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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已婚中校火辣信息邀性伴侶 被控騷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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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卖华$发達 于 17-3-2016 10:43 AM 编辑
小弟認為新加坡應該改成腥家坡才是。。。
民防已婚前中校涉火辣信邀性伴 被控骚扰罪
周海丽 报道
庄耿闻 摄影
(联合晚报报道)已婚前民防中校被指发“火辣”短信邀请一女郎当“床伴”,今早被控骚扰罪。 据了解,被告吴伟宏(Goh Wee Hong,39岁)案发时在民防部队总部任职,官衔是一名中校(Lieutenant Colonel),职衔则是战略规划部的助理司长。他在事件曝光后已经离职。
为保护受害人的身份,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其身份的资料。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去年8月27日至30日之间,发送一些含有性挑逗意味的短信给受害人,对她造成骚扰,触犯了防止骚扰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长相斯文的被告,今早身穿深灰色长袖衬衫及黑色长裤出庭面控。开庭前,记者也看到他在庭外与代表律师低声交谈,不过并没有见到有其他亲属陪伴。
他过后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出庭面控,神情显得有些紧张,不时双手交叉。他无需站进犯人栏,被叫到时却直接走进去,过后才又在庭警的指示下走出犯人栏,站在旁边听控状。
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他通过律师表示不认罪,要求对此案展开审讯。 此外,他也要求控方提供一份简讯内容。他面控后和律师商量了一阵子,到了早上10时30分左右才步出法庭。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案展下个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人名译音)或赔上事业婚姻?对方:我不在乎,坚决要你
案件在去年10月份曝光,20多岁的受害人相信在男友的鼓励下报警备案,警方因此介入调查。《新报》去年成功联系上受害人,获知她是因工作关系与被告有所接触。
她声称,没想不久后,有人就开始天天发简讯,一直说对她感兴趣,甚至约她亲热,多次发出露骨简讯说:“我要你。”让受害人深感被冒犯,坚称他们只能当朋友,做不了情人。
她指有人却越来越大胆,甚至邀她成为“床伴”。受害者质问他为何要拿事业和婚姻来“冒险”,没想对方却说“我不在乎,我坚决要你。” 据了解,被告已婚,育有一个孩子。部分挑逗短信被告发给受害者的挑逗短信(部分): 2015年8月27日:
被告: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亲热?
女郎:你越来越大胆,从约会到亲热,我跟你谈公事,你却换话题。
被告:我要你,这点从未改变。
被告:我们今天见面。
被告:我要你。 2015年8月29日:
被告:最后一次问你
女郎:什么?
被告:情人。
女郎:有种关系叫朋友,如果你能接受。
被告:情人比朋友好
女郎:你老婆会杀了我
被告:胡说
女郎:什么胡说
女郎:我不想惹麻烦
被告:不会有麻烦
被告:床伴?
女郎:我像是那么随便的女人吗?
女郎:当你跟我说你要我,你可有想过你老婆知道后会怎么想?
女郎:况且如果有人知道了,你不会有麻烦吗?
女郎:为何要让你的事业和婚姻“冒险”?2015年8月30日:
被告:我不在乎他们
女郎:为何?
被告:因为我坚决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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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16 07: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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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郎:为何要让你的事业和婚姻“冒险”?2015年8月30日:
被告:我不在乎他们
女郎:为何?
被告:因为我坚决要你!
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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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6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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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6 07: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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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6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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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6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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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6 05:0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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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仔明 发表于 20-3-2016 07:30 AM
这个家伙应该是精虫上脑了...
中校抵不住誘惑,精蟲上腦是一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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