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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k_yap

你有立遗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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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ncwoei1985


马来西亚是没有遗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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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cwoei1985


马来西亚是没有遗产税的。
Alvie 发表于 30-3-2011 07:34 PM



    不是没有,suspended而已~~91年之前去世的都还是要给~~
如果明天纳吉讲lift up suspension的话,明天开始去世的,就要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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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1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aiyet


    无知
goldieboy 发表于 25-1-2011 02:26 PM



    你搞清楚你在对什么人说“无知”吗?
尤其是关系到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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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1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aiyet

洗脑功力?难道政府也跟缮写遗嘱的公司一起来合力给国民洗脑?意思是说你认为不用写?
为 ...
Alvie 发表于 29-3-2011 03:14 PM



    这些法律上的问题,就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回答,希望那家伙不会向你收质询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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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1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我的财产没超过200万~我根本看不到我有立遗嘱的必要性~
kaiyet 发表于 31-12-2009 03:35 PM



    在下面用的超过200万,可以麽?
做么要酱有钱才有立的必要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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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1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神凤

我只专注在缮写遗嘱这方面的法律,我也不是律师。
虽然我不能说自己是非常专业,但我是不会一味的去赚没有良心的钱。
consultation是免费的,写不写就由对方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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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1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神凤

我只专注在缮写遗嘱这方面的法律,我也不是律师
虽然我不能说自己是非常专业,但我是不会 ...
Alvie 发表于 1-4-2011 02:34 PM



    之前和你对话的那个契爷,神凤听说他很专业的。。。
专业到他的consultation都会算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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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2: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神凤


神风你好!你是不是很喜欢看那不港剧?滕丽名演的,叫什么了?我记得是验尸的。

呵呵~~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原则,律师收consultation fee也是蛮正常的。
真的不予置评。

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赚良心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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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神凤


你好!你是不是很喜欢看那不港剧?滕丽名演的,叫什么了?我记得是验尸的。

呵呵~ ...
Alvie 发表于 5-4-2011 12:51 AM



    啦。
里面的是个又 不是X 啦

跟港剧,有关的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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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神凤


哎呀!!一个小小的错误,要酱meh???
有一部腾丽明演的,还有欧阳震华做主角的古装戏。腾丽明里面的戏名叫神凤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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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09: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神凤


哎呀!!一个小小的错误,要酱meh???
有一部腾丽明演的,还有欧阳震华做主角的古装戏。腾丽明里面的戏名叫神凤咯
Alvie 发表于 5-4-2011 08:01 PM

那个 。。。神凤的招牌动作来的。。。
蓝色的,神凤公的。。。腾丽明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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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 。。。神凤的招牌动作来的。。。
蓝色的,神凤公的。。。腾丽明母的。。。{:3_98 ...
神凤 发表于 5-4-2011 09:29 PM



那个我就不懂咯!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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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0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6-4-2011 02:56 PM 编辑
那个我就不懂咯!嘿嘿!
Alvie 发表于 5-4-2011 11:35 PM


噢? 你不懂藤丽明是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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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1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jiaejia 于 8-6-2011 12:45 PM 编辑

回复 3# kaiyet


关于遗嘱这个服务名词。它是很多人无法接纳的字眼。

遗嘱买来是能让人们能为家人处理好分配的程序简化和明确性,接着就是更加保障亲人们的未来生活。

比如,你指定哪个受益人,在你特定设立的一笔钱成为”基金“,比方说每个月你的太太或妈妈,能够从A君管理的那笔钱,支付她每个月钱,直到钱用完为止。
例如你担心妈妈无法得到其他兄弟姐妹的照顾,希望她每个月有五百零用钱。(即使她被遗弃,她还是能得到保障因为你的遗嘱)

遗嘱也能让你把你的生意交个某个人,然后让他每个月支付你太太孩子或妈妈等人一个生活费。
只有对方在你立遗嘱时候已经同意,你死后的太太孩子坐在家也能有生活费,不至于陷入经济危机。

你也能指明,假设你和太太一起死亡了,孩子指定让谁负责领养,条件如何列明等等。。。
那么你的孩子还不至于因为没亲人愿意收养,被福利部领走。。。

各位,其实给自己去聆听一次遗嘱的服务,是给你们自己一个保障的机会,并不是别人赚了你的钱,而是你自己能够分配好房子,金饰,现金或车子生意等等的最好管理的一个重要服务。

这个年代的人可要为自己设想好,也是爱家人的最佳方法。。。
遗嘱能让全部分配割名等等简单化,没有遗嘱要经过很多法律程序和很多费用的。还要争很久时间才完成等等问题。

(我朋友的太太死亡后,女方家人在她死前几天内把所有她的钱拿走,再也不理她刚生的宝宝,分娩后死亡留下的宝宝现在夫家养育着,但宝宝父亲潦倒痛苦着不工作,现在宝宝没有母亲的钱了哦,她暂时由婆婆很辛苦带大咯。。试想想那位死亡的母亲怎么想到自己心爱宝宝变成现在这样可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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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1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Alvie


让我代替一般的人想法回答你哦。。。

他们基本上都认为自己不会突然疾病,突然死亡掉。。认为自己还年轻,立遗嘱很可耻很多余。。。
以为自己死亡,也会顺序父母得到或自然被太太分到遗产。。。非常多非常可笑无知的思想,误解遗嘱是老人买的服务。

简单来说,就是根本觉得自己会活到60岁。那真的是非常可笑的想法。。。。

我朋友之中,年轻突然疾病,一年多都在医院。。。他终于知道很多病人其实年龄都是二十多岁,甚至长期住医院的。。。

人类那么脆弱着。。。周遭虽然很多人很幸运着活着。。。
但万一发生灾难时,身边的家人朋友根本无法帮助的。自己是个成年人,立遗嘱才是一个最对自己负责的做法。
不然突然死亡后,家人可是会弄得焦头烂额的。。。。
如果未婚或有老婆孩子等等,等自己死亡后,其实就变很严重的问题都发生了。。。。死者哪会明白自己没负责好生前的任务呢?

一份遗嘱两千块以下,却能为自己安排好全部自己希望做到的分配方式,然后可以对活着的兄弟姐妹等等给点爱给他们。
难道一千多块!!!也是让别人赚了很多钱吗??
自己死亡后有人卖给你一千多块那么好的服务,其实才应该感激那个人替你做了最好的事呢!!!

(看到那么无知想法的人们,真的觉得很可悲哦。。。等医生对说:你是末期癌症的时候,他们才会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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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1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iyet 于 8-6-2011 11:26 AM 编辑

我在sucession的知识和经验足够让我做出自己的judgment~不关对遗嘱open不open~~

我只能够对这里的网友说,get the right advice, make your own judgment~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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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立,但是,我没遗产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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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近也问了一些关于遗嘱的问题,
本来是说有两间屋子要各放给两个弟弟和侄女(5岁)侄儿(3岁)...
后来那个agent说不建议分配财产给未满18岁的,
因为我还是单身,如果“大吉利是”有什么“冬瓜豆腐”,
在马来西亚的法律下全部都是归父母的...(只要到时候有人可以帮他们做那些process)
想想下,我目前的处境应该不会出现什么争产风波,
所以就把我的一些银行户口,屋子和其他投资的资料写在一张纸上,
交给家人保管..

结论是,在结婚之前我决定不写遗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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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单身,但2010买好了。

也打算万一因病去世,至少家人和自己希望的分配方式都安排好。

家人可以直接透过遗嘱的服务,免去很多复杂的程序,也有专业人士协助执行者一样一样执行。

个人只要觉得有需要购买的时机,才购买也是正确的态度的。
但不要想很多普通人那样排斥遗嘱的“功用”最重要咯。

一种米养百种人。但人人都是会死亡的。。。。。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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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6: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对遗属都存有误解, 例如:

~觉得自己都没什么财产,不需要立遗属
~觉得自己不会遇上意外的
~认为自己就算死了,钱财都回落在家人的手中

其实,立遗属是 《金钱管理》的第一课!也就是说,善于管理金钱或财产的人都必须立遗属,只要你成年就有资格立遗属了!没有说,我身家不超过几万或几十万九不需要立遗属!

无知的人,真的是不懂怎样才会醒!

我自己亲手就处理过一堆堆的有关遗属的 CASE 了!在这里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工作经验吧!

1。年轻印度仔意外死亡事件
~这个事件让我印象蛮深刻的!死者在 2010年 车祸意外去世!才二十多岁,十分年轻,当然这年轻一族是没立遗属的!他的家庭不是很富裕的,爸爸妈妈都老了,而且是穷人来的!他家人来到我的律师楼,当我接见他们时,死者妈妈一直哭着对我说,希望我能帮到他们,他们想领取死者的一切财物! 这死者是乘坐朋友车而死去的!所以,他的汽车还在家,而且有间屋子也是死者的名下的,他家人要把死者的汽车和屋子转名,方便日后出售!这死者虽然是没什么钱,但却有很多的 BANK 户口的,而且每个户口都有几百块到几千零吉的,这都是钱来的,而且家人等钱用呢!所以,我必须列出死者的财物,其中过程的手续真的是很复杂的!一般上,没立遗属,要进行产业转名或提取银行存款的手续都比立了遗属来得麻烦!有时就会感叹,如果年轻一辈,就像哪个印度仔那样,如果之前有花几百块钱立个遗属,是多么的好啊,手续容易办多了,也能给到家人一个保障!要不然,家人日后就会面对死者遗产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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