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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NANG咖啡王

盘锁男上报了!报纸说是发生在槟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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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你也不是时常在槟城的...   


对了,盘锁男是不是还在HP Tower?
lengzai87 发表于 14-6-2010 11:10 AM



    因该是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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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事情来由,几乎所有人都只是听某网友,就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词。

我没有说对方无辜还是没错,只是事情 ...
kitkatlow 发表于 14-6-2010 11:13 AM


我们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也应该给盘锁男一个解释的机会,

法庭要判一个人的罪时,也要给他辩护的机会,而不是这么快

就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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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事情来由,几乎所有人都只是听某网友,就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词。

我没有说对方无辜还是没错,只是事情真相如果听双方说法的话,可能就未必跟大家所想那般简单。

单凭一面之词就把人家两人照片放上网四处张扬,老实说我还挺同情对方,尤其是哪位女的。
kitkatlow 发表于 14-6-2010 11:13 AM


一直以来都不关那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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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不关那女的啊。。
便便 发表于 14-6-2010 11:22 AM



但他的玉照却一同被流传甚至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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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也应该给盘锁男一个解释的机会,

法庭要判一个人的罪时,也要给他辩护的机会 ...
tanjs 发表于 14-6-2010 11:21 AM



    或许那样说拉。。什么事也好,一旦你拿起(可以导致致命,严重伤害他人的身体的物体) 在法庭上就已经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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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上报, 出名!!
他的样子还很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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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他的玉照却一同被流传甚至上报了。
kitkatlow 发表于 14-6-2010 11:28 AM



    都不是我拍的。。我转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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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谈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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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我拍的。。我转贴而已。。
便便 发表于 14-6-2010 11:29 AM



拍下人家照片的,放上网的,有份四处转贴宣扬的,弄facebook 的,photoshop 照片的,每个都有份。
不然第一个说他只是拍照,是你转贴,后面的说他只是用你转贴的来玩。



人家出来劝阻,防止暴力发生,却无辜被大家网友们当作玩物来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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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马仔不行啦,那里是"I'm try to protecting myself" ?

是 I'M TRYING TO PROTECTING MYSE ...
江田岛平八 发表于 14-6-2010 01:09 AM



應該是

I'm Trying to PROTECT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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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这位车主会买报纸来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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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盘锁男准备搬家鸟。。。不然就是躲在家不敢出来咯。。

不知道会不会做贼心虚,逃回泰国做变性手术呢??盘锁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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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拍下人家照片的,放上网的,有份四处转贴宣扬的,弄facebook 的,photoshop 照片的,每个都有份。
不 ...
kitkatlow 发表于 14-6-2010 11:32 AM



    er。。。我承认帖子中期后是开始过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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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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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辉:具恐吓成份 可被控上庭

路霸下车打人或恐吓人,可被控上法庭。

针对“盘锁男”持盘锁铁下车欲揍人的情形,林子辉律师接受电访时表示,虽然“盘锁男”没有打人,不过当中有恐吓的成份,可形成刑事罪,英文称之为攻击(assault),抵触刑事法典第503条文“刑事恐吓”罪名。

他也说,受害者个人也可以采取民事起诉,控告对方骚扰,而所拍到的照片可以成为呈堂证供;如果没有照片为证,也可传召当天的在场者,成为证人,法官将以证人的可信度为准。

他也表示,如果当时“盘锁男”真的使用盘锁铁打人,则会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伤人)及326条文(以危险武器严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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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樣衰一下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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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你们捧红了
等下收版权费
继巴士阿叔,鲍鱼大婶后
现在多了个盘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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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样子像李小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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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llGates 于 14-6-2010 11:58 AM 编辑
但他的玉照却一同被流传甚至上报了。
kitkatlow 发表于 14-6-2010 11:28 AM


可能因爲這樣而分手
傳這個的都是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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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0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因爲這樣而分手
傳這個的都是罪魁禍首
BillGates 发表于 14-6-2010 11:56 AM



    我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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