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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leyn

失蹤少女林晓微:我還是佛教徒 聲明非自願皈依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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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来得及解掉降头。。。。好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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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讨厌回教徒,但我讨厌马来西亚的回教徒,非常极端。从这件事和教堂的事看得出他们是多么野蛮。虽然马来人也有好的,就是看他们不顺眼。要我进回教,杀了我吧!!说什么为了爱情可以不惜一切,进也是不真心真意的啊。对我来说爱情不是一切,尊严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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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爱情可以是两个人的事 但是结婚一定是两家人的事 这更何况是要进回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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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靠 真的是三天前后两个人
回教尤其是马来西亚的回教真的真的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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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圆满结束!!!美好结局!!小妹。。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带眼识人啊!!别再伤父母的心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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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值得欣慰,要好好过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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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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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須聽到親口講不皈依回教
宗教司要見林曉薇



想得美,事情还没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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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欣慰。。。也松了口气!
回教不是不好。。
不好的是那个马来公。。。太糟了!!
Rlamak 发表于 13-1-2010 22:39


对啊!如果那个男人有工作,又稳定的收入,她为了他加入回教,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那个男人是没有工作的,如果是华人,老子也大力反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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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教輔導中心證實
林曉薇是正式回教徒

(雙溪大年13日訊)雙溪大年蘇丹阿都哈林回教輔導中心校長慕達魯 ...
juro 发表于 13-1-2010 11:11 PM


精神医生已证实她神志不清,搞上法庭这些玛狗必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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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们不罢休的话,唯有打官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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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8: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策略博士 于 14-1-2010 08:14 AM 编辑

谁有宗教司的电话号码?
或者它的猪倌的电话号码?:@:@:@
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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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捡回了一个清纯可爱的华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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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峰回路轉,林家祖先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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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让大家松了一口气,及时清醒....以后要带眼识人.

往后的日子,要好好努力及多孝顺父母亲,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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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她的父母的笑容,真的为他们家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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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高興得那麼早﹗那個死宗教公不肯放過她﹗講甚麼要聽到她親口講退教﹐鬼知道他會不會又想耍甚麼花樣﹖誰敢擔保那麼馬來拐子和那個回教中心不是同一夥的﹖我在此要大聲疾呼那位小姐的老豆﹐要救你女兒﹐就千千萬萬不要再跟那幫人接觸﹗

最後最後的王牌﹐就是身份證﹗只要那邊沒有放ISLAM就有的救﹗

這是本人的解決方法﹕

鬧大她﹐ 通知朝野華人政黨﹐ 如馬華大人物﹐行動黨大粒人物﹐PKR和PAS都沒有問題﹐任何一種可以用來轉移人民視線的課題他們都會要的。

或者你認為不妥﹐那麼下一個方法更簡單﹕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只要把那位小姐送去新加坡做工﹐三年就可以拿到那邊PR了。又可以賺新幣﹗再如果嫁那邊的華人就可以拿新加坡公民﹐他們就無可奈何了﹗

整件事﹐成也馬來人﹐敗也馬來人﹐要不是有個善良的馬來人通風報信﹐還有救咩﹖

總而言之﹐兩個字﹕"拖" 和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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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須聽到親口講不皈依回教
宗教司要見林曉薇
(雙溪大年13日訊)宗教司要求見林曉薇一面,听她親口講不皈依 ...
juro 发表于 13-1-2010 11:00 PM


如果能避免的話請林爸爸別帶曉薇去見他們了,免得節外生枝。
他們可能沒那么容易放棄的。。。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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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报纸曾有报道说这女孩还没签任何文件
所以宗教局奈何不了那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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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快可以列入馬來西亞十大不可思議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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