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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该如何追讨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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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二月的时候(新年期间)买了Canon s90, 用过两次就被他借去了。。
还没分手前就一直有催他还,但是退还的借口一大堆!!
分手过后,原本在十月头他答应了在11月28日前还以1.4k当他跟我买了这架相机(原价RM1.7+) (附有msn和sms record 的)
催他还的时候,他一拖再拖,说什么现在没钱,要你就等,不要就算,然后就没交待了

问题如下:
1. 我可以报警告他偷窃吗?所有的单据,warranty我还收着的~还有证人可以证明是他“借”去了。。
2. msn history或sms 可以算valid proof吗?
3. 当初他自己msn还提到,如果到11月28日他没bank-in,我可以在FB唱到他还(本人觉得很幼稚)
4. 如果,真的放到FB,不属于人身攻击吗?诽谤??

p/s: 他还欠着我一笔6位数的钱款,但已经签了friendly loan agreement(利用5年的时间来摊还),但是,这1.4k 和原本dealing好50-50的律师费,他并没有还过一份钱..
希望能听听你们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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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妳还需要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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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2-2010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马脸


要但是基本条件是: 找回一个可以借我六位数的..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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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讲心不讲金。。pm msn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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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2-2010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马脸


   不讲金没话题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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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 我可以报警告他偷窃吗?所有的单据,warranty我还收着的~还有证人可以证明是他“借”去了。。
你可以报警,但是你不能告他偷窃,你只能够告他霸占他人物品罢了,因为你有证据证人说他是借,不是偷。。借的定义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你允许他用这物品。偷-是和借相反
2. msn history或sms 可以算valid proof吗?
msn history /sms 答应你的事情就是contract, 也就是有法律效用了, 如果对方没在答应你的期限做到他答应你的事情,你可以告他breach of contract。 如果你认为值得,可以出律师信给对方告对方到法庭去
3. 当初他自己msn还提到,如果到11月28日他没bank-in,我可以在FB唱到他还(本人觉得很幼稚)
这没意见,唱他等于人身攻击,属于犯法事
4. 如果,真的放到FB,不属于人身攻击吗?诽谤??
如果你在网络里发表一些对别人身体伤害,精神伤害的事情,对方可以告你诽谤,侮辱和人身攻击。劝你别这样做,因为损失的可能是你。你可以利用法律途径来拿回属于你的东西,可以申请court order,但是需要证明到那样东西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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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2-2010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鸿静宇 于 12-12-2010 03:48 PM 编辑

回复 6# solerzz

终于等到一些有建设性的回复了..
谢谢你..

1.我可以print screen from chat history,他承认拿了那部相机和他的承诺在11月28日前bank-in以1.4k买下那部相机   还有,告他霸占他人物品-我report时该如何告诉警察?
2.我不介意发出律师信,收费多少?(只要under budget的话)
3.还好我没那么幼稚到那个地步..谢谢提醒..
4.如何申请court order?手续麻烦吗? 那相机的单据我还收着..还不足够证明是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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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olerzz

终于等到一些有建设性的回复了..
谢谢你..

1.我可以print screen from chat history ...
鸿静宇 发表于 12-12-2010 03:47 PM



1.我可以print screen from chat history,他承认拿了那部相机和他的承诺在11月28日前bank-in以1.4k买下那部相机   还有,告他霸占他人物品-我report时该如何告诉警察?
你可以直接说对方illegally ocupier你的物品,很少警察会接受这种案件,因为这是你和你前男友的私人问题和你的物品value不是很高。直接通过律师出律师信会比较好。
2.我不介意发出律师信,收费多少?(只要under budget的话)
收费这要看地区的,你是哪里人?律师consultant fees, court order proccedure等那些费用可能会比你的相机还高。
3.还好我没那么幼稚到那个地步..谢谢提醒..

4.如何申请court order?手续麻烦吗? 那相机的单据我还收着..还不足够证明是我的吗?   
单据有签名吗?如果没有的话需要认证来证明。。出court order会有点麻烦,因为要上法庭和需要一些文件的。 建议你可以到律师行去,叫律师帮你申请court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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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12-2010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鸿静宇 于 12-12-2010 04:29 PM 编辑

回复 8# solerzz


1. 直接通过律师出律师也只有恐吓他的作用吧?他拿到了也可以当废纸或直接ignore呀..虽然value不是很高,难道就可以纵容吗?顺带一提,draft friendly loan agreement,他承认legal fees 50-50 sharing,他还得付我RM1.8k++,但到现在影子都没见到..
2. KL 人,legal fees 大概去到哪里,好让我有个谱..
3. Lucky
4.单据有签名吗?<- 我是用credit card买的..perhaps, court order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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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10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olerzz 于 12-12-2010 05:18 PM 编辑

1. 直接通过律师出律师也只有恐吓他的作用吧?他拿到了也可以当废纸或直接ignore呀..虽然value不是很高,难道就可以纵容吗?顺带一提,draft friendly loan agreement,他承认legal fees 50-50 sharing,他还得付我RM1.8k++,但到现在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他不怕律师信,就直接申请court order拿回,当他收到法庭的信,在一个时间里归还给你,如果他还当废纸没做出回应,他就会被法庭控告,坐牢或其他惩罚。
2. KL 人,legal fees 大概去到哪里,好让我有个谱..
KL 的我不是很清楚,大概五百以下。
3. Lucky
4.单据有签名吗?<- 我是用credit card买的..perhaps, court order的作用是什么?
credit card 就要show credit card statement, credit card是你的名字。 court order 作用就是法庭帮你用法律经途帮你拿回属于你的东西,如果对方再不理会,就是藐视法庭,罪名很严重下的,警方有权上门抓人的,日后罪名成立留案底机会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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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08: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solerzz


谢谢你。。请问你有相熟的律师介绍吗?

我会尝试在多两个星期后回去报警..看看受不受理。。(目前在国外工作)creditcard statement 需要银行方面reprint,因为我是e-statement 的,我刚刚查回receipt, 是普通的收据而已,但是warranty card, 有我的姓名,电话和地址,还有店的stamping..若我直接报案,需要submit这些相关的证据一起吗?
个人打算:报案然后找律师申请court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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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0 09: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8k的东西最好不要用到律师,因为律师费也不便宜。
建议楼主快点报警说他偷你东西。msn history和credit card statement证明那个东西是你的。 (当然啦,报警时对警察好一点。效率也高一些咯!!)
律师费一半一半的问题就要看你的agreement怎样写咯。如果他那一半还没给,你可以叫律师自己去收。 但是如果你已经给了,这样就自求多福,希望他有一点人性换给你。不然的话在找一位律师(六位数找律师才值得)。那里有律师? 请上www. malaysianbar.org.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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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0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8k的东西最好不要用到律师,因为律师费也不便宜。
建议楼主快点报警说他偷你东西。msn history和credit  ...
郭靖 发表于 13-12-2010 09:32 AM



    认同你说法,可是警察很少会理这种case的,他们认为小事而已自己解决,这是大马警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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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0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olerzz


谢谢你。。请问你有相熟的律师介绍吗?

我会尝试在多两个星期后回去报警..看看受不 ...
鸿静宇 发表于 13-12-2010 08:12 AM



    相熟的律师是有的,只不过在芙蓉这里而已。。kl的没有哦。如果你去报案,相关文件可以复印一份起来带去, 看到时警察受不受理你的案件了,如果受理的,可以问问他需要什么文件,他们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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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鸿静宇 于 13-12-2010 09:54 AM 编辑

回复 12# 郭靖


六位数的friendly loan agreement已经签了..legal fees我也付了..agreement有清清楚楚列下cost sharing by both parties的
只是,他到现在并没有还过一分钱,再加上相机的问题..
本人是比较希望他能还以1.4k多过相机..但在没得选的情况下就只好拿回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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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solerzz


谢谢你,让我开始有些头绪了..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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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solerzz


   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们给他一些"口头警告"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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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0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olerzz


   若不受理,可以要求他们给他一些"口头警告" 吗?
鸿静宇 发表于 13-12-2010 09:53 AM



    如果真的不受理,就算要求口头警告也没用,他们现在答应了你,之后他们会不会做都不知道。lz 之前不是双方有签什么agreement的吗?那副本有在吗?如果有,拿去报案可以成为你的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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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solerzz


好的..谢谢你的提示..等多一个星期就会揭晓警方受不受理..到时再上来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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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10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solerzz


   刚收到的legal advise:
1. You may demand the Borrower to settle the payment within 7 days from your notification and remind him that he has agreed in the agreement to bear half of the legal costs pertaining to the loan agreement, failing which its tantamount to breach of contract and will then entitle you to recall the loan on demand.

2. This is basically only a contract between you and the Borrower pertaining to the sale and purchase of your camera, its therefore not likely that the police will take action against him as there is no criminal liability involves. You may issue him a letter of demand for payment and then proceed with legal action against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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