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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闻 不必买保险缴路税考驾照 大马或掀电动脚车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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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2/06/26/172.html

(槟城26日讯)随着2012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电动脚车被归类为非引擎式交通工具,这也意味电动脚车或将被列为与脚车同类型,不必买保险、缴付路税及驾驶执照,估计国内将可能掀起一股电动脚车热潮。
据记者向法律领域人士了解,目前电动脚车没有完整的指南和管制条例,而陆路交通局也无法将它归类为摩托车或脚车,因此若2012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通过电动脚车被归类为非引擎式交通工具,这在未来或将大大方便使用者。
根据法令,摩托车的管制条例和指南包括骑士必须有驾驶执照、戴头盔、买保险及缴付路税,而摩托车引擎、煞车器、方向灯等都必须符合标准等;一旦电动脚车被国会通过归类为非引擎式交通工具,则不须遵守这项规则。
多年前引进销路不错
据沓田仔街福摩托店东主沈联荣指出,该店在多年前就开始引进电动脚车,电动脚车的销路不错,在其店购买电动脚车的顾客,多数是一些没有驾驶执照的老人。由于电动脚车不须驾驶执照,可以大大方便他们前往附近买菜或喝茶。 本帖最后由 vR33 于 17-10-2012 03:3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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