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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彬离婚赡养费案 陈建彬:我的工作非铁饭碗 慕容英能一辈子靠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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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zaobao.com.sg/sp/sp101130_020.shtml


陈建彬离婚赡养费案

陈建彬:我的工作非铁饭碗 慕容英能一辈子靠我吗?

(2010-11-30)

● 谢婷婷


呈堂文件显示,陈建彬曾在提出分居的亲笔信中向妻子承诺,“会负起养你一辈子的责任”,还说“对你我有终生照顾的义务”。两人在2008年10月分居时,陈建彬在信中承诺会每个月给妻子5000元赡养费,并表明会让妻子永久住在房子里,由他承担房屋贷款、水电费、电话费和保险费等。

  “以她的年龄,不能完全不做事……我的工作也不是铁饭碗……她能够一辈子靠我吗?”

  因赡养费问题与妻子对簿公堂的本地艺人陈建彬(57岁),昨天在庭上说出他对结婚22年的妻子慕容英(53岁)的看法,认为她应该放下尊严,去找兼职工,负担自己的生活费。

  根据呈堂文件,陈建彬曾在提出分居的亲笔信中向妻子承诺,“会负起养你一辈子的责任”,还说“对你我有终生照顾的义务”。

  两人在2008年10月分居时,陈建彬在信中承诺会每个月给妻子5000元赡养费,并表明会让妻子永久住在房子里,由他承担房屋贷款、水电费、电话费和保险费等。

起初八个月守诺言
过后生活费减至1000元

  起初八个月,陈建彬遵守诺言,过后几个月他单方面把生活费减至1000元。去年11月,家事法庭发出暂时庭令,要陈建彬每月付3000元给慕容英,并负担每月600多元的房屋贷款。不过,慕容英认为陈建彬应该兑现每月5000元生活费的承诺。法庭昨天下午就此事进行第三天审讯。

  慕容英的律师孙庆发指出,他的当事人曾在去年7月以书面方式致函陈建彬的律师,要求陈建彬给她100万元,好让她回台湾,以及把20万元设立信托基金。

  律师说:“你在1986年到台湾娶她,把她带回新加坡。她为你放弃了台湾公民权,现在你为了一个比她年轻30岁的女人而离开她。如今她在生活上完全依靠你。”

  陈建彬回说,慕容英当过直销公司的总经理,不能说完全没有生活能力。

  律师接着问说,慕容英在新加坡没有其他亲人,只有几个朋友,她要陈建彬给她100万元,好让她回到台湾,是否合理?

  陈建彬认为不合理,反驳说:“她嫁给我拿到新加坡公民,那是不是(可以说)她也赚了100万元?”

  孙庆发律师指赡养费的金额,最初是陈建彬自己提出的,目的是要让妻子同意分居,自己好跟情妇谢依玲(25岁)在一起。

  律师说,从他的亲笔信和发给妻子的简讯中,也从未提到他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妻子签了分居协议书后,陈建彬便单方面把给她的生活费减至1000元。

陈建彬坚称
条件是慕容英提出的

  陈建彬不同意,坚称条件是慕容英提出的。

  另一方面,庭上揭露,陈建彬今年9月30日为女儿摆满月酒,宴请600人,费用共4万8500元。其中,每桌酒菜约500元,外加一瓶红酒和歌台表演费,每桌平均约花费750元。

  不过,陈建彬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酒席费是他的姐姐出的,所以收到的红包都归姐姐。

  谢依玲原本是陈建彬的助理,后来成为他的女友,并在今年8月为原本膝下犹虚的陈建彬产下一女。

  律师指陈建彬口口声声说没钱,需要给人借钱来付赡养费给妻子,却舍得在今年6月签卡买约1200元的首饰给女友当生日礼物和送价值近400元的首饰给女友的母亲,还花755元买摄像机。

  陈建彬承认从未买礼物送给妻子的母亲,因为岳母住在外国,今年也没有送礼物给妻子,但表示为人父母者大多想要录下孩子成长的画面,这是合理的花费。


  案展明年1月1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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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愿相信世界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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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酱大件事都没被冷藏,还说不是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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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至他于死地不可。女人不可得罪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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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承诺任何事情,免得办不到被大肆宣传。到时候真的是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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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cchiew 于 1-12-2010 12:29 PM 编辑

牛不低头,怎么能喝到水呢?

既然都低了头,就算是朝颈项砍过来的一刀,也得乖乖的接受。

陈建彬, 你若是男人,这点亏就得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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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话可以乱说(不要被录音), 信不能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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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呸~没有种,不配做男人,有本事找小老婆的,没有本事给赡养费,真的是陈贝戈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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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真的讲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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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话连篇。。。。。 p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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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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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妤妤的妈妈


    的确是烂。:@
车上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马上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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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打蟑螂


    我pui p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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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情无义的家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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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膜面人
我都听100.3
我不听他的烂人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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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膜面人
我都听100.3
我不听他的烂人的节目
妤妤的妈妈 发表于 1-12-2010 03:42 PM



    但是他那台的歌很多时候都比较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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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老伯 , 你好烂 ! 做男人 做到这样 , 真是丢尽了新加坡男人的脸 !

敢包老二 , 却不要妥善的处理老婆 , 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

你是个很贪小便宜的老男人 ! 为了一点小钱 , 让全新加坡的男人颜面尽失 ; 搞不好, 台湾媒体也会把这事件放大来报导 !

还连累马来西亚 , 因为你的老二是当地人 !让人认为马来西亚女生都喜欢老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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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陈老伯 赢得了官司 , 他还是失去他的人格, 道义 !

为什么 梁家班的人 都样犯贱 ! 降低社会道德水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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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選最賤男人排行榜,這條水肯定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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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膜面人
我都听100.3
我不听他的烂人的节目
妤妤的妈妈 发表于 1-12-2010 03:42 PM

最近文鸿不在,我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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