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罗马军团 于 8-4-2016 04:46 AM 编辑
回顾AFTA和中央政府的汽车降价的承诺:
2006年3月22日
首相署今日宣布,政府决定在2010年12月31日全面废除汽车入口准证(AP)制度。
首相署表示,"政府在现阶段将依据经济的贡献度'出AP,优先权将给予那些具有高"产量(包括显'的出口额)的特定款式汽车装配商,及需要AP来进口特定系列款式汽车来满足马来西亚市场需求。 此外,"政府将只'出限量的AP予那些没有在马来西亚装配的汽车,以确保让国'拥有足够的选择。
2013年4月8日
根据国阵政府的承诺,2005年1月1日前,从东盟国家进口的汽车,只要当地采购率超过40%,马来西亚将只征收20%的进口关税。过后,马来西亚将逐步采 用“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根据相关的时间表,2005年,“整车入口”(CBU)的关税将从20%降到15%,2006年后的4年,将维持为5%,2010年后全 面废除向东盟国家进口的汽车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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