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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的網友鄉民們:打你10拳和曝光見血,給你道歉然後包紅包,條件是要你去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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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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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knight 发表于 3-1-2013 10:07 PM
有醉意,一时衝动,
不知道他的身份再加上害怕被乱寫,就可以动手打人。。。
重点,不是理由的理由。我鲁莽打人不就得了,还一大堆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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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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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硬硬要人家选 “不接受道歉,不接受紅包,出手傷人就是要付出代價的” 。。。。 给多个选择 “接受道歉,不接受紅包,出手傷人就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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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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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blinkaka 发表于 3-1-2013 11:27 PM
是我的话 只要求打回他3拳
那你就要确保在3拳内K.O. 他 。。。 不然,等事件平淡后,他就会拿麻袋套你的头,然后给回你 300 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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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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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任我行 发表于 4-1-2013 08:47 AM
我觉得打人者应该留案底.
刑事案, 被判刑的话肯定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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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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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9:27 AM
如果道歉有用警察还拿来做么?
道歉没用,但销案有用 。。。。。 做这么多戏,要的 。。。 还不是希望当事人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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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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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立 发表于 4-1-2013 01:08 PM
认罪 1 打 1
今早开庭。。。被罚一千而已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打架 。。。 原来罚款而已。
会留案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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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1-2013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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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on 发表于 7-1-2013 09:16 AM
为什么硬硬要人家选 “不接受道歉,不接受紅包,出手傷人就是要付出代價的” 。。。。 给多个选择 “接受 ...
你是洪建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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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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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任我行 发表于 4-1-2013 02:14 PM
kad pengenalan coklat
这不是坐卡孤之后才有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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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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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5:42 PM
就是看到警察故事打倒头破血流, 骨折肉裂, 要死又死不去才没有写愿望是警察
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大马版的警察故事 。。。。。 大马版的是人民被警察打到头破血流, 骨折肉裂, 要死又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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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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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伯· 发表于 7-1-2013 09:26 AM
你是洪建翔嗎?
接受道歉和接受红包是两回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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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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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H 发表于 7-1-2013 09:12 AM
重点,不是理由的理由。我鲁莽打人不就得了,还一大堆歪理。
所以, 中文才会出现成语 “越描越黑” 和谚语 “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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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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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on 发表于 7-1-2013 09:34 AM
所以, 中文才会出现成语 “越描越黑” 和谚语 “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两句话。
哈哈哈哈,做戏有时候不需要太多言语,反而露出破绽,还好他没说我太天真。。。。还不是希望有台阶可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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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09: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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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罚那几千块, 他都没有"辣杀"到什么pun! 这种人不关进去, 还是有一天会再犯的!
别忘了, 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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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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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摄魔 发表于 7-1-2013 09:41 AM
才罚那几千块, 他都没有"辣杀"到什么pun! 这种人不关进去, 还是有一天会再犯的!
别忘了, 牛牵到北京还是 ...
結果是阿財哥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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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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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伯· 发表于 7-1-2013 10:00 AM
結果是阿財哥紅了。。。
他以为这样勇敢出来认错就没有事情了. 下次我们也可以照他的方法来做了! 他给了大家一个很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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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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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摄魔 发表于 7-1-2013 10:37 AM
他以为这样勇敢出来认错就没有事情了. 下次我们也可以照他的方法来做了! 他给了大家一个很好的榜样!
其实到处都有黑道背景,只是这样的示范。。。。。。。让人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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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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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H 发表于 7-1-2013 10:51 AM
其实到处都有黑道背景,只是这样的示范。。。。。。。让人不安。
誠意邀請阿財哥去對付這五名蒙面印裔劫匪
爪夷5械匪入屋行劫 威胁向10岁孙子开枪 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 下午五时四分
(威南6日讯)5名蒙面印裔劫匪手持4支巴冷刀1支短枪,周六晚上闯入爪夷再也园第7巷一间双层排屋造案,除了拳打屋主,掌掴其幼儿外,尚威胁要向屋主之10岁孙子开枪,在生命饱受威胁下,屋主唯有乖乖就范,目睹劫匪搜箱倒柜,劫走1万4000令吉财物。
抢劫案是在周六晚上9时30分左右,发生在威南双溪爪夷的爪夷再也园第7巷门牌42号双层排屋,案发时该屋内共有7人,即屋主陈映光(71岁)、其太太林亚妹(62岁)、幼儿陈振业(38岁)及1男3女年龄介于2岁至10岁的内外孙。
劫匪在约10分钟的造案过程中,劫走事主4台手机、1个手表、1条金项链、1个玉吊饰、3个金戒指及约2000令吉现金,总值约1万4000令吉。
据指出,5名劫匪是攀越事主屋后篱笆进入,并从尚未上锁的后门闯入屋内,随即以巴冷刀挟持正在厨房洗碗的女事主林亚妹,然后冲到客厅一拳打向屋主陈映光的脸颊,再以枪械和巴冷刀威吓所有人士切莫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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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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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伯· 发表于 7-1-2013 11:05 AM
誠意邀請阿財哥去對付這五名蒙面印裔劫匪
以暴制暴可以解决问题吗,社会问题还是要回到原点,修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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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1-2013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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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H 发表于 7-1-2013 11:10 AM
以暴制暴可以解决问题吗,社会问题还是要回到原点,修身。。。。。
非常時期需要用非常手段來解決問題的。。。
如果這五位ANEH被殲滅那就是人生一大快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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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3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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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long 发表于 7-1-2013 12:31 AM
是椰肉燎那边吗?我以前常看到他的
椰肉寮对面路那边进的,他大多数都是在大路后霹雳冷那边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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