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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笑”失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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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6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恋原本是一件可悲的事,多年后回头一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把这些“失败之作”化成文章,博大家一笑。

第一篇:壶仙                  

    张佳爱慕丽晶,一些较常往来的同事都知道。

    他们差不多同时期进入公司,不但同一个部门,还被安排在同一组。平日整组人一同用餐,假日也经常相约逛街、打球、看电影。虽然每次都是一群人,张佳总觉得丽晶对他特别好,吃饭时总没忘记叫他一声,工作上也全力配合,当身为组长的张佳未完成任务,她就帮忙做完为止,不像其他人,放工时间一到,便拍拍屁股回家。偶而超时工作,迟至深夜下班,张佳建议载她回家,她也从不拒绝。

    张佳的眼中只有丽晶,容不下别人,可是,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两人的关系总无法突破,成为一对名副其实的恋人。不过张佳相信这只是时间的问题。

    有一天用晚餐的时候,同事美桂说想趁连续几天的公共假期,回家乡会见男朋友,她邀丽晶同行,顺便去游玩,丽晶一口答应,并说:“叫张佳也去吧,一来人多热闹,二来也可以当护花使者。”

    张佳听了,心里甜丝丝。不过他觉得,一个男生跟两个女生同行,总是有点不便,便提议说:“不如叫米高一起去吧,他熟悉那个地方,由他当向导最适合。”

    米高虽然是另一个部门的同事,由于业务的关系,平时有事无事总爱往他们的组串门子,与大家混得很熟,任何活动都少不了他。  

    安排好行程,他们便如期出发。米高果然是一位称职的导游,在美桂男友没空的时候,他便负责带张佳他们东钻西窜,寻找特别景点及道地美食,行程安排得满满的,玩得十分尽兴。

    很快的假期又过去了,美桂多请了两天假陪男友,他们仨人只好先乘列车回去。

    来的时候,由于他们是两男两女,很自然地是男与男坐,女与女坐,如今少了一人,张佳心里很想丽晶坐在他身旁,但是却不敢开口。上到火车,由于张佳走在后头,米高和丽晶先上车,顺理成章坐在一起,张佳只能在他们后面不远处找了一个位子坐下。

    虽然旁边坐的是身上带着异味的友族老人,上了年纪的火车行驶时又伊呀作响,但是多天累积的疲惫,加上路途漫长寂寞,张佳也难敌瞌睡虫的进攻,不知不觉地闭上了眼睛。

    当火车在半途停顿下客时,张佳被刺耳的汽笛声吵醒,他张开惺忪的双眼,隐约看到坐在前方的丽晶,整个头靠在米高的肩膀。看到这一幕,张佳完全清醒了,坐直了身子,安慰自己说:“丽晶太疲倦了,所以才会在无意中把头靠在米高身上。”

    从这个时候起,张佳便无法再合上眼帘,他眼睁睁一直望着丽晶。在火车的颠簸跳动中,丽晶数次醒来,伸了伸懒腰,娇小的头再亲密地放回米高的肩上。最后一次,还索性整个人躺在他的怀里,一直到火车总站。

    回到工作岗位后,张佳心里虽然又苦又涩,还是抖擞精神,若无其事地和丽晶一起工作。他冷静下来后,把整件事再想一遍,才醒悟其实丽晶与那位男同事,平日已是眉来眼去,只不过没有公开化罢了。在今次的旅行中,他只是一颗超大的电灯泡。

    失去了爱恋的目标,张佳仿佛没有了灵魂。平时下班,偶而他会与丽晶及一群同事相约外出看电影、上馆子或唱K。如今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每天放工,便躲在家中不出门。他不爱喝酒,却酷爱中国茶,每晚便闻着普洱、龙井的清香,抱着紫砂壶在自艾自怨。他的紫砂壶外貌古拙,矮墩墩的,十分可爱。

    据跳蚤市场的档主说,这个紫砂壶是清朝雍正年代的古董,要不是缺钱用,才不舍得卖掉这个传家之宝。张佳花了500元把它买下,他并不计较这个茶壶是否有数百年历史,但见它外貌古朴,很合眼缘,便把它买下。每天晚上,他都用它来泡茶,他最爱用手捧着它摩挲,日久有功,壶身越来越光滑,亮可鉴人。

    有一晚,他同样躺在露台的懒椅上,抱着紫砂壶在神游太虚。在半梦半醒中,突然一阵浓雾飘过,一位身着古装长相清矍的老翁出现眼前。这位老者和蔼地对张佳说,他是壶仙,曾许下诺言,哪一位有缘人,第一千万次摩挲紫砂壶,便赐他一个愿望。最近一位幸运星是孙中山,他的愿望是革命成功。

    张佳又惊又喜,一时之间也不知许什么愿。蓦地,火车上那椎心一幕又出现,他一时情急,脱口就说:“让丽晶的头永远靠在那男人的肩膀上。”

    醒来后,张佳对刚才发生的事感到十分奇怪,但也没有放在心上。

    隔天上班,同事告诉他,丽晶昨晚摔了一跤,送进医院留医。过了半天,传来了恶耗,丽晶摔伤了颈骨,可能有后遗症。

    两个月后丽晶恢复上班,变成了歪颈美人,一边颈项歪向右边,仿佛要靠在情人的肩膀上。

    看见丽晶歪着脖子的背影,张佳很自责,后悔自己一时冲动,造成丽晶的畸形。他不敢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每天下班只是躲在房里,抱着一个紫砂壶在摩挲,希望自己是下一个摩挲出壶仙的人,他要运用这个愿望,让丽晶恢复原貌。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天天抱着紫砂壶在摩挲,别感到惊讶,他可能就是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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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016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

解谜

    没想到,藏在心中15年的谜团,竟然在校友聚会时解开了。

    林韦15年前在K城念高中三,那个年代许多同学都是情窦初开。林韦酷爱文学,对男女之间的情爱,比一般同学有更深一层憧憬,也有暗恋的对象。无奈家境不好,连学费都几乎付不起,岂敢有非份之想,何况样貌普通,高高瘦瘦,营养不良似的,也不会有女同学青睐。眼看同班一些男女同学眉目传情,出双入对,林韦与那些同病相怜的可怜虫,只能在一旁干羡慕,把精力寄托在读书和运动。

    一天下午,林韦打完球后搭巴士回家,由于不是上下班繁忙时间,搭客寥寥无几。上了车随便找个位子坐下,他便闭目养神。路上交通十分顺畅,不一会儿巴士便窜出市区,第一站停在一间女子中学前。在下午放学时分,巴士多数会停在这个站上客,搭客多半是该女校学生。

    老爷巴士吵杂的煞车声,将昏昏欲睡的林韦唤醒了,他望了望四周,发现还没到站,原本打算再打个盹,突然看见第一位上车的女生,他整个人都醒了。那位女生与林韦住在同一个社区,每天早上都在同一个车站等巴士。林韦从朋友妹妹口中,知道那位漂亮女生姓刘名秀媚,念高中一,他旁敲侧击得到的资料就这么多,但是对方时常运动换来的古铜色健康皮肤,以及阳光般笑容,却令他留下深刻印象。

    林韦虽然仰慕这位女生,但是内向的他,就算朝夕相遇,也不敢开口打招呼。他担心如果主动搭讪,而对方不理睬,将是十分尴尬的事,所以每天只能在一旁偷瞄,一天不见她的踪影,便有失落的感觉。

    秀媚上车后,便朝林韦的方向走去,林韦假装没看见,脸朝向窗外看风景。蓦然,秀媚一屁股坐在他身旁。这个站上车的搭客不多,车上还有大部分座位空着,刘秀媚的这个举动,使到林韦的心狂跳不已。他悄悄坐直了身体,知道整张脸已经赤红,脑筋打了千百转,就是不知道如何开口。结果一直到站,两人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后来,早上还经常在车站遇见秀媚,下午就不再看到她了。一直到林韦毕业,两人的关系没有进一步发展。

    光阴飞快,一晃便是15年,林韦也结婚生子了。妻子是一位样貌普通,脾气急躁的女人,日子过得极为平淡。林韦每次想起当年那一幕,心里都感到万分遗憾,他一直在想,为什么秀媚当天会坐在他的身旁。这么多座位不坐,偏偏选择坐他身旁,显然给他一个结识的机会,这种强烈的暗示他竟然白白错过了,怎不令人扼腕。如果当时他鼓起勇气开口,迈开第一步,人生便完全不一样了。人家一个女生,都肯放下矜持,他却由于自卑胆怯,白白错失良机。

    一切都怪自己是胆小鬼。林韦悔不当初,但是又奈何?只好长吁短叹了。他自己得到教训,因此,经常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告年轻人要勇于表达情感,不要因为担心出糗而不敢开口,否则大好的机会都会白白溜走。

    上个星期,母校宴庆70周年,同班死党邀请他出席,他一向不爱热闹,原本不打算参加。经不起死党多番力邀,最后勉强答应,他也想看看多年后,同学们有什么变化。万万没想到,在这样的场合,竟然遇上曾经朝思暮想的伊人。当第一眼看到秀媚背影,他就心如鹿撞,一转身果然是她。她还像以前一样艳丽,只不过多了一分成熟。

    “我来介绍,这是秀媚,我的太太。”一位大林韦两届的学长,介绍秀媚给林韦他们认识。这位学长也是林韦的球友,以前在学校经常一起打篮球,虽然10多年过去,大家的面貌没什么改变。

    “我认识你,我们以前住在同一个地区,经常一起挤巴士。”秀媚露出灿烂的笑容,大方地伸手与林韦握手。“说起来还要谢谢你,有一次你还帮我解围。”秀媚的这句话,令林韦摸不着头脑。

    看到林韦发呆的样子,刘秀媚便揭开答案。“有一次放学后我一个人在车站等巴士,突然来了两个流氓,他们一直用语言调戏我,巴士到来后,他们竟然随我上车,当时我很害怕,幸好看到你在车上,我连忙坐在你身旁,他们才不敢怎样。”

    “还好说呢,每天一个人搭车那么危险,那次过后,我便不准你搭巴士回家,一定要等我开车载你。”秀媚的老公深情地望着妻子。

    散席后,林韦坐同学的顺风车回家,同学告诉他,秀媚在中学时便与那位学长拍拖,两人大学毕业后便结婚,迄今依然十分恩爱。

    猜测了15年的谜团终于解开了,林韦不知好笑还是好气,真是自古多情空遗恨。本来一件稀松平常的事,由于本身的想像力过于丰富,造成15年来魂牵梦萦,自艾自怨。如今水落石出,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回到家后,他望着床上沉睡的妻子,发现原来富态的脸庞,也有动人之处,平日她爱发脾气,还不是因为忙着照顾这个家和两个孩子,如果没有她,也就没有这个温暖的家。林韦轻轻在妻子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慑手慑脚上床。躺在床上不久,他便呼呼入睡。今晚他睡得很甜,除了喝了两杯,也是因为谜底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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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016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年少无知时的糗事,我将它们故事化,原本一点都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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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2016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篇:最后一夜                           

    今晚德明经过生产部时,听到电台在播放一首经典老歌,蔡琴唱的《最后一夜》。

    在回到办公室的途中,他想起一位老同学。当年的她当然一点也不老,还是风头强劲的
校花。正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德明的座位恰恰在她后面,大家也算上谈得来,每次看到她鲜花般的笑容,德明便不禁砰然心动。

    当时同学之间谣传雪芬已有一位要好男友,即是同班同学阿达。他的样子长得好看,眼大鼻挺,笑容有点像陈冠希,似邪非邪,与雪芬倒是一对璧人。不过两人的互动不像其他情侣同学般亲密,平时也没见他们出双入对。德明只是半信半疑,心中当然希望传闻是假的。

    转眼便是中六毕业,德明成绩不是很好,家境也不允许继续深造,便到一间电影制作公司当小职员。这间公司每个月都有赠票给属下员工。德明进入公司的第二个月,公司的院线正上映白先勇小说改编的《金大班最后一夜》,而电影主题曲《最后一夜》更传遍街头巷尾。

    自从离校后,德明没再联络雪芬,虽然内心一直思恋,却苦无借口。当他拿到戏票,便决定鼓起勇气,写一封信给雪芬,以赠票为由,邀请她去看电影。

    德明原本就没抱太大希望,果然隔了两个星期,都没有回信。他对自己苦笑一下,把戏票送给亲戚。

    电影制作公司的待遇不高,也不是德明理想的职业,他一直想从事新闻工作,当看到报馆征聘启事,便投身进入报界。

    一晃眼20年过去了,德明也从实习记者,晋升为编采部夜班主管。

    这一晚是他入行的20周年,原以为会有一个“平安夜”,没想到临下班接到记者来电,说有一宗坠楼案。本来坠楼也不是什么大新闻,这个社会人性扭曲了,什么离奇的案件都会发生,坠楼算是小儿科了。不过记者说拿到独家相片,便停机等候。刚才他便是到生产部去,看看印刷的情况,不料同事扭开的收音机,正播放《最后一夜》这首歌,让他回想起那段往事。

    回到办公室后,记者也回来了,德明便问案情如何。记者一面赶稿,一面回答说:"死者是一名妇女,从17楼跃下,当场死亡。”

    这时,摄影记者已把相片处理好,传到德明的电脑。德明像平常一样,随手打开文件夹。当看到相片,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如遭雷击。他急问记者,死者的姓名及年龄。

    记者翻了翻采记簿,回答说:“死者叫周雪芬,现年40岁。”

    德明颤抖的声调,不知是对自己,还是对现场正忙着的同事说:“她是我的同学。”

    原来相中人就是德明一度仰慕的校花。

    不久后,记者赶完稿,过来看编辑排版,一面向呆坐一旁的德明说:“听邻居透露,死者的丈夫是一个商人,夫妻俩经常吵架,案发前,曾听见他们在争执,过后便发生坠楼案。”
他稍停了一会续说:“有的邻居推测,死者是跳楼自尽,也有邻居说死者被丈夫推下楼。事发后该商人已被警方扣留调查。”

    当然未经证实的传闻,是不能写进新闻稿里,不然的话,有任何差错,报馆便要面对法律诉讼。

    德明再仔细看看记者千方百计从死者亲属手中取得的相片,他这时才发现,与雪芬合照的那个男人,就是当年的同学阿达,只是身裁发福了不少,一时认不出来。倒是雪芬的样子变化不大,所以他一眼就认出。

    德明专业地完成了改版,当印刷机器重新开动时,他才颓然顿坐在椅子上歇息。他的内心百感交集,打算收拾东西后,找一个地方喝两杯,让自己稍微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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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16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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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016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的。现在从远距离来看,觉得有点可笑,其实当时心在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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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016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篇:现代梁祝

    在中一那年,第一眼看见祝春丰,梁鑫觉到很有亲切感。春丰长得高高瘦瘦,样子俊美,笑起来有点像香港女演员陈松龄。

    凑巧的是,老师编排座位时,梁鑫和祝春丰被安排坐在一起。这间中学的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大家都互不认识,有缘同桌,很快就成为朋友。

    当大家自我介绍时,梁鑫很自然地说:“我姓梁,单字鑫。”春丰也大方地报上姓名,后座的一位同学,大概戏看多了,开玩笑地说:“那你们就是梁山泊与祝英台了。”春丰羞红着脸驳斥说:“人家祝英台是女的!”梁鑫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心里只觉得这个新同学太害羞了。

    春丰性格柔弱,让人不期然想保护他。校内一些捣蛋份子,总爱欺负弱小的同学,春丰成了他们戏弄的对象,梁鑫多次为了替他解围和人动手,有一次还记了大过。

    但是,他觉得为了保护春丰,被记过是值得的。

    两人都喜欢音乐,一同参加了口琴学会,班上只有他们两人参加,放学后在等上口琴班的时候,两人一块在课室吃便当。春丰的家境富裕,便当内容丰富,常常藉口吃饱了,分一些美味食物给梁鑫,两人的感情日益滋长。

    他们也同是救伤队队员,春丰手无缚鸡之力,在一些需要体力的活动,梁鑫义不容辞给予一臂之力。在搬运伤者的练习中,两人被分配成一组,当梁鑫揹起春丰这个“伤者”时,虽然大家都是男生,竟然也有异样的感觉。

    一次户外活动中,梁鑫的脚不小心擦伤,流了不少血。春丰帮他敷伤口时,温柔又细心,看到血流汵汵,竟然一面搽药一面流泪,仿佛受伤的是自己。梁鑫看在眼里,心中十分暖和,也忘了伤痛。

    在5年的中学生涯里,两人朝夕相对,走到哪里都是形影不离,有好谑的同学就取笑他们秤不离陀,公不离婆,他俩也没有生气,只是微笑应对。

    转眼五年过去,毕业礼当天,大家高唱《同桌的你》,当唱到“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跟我在一起。”梁鑫和春丰对望了一眼,多少柔情尽在不言中。

    离校后,春丰被父亲送到外地留学,梁鑫留在本地大学深造,两人虽然分隔两地,却保持密切联络,假期时回乡,也相约见面,感情并没有因为分离而疏远。大学期间,俊俏的梁鑫是系中抢眼的白马王子,但他未曾与任何女同学交往。一来是学业为重,二来也没有那种心思。

    一些同班同学不时介绍女生给他认识,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室友甚至一度怀疑他是同性恋者,后来看他举止正常,与一般男生没有什么两样,才不疑有他。自此,大家都把他当成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完成大学学业后,梁鑫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一家企业当执行人员。不久,春丰也学成归来,在父亲的公司上班。自此两人更是相濡以沫。

    一年后,两人宣告结婚了。别误会,他们不是同性恋,两人的结合完全遵从命运之神的安排。

    婚前,春丰在家人的鼓励下,到邻国进行了变性手术,成了一个如假包换的女生。原本样子就长得俊美,恢复女生容貌,完全可以用沉鱼落雁来形容。穿上婚纱的她,是世界上最美丽又幸福的新娘。

    一出世,上天便向春丰开了一个玩笑,把女生的灵魂,错放在一个男性的躯壳,让她受了不少的折磨。如今只不过是把原有的人生还给她。

    幸运的她,生长在一个思想开通的家庭里,她的痛苦,双亲都看在眼里。最终,不但得到家人的谅解,也得到梁鑫无尽的爱。

    春丰与梁鑫的真情,冲破了世俗的束缚。了解他们的人,给予无限的祝福,对不了解的人,他们也不想多费唇舌解释。

    婚后,春丰半开玩笑地问梁鑫:“你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我?”梁鑫很严肃地拥抱着她说:“ 第一眼便有了十分微妙的感觉,但是对你的感情,却是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  

    两人细水长流的情愫,比起世俗间轰轰烈烈,一触即发的恋爱,更教人荡气回肠。

    古代梁祝的凄美爱情,逃不过封建吃人礼教的巨灵掌,只能以悲剧收场;现代梁祝有一个美满的结局,是因为现代人思想开放,尊重人性。与此同时,两位主角对感情的坚持及执著,使到他们赢得最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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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016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与黑夜

    胡云曾写一封信给舒琴,这不是情信,不过信中也谈到感情问题。

    胡云在信中坦率告诉舒琴,对她的感情是认真的,但是如果舒琴觉得这样的表态冒犯了她,他会自我消失,他希望两人的关系不要再拖泥带水。

    胡云心中明白,舒琴是一位心高气傲的女生,她结识了一位富家子弟,可是对方对她若即若离。高兴的时候,两人如胶如漆;不高兴的时候,深夜半路把她赶下车,要她自己回家。

    舒琴爱对方英俊又多金,却气不过这位少爷的嚣张,故意找来胡云气他。但是她又担心把他气跑,于是只把胡云当作柴可夫司机及跟班看待。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胡云心仪这朵野玫瑰,也不全是她的美貌,还有爽朗大方的性格,也深深吸引着他。可是他也有自知之明,一来样貌长得平凡,二来打工仔一名,养自己还勉强可以,怎么供奉得起这尊玉菩萨?

    胡云为了能够和她多一些时间相处,宁愿受她差遣,但是理智告诉他,这个游戏他是玩不起的,所以痛定思痛,决定趁早摊牌,免得将来更痛苦。

    舒琴是一个聪明人,看了信便知道胡云的心思。而正在这个时候,那位公子对她越来越好,感情已趋稳定,胡云的利用价值也完了,便乐得顺从其意。

    胡云虽然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但人始终是感情的动物,与舒琴断绝了来往,确实失落了好一阵子,午夜梦回也曾伤心落泪。不过他认命,明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路,凡事不能强求。于是收拾心情,把悲伤留给自己,美丽的回忆就让舒琴带走。

    分别过后,他继续过着平凡人的生活。娶妻、生子,日子无风无浪。

    多年来,他曾两、三次接过舒琴的来电,都是问他生活过得如何,他也如实告诉对方。为了表示关心,他也顺口问了她的近况。在匆匆的谈话中,她告诉胡云,婚后她随丈夫搬到M埠,为他生了两个女儿。其余的事也没有多谈。

    不过,从一些友人口中,胡云了解舒琴嫁入豪门后,日子过得不是很暢意。

    在M埠的祖屋里,她的家翁家婆都健在,姑娌众多,纠纷难免。家翁是一位思想守旧的人物,不批准她提出搬出去组织小家庭的建议,那位少爷也乐得把她丢在祖屋,交由父母管教,他借做生意为名,到处风流快活,胡天胡帝。

    这个家族对子弟放纵,对媳妇却十分严格,尤其是无法为家族添男丁的媳妇。

    舒琴在那里人生地不熟,平常的行动受限,加上女儿接连出世,也忙得透不过气来,几乎三步不出闺门了。

    “舒琴婚前自由惯了,如今犹如困在笼中的画眉,日子过得真沉闷。”友人说:“如果当初她选择了你,生活便完全不同了。”

    “白天不懂夜的黑,鸟儿哪知鱼儿生活得开不开心?你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胡云不苟同这位友人的看法,他相当清楚舒琴的个性,嫁入豪门已达到半个愿望,她的另一个愿望,是辅助夫婿打理家族庞大生意,当一位叱咤商场女强人,这个目标目前碍于客观因素,还不能如愿,但是以她的野心,达不到目的是誓不罢休的。

    要是当年舒琴选择了他,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一定被认为胸无大志,没有出息。两人个性迥异,勉强在一起也不会快乐。

    当然一个人不可能得到百分百幸福,人生总有些缺憾,可是目标有分大小,只要能够满足最重要的部分,其他东西就变得次要了。舒琴是个精明的人,要她用奢华的生活来更换卑微的自由,这种吃亏的事她是绝对不会干的。
   
   胡云始终觉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未来负责,所以在做抉择时,不能不多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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