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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Gardens的客家餐馆“迎x楼”(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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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07: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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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说还没开始做就不要了,我赶时间,退我钱。如果他们能最起码地说一句不好意思也就算了,那个cashier还对我来一句“菜不要时间煮啊?”——意思是我不讲理啦?
邀月怜星 发表于 9-11-2011 09:07 PM
是我的话,我会要求经理叫那个人出来当面跟我道歉。自己做错事还要很嚣张。 服务业不适合他。叫他去洗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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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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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说常常去都没有问题, 也在十分钟内上菜... 现在这么一次的忽略就给你SHOOT, 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小事搞大 ...
露丝复 发表于 10-11-2011 09:39 AM
呵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反正事情又不是发生在你身上,嘴是两张皮要说不为奇啊。
照你的理论,比如中国的三鹿毒奶粉,也可以学你的口气啊,三鹿奶粉可以讲,我们牌子成立几十年了,养育过几亿婴儿,只不过今年才有毒,才死了几个婴儿,你们就偏偏要把事情“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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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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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六甲之恋 于 10-11-2011 09:17 PM 编辑
我前几天在Mid Valley的余仁生尊厨,叫了一碗有机面。Order好进去等了十几分钟,员工才过来跟我讲卖完了。我心里也很气,不过比楼主运气好,至少他们当面道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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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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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六甲之恋 于 11-11-2011 06:53 PM 编辑
回复 露丝复
那为什么这么小的事也要开贴? 既然人家道歉了,如果是接受就不用特地开贴啦...
又 ...
露丝复 发表于 10-11-2011 11:34 AM
你可以给首相或者国会议员写信啊,叫他们修改马来西亚的餐饮卫生法,改成:“根据佳礼露丝复 网友的建议,从今以后,任何消费者在马来西亚的餐馆用餐,除非是吃到苍蝇或者蟑螂,其他问题不可投诉,如果投诉,该消费者一律被视为无理取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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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09: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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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去試過了又貴又不好吃 而且食物份量又少
去余仁生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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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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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1-2011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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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有问题咯。。。
如果你有事要再倒回来吃,为何不要忙完了才去吃呢?
omega_zero 发表于 10-11-2011 01:24 PM
我觉得你才有问题,请问你思考问题是什么逻辑?真是应了那句话“xx到处有,网上特别多”。
一,请问我忙不忙关餐馆什么事?难道所有的餐馆有权干涉顾客忙还是不忙?
二,十分钟就好是他们自己说的,我钱也付了,receipt也打印出来了,后来我过了十五分钟回来,如果菜还没好,我不是不讲理的人,如果菜他们已经开始做还没好我当然可以再等一等,但是请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是他们根本没有开始做!!!!也就是说,假设我过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才回来,他们依旧不懂要做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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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1-2011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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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答了, 我是觉得他不讲理..不是说那个员工对, 而是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都会常遇到的啦,我觉得没 ...
露丝复 发表于 10-11-2011 11:44 AM
我发现你这种很喜欢光凭自己的独家意见去定义别人,说我“不讲理”,“唱衰别人”。
我哪里不讲理了?上面有网友说得好,事情那个又不是发生在你身上。请你不要讲那些站不住脚的歪道理,我以你的那套理论类推,假设我一个月的前29天遇到你都跟你讲你好,到了30号我遇到你抽了你一巴掌。你急了,我会说:你急什么急啊?前29天不都好好地招呼你了吗?不就今天一天抽了一巴掌而已吗?
还有你定义我“唱衰人家”,请你把眼睛睁大点看清楚,标题里“已解决”三字,不是版主加的,是我发帖的时候自己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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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2: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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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想法
你这样习惯化下去,世界就很快完蛋了
eg:kl区很多打枪,你被打枪了, ...
mct 发表于 10-11-2011 10:08 PM
这个比喻实在经典,改天他要是被打抢了,我一定也会用这个他发明的道理来安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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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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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给首相或者国会议员写信啊,叫他们修改马来西亚的餐饮卫生法,改成:“根据佳礼 stardex83 网友的 ...
马六甲之恋 发表于 10-11-2011 09:05 PM
哇!不要摆我上台,我没有这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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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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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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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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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你这种很喜欢光凭自己的独家意见去定义别人,说我“不讲理”,“唱衰别人”。
我哪里不讲理了?上面有网友说得好,事情那个又不是发生在你身上。请你不要讲那些站不住脚的歪道理,我以你的那套理论类推,假设我一个月的前29天遇到你都跟你讲你好,到了30号我遇到你抽了你一巴掌。你急了,我会说:你急什么急啊?前29天不都好好地招呼你了吗?不就今天一天抽了一巴掌而已吗?
还有你定义我“唱衰人家”,请你把眼睛睁大点看清楚,标题里“已解决”三字,不是版主加的,是我发帖的时候自己加的!
邀月怜星 发表于 11-11-2011 12:40 AM
哪家店是她的 ! 根本无需道理可说 ! 这就是死鸡撑饭盖 ! 死都拿回一扎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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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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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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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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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6: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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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6: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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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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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1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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