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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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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6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主管部门相继下发通知 获牌直销企业将被严管

随着第二批直销牌照的发放,直销市场的监管全面启动。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获悉,商务部、工商总局近日相继下发《通知》,严管直销行业。

  昨天,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该《通知》除了对申请牌照的企业强调了递交服务网点方案外,对已经获牌的直销企业在完善服务网点、开展直销培训、保证金、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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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企业信息等方面更做了具体的规定。该《通知》强调,对已获牌的直销企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譬如, “直销企业擅自动用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调整保证金,或缴存的保证金被司法机关冻结,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而此前几天,国际工商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做好直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目前,国家已批准雅芳、如新、宝健等3家外资企业以及珍奥、蚁力神等2家内资企业成为直销企业。业内估计,近期可能还会有几家企业获牌。早报记者 顾俊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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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6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务部:直销申请需上报企业网点方案

本报记者 陈达 发自北京

  今后企业在申请直销许可时,需要提交企业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商务部在昨天下发的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这些网点方案所在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今后要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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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网点方案进行核查,认可后才能向上出具书面认可函。同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向商务部转报企业申请材料时,要同时出具对服务网点方案的确认函。目前在企业申请直销牌照中,要提供符合申请门槛的很多相关证明材料,直销网点的确认只是其中的第一步。

  有专家表示,目前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在直销经营活动区域和产品上都被
商务部所限制,因为企业在市场拓展中,没有来得及建立自己的服务网点,在申报时没有将直销区域进行申报。另外,因为一些企业的产品还没有全面向国内市场拓展,只在有产品的地方申请了直销。因此,专家提醒,网点的申报对于直销企业目前申请牌照尤为重要。

  在这份通知中,商务部明确要求,直销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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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6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销获牌企业比拼直销队伍

记者 高初建 北京报道

  如新中国区总裁称直销商品绝不随意涨价

  日前,商务部发放了第二批直销牌照,如新等四家企业榜上有名。对此,业内人士关心的是,为什么有的企业可以较为顺利地拿到牌照,而有的企业还要等一段时间?如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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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裁邱锦云透露,申请牌照亦有“章法”可循。据了解,此次被批获牌的企业大都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即采取以区域试点申请商务部批准,再推广到其他业务区域的申牌方式。记者注意到,第二批获牌的4家企业,全部以区域为单位申牌。比如,如新获得了上海8个区的业务拓展权,而宝健也只获得了北京部分区域的业务拓展权,珍奥、蚁力神也只在辽宁区域获批。

  业内人士表示,此种区域试点获得
商务部批准后,再拓展其他网点业务的方式可以使得手续简化。获得直销牌照后,在申请下一个城市的业务拓展权时,只要获得该区域的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分公司即可。如新大中华区副总裁、北方区总经理李潮东表示,获得国家商务部的批准后,其他城市网点申请批准“容易多了”。

  随着第二批直销牌照的发放,直销企业总算松了一口气。而预测到即将陆续发放的牌照,直销巨头纷纷把目光锁定下一步战略,直销员的争夺将成为竞争焦点。

  邱锦云表示,如新获牌后,并不能“高枕无忧”,今后将“两条腿走路”,一面开展门店销售,一面陆续开展招聘兼职直销员的工作。

  邱锦云表示,如新将继续拓展专卖门店,在今年年底前再开20家门店,总数达到180 家。而在2007年,如新将使得专卖门店数量达到200家,并设立1000个服务网点。而获准开展直销业务后,直销员的招募也将作为重中之重。邱锦云透露,如新将在获准开展直销业务的上海8个区内试点招聘3000-5000名直销员,以拓展直销业务。

  与此同时,直销员素质的竞争也将成为焦点。他透露,如新将加紧对直销员能力包括道德素质在内的各方面培训。

  业内人士认为,获得商务部下发直销牌照意味着直销企业将可以完全以无店铺形式,利用销售人员直接将商品卖给终端消费者。而在这种盈利模式被国家肯定和业内推广的同时,业务推广的终端直销员的作用举足轻重,将直接关乎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而在第二批直销牌照下发后,加紧占领市场使得直销企业分秒必争。据了解,目前,获得第一张直销牌照的雅芳已经招募了11.4万名直销员。直销企业在市场上的角逐,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直销员队伍的比拼。

  关于直销商品的价格问题,有关企业均表示,绝不可能出现随意涨价的情况,因为,获取牌照意味着企业必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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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6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务部加强直销管理违反规定吊销牌照

本报北京讯

  直销企业如果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就有可能被暂停直销经营,甚至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商务部8日下发了有关加强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管理的事项通知。

  商务部规定,直销企业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对于依法取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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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应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并经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企业有多种违反《规定》的情况会被商务部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商务部表示,在企业开展培训和直销活动前,应将本企业直销培训员名单报商务部备案,待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后,企业方可招募人员并对被招募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企业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同时,商务部强调直销企业应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直销培训活动,企业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此外,直销企业擅自动用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调整保证金,或缴存的保证金被司法机关冻结的,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直销企业的投资者、股权、注册资本、直销员计酬制度、市场计划报告书等事项发生变更,须符合《条例》规定,并报商务部批准,对不符合直销经营条件的,商务部也会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对于直销企业培训员,商务部也有所要求。通知规定,培训员应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从事直销培训,如有违反,商务部撤销该培训员备案,企业收回直销培训员证,该培训员不得从事培训活动;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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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6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销企业违规将吊销许可证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为了贯彻实施《直销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规范直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商务部8日发布《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应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并经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须通过商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核查结果一次性报商务部备案。直销企业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

  《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培训员应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从事直销培训。如有违反,商务部撤销该培训员备案,企业收回直销培训员证,该培训员不得从事培训活动;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通知》指出,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经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务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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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8-2006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新:如新员工制将成直销行业转型趋势

近日,商务部发放第二批直销牌照,出人意料的是,一直高调的安利公司榜上无名,而进入中国市场不久的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成为赢家。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第二批直销牌照的发放,真正的直销战将在中国全面开打。如新力挺的“员工制”模式也有可能成为今后直销企业效仿的方向。
    虽然美国雅芳早在今年2月就获得了首张直销牌照,但在业内看来,曾在华全面转向零售的“乖宝宝”雅芳对中国直销界而言,并不具备典型意义。而如今新被“放行”的如新、宝健、蚁力神、珍奥4家企业,终于让业内闻到了直销“春天”的气息。
  “如新的获牌对业内意义较大。”一些负责直销申牌工作的外资企业法务部人员认为,如新增加了他们对自己企业获牌的信心,“如新不是1998年的10家直销转型企业,进入中国的历史也只有几年,但是仍然获得了牌照。”

    而专家认为,如新获牌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代表着“员工制”模式
的认可。直销专家胡远江表示,“批准如新开展直销,无疑是肯定了它现有的经营模式。”

    员工制和经销商制度,被认为是直销业转型的两种主流模式。如新是员工制的代表,即所有的业务代表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如新公司的正式雇员。虽然如新尚未对外公布今后的具体直销方案,但其一直执行的“员工制”仍将成为其主要的运营模式。作为美国五大直销公司之一的如新,从2003年进入中国开始,就一直采纳“店铺加专职员工”的方式进行经营,如新中国区总裁邱锦云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若如新开展直销业务,也不会放弃之前的专职员工制度,会两条腿走路。”

    而在直销法颁布前,安利多年来一直倡导经销商制度,即经销商独立注册和公司形成合作关系。此前,大多数希望进入直销领域的企业更倾向于安利的模式。但是,这种多层次销售模式已经难以控制,弊端十分明显,有关方面一致认为不足取。

    记者注意到,向“员工制”靠拢的已经有美国直销巨头玫琳凯。今年4月,玫琳凯内部全面调整运营模式。对于销售团队的核心———经销商,玫琳凯决定择优吸收为公司员工,已委托专业人事代理公司在各地与经销商签订劳动合同。业内消息称,万基、李锦记等企业目前都在观望员工制模式。

    据悉,如新公司在江苏已开有10多家店,近期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接触,招聘员工,铺开直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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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06 07: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場營銷系列】美國為什麼不禁止傳銷﹖

作者﹕謝田

【大紀元8月11日訊】報導說﹐過去幾年中國共破獲傳銷案2800余起,涉及團伙3800個﹑金額42億人民幣。個人及家庭因捲入傳銷﹐最後人財兩失的﹐也時有所聞。傳銷在中國屢禁不止﹐人們不免要問﹐為什麼這些騙局在中國總是有市場﹖類似的騙術屢屢得手﹐是否有更深層的社會原因﹖很多國家根本不打擊傳銷﹐為什麼它卻開展不起來呢﹖

真正的傳銷﹐是指多層營銷(multi-level marketing)﹐屬於直銷(direct marketing)的一種﹐它利用人際網絡關係作為營銷渠道來推銷產品和服務。這種做法本身也沒什麼新奇﹐古而有之。街坊鄰居發現什麼東西很好用﹐向你介紹﹐你托她下回兒替你買一些﹐就是多層營銷或者直銷的雛型。

問題的關鍵﹐是傳銷是否真的象那些公司所說的﹐把產品直接推向顧客﹐省卻中間環節﹐從而省錢。就是說﹐傳銷能否取代中間人﹑取代營銷渠道呢﹖其實不能﹐多層營銷中的一層一層﹐就是他們自己的渠道。所以他們通常只賣那些體積小﹑利潤高﹑不易變質的東西﹐如濃縮的洗髮液﹑洗手液﹑維生素等。後來有人把傳銷的範圍擴大﹐禮品﹑工藝品﹑甚至墓地都成了傳銷的內容。

中國去年公佈「直銷管理條例」的同時﹐頒佈了「禁止傳銷條例」。根據直銷條例,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實際上禁止了團隊計酬),並對提取報酬的比例作了嚴格的限制。這是試圖從計酬制度上對直銷和傳銷作一個區分。但嚴格追究起來﹐這恐怕也不行。比方說我曾做過銷售經理﹐固定薪水之外﹐經理的部份薪酬是跟下屬人員的銷售總額相聯繫的﹐實際上這也是“團隊計酬”。要禁止團隊計酬是不合邏輯﹑也不合常理的。

在美國﹐傳銷一直都在合法﹑公開的進行着。很多公司如雅芳(Avon)﹑安利(Amway)﹑特百惠(Tupperware)﹐都用人際關係網和家庭派隊來推銷產品。當然﹐這些公司在中國都被迫改變了運作的方式。

以前有個同事﹐她就業餘做Tupperware(特百惠)的生意。每天上班帶飯﹐她都用漂亮的特百惠塑料盒﹐也經常在飯桌旁瀟灑的給我們作個展示﹐我們就笑嘻嘻的看着﹐不時的調侃她幾句。買不買隨你﹐也沒什麼壓力。另一個同事悄悄告訴我﹐她家的櫥櫃裡堆滿了賣不掉的特百惠盒子。

傳銷的本意﹐幫鄰居﹑朋友買些好的產品﹐或大家一起買﹐圖個好價錢﹐都無可非議。傳銷開始有了問題﹐和人類社會道德的敗壞有關。因為它開始利用人們貪婪和不勞而獲的心理 ﹐在利用人際網絡的同時﹐引入了“入會費”﹑層層繳費的方式﹐利用下線的繳費來為上線斂財。而且﹐傳銷公司為了吸收下線,以人情及高報酬﹑高額贈品引誘入會﹐這些預繳的費用本身﹐而不是產品銷售的利潤﹐成為這些人所追求的錢財來源。而賣什麼東西﹑賣不賣﹐都已經是無所謂的了。也因此﹐傳銷被稱之為“金字塔營銷”(pyramid marketing)﹐甚至“金字塔騙術”(pyramid scheme)﹑老鼠會﹐就肇因于此。

有人問﹐ 那為什麼美國不立法禁止傳銷呢﹖這是因為﹐法律不能阻止人們有犯罪的意圖﹐那是道德﹑信仰﹑和宗教的任務﹐法律只能懲罰犯罪的後果。騙人是不道德的﹐但還不能說是非法的﹐因為騙人的言論和騙人的過程是沒辦法禁止的。你不能說來個法律﹐不許人們撒謊﹐你只能懲罰撒謊的後果﹑對別人的傷害。以法律懲罰詐騙的後果﹐這方面美國有充份的法律﹐所以根本不需要立法來禁止傳銷。因為有法制﹐加上有新聞自由﹐媒體的曝光足以使任何騙子無處遁形。

在中國﹐中共蓄意摧毀了道德﹑信仰﹑和宗教﹐社會失去了這一層的保障﹐整個社會易于受這類騙局的危害﹐就並不奇怪了。另外﹐沒有新聞自由和獨立媒體﹐一旦官商勾結﹐ 老百姓的權益就沒法得到保障。說起來還真是這樣﹐別看中共在拼命打擊傳銷﹐其實導致傳銷流行的罪魁﹐就是中共本身。

有人把利用人際關係網絡進行的營銷活動(Network Marketing)也叫做“傳銷事業”﹐這是一種惡意的誤導。大家要記住﹐任何叫你先交錢再幫他賣東西的﹐都是有問題的。關鍵是﹐如果我們心態都很好﹐不想着一夜致富﹐只想着平和而善意的賺錢﹐就不會有問題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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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nberger, Campbell, and Brody, Effective Radio Advertising
Weitz et al, Selling-Building Partnership
Wells, Burnett, and Moriaty, Advertising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2003

[此网络连接与此帖没有直接关系,已被删除](版主启)

8/11/2006 2:05:21 AM


来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6/8/11/n1417690.htm

[ 本帖最后由 李建晔 于 12-8-2006 10:1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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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8-2006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大战弥漫 直销巨头逐鹿千亿中国市场(1)

2006年8月初,如新、宝健、珍奥和蚁力神四家企业获得直销牌照的消息大大刺激了这个行业的“欲望”,多方消息都称8月份还将有更多的企业获得牌照,直销企业大战的硝烟开始越来越浓了。
    “直销行业受到的歧视非常大。”一位沉浸直销行业15年的资深人士如此对本报记者说。但是这个被歧视的行业市场蛋糕却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追逐利润的资本并未因“歧视”而放弃。据报道,国内外总共有近3000家形形色色的直销企业在分享着这个市场。然而,曾经猖獗一时的非法传销迫使政府部门对这个行业进行了“一刀切”。
  目前,这个不可忽视的行业正经受着重大的变革,2005年底正式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力图以立法规范、以牌照制度这一门槛、以网上定期公开披露信息这一规定,来正本清源。
  直销企业开始按照条例低调转型以期获得“通行证”。2006年8月初,如新、宝健、珍奥和蚁力神四家企业获得直销牌照的消息大大刺激了这个行业的“欲望”,多方消息都称8月份还将有更多的企业获得牌照,直销企业大战的硝烟开始越来越浓了。
  □本报记者 全泽源
  千亿市场
  “我个人估计,中国直销市场规模达上千亿元。”邱锦云对记者说。
  “最近生意一般般啦,你要知道,7、8月份在我们这些乡镇是销售淡季。”陈临(化名)在电话那头说。他的语气并没有气馁的感觉。陈临是广东某镇上的电工,去年底,也就是在正式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前夕,他成了直销巨头安利的兼职直销员。不过,陈临名片上写的却是“安利陈临店”。陈临对此不愿多作解释,他说,他家就相当于一个店铺。
  2006年3月,安利公开宣布,安利应该在今年11月底拿到牌照。而安利按照直销法调整直销队伍的方案也已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拿照的直销人员只要考合格,安利公司对其人数将不设上限。《北京晚报》报道,在争取执照的同时,安利已经开始着手扩大直销店铺,国内现有的几百家直销网点也将扩展到2300家。
  陈临的同学、朋友几乎都不看好他做安利。甚至还有点“歧视”他。不过他们发现,陈临做安利之后变得注重外表和社交,“人脉就是钱脉,直销没有人脉怎么成啊。”陈临如此解释。
  随着直销牌照的陆续发放,类似陈临这样的直销员会越来越多。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上月宣布的数字就让人有点吃惊,该公司说,自从今年2月22日获批成为国内首家直销企业至6月30日,雅芳四个月在中国已招募11.4万名正式直销员,另有超过3.1万名申请者正处于审核流程中。
  谈起中国直销市场,如新中国区总裁邱锦云精神大振,他说:“我记得保健品是450亿元,化妆品也不小,容我去核实一下。”他起身快步走到自己的电脑上找数据,“哎,你来看,化妆品是300亿。”记者凑上去一看,电脑里的一份英文报告里显示的数字是“30 billions”,并预测了这个市场未来3年每年的复合增长率是15%。而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在中国可以直销的产品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厨具。
  “我个人估计,中国直销市场上千亿元。”邱锦云说。
  易繁咨询提供给本报的数据显示,中国市场直销老大安利去年的销售额是2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0亿元);雅芳为2.0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5亿元);玫琳凯公司为28亿元;如新因较晚进入中国市场,所以只有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
  稳健基调
  “但我们一定要把握稳健和合法这两条,因为直销是把双刃剑。”
  以前传销企业为了迅速发展壮大,往往打出“1年收入百万,2年收入千万”的暴富诱惑性广告。但是,这些获牌的企业都定下了“稳健发展”的基调。而商务部8月8月也颁发文件“敬告”获牌企业不得夸大宣传,否则有被吊销直销牌照的可能。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盈利比抢占市场份额更重要。尤其是在目前中国直销市场尚未成熟之时。”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对本报记者说。他认为,如新在中国才发展3年多,还属于发展中企业,所以他将公司的发展策略定位为“稳健发展”,“我们不追求爆炸式的发展,那样不长久。”邱锦云说完哈哈一笑。有近20年销售经验的他非常善于交谈,其中一个诀窍就是在谈到有趣时放声大笑。
  8月初商务部宣布,如新中国公司、宝健中国公司、珍奥集团和蚁力神公司四家企业获得直销牌照。这意味着它们即将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始在中国招聘直销员,开始实行单层次直销。而安利和玫琳凯却杳无音讯。
  不过他们直销试点都有限制,如新是上海地区,宝健是北京地区,珍奥是辽宁安徽、宁波等四省一市,蚁力神则是辽宁地区。
  南京大学直销研究中心教授赵曙明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些限制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随着企业在某些地区的成功经营,国家将会逐步允许其在其他地区的经营。实际上当初雅芳也是有一定地区限定的。这也反映出了国家对直销行业发展的认真、谨慎态度。
  据悉,如新下一步的策略是,准备今年第四季度申请把直销试点范围扩大至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以及北京,明年争取覆盖全国所有重点城市。邱锦云称,上述五城市如果申请顺利,明年一季度就可以进行直销员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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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8-2006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大战弥漫 直销巨头逐鹿千亿中国市场(2)

“最近3年内,我们还是主打有商业价值的城市,也就是消费力比较强的城市,进入农村市场要到4年后再说。”如新认为,农村市场虽然人口众多,但是消费力似乎还没有足够高。而如新的产品主要是定位中高端。

  而另一家刚拿到直销牌照的珍奥集团也表达了稳健发展的思路。该公司董事长陈玉松对记者表示,尽管公司现在已经有5万多销售员,但是,公司对销售员每月的新顾客人数有限制。“否则顾客多了,你售后服务就可能出现问题。”陈玉松说,珍奥这些年来一直把年销售额控制在20亿元以内。

  陈玉松还表示,珍奥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成立直销筹备小组,招聘人才,进行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但我们一定要把握稳健和合法这两条,因为直销是把双刃剑。”

  至于那些还在等待牌照的企业,更要慎言扩张。最近被传即将拿到牌照的欧瑞莲中国有限公司接受本报采访时称,现在还在等待商务部的消息,只有等拿到牌照了,再谈其他。据悉,欧瑞莲也是海外直销巨头,业务遍布37个国家,但是在中国目前只有南京一家专卖店。而完美等企业则婉言拒绝采访。

  摩根斯丹利最新报告预计,牌照将可以帮助如新提高今年第四季度的盈利水平。邱锦云表示,现在还是专卖店这条“腿”强大,但是三年后,另一条“腿”(直销)将走得更强更有力。

  内外一致

  “直销主要通过人脉进行销售,这一点与东方文化比较相适应”

  珍奥集团因为是首家获得牌照的内资企业而备受关注。8月5日,星期六。本报记者拨通了该集团董事长陈玉松的手机并表达了采访意愿。

  “明天可以吗?我现在正开会。”陈玉松在电话那头说。第二天,陈玉松还是忙,第三天一大早,陈董事长才在电话中说,“我这些天忙着跟全国各地的销售经理一个一个谈,谈怎么做直销,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做过直销。”

  据陈玉松介绍,珍奥经过10年发展,目前几乎在全国各地都布局了服务网点。“除了广东和上海。上海市场太诱人了,但我们得谨慎点。”

  但陈玉松依然非常兴奋,他表示,“我不掩饰珍奥对获得直销牌照的渴望,因为珍奥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直销企业的标准条件。”陈玉松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关乎中国市场经济中一种营销方式的重大改变,“应该说,首批内资直销牌照的发放体现了‘内外一致’的原则。”

  尽管现在看,中国的直销市场几乎是外企的天下,但是陈玉松觉得内资企业有自己的优势。陈玉松说,牌照颁发的最大效应就是市场秩序的整顿和保健品行业的洗牌。“珍奥以前没有做过直销,现在按照规定去做,等于在白纸上画画,而那些早期就进入中国的海外直销巨头,必须按照政府的规定去转型。做得越久的企业,越‘伤筋动骨’。”陈玉松说。

  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对于内外资一致的做法也表示赞同。他认为,内外资企业应该一起公平竞争,有竞争是好事情,从更宽泛的意义说,内资做大了也可以到海外直销。

  “直销主要通过人脉进行销售,这一点与东方文化比较相适应,直销牌照对内资企业发放,从某种角度来讲,也使得内资企业可以和外资企业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对内资企业而言充满着市场机会。”赵曙明对本报说。

  尽管“内外一致”,但是牌照门槛却没有因此降低。

  陈玉松称,商务部对直销企业监管的尺度之严和透明度之高,比企业上市严格得多。

  《直销管理条理》规定,申报企业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这是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此外,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系统及ERP资源管理系统和CRM顾客管理系统等,也被作为硬性的考核指标,逐一审核。

  转变模式

  “团队计酬模式容易出现夸大直销一夜致富的现象。”

  直销门槛之所以这么严,显然与此前各地出现了影响较大的非法传销密切相关。

  1997年8月,国家发出通知,原通过审查的41家多层次直销企业经营资格经再次进行审核后,有37家通过并可以开展多层次直销业务。另外4家资格被取消。期间,一大批来自台湾地区的“老鼠会”蜂拥登陆中国大陆,导致了大陆直销行业的混乱与无序,从而使直销行业在社会上留下更多是的负面形象。

  随着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直销和传销得到法制层面的界定,传销和多层次直销被全面禁止。

  “我认为目前政府对直销的定义是科学、准确的。”珍奥集团董事长陈玉松对记者说。《直销管理条例》指出,“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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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8-2006 08: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大战弥漫 直销巨头逐鹿千亿中国市场(3)

上述条例禁止在中国实行被业界认为是直销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团队计酬”模式。

  “团队计酬模式容易出现夸大直销一夜致富的现象。”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说,这不利于中国建立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

  邱锦云认为,在行业发展初期,市场还不成熟的时候,不排除一些实力不够的企业“剑走偏锋”,为了爆发式发展会冒险去搞团队计酬。他呼吁所有直销企业都走健康直销道路,他认为,随着市场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直销的监管以及透明度也将越来越高,加上中国政府要求所有获牌直销企业都定期在网络上公布相关数据,所以以前的非法传销、团队计酬等法律禁止的行为会越来越少,尤其是大城市。“毕竟,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15年前的中国了。”

  这也是多层次直销的典型公司———安利必须要从多层次转型为单层次的主要原因。据悉,目前安利正在进行将销售人员转为公司员工,领取固定工资,或者转为经销商,并设立固定营业场所的工作。

  根据规定,“转型企业”在2006年12月份以前仍可以以“团队计酬”的方式进行,但之后必须作出调整。

  据新华社报道,“团队计酬”取消后,销售收入一旦转为固定津贴,高级销售员的年收入将只能达到此前的七分之一。这种收入上的落差很容易引发销售人员的抵触情绪。

  但一直实行单层次直销模式的雅芳全球掌舵人钟彬娴曾公开称,单层次直销也能盈利。

  雅芳中国区总裁高寿康则表示,团队计酬是层层剥削,买到的东西不可能物超所值,而30%的计酬方式实施以后,主要就要看推销员的能力,所以高寿康认为,接下来的培训工作很重要。

  比拼人才

  “因为直销产品主要是以人员销售为主,营销队伍的建设对直销而言显得更加重要。”

  “因为直销产品主要是以人员销售为主,营销队伍的建设对直销而言显得更加重要。”南大直销研究中心赵曙明教授对本报记者说,直销在我国还是个新兴行业,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多数企业还没有获得牌照,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优秀人才进入这个行业。但是,随着获牌企业增多,越来越多优秀人才就会进入这个行业。

  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表示,为了培养能征善战的直销队伍,去年如新和美国著名的卡内基公司合作成立了一个“如新学院”,“学院将从公司文化背景、产品功能、服务客户规范操作三大方面去培训直销员。”邱锦云认为,现代企业必须树立服务精神,围绕着“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核心精神去培训直销员被如新公司当作是中长期的工作。

  雅芳中国总裁高寿康坦言,由于下半年的招募计划还在增加,故十几万直销员大军的培训是否能做到位,是雅芳即将面临的最大挑战。尽管雅芳未透露在培训上的资金投入,但消息人士透露,目前雅芳全球已派出大量有经验的直销骨干来中国。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截至8月9日,记者在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看到,已经有110名直销员在商务部备案。这都是雅芳一家公司的。

  那些刚刚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必须将本企业直销培训员名单报商务部备案,待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后,企业方可招募人员并对被招募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也就是说,像本文开头说的陈临,也将接受相应的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堂堂正正把销售工作一直做下去。

  “我们现在还没有直销员,待本公司直销培训员名单上报商务部,并在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后将在上海雇用兼职直销员,大概会有3000至5000名。”为此,如新专门请了第三方调查公司,对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四个城市的市民作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5%的被访者愿意做兼职直销员。邱锦云据此认为,公司要招聘5000名应该没有问题。

  除了人才,产品和品牌也是直销企业的重要竞争力。安利称,该公司在全球拥有近90个具备尖端仪器与技术的研发实验室。如新此前已经在上海张江设立了产品研究中心,目前有35名研究员在研究适用于全球的产品。而珍奥集团陈玉松则对本报记者透露,该公司每年都抽出销售额的4%到5%的资金用于研发。

  为了争夺千亿市场,为了分享每年15%的高增长市场,直销群雄都明里暗里地向这个市场发起冲锋。毕竟,中国有13亿消费人口。

  主要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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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8-2006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大战弥漫 直销巨头逐鹿千亿中国市场(4)

(1)《禁止传销条例》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团队计酬:一种直销计酬模式,即直销员的收入不仅来自于销售产品所获的提成,还来自于其培养的销售团队的业绩,即从下线人员的业绩中获取提成。

  (3)多层次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直销员,并由直销员将本企业产品推销给消费者的一种促销经营方式。

  (4)单层次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是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一个层次的直销员,并由直销员将生产企业的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我国现阶段开放的是单层次直销模式。这从根本上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维持直销市场的平稳发展。

  从商品流程可看出两种直销方式主要的区别。在单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消费者;而在多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直销员———消费者。可以说,商品流转形式的差异,是两种直销形式存在巨大差别的根源。(全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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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8-2006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珍奥牌照宣传违规 雅芳如新张扬为何安然无恙

王海锋 文

  商务部负责人12日晚突然在其官方网站上就直销问题发表文章。针对刚刚拿到直销牌照的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调宣传其产品和营销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停止其直销的相关核查、备案程序;同时要求其他获得直销许可的企业,不得高调炒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进入实施程序。

珍奥“违规”事件中,商务部对“违规炒作”的解释是,珍奥利用“许可”高调宣传其产品和营销方式,该企业的负责人还通过在新闻媒体的访谈,称其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并声称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误导了社会公众。

  商务部有关人士称:“珍奥集团在商务部政府网站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擅自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公开发布批准信息。”,笔者以为,珍奥发布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既然是商务部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影像,就不存在违规现象,如果商务部仅以“政府网站未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企业擅自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相关证件影像,公开相关信息”为由治罪企业,只能说明商务部门的行政霸权和严重的惰政情节,试想,牌照都在企业手里了,商务部网站连条消息都要三天后才能登出,不是惰政又是什么?只要商务部网站不登相关消息,企业就得保持沉默,否则就视为“违规”,这不是行政“霸权”是什么呢?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谈话”中强调,依法守法经营是直销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强化直销监管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珍奥事件,作为主管机关的商务部是凭什么一板子就将珍奥打翻的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而此前商务部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仅仅提到“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而“高调炒作”和“误导消费”本身就是及其模糊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此类语言用于政令,其意义就隐讳得很了。

  而商务部以“珍奥领导人称其牌照有‘极大的象征意义’、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误导了社会公众。”而处罚之,也有悖情理。企业认为其作为内资第一个拿牌的企业,称其拿牌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如果宣传与管理部门的初衷有误,管理部门在发《通知》之后,可以发文予以纠正,而一板子拍死,确实耐人寻味。

  至于珍奥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的宣传只是一种企业发展的愿景,且直销管理法规中并没有申牌企业不能根据业务发展扩大其经营范围的规定,难道企业有做大做强的想法也“违规”?珍奥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仅是企业表达自信,冲刺全国市场的豪言壮语罢了,并不足为奇,而籍此给企业定罪,未免有失公正。雅芳的经营范围也不是“全国”,而其在未经许可地区的直销店还不是照开不误;其号称已招募的10万直销新军,还不是冠以“全国”字样。截至日前,商务部网站直销员列表中登出的雅芳直销员也仅仅119名而已,《直销管理条例》和《通知》不是规定,未取得直销员证的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的吗,雅芳招收的10万新军,又在做什么,招收10万新军的雅芳为何安然无恙呢?

  而与珍奥同期获牌的“如新”公司也宣称,计划招募5000直销员。雅芳以119人有“资格”的直销培训员招收10万新军及“如新”计划招募5000直销员与珍奥尚在探讨如何开展直销业务,只是“显摆”下牌照,谈谈理想,说些豪言壮语相比,算不算“高调”呢?难道商务部对此一无所知,还非要如珍奥一样,需要有企业和消费者“反映”,才算“误导”,才算“高调”?

  商务部作为直销业的管理部门,先发《通知》,随后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认定过往行为“违规”并予以处理,从理论上主观地赋予政令以“溯及既往”的效力,即便可以“溯及既往”,根据立法理论要兼顾从新兼从轻的处理原则,而不至于越过警告而直接处罚吧;从依法行政的层面看,商务部认定珍奥“违规”缺少法律依据,其目的有明显“杀鸡儆猴”之意,而处罚珍奥,也有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刻意套用《通知》之嫌。据《广告法》之规定,企业是否涉嫌误导消费或夸大宣传,有权对其依法管理并予以处罚的管理机关是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非商务部。

  此外,珍奥的“炒作”比之年初“拿牌”的雅芳及同期拿牌的如新相比,已经很是低调了。雅芳拿牌之后,媒体宣传可谓一路高歌猛进,时至今日,其电视广告依旧铺天盖地有增无减。和珍奥一道拿牌的如新,在商务部发布消息前也向媒体透露了拿牌信息,并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雅芳和如新如此“张扬”都安然无恙,而珍奥仅仅因为消息发布了早点,把自己合法得来的牌照之影印件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显摆”了下,就违规了!着实令人费解。

  综上,笔者以为,商务部对“珍奥”违规事件的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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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务部的直销新思维

引人瞩目的直销牌照发放冷门迭出。

    继蚁力神、宝健等黑马纷纷崭露头角之后,近日,商务部再次把直销牌照赐给了没有直销基因的宁波三生和南京中脉。在业内夺牌呼声很高的国内外大型直销企业却意外缺席。
    这种在法律支持下的游戏规则变化,可能使中国直销市场格局出现大调整。

    商务部的政策心思
对商务部来说,宁波三生、南京中脉更易于掌控和驾驭,也体现其对直销行业小规模、渐进式推进的原则。
    "商务部审批的核心原则是,对于获牌企业易于掌控和驾驭。"资深直销专家胡远江分析,这暴露了商务部对开放直销行业疑虑重重,同时在审核企业过程中还带有试点的心态。
    这体现在审批企业的选择上,相对于国内外大型的直销企业,商务部更倾向于规模不大、历史包袱小的公司,如蚁力神、宁波三生。还有是对直销业务进行某些限制,如除雅芳以外,现有获牌的企业开展直销业务都受到地域限制。
    直销专家禹路认为,商务部在审批过程中除了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具备的条件之外,还有四个审核方向:企业在国内有无固定资产投入,倾向于生产型企业或产销合一的企业;没有做过直销的大型保健品或化妆品企业;市场模式符合《直销法》精神;在企业以往的经营中没有不诚信的记录。
    而实际上,商务部直销牌照发放背后的政策信号也体现在获牌企业的一些共性上。业内人士分析,听话的孩子有糖吃,这些企业以往运作都相对稳健;企业是有实力的保健品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市场相对集中,过去经营主要在一个区域开展业务。此外,获牌企业在运营模式上与《直销法》要求的单层次模式比较容易对接。直销专家天问分析,如南京中脉、珍奥等以"会议营销"为主,拥有庞大的终端客户,而如新、宝健等企业是以店铺(专卖店、加盟店)为主的运作模式。
    从商务部的逻辑来看,其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老牌直销企业转型难度很大,因此先放行没有直销经验的企业进行有限制的试点,以捍卫《直销法》的可操作性。
企业策略:先上车后补票

    在直销牌照冷门迭出的另一方面是企业在申牌时有策略地利用了商务部的心态。

    "针对商务部在发牌时考虑日后监管的问题,不少企业只申请在个别地区开展业务。"一位服务于一家获牌企业的人士分析,这就是所谓的先上车后补票策略。如从近期获牌的企业来看,只有珍奥被批准的区域有辽宁、安徽、山东、陕西四个省及宁波市,其余5家都只获准了一个地区。企业拿牌后可以慢慢拓展地域。

    但业内人士分析,采取这种策略的企业一般不是大企业,主要是没有直销经验的企业。因为对于安利等在全国开展业务的大型直销企业,不可能只申请一个区域市场,否则会伤害其整体业务。
    "企业的这种策略暗藏着不小的潜在收益。"胡远江认为,这类企业率先获得直销牌照,有利于吸引业界资源,从而布局广大的市场网络。
如宁波三生在传统市场运作多年,目前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6家省级分公司,以及300多家服务网点。但此次商务部仅核准该公司在宁波市11个县区从事直销活动。对此,宁波三生企划部施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在申报直销牌照时主要选择了在传统行业有竞争力的产品,并将申报区域限制在宁波市。"这是因为进军直销对宁波三生来说主要是在传统渠道上增加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因此在公司没有直销经验的情况下,不适合在全国市场铺开,而先通过区域市场的经营积累经验。

    当然商务部也乐意放行这些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一方面有利于商务部化解因为主流国内外直销企业没有获牌产生的巨大压力,向外部展示其审批成果。另一方面也让商务部积累直销监管的经验,使以后的审批工作更顺畅。

    中国直销走向
    从商务部颁发直销牌照的企业可以看出,政府对直销的态度还是逐步放开、从严管理,以保证社会稳定、不出乱子。

    但如今这么多家冷门企业的进入,对直销市场格局的冲击已不可避免。胡远江认为,这是在"法律支持下的游戏规则的全面调整,这种调整实际上是一种市场格局大调整的前奏",哪家企业抢占先机就有更多的机会赢得市场。据记者了解,目前已经有近40家企业向银行提交了保证金,并已经完成了申请材料的准备。

    但商务部目前这种保守的审批,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业内人士分析,比如可能会加剧游击式企业的存在,因为获牌企业反而被剥夺了其他市场的开发权,致使其他处于灰色地带的企业乘虚而入。
至于如新、宝健等企业的经营已经扩展到国内其他市场,如今只允许它们在一个区域市场运作,这样对它们在其他市场活动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这是政府在有意识地调控引导直销业,但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将不会停止。"上述服务于直销企业的人士反映。业界对多层直销、团队计酬的呼声很强烈,现在大家比较关注如新、宝健将如何开展直销业务,因为这两家企业都有多层直销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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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胜:新直销形势下安利的对策

作者刘胜系直销和品牌管理专家,茶本主益公司董事长。
安利一直是中国直销行业的风向标,参照安利模式来经营曾经是一些渴望在直销行业修成正果的直销组织的不折不扣的真理。


在直销立法的初级阶段,很多人也认为政府这一次同样会以安利模式为试点,即以多层次为标杆来制定相关法规,而这一次不仅让很多直销组织大跌眼镜,也让安利有些迷惘和阵痛。虽然针对立法安利的郑李锦芬和黄德荫亦发表过一些诸如“欢迎、配合、支持、遵照”等言论,但是这些我们或许更可以看做是安利的公关行为,有些时候这些言论是很难代表安利及其高层的真实想法的。


巨人毕竟是巨人,安利不会因为在立法环节中短暂的失利而歇斯底里或者阳奉阴违,从善如流的顺应政策法规下的大形势是这个直销巨人做出的务实之举。相信众多的多层次直销公司都会选择继续模仿安利转型战略,以期保存实力和等待机会。
直销法对安利多层次直销的冲击


新出炉的直销法中赫然规定,一切团队计酬的多层次直销都将是非法传销,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点对于多层次直销公司而言无疑是最大的伤害,但是迫于获得新的直销行业从业资格,所有多层次直销公司都必须恪守“沉默是金”的准则,否则必将引火烧身。而多层次直销的团对计酬模式是被世界直销界公认的直销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即使是雅芳这样的貌似单层次直销的组织,其实在从公司到消费者之间远非就仅存在加盟店这么简单,团队计酬在这些自诩为单层次的直销公司客观存在,换言之,在我国直销市场每真正意义上的但层次直销公司,能看见的所谓单层次直销公司多数是将分配直销利益的层级人为隐藏起来罢了。如果没有这些隐身的中间直销商,试问直销教育凭什么如火如荼的得以开展?


将以安利为首的多层次直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抹杀掉,这显然有悖常理,但这或许也是政府勉为其难下的决断吧。根据安利在中国直销市场的龙头地位,再加上坊间盛传的安利曾为中国入世推波助澜的插曲,这次安利没有成为直销立法的蓝本委实很难堪,这会使安利众多的低级直销商对安利的影响力产生质疑,对安利新财年的业绩增长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安利未来转型的几项内容


安利为适应新立法要求的而将对现有模式进行调整是势所难免的,其目的就是研究出一套在新立法环境下市场最大化、伙伴关系满意度最优化的以分配为核心内容的新经营战略。


第一,安利基于保障和增加直销商的收入最大化而必将采取新的产品策略。新的直销法对于单层计酬的比例限定在30%,而且这一收入又被限定在直销商独立的销售行为下,因此安利必将对产品策略进行改变,以使直销商的销售业绩得以增长。首先是安利的产品价格,即对现有的产品组合价格进行调整,这点目前已经得到印证。安利的所谓20%零售利润名存实亡已经很多年,安利的产品指定售价下降20%对消费者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惠,因此,安利有进一步下条产品价格的可能。其具体表现策略可能在对现有产品组合的价格暂时只下降20%,以保证这些母牛产品能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和利润,而对立法后陆续进入中国市场的母公司其它产品,则根据品牌属性和竞争程度,采取明星产品适当加价用来改善竞争环境,而瘦狗产品则适当减价以抵御相关产品同质化竞争。同时安利亦有可能在维持价现有价格策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产品PV值来保障直销商的销售利润。


第二,安利将会继续保持以产品销售为基本的教育系统成为组织核心竞争力之一。目前直销界的团队教育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种:基于人性激励的励志型培训和基于产品销售的销售型培训,而直销组织采取哪种模式将直接决定它的生存状态。以安利为首的跨国直销组织更倾向于以销售型培训为主,配合以大型励志培训来全面启动市场的教育模式;而国内的正规和非正规直销组织则倾向于各类励志培训,目的是为了四两拔千斤快速启动市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很多直销组织的圈钱思想。可以断言,不以产品销售并建立消费循环为目的的直销组织最终只有死路一条,笔者提醒众多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的泛直销企业们,安利的这个战略准则值得大家学习。未来,仅仅懂得励志教育而对产品销售一知半解的直销教育者或者直销商都是不合格的,直销组织对那些只会鼓吹各种成功理论和经验的社会教育组织的需求量也将会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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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珍奥:创新会议营销

记者 陈亮

对于以会议营销模式为主的企业,2005年绝对是黑色之年,珠海天年、大连珍奥、南京中脉、北京夕阳美等几家巨头企业基本无赢利。在广告模式基础上创新而来的会议营销,现在越来越难做。专家提醒说,必须整合新的资源对会议营销进行创新。

大连珍奥在创新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它们把自身的专卖店优势和会议营销结合,在缺乏诚信的保健品市场获利匪浅;后来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服务为灵魂的“三维服务营销”。现在,大连珍奥又获得了直销牌照,它将用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专家认为,这种“创新”将成为企业高速发展的动力,甚至会超越资本的力量。从会议营销到三维服务营销,再到直销,珍奥完成的将是一个完美的“三级跳”。
先行会议营销

珍奥的会议营销是从1998年开始的,当时它以会场为销售阵地,通过会前的数据甄别,会后的亲情服务,在会议的过程中达成销售产品的目的。这在以户外促销活动为主的年代引来了其他企业的模仿和迅速跟进。

直销法颁布后,对会议营销也带来变数。对于会议营销的合法性,原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处吴雁处长曾指出:“广义的直销,比如电视购物、邮购、企业自产自销等,并不限制企业采用会议销售模式,在会场向消费者销售不限制,但假如消费者通过向别人转介绍,获得利润,就不行。”

随着一些小企业不顾长远利益的“搅局”,用一些蝇头小利骗取老年朋友来参会,夸大产品甚至是未批准的产品的功效,通过恐吓、承诺使顾客买了几千元产品后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凡此种种行径,都使会议营销遭遇到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远离了各种营销会议。

但是珍奥注重企业的信誉和品牌的美誉,着眼于长远发展,通过全国2000多家专卖店的定点销售宣传和户内会议的科学健康知识普及,消除了消费者虚假的疑虑,得到了大众的认可。这样,会议营销后期的推广就非常轻松了。2002至2003年一度达到销售高峰,核酸产品卖到10个亿。

据了解,创立于1996年的珍奥2003年正式组建集团,至今下辖大连珍奥药业、福建珍奥核酸(原料提取基地)、上海珍奥企玛生物科技、大连珍奥进出口及大连双迪生物科技五家子公司。总占地面积千余亩,是中国最大的核酸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和大连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珍奥之所以能够赢取这张直销时代的入场券,珍奥集团董事长陈玉松表示,主要是具备了条件,同时体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珍奥的莫大认可。这种认可源自珍奥十年的主打核心产品——珍奥核酸。而国家对珍奥核酸的认可又来源于自主创新。因为在珍奥核酸身上,最能体现的就是民族自主创新之路,从一个科学发现到一个产品,再到一个企业甚到引领一个核酸产业,用了十年时间走的正是自主创新之路。

目前,珍奥已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24个,申报PCT专利技术76个,几乎囊括了国内生物健康产业的全新概念,涵盖了国内人群对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等多样需求。因此,获得了“行业内最具成长力的中国自主品牌”荣誉。


解读“三维服务营销”方程式

根据现代营销学理论,任何一种营销模式的因素都可以概括归归纳为网络维度、方略维度、管理维度三个方面,称其为营销三维度。网络维度指各种营销网络,即组成营销的基本系统,主要包括营销人员网络、流通渠道网络和消费者网络;方略维度指各种营销方略,即营销的全盘计划和策略,主要包括营销思想、营销战略和营销战术三个层面;管理维度指各项营销管理,即营销过程的控制和监督,主要包括营销管理体制、机制和技术三个方面。

在当前的营销观念指导下,珍奥在营销实践中开始综合兼顾企业、员工、消费者和社会四方面的利益及其相互关系,不单做产品,同时更加重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管理工作,这种系统整合“网络、方略和管理”的营销模式被称为“三维营销”。珍奥本质上从事的就是三维营销。另一方面,珍奥尤其重视营销服务,珍奥的人性化和亲情化服务是众口皆碑的,所以珍奥的这种营销被陈玉松命名为“三维服务营销”。

三维营销理论是珍奥人在数年的市场实战中感悟、提炼、总结出来的。在三维服务营销模式下,珍奥营销人员网由经理队伍、员工队伍和专家队伍三张网络组成,各司其责;终端店铺网分为旗舰店、服务中心、服务站三种基本形式,主要功能为形象展示、产品零售和顾客服务;消费者顾客网由全国建立起的强大的CRM顾客资源数据库系统构成,珍奥顾客队伍不仅是一张巨大的消费网络,同时还是一支重要的口碑营销力量。

而在营销思想、营销战略、营销战术等三项基本方略中,形成的是珍奥文化、品牌、形式三方面的竞争力。“股份制子公司”的体制,分配、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以及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对三维服务营销体制进行着提升和完善。

对珍奥营销模式有过深入研究的金朝认为,三维服务营销是市场营销理论中国本土化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是独具特色的中国市场营销模式,具有鲜明的开放性。陈玉松对记者表示,直销企业从研发、生产到销售和售后必须全程负责,全程服务,“服务”成了直销企业的唯一核心;从十年营销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珍奥三维服务营销模式”,正好是“以消费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服务为核心”的最好直销模版。


未来创新之路

自从得到了中国内资的首张直销牌照,珍奥便开始了从会议营销向直销转化的保健品营销“革命”之路。

珍奥一直注重企业文化的构建和培养,积极倡导以情感人的大爱文化,使珍奥营销活动更具有鲜明的人性化特征。陈玉松在他的著作《思想力》中说到,珍奥人格品牌的核心是“诚信、积德、行善、尽孝”,这八个字是珍奥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也是外界判别珍奥人的标准和尺度。“我们根据顾客的不同需求,来进行针对性的服务,让顾客觉得这个员工不错,是真心实意在为他的健康着想,从而慢慢接受公司的产品。”

客观而言,对于并无充足直销运营经验的珍奥而言,在实际运营中还必须面临守法和创新的问题。牌照的发放固然是对旧有直销模式的扬弃,但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企业还必须确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运用创新的经营方法。

陈玉松坦承,之所以要涉足直销行业,珍奥十年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对营销方式的不断创新,珍奥的营销方式可以分为分销和直销,这两种营销方式,包括“未来的直销”,构成了珍奥新的三维营销方式。

他强调,珍奥的三维服务营销的营销特征是开放的、无限延展的,珍奥三维服务营销不拒绝任何营销模式在网络、方略和管理等方面的优秀方法和成功经验,也不生搬硬套其他营销模式的操作方法。“珍奥三维服务营销以变应变,适时应变,不断吸收和整合现代营销中的一切优秀经验和方法。”

对于珍奥三维服务营销模式与直销模式的过渡关系,陈玉松更愿意用“承接”和“完善”来形容。“我认为直销只是一种营销方式,而珍奥三维服务营销却是一种模式。”珍奥拿到牌照、涉足直销以后,“老的体制、老的网络不会发生变化”。

现在,珍奥被批准直销的产品和相关区域,已经在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系统网页上作了权威公布。下一步,它们将积极招募直销员,具体名单报送到商务部公示后,珍奥的直销业务会正式启动。

需要指出的是,取得了直销牌照,并不意味着拿到了金饭碗,只能说明珍奥集团有了进入直销市场的入场券,能否参加最后的决赛,能否笑到最后,还要靠市场说话,靠消费者说话。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珍奥除了全力做好中国企业公民责任的楷模之外,现已捐赠2.7亿元慈善款,覆盖到敬老、赈灾、扶贫、教育、社区、弱势群体等方方面面。

陈玉松表示,作为首批内资直销企业,珍奥无疑要做一个直销探索者,而且一定要做一个探索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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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1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珍奥违规 雅芳如新张扬为何安然无恙

商务部负责人12日晚突然在其官方网站上就直销问题发表文章。针对刚刚拿到直销牌照的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调宣传其产品和营销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停止其直销的相关核查、备案程序;同时要求其他获得直销许可的企业,不得高调炒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进入实施程序。
珍奥"违规"事件中,商务部对"违规炒作"的解释是,珍奥利用"许可"高调宣传其产品和营销方式,该企业的负责人还通过在新闻媒体的访谈,称其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并声称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误导了社会公众。

商务部有关人士称:"珍奥集团在商务部政府网站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擅自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公开发布批准信息。",笔者以为,珍奥发布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既然是商务部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影像,就不存在违规现象,如果商务部仅以"政府网站未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企业擅自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相关证件影像,公开相关信息"为由治罪企业,只能说明商务部门的行政霸权和严重的惰政情节,试想,牌照都在企业手里了,商务部网站连条消息都要三天后才能登出,不是惰政又是什么?只要商务部网站不登相关消息,企业就得保持沉默,否则就视为"违规",这不是行政"霸权"是什么呢?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谈话"中强调,依法守法经营是直销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强化直销监管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珍奥事件,作为主管机关的商务部是凭什么一板子就将珍奥打翻的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而此前商务部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仅仅提到"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而"高调炒作"和"误导消费"本身就是及其模糊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此类语言用于政令,其意义就隐讳得很了。

而商务部以"珍奥领导人称其牌照有'极大的象征意义'、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误导了社会公众。"而处罚之,也有悖情理。企业认为其作为内资第一个拿牌的企业,称其拿牌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如果宣传与管理部门的初衷有误,管理部门在发《通知》之后,可以发文予以纠正,而一板子拍死,确实耐人寻味。
至于珍奥要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的宣传只是一种企业发展的愿景,且直销管理法规中并没有申牌企业不能根据业务发展扩大其经营范围的规定,难道企业有做大做强的想法也"违规"?珍奥将其直销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仅是企业表达自信,冲刺全国市场的豪言壮语罢了,并不足为奇,而籍此给企业定罪,未免有失公正。雅芳的经营范围也不是"全国",而其在未经许可地区的直销店还不是照开不误;其号称已招募的10万直销新军,还不是冠以"全国"字样。截至日前,商务部网站直销员列表中登出的雅芳直销员也仅仅119名而已,《直销管理条例》和《通知》不是规定,未取得直销员证的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的吗,雅芳招收的10万新军,又在做什么,招收10万新军的雅芳为何安然无恙呢?

而与珍奥同期获牌的"如新"公司也宣称,计划招募5000直销员。雅芳以119人的"资格"招收10新军及"如新"计划招募5000直销员与珍奥尚在探讨如何开展直销业务,只是"显摆"下牌照,谈谈理想,说些豪言壮语相比,算不算"高调"呢?难道商务部对此一无所知,还非要如珍奥一样,需要有企业和消费者"反映",才算"误导",才算"高调"?

商务部作为直销业的管理部门,先发《通知》,随后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认定过往行为"违规"并予以处理,从理论上主观地赋予政令以"溯及既往"的效力,即便可以"溯及既往",根据立法理论要兼顾从新兼从轻的处理原则,而不至于越过警告而直接处罚吧;从依法行政的层面看,商务部认定珍奥"违规"缺少法律依据,其目的有明显"杀鸡儆猴"之意,而处罚珍奥,也有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刻意套用《通知》之嫌。据《广告法》之规定,企业是否涉嫌误导消费或夸大宣传,有权对其依法管理并予以处罚的管理机关是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非商务部。

此外,珍奥的"炒作"比之年初"拿牌"的雅芳及同期拿牌的如新相比,已经很是低调了。雅芳拿牌之后,媒体宣传可谓一路高歌猛进,时至今日,其电视广告依旧铺天盖地有增无减。和珍奥一道拿牌的如新,在商务部发布消息前也向媒体透露了拿牌信息,并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雅芳和如新如此"张扬"都安然无恙,而珍奥仅仅因为消息发布了早点,把自己合法得来的牌照之影印件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显摆"了下,就违规了!着实令人费解。

综上,笔者以为,商务部对"珍奥"违规事件的处理,有三点值得商榷:首先,管理思想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和依法行政原则,限制了企业也的宣传自由,人为制造不当竞争的因素;其次,在管理上偏离了"服务"的本职反不自查,自身"惰政"却迁怒于企业;再次,在行政管理上职权不明,出现严重的"错位"管理现象。商务部越俎代庖在先,用政令规范企业过往"行为"在后,既有行政"违法"之举,又有"故意"打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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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6 1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族保健品企业的直销路径

众盼已久的《直销法》终于出台了,让我国一些经营保健品的中小企业看到了未来市场的巨大前景,毕竟安利170亿元年销售额的榜样力量是很大的。于是,在“跟进直销”的理念倡导下,一些保健品企业纷纷探索和开始运用直销这种新的销售形式。

  但是“8000万元注册资金、2000万元保证金”的高门槛,也让我国这些中小直销企业犯了愁:实力不强如何“过关”?但无论如何企业要活下去,还要发展。这个时候,诸多民族保健品公司开始以更加从容的姿态来面对直销了。

  嫁接上市公司

  直销研究资深人士天问分析说,现在进入直销领域的我国保健品公司有三类,一是在价格战竞争市场上打得精疲力竭之后急着转入直销这个新领域的;二是与其他保健品企业竞争不下去了靠直销这根“稻草”来救命的;三是在传统营销领域做得较成功,现在直销放开了还想抓住这个机会。健康元进入直销就属于第三类。

  2005年9月21日,久未在媒体前露面的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一改往昔低调形象,率领集团公司管理层“豪华阵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将正式进军直销业。但朱保国同时表示,一旦获得直销牌照,该业务将全部划归健康元上市公司。

  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健康元的保健产品销售额为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86%,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0.86%。相比健康元旗下丽珠制药业绩的年年攀升,保健品面临的营销成本压力远远高于药品。

  像健康元这样的企业看重直销的另一个原因是其低风险。健康元进入直销就意味着“现款现货”,这比做品牌、做店铺的风险要小得多。

  想进入直销的并不止健康元一家。早在今年1月,大连美罗药业就与大连的直销企业慧力生物保健品公司联姻,组建了美罗国际生物有限公司;清华紫光旗下的古汉集团已试水直销,为此该集团专门聘请职业经理人并挖角业务团队;有类似传闻的上市公司还包括天津泰达、哈药集团、太阳神等等;而今年9月7日湖南安邦集团入主上市公司武汉塑料,此举被市场视为国内直销企业借壳登陆资本市场的首例,是投身上市公司股改重组热潮的典范。

  广东证券的分析师张鹏指出,按照证监会的要求,绩差公司必须完成资产重组之后,才可以进行股改,所以近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的重组热潮是一浪高过一浪。作为直销企业购买上市公司国有股,可以借股改的东风实现资本的流通,达到增值的目的。

  “但与上市公司联姻合作,操作不好很容易违规,而一旦违规就很容易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信誉。”韩亮提醒说,对于入主上市公司的直销企业来说,成为资本市场上的公众公司,在信息披露、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


  投靠大企业或入股行业集团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向记者介绍说,中小保健品企业有的也在盘算投靠的心思,毕竟“树大好乘凉”,这也是应对直销牌照的办法,“和国内有实力的公司联系,希望别人把自己给收了。”贾亚光同时强调说,这些中小企业找的都是国内的有实力、估计能拿到牌照的企业,不会去找外资企业,因为外资企业也在转型,他们做规定的单层次营销也没有什么经验,找国内企业可以靠着它顺利发展,“内资企业在处理政府关系上更灵活”。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直销法正式生效前的这最近几个月,一些中小保健品企业异常活跃,通过熟人介绍、主动联系等多种途径积极给自己找“婆家”。当然也有团队出走投靠新主的。北京新时代、湖南益康、吉林修正等企业一时间成为业内普遍看好的民企。

  据悉,为了规避政策风险,打造整体竞争力,中国保健协会也在牵头积极组建一个产业集团。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朱康年介绍说,先引入其他领域的资本把这个框架建起来,把有效的运行模式确立好,再与各个中小企业结合,让其参股或加盟。“该集团实行资本先行的方式,回避了内部整合不好的矛盾。要想成为这个产业集团的成员必须先成为保健协会的会员。目前我们协会的会员已经有300~400家,现在还在不断增加。”朱康年说。

  据介绍,这个产业集团挂牌后,将不断吸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加盟,也允许企业在做大后退出,企业在集团内部的运作完全是独立的,集团不会干涉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不需要企业向集团上缴利润。相反,加盟企业作为股东可以享受集团直接投资业务的利润分配。

  现在为了解决企业在未来直销市场上的身份问题,一些保健品公司非常看好这一方式。一位广东保健品公司的老总就表示说:“我们倒是希望这个集团尽快出来,以便和外资企业抗衡”。

  我行我素“自主发展”

  一些实力不强又想在这个行业接着“混”的企业认为,中国直销业全面开放至少还需要5至10年,根据中国的国情,“灰色地带”的生存空间不会在一夜之间消亡,与其摆上桌面,天天被监管,不如保持现状。“不透明就不透明吧,反正我们实力小,达不到直销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也不想加盟给别人打工,我们就在地下经营。”与记者熟悉的一位保健企业老总这样表达他的心态。

  对于保健品企业加入直销行列的心态,韩亮对记者说,这里面有个“真直销”和“假直销”的问题,“真直销”主要以创品牌为主,“假直销”主要以赚钱为主。“像美国那样为做品牌而销售保健品的企业才是真直销;而不会把产品当作一个品牌来做,只是想利用产品来赚钱,死了就换一个产品、换一个牌子、换一个公司接着再做的就不是真直销。”我国一些民族直销企业,在“98禁令”之后大多消失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就说明了它们不是想做真直销的心态”。

  行业自律在目前来说是不太可能,中国保健协会决定成立的中国第一个触及直销行业协会的组织——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分会,也被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叫停,所以只能企业自己自律。“但他们却总想去碰直销这种营销方式,‘有病乱投医’,盲目做直销。没有好的策划、资金不雄厚、管理没经验、退货无保障,这是注定会失败的。”韩亮表示,想长期做品牌的公司,直销刚开始时就要严格规范。直销研究资深人士胡远江也表示,中小企业应该衡量自己有没有进行直销的基础条件、资源,去掉投机意识,不应盲从,否则只能半途而废。

  记者另外也从一些内资企业获悉,目前,他们正在探寻“新营销模式”,宗旨是借鉴直销的原理和市场营销规律,但又不属于直销的范畴,这样便不需要“牌照”。

  如何避免“旧瓶装新酒”,无疑将成为关键问题。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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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9-2006 03: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传销渐成“经济邪教”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张良 通讯员 滕世雷 孟礼生)今天,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犯罪情况,并揭示传销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的真面目,传销和变相传销犯罪活动带有多重犯罪性质,已经成为一种“经济邪教”。

  山东传销人员约有2万人据介绍,随着我省公安机关对传销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的传销活动仍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大约有传销人员2万人,主要分布在淄博、聊城、泰安、临沂、潍坊等地。传销人员大多来自外省市,约占传销人员的90%,主要是下岗职工、无业者、刚毕业的学生及农民等,他们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被同乡或好友欺骗来鲁传销。今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共立案46起,破案40起,端掉182个传销团伙,涉案人员1653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62人,刑事拘留156人,逮捕36人,判刑10人。

  传销“五大害”令人警醒据了解,传销案件涉及诈骗、非法融资和非法经营,甚至通过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和敲诈勒索等方式疯狂敛财,其犯罪形式和危害已经带有“邪教”性质。

  (一)传销参与人员日趋低龄化。传销人员最小的仅有十几岁,多数是无业者和刚走出校门的学生,既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又有大学生,大多数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交过“入门费”后,身上的现金所剩无几,生活无着,极易铤而走险,给社会治安稳定埋下隐患。

  (二)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的欺骗性愈来愈强。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的方式由传销商品到传人头发展到仅仅灌输传销一种理念,由以巨额利益的诱骗发展到以招工、做生意为名骗人参加。传销所利用的载体既有传统的传销理论,又有当前随着科技进步出现的一些新的平台,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媒体等现代化工具为载体,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远程教育、职业培训等手段,骗取加入者高额入会费、加盟费和培训费的传销活动大量增多。再加上有些组织者利用《直销法》的出台,蒙骗那些不懂法的弱势人群,灌输这种行为是国家允许的、合法的,欺骗性越来越强。

  (三)传销组织对参与者实行人身、精神控制,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邪教”。在有的传销组织中,组织者不允许参加传销人员随意外出,不准看电视、听广播,不准看报纸杂志,同吃同住同上课,上课时组织者带领参加者有节奏地鼓掌,齐声高唱同一首歌,高喊各种煽动性口号,强制性地对参与者进行不间断的精神灌输。这种反复的洗脑,使部分人员中毒很深。

  (四)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发展,日益成为诱发其他犯罪的重要因素。传销上线人员对“不守规定”的下线动辄进行体罚、非法拘禁等人身伤害。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由于证件和钱财被扣,衣食无靠,便逐渐开始从事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部分传销分子利用非法传销手段,从事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五)网络传销呈多发趋势。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网民为传销对象,建立金字塔式的多层次营销或宣传渠道,以欺骗为手段,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非法活动。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境内外不法分子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打出“网络致富”的招牌,大有猖獗之势。

  打击传销犯罪有“四大难”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打击传销犯罪共有“四大难”,必须形成跨行业、跨省,甚至跨国联动机制。

  其一,由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除了少部分案件能以非法经营案、非法集资案和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外,大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因没有处罚依据难以立案侦查。另外,尚未出台明确的专门法律法规,公、检、法部门在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时缺少法律依据,致使打击力度大大减弱,难以真正形成震慑力。

  其二,地区之间在打击行动中各自为政,缺少大局意识,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各地区的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在本地区查获的传销人员,由于大多数人员难以追究刑事责任,往往采取强制遣送出本地区后就撒手不管的做法,致使传销组织被从甲地送到乙地,又从乙地送到丙地,甚至过不了多长时间,又回到了甲地,形成恶性循环。另外,各地区间在打击过程中缺少信息沟通、交流,相互协作不够,没有在地区间形成打击合力。

  其三,取证、追赃比较困难。传销犯罪案件大多跨地区、涉及人员多而杂、组织网络化,要做到网络证据齐全化、达到上下线口供互证的目的比较困难。再者,犯罪组织者作案前准备周密、案发后常将账目销毁、将赃款转移或携款逃匿,致使取证、追赃工作任务繁巨。

  其四,缺乏办案经费。传销违法犯罪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从近年的情况看,动辄几千人甚至上万人,大量的人证物证需要跨区域调取,仅靠公安机关有限的经费是办不到的,致使有些传销犯罪案件得不到及时侦破。

  全国打防如何共下“一盘棋”

  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9日将在济南召开现场会,全国打击传销犯罪的有关部门负责人齐聚泉城,共商如何建立联动打防机制。

  据介绍,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已经确定打防重点,定期与税务、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形成打击和整治的合力,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行动,彻底铲除传销犯罪的滋生环境。各省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相互配合,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摸清本辖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窝点、人员等情况,对重要线索进行深挖细查,确保一查到底。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和日常巡查,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传销人员及时控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辖区礼堂、招待所、饭店等公共场所和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对向传销人员租赁房屋或提供场所的人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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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9-2006 03: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瑞典欧瑞莲成欧洲首家获牌直销企业

本报记者 郝倩 发自上海

      欧盟最大的直销化妆品公司瑞典欧瑞莲昨日终于获牌,成为第9家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了解到,该公司的申请在

    9月12日已经获批。欧瑞莲成为中国第一家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欧洲直销企业,将获准在江苏省部分城市开展直销业务。

      欧瑞莲公司是翰林兄弟1967年于瑞典成立的一家直销化妆品公司,主要销售护肤、彩妆、洗护用品和香水等领域的近600种产品,年销售额近10亿美元。目前业务遍布世界57个国家,拥有5000多名员工和160多万直销员。是全欧洲排名第一的化妆品直销公司,在俄罗斯的销售额达5亿美元。

      “在全球大多数国家,我们都和雅芳、安利、如新等美国直销企业展开竞争。”欧瑞莲化妆品公司创始人、68岁的乔纳斯?翰林和弟弟罗伯特?翰林之前表示。

      该公司之前曾在直销法颁布第一天抢先申请牌照,并宣布总投资共计2400万美元,正式进军中国市场。并在去年12月1日,在昆山开出其在中国的第一个工厂。

      此次欧瑞莲被批准的直销产品目录包括74类化妆品,同时,“公司拟直销的区域”为“江苏省南京市市区、无锡市市区、苏州市(市区、昆山市)”。

      与之前几次颁发牌照不同,此次商务部特别强调,欧瑞莲拟直销的区域依然“待核查和备案”,欧瑞莲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按照中国政府对服务网点建立的要求,进行获准直销区域服务网点的建设。

      之前,欧瑞莲高层透露,欧瑞莲首家形象店将在南京开业,其后还将逐步在上海、成都、北京、广州等各大城市开设专卖店。

      记者昨日从欧瑞莲(中国)有限公司了解到,欧瑞莲在开展直销业务前在南京设立专卖店和江苏省分公司,以专卖店零售的形式进行了试营业。同时,其今后将服务于中国生产的工厂也位于江苏昆山,该公司还表示,将继续进行经营区域的申请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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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06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务部吊销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经营许可证

2006-09-30 19:14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通过媒体进行不实宣传,误导了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商务部责成珍奥集团进行整改。

  在整改期间,商务部又接到多次举报,反映珍奥集团申报材料存在严重不实的问题。经查,其中一些举报内容属实。例如,珍奥集团申报材料称,该公司目前开发多系列产品中,“包括与诺贝尔奖获得者穆拉德博士合作研发的药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和生发产品”,申报材料还称,珍奥集团已形成“珍奥诺贝尔奖高科技品牌优势”。但穆拉德博士近日致函商务部的声明表示:“珍奥集团公司通过各种途径虚假且高调的宣称其公司的某项产品应用了我获得诺贝尔奖的技术,完全不符合事实”。经调查证实,珍奥集团所称的诺贝尔奖高科技品牌并不存在,其产品也并未获得诺贝尔奖技术支持。珍奥集团在最初申报材料中有虚假内容。因此,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40条、第43条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吊销珍奥集团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直销涉及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直销企业所在地政府,对本地域企业的产品生产、营销、广告宣传活动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保护合法企业正当经营,处置不法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希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力度,正确履行职能,创造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



质疑珍奥核酸之声响起 科学家指其招摇行骗

首获内资企业直销牌照半月即遭处罚敏感行业敏感时期备受公众瞩目
     
    第一个获得内资企业直销牌照的大连珍奥集团,相隔不到半个月,近日又成为第一个受到商务部处罚的直销企业。
     
    由于利用直销“许可”在一些媒体上高调炒作等行为受到多方举报,珍奥集团被商务部责令进行整改,并被暂停直销的相关核查、备案程序。此事未完,近日,《南方周末》等媒体又再度翻出珍奥核心产品的老账,揭秘珍奥核酸“招摇行骗”。
     
    敏感行业在敏感时期,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获牌和申牌企业,都会遭受公众、舆论更为严厉的审视的目光。
     
    珍奥因何被罚
     
    自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政府管理部门陆续不断地出台了不少相关规定,对违规者的处罚也已细化,如,欺骗、误导宣传和推销,最高30万元罚款,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直销员最高5万元罚款并撤消资格;不按规定给消费者退货,最高30万元罚款,等等。如今,第二批牌照的获得者珍奥还没被允许开展直销,就已招致处罚。
     
    珍奥错在“商务部政府网站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擅自在其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公开发布批准信息”;还错在“通过媒体访谈,将对该企业申请直销部分商品的经营许可,夸大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多年来企业产品和经营方式的全面肯定”。在政府网站公示前,珍奥集团董事长陈玉松已做客新浪财经聊天室。据悉,有着雪亮眼睛的“一些企业和消费者”,将珍奥这些所作所为投诉至相关部门。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商务部在批准企业直销申请时,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不得对公众有任何不实宣传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得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其服务网点并在商务部备案之前开展直销活动,也不得在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之前招募人员,直销企业的活动范围更有严格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推广”。
     
    在对珍奥的整改令下达之前,有关政府部门曾先后发过两个文件。8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等。国家工商总局此前也向全国工商系统下发了《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重点是要抓直销企业招募、计酬、培训等关键环节,来监督和规范直销行为。显然,政府部门在严加防范。今后的审批和监管会更加严格。
     
    业内人士看法不一
     
    直销业的牌照之争,历时已久。似乎是谁先拿到牌照,谁就赢得先机。对获牌企业低调还是高调的做法,业内也是各有看法。
     
    在珍奥整改事件之前,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曾这样评论:直销许可的意义最大的应该在于广告效应。例如,这次直销许可的获得者中有一个堪称黑马的蚁力神集团,这个被赵本山天天神秘兮兮告诉人们“谁吃谁知道”的企业,这次知名度一下子提高了不少。曾经预料的大量直销人员会向获许可企业移动,却并没有真的发生。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认为,商务部要求珍奥整改,表明要严格监管直销业的决心。在此之前并没见到获牌企业不得高调炒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珍奥整改的主要依据就是8月8日商务部发的商建发【2006】115号通知,那就是说,商务部的通知溯及既往。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胡远江认为,商务部对珍奥的整改令“有点重了”。他对记者说,要定性企业是不是高调炒作并不容易,况且,作为先拿到牌照的企业,做宣传甚至比较张扬也是不奇怪的。
     
    另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商务部应当敲警钟。获牌企业的行为方式可能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影响,也会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尺度产生影响。显而易见,今后的审批和监管会更加严格。
     
    炒作获牌真有必要吗?到底什么是制胜法宝?不妨再引述杨谦的看法:今天中国的直销市场已经不是仅仅凭许可证就可以开疆辟土的。要按照政府的法规经营,并在守法的基础上拓展,其难处也是业界心知肚明的。直销产业真正的较量在于实现从政府许可到市场认可。我宁愿把经营直销市场比作长跑而不是短跑,靠的是耐力而不是爆发力。长跑不是输在起跑线而是过程中。所以,拿到直销许可,说明上场顺序比较靠前,但真正跑到最后的,应该是那些各方面如产品、文化、管理、形象等都比较优秀的企业。
     
    产品也受质疑
     
    拿到第二批直销牌照的珍奥和蚁力神两家内资企业,均来自辽宁省,产品均以保健食品为主,此前均没有过开展直销业务的经验。其中,商务部核准珍奥集团直销的产品目录包括:保健食品13种、化妆品63种、保洁用品5种,核准珍奥集团招募的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的区域包括:辽宁省、安徽省、山东省、陕西省、宁波市的178个区(县)。
     
    珍奥核酸是珍奥集团的当家产品,也是很有争议的产品。“学术王海”方舟子曾发表《为什么说“核酸营养品”是商业骗局?》的文章说:“外源核酸不可能直接被人体细胞利用,也幸好不能被利用。”刊登在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上的“诺贝尔奖科学家指斥中国核酸营养品”一文,再揭疮疤,揭秘珍奥核酸“招摇行骗”,称“核酸保健品早已被权威人士证明对身体疾病没有相关的治疗改善作用”。
     
    由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也颇有争议。2004年11月,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建议不要购买或服用含有“伟哥”的蚁力神牌的产品。这为何没成为蚁力神拿下直销牌照的阻力?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此认为,蚁力神这个产品如果能够在中国销售的话,应该是通过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应该符合中国规定的标准。至于看产品还是看企业实力和管理,如果说它卖的是医药保健品的话,它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管理产品;商务、工商管理部门,则是看这个企业的实力和管理水平。
     
    国家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目的是规范市场。而全社会期盼的“公平、公开、公正”,只能有助于净化市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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