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廢3緊急狀態法令
2011-12-21 11:30
(吉隆坡20日訊)國會上議院週二通過廢除3項緊急狀態,及所有在緊急狀態下所頒佈的法令的動議。
這3項緊急狀態法令包括1966年砂拉越緊急狀態、1969年513事件緊急狀態及1977年吉蘭丹政治危機緊急狀態。
首相署副部長拿督劉偉強向上議院提呈動議時說,緊急狀態被解除的原因是危害人民安全、經濟活動和公共秩序的緊急狀態如今已經不存在。
他說,政府將採取必要步驟確保緊急狀態及法令的廢除,不會對政府打擊罪案及國家安全及經濟構成影響。
首相納吉是於11月24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動議,廢除國家元首於1966年、1969年及1977年所頒佈的緊急狀態。
這三項緊急狀態是:
1.國家元首於1966年9月14日在砂拉越頒佈緊急狀態,以解決當時砂拉越首任首席部長史蒂芬寧甘被革除所引發的憲政危機;
2.我國於1969年5月13日爆發“513事件”,國家元首於1969年5月15日頒佈另一項緊急狀態;
3.國家元首於1977年11月8日在吉蘭丹頒佈緊急狀態,以解決當時伊斯蘭黨執政時所出現的政治分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