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Cari_LSV

吉兰丹苏丹成第15任国家元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10-2016 11:2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丹当最高元首,,,,,,没有贡献,,,,浪费人民钱养,,,

废除苏丹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4-10-2016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東西根本对国家没有贡献?浪费人民的血汗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位佳人 发表于 14-10-2016 04:29 PM
关你Q事meh  
人家进爵封王封打当官你亦只是条没出息的打字卡/喷水族

乡下佬从来就不懂社会现实、以为现世还有状元。

又是BASHYHER这GAY BRO。。。 乱乱吠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8: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星的女儿 发表于 14-10-2016 06:32 PM
鸡哥的前妻应该是他姑姑吧?

原来是姑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8:3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些乱,报纸写秘密投票,但是为何柔佛苏丹知道有人要投给他?然而柔佛苏丹支持轮任,说轮到吉兰丹,那轮任又何必投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危险的贴。大家小心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5-10-2016 10:3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Y3 发表于 15-10-2016 08:38 AM
我有些乱,报纸写秘密投票,但是为何柔佛苏丹知道有人要投给他?然而柔佛苏丹支持轮任,说轮到吉兰丹,那轮任又何必投票?

根据我对报导的理解,投票是问有没有人反对轮任的苏丹,如果有超过5人反对的话就要重选,至于重选程序是怎样就不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12:0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包头党这么好,要修改要改进,容易许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5-10-2016 12:5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哥哥 发表于 14-10-2016 05:50 PM
做末日本天王,英女王,泰王都受万人敬仰,
马来王却没有一个?

不会leh,你看看柔佛的输蛋,就人民爱戴。全柔佛子民就等他带大家脱离苦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oti89 发表于 15-10-2016 12:56 PM
不会leh,你看看柔佛的输蛋,就人民爱戴。全柔佛子民就等他带大家脱离苦海。

山蕃仔最感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5-10-2016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恭贺吉兰丹苏丹成第15任国家元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16 07: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柔州皇室的动作比较出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16 08: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星的女儿 发表于 14-10-2016 07:41 PM
为什么副元首会是霹雳州苏丹?一般副元首就是下一任最高元首,可是吉兰丹之后是轮到彭亨,怎么不是彭亨州苏丹当副元首?

彭亨苏丹龙体欠佳,加上已经出任过元首,相信是他拒绝出任副元首这个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职位
下一顺位的柔州苏丹连元首都可以拒绝,副元首当然看不上眼,所以再一个顺位的霹雳苏丹出任副元首
必须一提的是副元首不一定是下一任元首,丹州苏丹任满后的元首第一人选还是彭亨苏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10-2016 04: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9皇帝 狗皇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10-2016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不过还是喜欢现在的元首大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10-2016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做没差。。。最后还是看谁入主布城才能“挟天子以令诸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1-10-2016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sperm 发表于 15-10-2016 01:10 AM
又是BASHYHER这GAY BRO。。。 乱乱吠的人。。

条柴至今还未知现实/以为书中真有黄金屋


他就不曾也不愿回望自己终其身就只能买那不值一”文“

”文人“ 说尽世理论尽天下却事物所成 / 此类实属社会的文化遗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4-5-2024 08:26 AM , Processed in 0.04994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