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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654|回复: 48

OPO,网管,你们最好给我合理的交代!天竹胡乱处理,连新闻都没看就说我们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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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0 09: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8-6-2010 12:13 AM 编辑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2010-06-06&;sec=malaysia&art=0606mb90.txt
更新: June 5, 2010 18:32
舞蹈老師非禮小男生
老師向家長學生道歉

以上新闻报道链接,已经证实本人这一个多星期来,
在马六甲讨论的内容属实
以下是本人的主题链接: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60869&extra=page%3D1&page=1

以及令一个被版主以”报道没指名该老师姓张“的蓝理由封掉的主题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54889&extra=page%3D5

还有两个被管理员回收的主题。


本人要求管理层对付喉咙痛网友,他多番发放假消息,说张老师已经沉冤得血!还多番说本人恶意中伤该老师
以下是他不实的言论。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64128&extra=page%3D1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59230&extra=page%3D1


以下是他发表不实言论的回复:还有很多管理员请爬贴求证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60869&pid=75127197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61739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66780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43611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62263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62975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15047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15900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59230&pid=75127061

另外,喉咙痛也唆使犯罪,说非礼不是犯法:

这贴是在被管理员回收的主题里面




此外,他针对他的歪论做出一大堆歪理!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61882&extra=page%3D2

还有不胜枚举颠倒是非的回复,

敬请管理员处置这位令人发指的网友

PS:我直接来这里开贴,因为我不指望甲坛版主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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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6-2010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6-6-2010 11:51 AM 编辑

管理员什么时候才要采取行动??!!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 ... 960869&pid=75188691

http://cforum.cari.com.m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tid=1964346&pid=7519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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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0 07: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礼不是非法...

非礼不非法, 也沒有犯法...





哈哈... 名句呀名句呀...




他们家沒女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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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6-2010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礼不是非法...

非礼不非法, 也沒有犯法...




哈哈... 名句呀名句呀...




他们家沒女 ...
老猫与蛇 发表于 6-6-2010 07:44 PM

管理员竟然没有针对这句“名句” 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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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8: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你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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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很多人知道这个案:


佳禮網絡被諭令
交出留言者資料
(檳城6日訊)檳高庭諭令佳禮網絡有限公司必須在14天內,交出所有曾在2006年7月25日前后,在該網中文論壇留言者及撰寫有關內容者的個人詳細資料,給檳華堂總務兼《光華日報》副總經理梁宗寶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化力。
檳第四高庭法官拿督峇力雅是昨日在梁宗寶申請下,發出這項諭令,限令佳禮互聯網在庭令發出當天算起的14天內,交出上述的資料及互聯網協議網址(IP Adress)資料及負責堂費。

申請人梁宗寶(54歲)是在2007年11月27日,通過莫哈末化力律師入稟法庭,提出這項庭令申請。

他在其申請書中說,其代表律師曾3度致函佳禮互聯網有限公司,索取該網中文論壇上有關內容撰寫人及留言者的個人詳細資料,皆未獲受理。

梁宗寶指有損形象
梁宗寶也在提呈給法庭的宣誓書中說,網頁上的有關內容及留言,讓他感到不舒服,因為在檳州,他是唯一一名獲受封DJN勳銜的姓梁者。

“除文章外,網上還有一張有他在場的晚宴照片供參考,而且,顏面被塗濛,無形中影射或讓人聯想文章內容與照片人物掛勾。”

“有關內容及照片一起發放,無形中是在影射他,導致其名譽及形象受損。”

宣誓書說,他在社會上的積極活動,不只華社,商場上都有許多人認識他,他除了在9間華團組織及學校擔當領導層要職,更是一家報館副總經理。

“網上內容不但有損其聲望,傷及其人格,更使他成為話柄,導致精神上飽受壓力,也影響他與家庭成員間的關係。

宣誓書指出,有關內容旨在誹謗及羞辱他,因此,在2006年8月10日即指示律師致函辯方索取撰寫者資料。他又在同年8月及9月22日再度致函索取,但不獲受理。

“相信辯方應知道有關者的身分,只是不願意透露。”



我会把全部相关主题合并并修改主题,主题将不得发表事主全名.如果楼主修改主题,我可能关闭/回收主题.
涉及全名的新闻可以发表,但必须提供新闻出处连接.
其它疑问请先向版主举报,我们会继续关注这样的课题在论坛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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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5:58 PM 编辑

版主,当初我用张,超版说我只要出示报警纸,就可以写张
如今各报已经把张广权照片和全名刊登,
你没有任何理由我把新闻转载和把他全名放出来!

你与该弥彰?

另外,喉咙痛开的贴你全部合并进来是搞什么?
你没有对付他发表不实言论,你还合并进我苦心经营的主题?

你对得起那些追看着新闻的网友吗?

在加上,CARI本身也有转载张广权的非礼和道歉新闻,
那CARI也不是刊登了张的全部资料?
加上,不要拿上面那个新闻恐吓我们!
你最好给我一个明确的交代!!!

你的例子不能和此事相提并论
这是一个犯罪份子,6名家长报警指控
还有他的道歉书有写坦然面对众论,当作鞭策!

此事是OPO处理我的主题,
你不懂头不懂尾,你乱处理,!

再问你,喉咙痛的贴你最好切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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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老总


    为什么规???
张广权非礼丑闻,CARI的新闻链接也有,难道CARI本身也违规?

张贴和讨论一个社会新闻,竟然违规????


那么那些政治版里岂不是不能写名?!什么标准

你拿那个案件和这个案件相提并论,你逻辑有问题?


OPO当初说我拿出证明,我就可以写出“张”老师
现在报纸连照片和名字都登,什么理由我们不能指名道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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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6:14 PM 编辑

我对天竹胡乱处理我关于张广权非礼和道歉的社会课题主题感到异常愤怒!

之前关了几次,好不容易报纸连张广权的照片和真名都等出来,

网友热烈讨论和关注

这样还要封我贴?

有写网友天天追着最新消息,讨论了两个星期!

这种主题是让更多朋友警惕和防范,错在哪里?

我们投诉喉咙痛妖言惑众,发放不实消息

天竹竟然把他的帖子合并在我的主题,混淆网友!

这样对我们公平吗?

这个校园丑闻,本人亲自到现场观察事件进展

却被天竹这样侮辱我的主题!

我的主题向来由OPO来协调,天竹你不懂始末
凭什么乱合并和关闭我的主题!

张广权非礼丑闻真实不虚,各报大篇幅刊登
而且全国版都登,难道你没有看新闻??

那喉咙痛说张沉冤的血,欺骗网民
你竟然对他没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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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6: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放全名,只是标题不能放.
这也是一般平面媒体的作风.

论坛主题通常是开放的,其他网友在不违反规则下可以自由发表本身意见.
论坛有太多针对同一主题的帖我们合并起来是很常见的做法.
你对他人的言论有意见的话可以反驳或举报.

另外要温馨提醒一下,情绪化主题是可能被关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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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放全名,只是标题不能放.
这也是一般平面媒体的作风.

论坛主题通常是开放的,其他网友 ...
天竹 发表于 7-6-2010 06:33 PM


什么理由不能放全名?
难道在网上讨论经过报章证实的新闻
都不能放主角名字?这是无理!

另外,喉咙痛的主题是在误导网友,
是我投诉的主题,你竟然把他合并去我的追踪主题!
你这是什么道理??

另外,你不是马六甲人,乌鸦也不是马六甲人,什么理由去干涉网友讨论的真实课题?

内容可以提张广权,主题不可以,你这是什么标准?

我们辛辛苦苦追踪这项丑闻,你们管理员不赞我们也没关系
还干涉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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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6:43 PM 编辑

最愤怒,你胡乱把喉咙痛开的主题合并起来
马六甲网友都知道喉咙痛开那些主题,是在歪曲事实!

你们竟然不去个别处理,还混在我的主题!!!!

上次我用张郎,版主说无法证明他姓张
我就问OPO,如果我有报案纸证明姓张,可以吗
OPO说可以,结果我就在主题用张郎,没有任何人阻止

如今真相大白,张广权为何我不能放在主题?


我强烈要求你分割出来刚才合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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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6:54 PM 编辑

别说我三连灌,我一定要说出我的不满!

政治版那里那么多指名道姓的主题,你又什么标准去处理????“???

这个张广权是真实不虚的社会新闻,什么理由不能用真名?
我的主题是连贯性的,从之前的舞蹈老师,张XX到张广权
都是印证事实!!!!

喉咙痛的主题强调张广权非礼不是犯法,你却把他合并进来

你难道不知道经营一个追踪主题是花心思和精神的吗?

之前我证实该老师姓张了,你们没有开回我的主题,

我开现在那个主题,网友一样强烈讨论,我也要求版主开回我的主题
没有下文

事隔多日,今天你这个超级版主才来开回又合并,

还把喉咙痛的全部合并来我的主题,弄到我主题内容乱七吧遭

网友从何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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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不需要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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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不需要纠缠
891108 发表于 7-6-2010 06:52 PM

老兄,该主题苦心经营,不是我一人的心血,是一班网友的心思和精神。。
不甘被这样无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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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该主题苦心经营,不是我一人的心血,是一班网友的心思和精神。。
不甘被这样无理对待
老总 发表于 7-6-2010 06:56 PM



    习惯就好
我已经很多次了也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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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佳礼本是一家亲,
却因版主相护情,
官官相护蔽良心,
网友清白何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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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要超级版主交代

之前乌鸦以“无法证明该老师姓张”的理由关掉我的主题,
后来我跟OPO交涉,OPO说有报案纸就可以放张字

后来我把报案纸放上去了,我还要求乌鸦开回之前那个主题,结果没有下文

今天事隔多日,竟然把我那个一直跟进的主题,网友关注的主题,合并去那个之前乌鸦关掉的主题
这是什么理由,超级版主,你当这课题是小孩子玩耍的课题?

为何喉咙痛扭曲事实,唆使犯罪的贴你们不处理
还把他合并在我的主题?

另外,针对之前再没被揭发之前,张广权有去警方那里备案,说网友抹黑
但只是备案,不是起诉,
如今事实曝光,张广权已经向警方销案,证明我们说的是事实!
为何超版这时候那那个2006的个案来和这个课题相提并论?逻辑在哪里?

内容可以放张广权真实身份,主题为什么不能?矛盾!

再说,我的主题,网友讨论的全部是事实,和报章报道的内容符合,超级版主什么理由破坏我主题的整洁性
去合并那些故意扭曲事实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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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7: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句!
是事实,题目放全名,他依然起诉不了我
是虚假,就算不放全名,他依然可以起诉我

这件事广大报道,GOOGLE一下国际新闻网都报道
真实不过,什么理由不能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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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放全名,只是标题不能放.
这也是一般平面媒体的作风.

论坛主题通常是开放的,其他网友在不违反规则下可以自由发表本身意见.
论坛有太多针对同一主题的帖我们合并起来是很常见的做法.
你对他人的言论有意见的话可以反驳或举报.

另外要温馨提醒一下,情绪化主题是可能被关闭的.
天竹 发表于 7-6-2010 06:33 PM


喉咙痛那个非礼不非法的谬论,投报几天了,你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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