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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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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3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20                  又 有 一 个 讨 饭 的 , 名 叫 拉 撒 路 , 浑 身 生 疮 , 被 人 放 在 财 主 门 口 ,
16:21                  要 得 财 主 桌 子 上 掉 下 来 的 零 碎 充 饥 。 并 且 狗 来 舔 他 的 疮 。
16:22                  后 来 那 讨 饭 的 死 了 , 被 天 使 带 去 放 在 亚 伯 拉 罕 的 怀 里 。 财 主 也 死 了 , 并 且 埋 葬 了 。
16:23                  他 在 阴 间 受 痛 苦 , 举 目 远 远 地 望 见 亚 伯 拉 罕 , 又 望 见 拉 撒 路 在 他 怀 里 。
16:24                  就 喊 着 说 , 我 祖 亚 伯 拉 罕 哪 , 可 怜 我 吧 , 打 发 拉 撒 路 来 , 用 指 头 尖 蘸 点 水 , 凉 凉 我 的 舌 头 。 因 为 我 在 这 火 焰 里 , 极 其 痛 苦 。
16:25                  亚 伯 拉 罕 说 , 儿 阿 , 你 该 回 想 你 生 前 享 过 福 , 拉 撒 路 也 受 过 苦 。 如 今 他 在 这 里 得 安 慰 , 你 倒 受 痛 苦 。
16:26                  不 但 这 样 , 并 且 在 你 我 之 间 , 有 深 渊 限 定 , 以 致 人 要 从 这 边 过 到 你 们 那 边 , 是 不 能 的 , 要 从 那 边 过 到 我 们 这 边 , 也 是 不 能 的 。
16:27                  财 主 说 , 我 祖 阿 , 既 是 这 样 , 求 你 打 发 拉 撒 路 到 我 父 家 去 。
16:28                  因 为 我 还 有 五 个 弟 兄 。 他 可 以 对 他 们 作 见 证 , 免 得 他 们 也 来 到 这 痛 苦 的 地 方 。
16:29                  亚 伯 拉 罕 说 , 他 们 有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话 , 可 以 听 从 。
16:30                  他 说 , 我 祖 亚 伯 拉 罕 哪 , 不 是 的 。 若 有 一 个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 到 他 们 那 里 去 的 , 他 们 必 要 悔 改 。
16:31                  亚 伯 拉 罕 说 , 若 不 听 从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话 , 就 是 有 一 个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 他 们 也 是 不 听 劝 。
新约后来的思想是得救靠信耶稣,不是人的功劳。
我们看到这个故事,
财主到阴间,是痛苦的地方。
乞丐到天堂或乐园。
根据故事,他们的遭遇是活着时候贫穷和富有的分别,死后就倒反,
故事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
难道死了要安乐就必须活着是贫穷痛苦像拉撒路?
活着富有享受就死了痛苦结局?

这是一位自称为神的儿子的教导?
跟以后基督教的神学理论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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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3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死了要安乐就必须活着是贫穷痛苦像拉撒路?
活着富有享受就死了痛苦结局?


當然不是。

是因着那富者不聽從摩西和申言者(先知)的話(路16:29,路16:31),並非因着他〝富有〞。
而那乞討的必定是聽從了摩西和申言者的話。

路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申言者可以聽從。

路16:31
亞伯拉罕說,他們若不聽摩西和申言者,就是有一位從死人中復活的,他們也不會信服。

这是一位自称为神的儿子的教导?
跟以后基督教的神学理论不对称。


上面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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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3 04: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话的做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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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3 04: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步惊云义侠 发表于 10-12-2013 04:19 PM
听话的做乞丐

呵呵,當然也不是這樣來領會。

有錢並不是罪,貪財才是;是貧是富都不是罪,重要的是『無論是生、是死、或缺乏、或富裕,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現今也照常顯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

是的,重要的是,我們能把這位基督從我身上活出來,叫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基督。

腓1:20~21
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

腓4:12~13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餘;或飽足、或飢餓、或富餘、或缺乏,在各事上,並在一切事上,我都學得祕訣。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裡面,凡事都能作。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因信神的兒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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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3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摩西的律法要求行为,
这个故事根本没有意思,和新约后来的思想不同。
神的故事?
神话就是神话。
今天有谁要做乞丐?
你 生 前 享 过 福 , 拉 撒 路 也 受 过 苦 。 如 今 他 在 这 里 得 安 慰 , 你 倒 受 痛 苦

根据故事,有钱享福是罪。
耶稣的标准是做乞丐好。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讨论没有意义,
因为故事是人写的,到底是耶稣说的还是不是,谁也不知道。
不过根据故事,根本没有道德教育,比狼来了的故事还差!
果然很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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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3 09: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故事根本没有说明任何道德教育。
他是说富有的人下阴间,乞丐上天堂,理由何在?
答案应该是亚伯拉罕的话,先苦后甜,先甜后苦。
按照新约的总原则来说,不是这样!
救恩不是因为你富有或贫穷来决定。

相信这个故事,就该奉劝各位做乞丐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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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3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矛盾很简单可以明白,故事是人写的,
圣经头到尾有些东西是人乱写的,前后矛盾,
当你把它绝对化时,往往啼笑皆非。
end of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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