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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权事小,敝人的声誉事大,请贵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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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fy 于 8-10-2011 03:11 AM 编辑
站长:
请教贵版
1.请贵站李练於停权或关闭帐号前查核清楚,可事先告知或警告,毫无声息,莫名其妙的处置,令被处置人不服.
2.敝人十分重视网路声誉,停权事小,敝人的声誉事大,请贵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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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9-2011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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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们引用的板规 和停权的目的有所出入
希望站方能透瞭解会员被停权的感受
请问你们可以说明白一点吗?
哪一些文字让你们觉得我有
挑起战火
蓄意攻訐
的行为?
以后我会改进
如果站方没办法说明
那可以麻烦你们检讨一下
删文一文的标準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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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11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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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PO 于 23-9-2011 08:47 AM 编辑
首先,你之前的帖被关,是因为情绪话+没有提供详情。你这里一样没有。
SPYCAM 是因被扣分导致变成乞丐而无法发言。你到底清楚是在哪被扣的分,和被扣分原因吗?
请用spycam 登陆,检查spycam的系统讯息/提醒,看看spycam在哪被扣的分,再把哪个扣分讯息贴到这里来,才好讨论。
没有这些最基本的证据/详情,怎样去处理投诉??
麻烦在3天内提供这些详情。谢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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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11 0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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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11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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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OPO
那請問超版我的帖子你要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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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11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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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好色鬼
俺认为最适当的处理问题帖子处理区,另外你诬告李板主滥权一事也应该要道歉!
我也很爱钱但爱的干净,谢绝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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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1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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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政经文教版主之一,此事与我不无关系。
政经版规:
疑难版规:
以下为受理范围、发帖准则、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一、受理范围及发帖准则
1. 论坛调解区是调解人事相关申诉个案的版面。除非论坛没有版主,各种个案必须是跟版主沟通未果下才到此版开帖,否则个案可能不被受理。
2. 本版受理对用户或版主违反论坛规则的申诉。版主在自己管辖区以外的版面与用户发生纠纷将以一般用户来对待。
3. 针对用户违规头像、签名、短消息的举报可在顶置检举处发表。与禁言/禁访或积分减少的相关疑问请到技术疑问区发表。
4. 调解区不受理任何论坛以外的用户纠纷的申诉。
5. 调解区不受理佳礼商场买卖家纠纷主题,相关投诉可在商场交易投诉区与版主或超版联系/处理。
6. 本版接受对版主处理版务出现偏私或不公正等不当管理的申诉,但须在一个月内提出,逾期将不被受理。
7. 开设主题须秉持对事不对人和理性的原则,勿以情绪化字眼或不明确的标题。欠礼貌或情绪化等不符合规格的主题将被关闭/回收不受处理。以下列出合规与违规标题:
违规例子:
1)投诉XX网友挑拨他人/骂粗口 (不接受)
2)投诉XX版主乱扣分/不公正 (不接受)
合规例子:
1)《XX论坛》为什么主题被关闭?/《XX论坛》同样的犯规,不同的对待 (接受)
2)《XX论坛》为什么这样也扣分?/《XX论坛》这样也被扣300分? (接受)
3)《XX论坛》网友违规没有被版主处理 (接受)
8. 请申诉者在主题内容把个案的详情等做详细说明,以下为建议的格式:
答辩人:
事件原由:
相关连接和资料:
与版主的沟通记录:
是否已了解版规并愿意接受调解区规则:
二、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 在论坛调解区开帖前先以用户报告向版主举报。如发觉版主在线,该举报不被处理,可进一步短消息或在该版面的意见/疑问箱向版主提出询问。在与版主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再到此版进行申诉。
2. 各类有效申诉个案将根据申诉者提供的资料来处理。以论坛总版规为主,各论坛版规为辅来作出最终判决的依据。如所提供的资料有误,被发现歪曲事实或凭空捏造,调解人可据情采取扣分等处理。
3. 调解区以申诉者、答辩人和调解人三方的基本模式来处理个案。申诉者为发表主题者,答辩人为被申诉的对象,调解人为调解区版主、超坛或网管。调解人在主题内有权只回应申诉者的留言。
4. 此版遵循当事人原则,如非敏感、恶性事件,不接受非当事人的申诉。
5. 调解区不鼓励无关个案的会员进入主题留言或回复,否则回帖将可能被删除而不另通知。在此版发表煽动网友情绪、嘲讽、离题、挑衅、辱骂、人身攻击等内容将可能被扣除积分/删除回帖,重犯或严重者将被禁言、禁止访问处理。
6. 涉及个案者在调解人的要求下有义务协助提供相关解释。在限定时限内无法回复的话,审理人将根据即有资料作出最后判決。
7.各类申訴的最终裁决权归调解人所有,无根据的指责和情绪化回帖将被征收50积分。对答辩人的惩处要求(如要求禁言、禁访等)将作离题处理。主题关闭后的后续跟进请以短消息与调解人联系。如有充分理由,主题可再打开继续回帖。同一个案不得另开主题,违者严惩。如判决结果可能涉及论坛管理的人事变动,个案资料将由调解人备份上交网管执行。
8. 对个案的屏幕打印(printscreen)等证据,请申诉者自行准备。
9. 对个案处理不满者,可在2个星期内通过短消息与网管联系。
10. 处理完毕的主题将被关闭,2个星期后回收。对回收的主题有任何意见请与超坛或网管联系。
11. 会员被发现屡次不按规则回帖、开帖,或被怀疑特意滥用此论坛,将据情扣分处理,严重者将直接被禁言或禁访
http://cforum6.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840817&extra=page%3D1
请问楼主是否已到政经意见箱或发短消息咨询有关版主?
如果有,则有待超版以及管理层作出交代。
如果否,楼主已清楚地越过 / by-pass 有关讨论区以及版主。有关当事人还需要回应吗?
请楼主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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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11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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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 你被扣應該的. 雖然你講了真話, 但是你不懂得censorship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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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9-2011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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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 你被扣應該的. 雖然你講了真話, 但是你不懂得censorship ..... ~
Stg_44 发表于 26-9-2011 12:24 AM
可是這李練本來扣100分也算了,結果他後來直接把300分扣到完還負-27分是怎樣?
擺明存有個人情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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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9-2011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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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11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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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李練本來扣100分也算了,結果他後來直接把300分扣到完還負-27分是怎樣?
擺明存有個人情緒! ...
Lify 发表于 26-9-2011 04:08 PM
重点是对错,而不是分数
300很重吗?还有500的咧!
除此,禁止发言是更重的咯!
有时当我们错了,就是错了
看我们有没悔意,肯不肯纠正
而不是要劳烦版主一一解释版规是怎么一回事
除非是理解能力真的太差,否则没必要
看开点,死不去的!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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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11 09: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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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李練本來扣100分也算了,結果他後來直接把300分扣到完還負-27分是怎樣?
擺明存有個人情緒! ...
Lify 发表于 26-9-2011 04:08 PM
请出示证据。谢谢合作。
(注:上次找了整个钟头十几个贴才找到扣100的纪录。这次还是麻烦楼主用旧ID 登陆后把系统记录CUT& PASTE过来吧。)
在没出示前,俺不再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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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9-2011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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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出示证据。谢谢合作。
(注:上次找了整个钟头十几个贴才找到扣100的纪录。这次还是麻烦楼主用旧 ...
OPO 发表于 26-9-2011 09:02 PM
證據被站方消滅了,還有李練背後的目的就是不讓我發言,不然為何這樣故意扣到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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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1 03: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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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处置系统都会发出短讯通知的。版主没能力和权限去删除。超版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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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1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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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进一步消息,就此关闭。
有证据/需要重开请短消息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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