!
bo hood去submit就承认啦!反正又不是什么错事。不要死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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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7-2017 10: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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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你証明我沒submit , 沒hood, OK!
證明不出來, 就換成你沒hood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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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7 10: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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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 发表于 25-7-2017 10:47 PM
就由他們去想吧, 他們要說沒有就沒有, 說有就有, 當事人覺得有效就有效,
覺沒效就沒效........於我有損麼?
如果你要那么不要脸,我也没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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