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sia118 Lv.9
引用: 砂基督徒挑战“阿拉”字眼案.雪伊理会等是否可呈学者报告.由总检察署决定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MAIWP)是否可针对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琳,挑战基督徒是否可使用“阿拉”字眼作为教材一案提呈伊斯兰学者的报告,决定权将在总检察署手上。 (吉隆坡21日讯)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MAIWP)是否可针对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琳,挑战基督徒是否可使用“阿拉”字眼作为教材一案提呈伊斯兰学者的报告,决定权将在总检察署手上。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的代表律师依雅妮说,其当事人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只获准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身份介入本案,所以没有权利提呈任何报告或书面陈词。 不过,她说,高庭法官拿督诺碧今日在内庭会见各造代表律师后,谕令两造必须在两周内把伊斯兰学者的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并交由总检察署决定是否要把有关报告提呈高庭。 她表示,总检察署较前已提呈了两份由马来亚大学和大马伊斯兰知识研究所(IKIM)伊斯兰学者所准备的报告。 吉尔艾琳是于2008年5月11日从印尼飞抵吉隆坡廉航终站时,被关税局扣押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她较后入禀高庭提出挑战,高庭法官拿督查哈拉在2014年7月21日撤销内政部充公吉尔艾琳8张光碟决定,不过,代表内政部的总检察署较后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以拿督东姑迈姆、拿督阿邦依斯甘达和拿督斯里查卡利亚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是于2015年6月23日裁决内政部必须在1个月内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给吉尔艾琳。 同时,上诉庭也批准吉尔艾琳所提出的“反起诉”,谕令另一名高庭法官开庭审理基督徒是否可使用“阿拉”字眼作为教材一案。
kpsia118 楼主 2#
paulng85 Lv.7 3#
dupont378 Lv.14 4#
nyluon Lv.12 5#
引用: dupont378 发表于 10-5-2017 04:23 PM 人为宗教,政权 决定上苍名字该怎么叫
prince Lv.1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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