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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客者,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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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要为哪个政党效劳,一个人要投选那个当,是他的自由,或更正确的术语 "liberty".. 包括了一个人选择的信仰,和文化流传,是宪法维护的人权。。一个营业场所就是公众场所,商家给予供应,顾客给予盈利。如果拒绝供应某个群体,尤其是宪法或人权的自由,那就是歧视。。所以我完全不认同这餐馆的做法。”
以上是我在某 FB 分享的内容,继续下来会分享一些对话。。对话中,有对有错,自然就没对没错;道理,见仁见智。
网友有什么个人的看法,请发表。
如果有兴趣伦理的话,我站在反对的角度。。既然是我邀请网友,我个人的语气当然要自律啦;因为我不拒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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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0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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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的政策带有肤色歧视,不代表给了任何人权利将别人间接化入罪,再以行动上的隔离对别人的自由做出侵犯。。
在华人族群里,马华处于低潮,也算是少数群体;如果一个以种族歧视做为出发点而叫好,为何店长不同时罢免马来人??罢免 umno 或 perkasa?? 当然,这样的贴条一出来,相信店长自己都会怕怕,到时个个叫好要光顾的支持者,只敢在网络上叫骂,也不敢和马来人硬碰。。马华就不必怕,因为他在华人社会处于低迷。。也就人性一种反射,一些人只敢找自己敢呛声的对象发泄不满,即使是间接关系。”
“制衡游戏对我来说,不是一方面掩饰无奈,另方面无视自己的道德底线。。我活过了在野党被欺负的年代,我支持得了在野党就是希望没有人会因为政治理念歧见而遭歧视。民主本来就不外“承担”,如果民联执政真的败坏,五年再换回国阵政府,可是没有人需要因为投选民联而招到身体上或精神上的伤害;如果承担不来,要找戴罪者的话,你的道理只能是“对”的话,你要的不是投选。。而是暴力夺权。。”
“如果这是成熟的政治歧见,sudan rwanda somalia haiti 就是民主最好的典范国,那么我高兴民联支持者没杀我,我也高兴国阵支持者没杀我,躲在家里不投票救了我一命”。。。或许你认为我比较小胆,你比较勇敢。。。你到马华大厦泼红漆,你都知道你会马上变红。。我挑战你到巫统大厦泼红漆,你突然间变得智勇双全。XDDD“ 本帖最后由 mayhem_666 于 14-12-2013 12:1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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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8: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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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人,你可以说是人权,现在他们是拒绝衣服,有什么错 ??穿那种影响胃口的衣服,影响顾客,才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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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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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就是公众场所, 谁说的
那些俱乐部怎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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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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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拒绝供应某个群体,尤其是宪法或人权的自由,那就是歧视
谁说的。 男厕所歧视女生,女厕所歧视男生?
阿瓜上那个厕所好?
回教堂,不给我带猪肉进去,是不是歧视我的猪肉? 本帖最后由 chrizyuen2 于 13-12-2013 09:3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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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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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明是歧视啊~~~ 有问题吗?
歧视你出卖华社,出卖民族,有不对的地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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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1:15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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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客人是有道理的,起先我也和楼主一样,觉得于理不合。觉得不妥当的地方在于,商家有阶级选择性顾客,是种对他人的歧视。
当中的「选择性」牵挂在道徳上,餐厅店主的针对行为,有没有违反道德性呢?
首先店主没有阶级化马X,比较有权力的那方在马X身上,所以有执笔人普遍称之为「对抗霸权」与「勇气」。
店主在钱财上并没利润化自己,没在私利的因素下,依靠拒绝马X赚取更多钱财利润,所以有执笔人称之为「正义」。
店主的行为与商业无关联,不要以消费者保障的角度去观看,他只是一种对抗强权的手法。
以消费者的心态评估,有些不合理哦。
(以上只单纯对此对抗而论)
=====================================
我比较想知道店主有没有在野党背景。
这点不是怀疑,而是应该被澄清。
本帖最后由 思念里的流浪猫 于 13-12-2013 11:2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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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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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zyuen2 发表于 13-12-2013 09:26 AM
如果拒绝供应某个群体,尤其是宪法或人权的自由,那就是歧视
谁说的。 男厕所歧视女生,女厕所歧视男生?
...
营业场所,commercial premises 部分,就是公众场所。
俱乐部分很多种。club, private club, service club, non-profit organization.
营业讲的是 policy。
organization 讲的是 constitution,你进一个俱乐部(团体)是要申请条件,俱乐部(团体)要终结你的会员,也要有条件。。是有会员和理事的,是要向注册局呈报的。如果一条街有10间店铺,8间餐厅都不是公众场所,那么这 8 间餐厅的光顾名字都应该到了注册局生效。
如果一间营业场所,只有男厕没有女厕,就是歧视。。男女共用也不是什么“不歧视”,而是“不方便”。
如果男厕歧视女厕,是不应该的话。。<--- 这个逻辑建议的是说,男人要进女厕是可以的。。那么现在通用的公厕,性别歧视的。
啊瓜怎么办??。。问得很好。。那你要问她本身是男还是女,法律承认她是男还是女,如果矛盾,你应该问她有没有这个法律权限进入这里或那边。
回教堂该不该让你的猪肉进出,那是宗教禁忌的问题,1)是有法律可以对付的条文,2)是人与人之间的双方妥协。。你不肯妥协,没有法律让他们禁止你,那么你应该有这个自由。
。。然后,有些地方不是我不给你来,而是你本身不愿来。。
。。有些货物不是我不供应,而是法律规定我不能买香烟给小孩。
。。不然,一个位斋坐加计,斋饮双计;讲市价和条件。
。。我这么说,有回答到你的问题吗?
如果不是。。。。那么反而我有问题了。。
那么在公众场所行为不检点,不限于营业场所?。。那么酒店里面关着门,又如何行为不检点?警察社么权利查访?
本帖最后由 mayhem_666 于 13-12-2013 01:0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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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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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3-12-2013 12:34 PM
营业场所,commercial premises 部分,就是公众场所。
俱乐部分很多种。club, private club, service cl ...
我胡闹的,你没必要打那么详细阿。。。
1。是有会员和理事的,是要向注册局呈报的
这点,我极度非常怀疑。。。
2。说得难听些,妓女都有权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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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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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里的流浪猫 发表于 13-12-2013 11:15 AM
他拒绝客人是有道理的,起先我也和楼主一样,觉得于理不合。觉得不妥当的地方在于,商家有阶级选择性顾客, ...
我赞同你的说法。
我赞同讯息已传达。 。。那是另一个课题。
可是居多的反应上是法律和操作手册的合理化,那我就有问题了。。。。
然后,专业手册 和 传达讯息,那个排先?那个比较重要?
。。我个人认为手册。我必须十分肯定这是无理的,会带来社会不安的,我会很肯定的先说下去。。以好的角度看也是可以,可是对我来说是次要的。
。。可是要以好的角度来看的话,那就是政治倾向,就是政治目的了。。那么说,“我的店铺,我的权利”“sewa saya bayar”“不能招待狗”“standard procedure”,这些我认为全部不能成立。
换句话,如果我赞成好反面来看这件事,其他的“合理化”因素我不会让它立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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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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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zyuen2 发表于 13-12-2013 12:50 PM
我胡闹的,你没必要打那么详细阿。。。
1。是有会员和理事的,是要向注册局呈报的 [/backco ...
两个字。。诚意
如果你有接触到 golf club, 还是什么 recreation club, 你可以问。这是一个会员利益保障来的。
(night club 是另个问题)。
。。。。我对妓女没有经验。。。。 本帖最后由 mayhem_666 于 13-12-2013 01: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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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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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客,就要看拒什么客,有例子就要拿出。
如果楼主说的是类似法律的,那种会导致很多奇怪的判决,那就肯定是不能拒客了,也不用什么讨论
因为这是死的,讨论死条文无意义,死条文和道理扯不上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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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3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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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eJee 发表于 13-12-2013 10:22 AM
摆明是歧视啊~~~ 有问题吗?
歧视你出卖华社,出卖民族,有不对的地方吗?
有问题。
如果这村子只有我一间油站,只卖 97。。我看到你是行动党的人,不卖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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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1:26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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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3-12-2013 12:56 PM
我赞同你的说法。
我赞同讯息已传达。 。。那是另一个课题。
抱歉。我华文不好。看不明白你所说的。(没有讽刺的意思)
「专业手册」是手册(非生物质),不是行为与形容,你讲的是「专业手续」?「专业水准」?「专业情操」?「专业标准」?我觉得有语病哦,容易使人不明白或误解。
或许你讲的是「以相等的操作性(以牙还牙)合理化本身的行为」?这点我能理解,但你本身说合理化,却没给出合理化的据理哦。
你说到了个重点,政治目的,目前没证据证明店主以在野党的身份发言,也没在野党人士协助他「抗议」,政治化过言甚早。
政治化,这点暂时不能立足,因为没政治人物参与或与店主共同预谋。所谓我的店我有权力之云云,只是个人立场。
本帖最后由 思念里的流浪猫 于 13-12-2013 01:3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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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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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的定义在与针对性别,宗族,国籍,社会弱群,等 。。不包括服装。。
任何性别,宗族,国籍,社会弱群,等,只要不是穿马华党服都没有不说不准入。。何来歧视。。
在者,没有法律说开门做生意没有说不能拒绝消费者 。。
无可否认,这店主有点极端,但拒绝做某些团体的生意不能算是歧视只要不是针对任何性别,宗族,国籍,社会弱群,等
某学院/大学之前只招收某友族学生,如像楼主所说,开办这某学院/大学的人是不是在歧视某友族之外的族群 ,或是否有理??
孔子所说,有教无类,教育机构既能选择学生 ,只录取成绩好的学生,而不入取升级不好的学生那,是不是更加符合歧视社会弱群。
如以上两点都属合理,那试问只拒绝穿某些党服的客人,那更加合理。
我觉得店主是有些过火但不觉不合理。。。
本帖最后由 Joatham 于 13-12-2013 02:1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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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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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3-12-2013 01:16 PM
有问题。
如果这村子只有我一间油站,只卖 97。。我看到你是行动党的人,不卖行吗?
你才有问题,人家是针对衣服,又不是针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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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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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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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拒绝的是“穿着马华党服”的人,这就像许多政府部门也列出“穿着指南”是有异曲同工的意思的。如果这样也说店主不尊重人权,那政府部门也一样不尊重人权了,话说某些大学还不准学生穿圆领T-shirt,牛仔裤的,那楼主要不要开贴谈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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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3:5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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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拿「歧视」来说。但小弟觉得过于含糊,「歧视」反而被当作是攻击店主的手段。
你可以歧视衣物,因为衣物是非生命性,歧视不会为它带来痛楚。可是衣物穿戴在人类身上,就存有歧视的问题,因为衣物是所持者的喜好与背景。
店主的支撑点在衣物背景,有人会说成为「歧视麻花」,有此想法的人纯以平等的人权立场去看待。但如果你以「抗议的行为方式」去看待店主,就不存在歧视性问题了,因为店主先感到麻花「矮化论」的伤害,进而以行动抗议,那纯属抗议手法。
店主的抗议行为被指责为歧视,首先指责者先把「拒绝招待穿制服者事件」当成单独事件(没事发起因),演变成店主有意「歧视麻花」,进而将焦点转移(事因其实由麻花引起)以合理化指责。
在没有其他预谋的证据以前,店主的行为纯属是被伤害后进行抗议,大家可以称之为「报仇」、「以牙还牙」或「先被矮化后矮化之」,但绝对不是无理由的故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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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3 04:2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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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麻花人」也可以是消费者,但「麻花人」若去消费,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而非政党的身份。
店主阻止的是「制服」。若是以消费者的身份,没理由穿制服(因为消费时间[不在上班]没必要穿)。
以消费的立场,你说合不合理呢?
本帖最后由 思念里的流浪猫 于 13-12-2013 04:2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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