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897|回复: 19

刘胜权:《2015年国安法》不是用来对付政治人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7-12-2015 0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于上星期四晚(12月3日)三读通过后,引起各界争议。【相关报道:《2015年国安法》问题何在?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不过,首相署部长刘胜权今天就强调,这项新法令是不会用来对付政治人物和异议分子的,而是用来对付恐怖分子,像是苏禄军入侵拿笃事件。


“我不认为法案会用在他们的身上,除非这些政治人物和异议分子与恐怖分子串谋。”


据《当今大马》报道,刘胜权也认为,如果政府要赢得人民的信任,也不会利用这项法令来禁止类似净选盟这样的集会。早前,有不少议员和律师担心,如果国会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后,政府将利用这项法令来对付类似净选盟4.0的大型集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12-2015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聽聽就好,不用認真,

GST 也是被巫統講到生活負擔會下降,結果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公信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2:5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恐疯是拿来对付政敌的,我说的从来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付反雞雞人士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用来对付野狗野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7-12-2015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clo51 发表于 7-12-2015 03:18 PM
难道用来对付野狗野猫???

对付野猫野狗的是灭杀令,每个州的大臣都有这个权利施行
但不是每个州都会施行的,要看那个州的大臣会不会滥权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rince 发表于 7-12-2015 02:50 PM
恐疯是拿来对付政敌的,我说的从来没错!

拉伯恐疯,是拿来对付政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12-2015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7-12-2015 03:21 PM
对付野猫野狗的是灭杀令,每个州的大臣都有这个权利施行
但不是每个州都会施行的,要看那个州的大臣会不 ...

你不觉得执政党一路来都把在野党当成动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3: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胜权,得把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用来对付政治人物
會不會遺漏一字?



是用来对付政治人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4: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须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对付自己那方的政治人物,而是对付所有反对鸡的人,包括苏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用来对付恐怖份子,不是早有反恐法令了吗. 干嘛多此一举.
这国安法没讲明只用在对付恐怖份子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5:4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sa也對付反對黨和無辜平民百姓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没有公信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12-2015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i 现在的政府说的话还可以信么?你当人民是傻子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8:0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他放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又怎样?

现在首相已经一手遮天了
即使现在他当街杀死一个人,只要讲他是恐怖份子,又有国安法令照顾,还怕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5 09:5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实实在在写下来,不然谁担保不会被滥用。第二点,如果政治人物涉及恐怖主义,你要怎样?因为这也有可能让当权者屈政治人物。

另一方面,有什么其他方案能够有效反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9-1-2026 11:46 PM , Processed in 0.133617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