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蹤少女林晓微:我還是佛教徒 聲明非自願皈依回教
[复制链接]
|
|
发表于 14-1-2010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骂我哦..我想问你..
如果有一天,你的孩子爱上了马来人,必须改教,
要换个马来名,不可再吃猪肉了.. ...
SnooPyGirL 发表于 12-1-2010 09:28 AM
我也做不到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做不到
草丝 发表于 14-1-2010 05:53 PM
虽然说爱情是盲目的,,
但,有这么多华人为何要选X人..
那个人说得容易而已,所以我才特地回复问回他是否能接受他孩子爱上X人..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lts-89
哼!他不放人,就让他试试看汽油炸弹的滋味。。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 闹的死去活来的 想要出教 跟爱人 拜 爷苏 的马来妹发誓告到 马来西亚 最高法院。。 ...
mrlow 发表于 14-1-2010 06:13 PM
有LINK吗?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 的秘密武器。。MASUK MELAYU 的法律 。。少数民族 和 马来人 结婚 全部都一定要 MASUK MELAYU。。一个也不能另外。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久前 各抱 抱纸 登到乱。。你试试 SEARCH :LINA JOY ,MALAYSIA LINA JOY , YOUTUBE 也有抱倒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0^ng 于 14-1-2010 07:21 PM 编辑
回教作贱自己,何必?要人相信回教是好的,就不要不择手段欺骗,强迫,来拉拢人进入回教, 有些还更离谱,利用回教来逃避,抢夺人家的孩子,如果回教是好的话,需要用这些手段吗?如果是好的,全部人都会自愿进入回教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志工團去幫助救人,反被校長告硬闖學校呢,真是沒天理!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志工團闖校帶走林曉薇
王維新抨混淆視聽
(雙溪大年12日訊)馬青雙溪大年區團長王維新抨擊回教輔導中心報案指馬青志工團硬闖學校帶走林曉薇,根本是混淆視听!
他說,當天的校門打開著,他和隊員們走進學校時,守衛完全沒有阻擾,更讓他們進出自如,整個情況約有30名隊員在場作證。
他今早11時在馬華區會所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說。
他指出,整件事最可憐天下父母心,畢竟自己的女兒被人拐帶后下落不明,父母肯定焦急,相信每個人都能夠理解,然而身為一個校長,也是人家的父母,在女生的父母已來到眼前,校長竟還要求必須經過該巫裔男子許可下,才可把林曉薇帶走,這種理由實在不可理喻,甚至令人懷疑校長居心不良。
針對以上原因,他懇切希望能夠把這些重點向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和馬華公共服務與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作出反映。
類似事件可求助馬青
馬青雙溪大年區團促請任何有面對類似林曉薇告失蹤后,被尋獲時卻是皈依回教徒的事件,可聯絡他們,以便收集更多資料作出反映的同時,也能幫助到一些面對問題的人。
任何需要協助者可聯絡團長王維新,012-4858085 ,馬華協調員許漢宏019-4455028或秘書王嘉順 012-4856844。
王孫文:抹黑指硬闖
質疑輔導中心企圖
馬青吉打州分團長王孫文認為,回教輔導中心的領導人為何只是針對志工團團長,令人質疑他別有企圖。
他說,根據團長王維新的講述,當時他是從大門走進去,來到辦公室時還有人請他進去校長室,何以是硬闖學校!?
他是今日接受記者訪問時這么說。
他指出,宗教自由是我國多元化的特色,儘管非回教徒要皈依之前,宗教負責人應該與當事人的家人接洽,多番瞭解,
“當然,也不要再釀成類似林曉薇失蹤的事件出現,畢竟每個人在面對親人不見時,肯定心急如焚,發動到處找人。”
因此,他認為這般作為浪費人力資源,讓女生的家人寢食難安好幾天,也辛苦了大家不斷的到處找人。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蹤少女皈依回教案
轉換環境.調整心情
林曉薇擬到外州升學
獨家報導:陳愛娣
(亞羅士打14日訊)“失蹤少女離奇皈依回教案”女主角林曉薇或經此風波后,打算離鄉背井到外州升學,繼續學業。
林父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證實有打算安排女兒曉薇繼續升學,地點並不在吉打。這名慈父希望女兒可以轉換環境,調整心情生活。
他感謝眾讀者的關心曉薇目前情況,包括身歷其境的大年黃女士捎來電話短訊誠心問候,惟他都不回電,畢竟不想受到任何干擾,只想清靜一下。
對于女兒與宗教司見面事宜,林父指由馬華亞羅士打區會國會議員拿督曹智雄助理羅永忠安排,他沒有異議。
林父受詢及曉薇是否繼續與男友交往或分手事宜?他堅決指沒有所謂傳言中的“分手”,總之曉薇沒有男友。林父明顯不願對此事作出回應。
曉薇一家人目前暫搬離蘇丹園住家,《中國報》記者登門造訪時,其鄰居指林家不住在該屋,需有個寧靜空間,所以暫不見客。
任職書記的林曉薇與家人住在米都丹絨孟達哈拉住宅區,她是于本月3日早上11時許,領了月薪700令吉外出後,就失去蹤影。
家屬獲悉曉薇失蹤當天是跟隨一名巫裔男子離開工作的傢私店后,一去不返。
該巫裔男子年約26歲,是曉薇的前同事,兩人于上週日上午11時30分,即曉薇失蹤后,前往古邦羅丹的一家租車公司租用一輛淺棕色的可麗莎代步。
由于該男子沒有汽車駕駛執照,因此他們使用曉薇的名字註冊登記,并繳交80令吉作為一天的租金。
直至本月10日,曉薇被發現在雙溪大年雙溪拉也一間回教輔導中心,當時她身穿馬來服裝及頭戴頭巾。惟昨日曉薇在雙親和律師陪同下在宣誓官面前宣誓,再三聲明她還是佛教徒。
宗教司要求見林曉薇
將徵詢律師意見
報導:黃美玉
亞羅士打區國會議員拿督威拉曹智雄特別助理羅永忠指出,儘管宗教司要求見林曉薇一面,不過目前有關會面仍未安排,也須視曉薇是否有見面的意願。
他今午接受《中國報》電話訪問時說,當該名宗教司提出見面要求時,他當下告訴對方,由于曉薇案已交由律師處理,他將諮詢律師意見是否要安排雙方見面。
他透露,本身也將與曉薇父母討論是否要見面以及見面時間,最重要的仍要看曉薇個人意願,若曉薇不願意與對方見面,僅是對方執意要見面也不行。
“當時我告訴該名宗教司,既然對方說曉薇已超過18歲,有選擇宗教的自由,此次是否見面也須交由曉薇決定。”
他補充,當他與曉薇父親要去雙溪大年回教輔導中心與校長見面時,曉薇也知道此事,她卻沒提出要隨同或要與宗教司見面的要求。
另外,針對宗教司指曉薇已皈依回教一事,他說,對方告知儘管曉薇仍未填寫皈依表格,不過曉薇十分聰明,在短短一天內已能用阿拉伯語說出2段確定信仰經文,即“我證明除了阿拉沒有其他真神及我證明穆罕默德是阿拉的使者”,因此對方口頭接納曉薇的皈依。
“不過我反駁對方,所謂口頭接納在法律上並不成立,而且我曾拜託友人去查詢,證實曉薇的名字並沒出現在皈依回教名冊上。”
他強調,既然曉薇能在佛陀面前發誓本身是佛教徒,他要宗教司針對本身所言發誓,不過對方僅顧左右而言他,並沒回應他的要求。
至于曉薇如今是否仍與巫裔男友來往時,他指兩人已沒有任何聯繫。
“到校幫人找女兒沒錯”
周美芬力挺王維新
報導:鄭燕玲
(雙溪大年14日訊)馬華志工團總團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將會全力支持及協助雙溪大年團長王維新面對的一切問題!
她說,王團長在林曉薇事件上的處理方式完全正確,也做得非常好,所以對校長報案指說他帶隊硬闖學校一事,根本不用擔心。
周美芬也是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她今午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這么說。
她指出,大年志工團巡邏隊在整個事件上沒有做錯,幫人家找女兒是情有可原,所以總團將會給與支持與充分的輔助。
“若警方採取行動,我已經交代維新,必須在有馬華代表律師的情形下前往警局。
“王團長處理這起事件出自社會公益,已經引起很多公眾的回響,一旦換來不公平的對待,相信公眾都會站出來給予支持!”
陳文成:須是自願
清醒下改教才成立
報導:和碧君
(吉隆坡14日訊)大馬道教總會會長陳文成說,宗教信仰是個人意願,只有在當事人清醒與同意下,才能更改宗教信仰。
他強調,如果當事人在非自願,或受迷惑下,改信其他宗教,這是不被接受的。
“宗教門戶是開放的,甚麼人都可信仰,如果對方不願意,就不能強逼他接受有關宗教的信仰。”
陳文成也是馬來西亞5大宗教諮詢理事會署理會長。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針對20歲女書記林曉薇改教事件,發表談話。
他說,個人意願與被迷惑,是導致改教的兩個主因。
“如果因個人意願而改信其他宗教,是可以接受的;不過,如果當事人被人迷惑而改教,我們不贊成這種做法,因為被迷惑者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陳文成指出,人們對本身信仰的宗教沒有足夠信念,也是導致萌起改教念頭的因素。
他說,為免因改教而引起糾紛,人們需謹慎結交朋友,以免面對被迷惑而改教問題。
陳文成認為,如果當事人自願下改教,有關方面必須通知當事人的家人或監護人。
他說,馬來西亞是多元宗教與文化的國家,聯邦憲法也賦予人民信仰自由,因此,沒有任何宗教可強迫他人更改宗教信仰。
至于宗教組織如何為當事人提供輔導問題,陳氏認為,當事人原本信奉的宗教單位,可以給予當事人適當的輔導,以便當事人可對改教決定,作進一步思考。
“有關方面應設定一個期限,讓當事人考慮是否堅持改教決定。”
威脅欺騙誘人改教
黃錦光:無法被接受
馬來西亞福音聯誼會執行顧問黃錦光認為,以威脅、利誘及欺騙方法,促使他人改教的不道德傳教手法,是不能被接受的。
他說,宗教信仰自由屬于人權一部分,年滿18歲者有權選擇宗教信仰,但各宗教不可強迫他人信仰某宗教。
“信仰是個人經驗與個人選擇,一個人通常是藉由本身的經驗與理解,才會選擇信仰某宗教;信仰也是人與神的個人關係,與第三者無關。”
黃錦光向《中國報》說,如果人們對宗教信念不足,將會動搖人們對有關宗教的信仰。
“信念不強、有偏見、對本身的宗教認識不深,甚至是環境,也會導致一個人更改本身的宗教信仰。”黃錦光說,每個宗教都有責任為信徒提供輔導,如果有意改教者,在經過輔導后,堅持改教決定,有關宗教也不能強迫當事人繼續仰信該宗教。
http://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2010-01-15&sec=malaysia&art=0115mb63.txt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来西亚没有天理,只有“回教理”。
陌生人的眼睛 发表于 14-1-2010 09:22 PM
他们不是大兰晒的! |
|
|
|
|
|
|
|
发表于 14-1-2010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q_tin2 于 14-1-2010 11:07 PM 编辑
我觉得她父亲做错了,不追究不是解决方法,只要宗教局那里还有记录着晓微这个人,迟早一天他们还会闹的,也许会强制把人带走,她父亲这样的处事方式只会让对方更得寸进尺,以为自己是对的更理直气壮,难道以后的每天都要过着担心受怕的日子吗?担心随时晓微会被带走,难道父母真的能二十四小时守着晓微吗?
天真得认为宗教局那里会那么容罢休吗?不会的,相信我他们是不会甘心的,一定要把人得到手的。
呵呵。。。我父亲大人有话说:
其实事主应该以女儿被拐带罪名向警方备案,以防类似事件重演。宗教局以不通知家属和查明背景就纵容入教,这种做法的确是给人怀疑是否宗教局负责人跟一些不法之徒有所挂勾。
还有一个离题的问题,你们认为马华真的敢把这个课题带进国会吗?给我是不相信咯,我是很敬佩馬青雙溪大年區團長王維新和馬青志工團,可惜他们身在马华,这件事肯定会不了了之的。 |
|
|
|
|
|
|
|
发表于 15-1-2010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iz....没事就好, 没事就好..................
popipopi................. |
|
|
|
|
|
|
|
发表于 15-1-2010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群都是吃得太饱撑着的 所以呀我说他们还会再来闹的
直到她如水般泼出去为止 因为他们也是要跟啊头交代 交成绩单的
难得有一个 你死好过我死啦 |
|
|
|
|
|
|
|
发表于 15-1-2010 0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5-1-2010 03: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新闻太长了。。有点懒惰读。。 那到现在 那女孩 怎样了? |
|
|
|
|
|
|
|
发表于 15-1-2010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他现在人怎样?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最宁静的。。。。。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