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869|回复: 4

台湾男子6年性侵女儿134次 获刑18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1-2016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夏经纬网1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巿1名父亲被控从女儿11岁起,为满足自己性欲,在住处房间、厕所、后院性侵女儿6年,达134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这名父亲1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这名父亲从女儿11岁起利用女儿年幼可欺,对性行为的概念尚未健全,不具成熟性自主能力及判断能力,不知善尽为人父亲之教养责任与人伦分际,为满足自己性欲,约以每月2次的频率,位于台北市士林区的住处自己房间、女儿房间、厕所、搭设铁棚的后院等处,以亲嘴、手抚摸女儿胸部,再予以性侵得逞,时间长达6年,共计134次。

  被害少女于2012年3月间工作结束,由父亲载送返家后,因使用金钱问题及交友问题与父亲发生激烈言语及肢体冲突,少女在争执中对家人揭露遭父亲性侵情形,却不获在场的母亲及哥哥相信,愤而吞灌精油、持玻璃杯敲打头部并欲喝漂白水、洗发精、洗碗精及持刀自残,幸好哥哥抢下刀子、漂白水等物并予以安抚,少女才停止自残。

  被害少女隔天后将相关情形告知工作处所的主管,经这名主管通报学校后,全案曝光。
  一审判这名父亲18年徒刑,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酌这名父亲为满足个人性欲,违悖人伦而犯案,戕害女儿身心健全成长,造成难以磨灭伤害,且长期将女儿当作发泄性欲对象,犯罪后不仅未能坦承犯行,竟于侦查中误导办案,原审判刑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18年刑度,全案仍可上诉。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0 收起 理由
yen3 -50 重复发帖,恶意灌水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1-2016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2016 08:1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台湾兽父基本上两三天一起,连日本人乱伦也没这么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2016 12: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6 01: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奇有些报章能详细的报道被侵犯的次数,其实这样的兽父应该判终身监禁,才18年而且还可上诉,他们的法律还真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2-2-2025 04:02 AM , Processed in 0.198073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