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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六甲之恋 于 15-6-2011 02:19 PM 编辑
引用: 你好!
难得你在这里承认那就是你的另个帐号。
你的问题很久之前已经在调解那里处理过。
不过 ...
蓝梭罗 发表于 15-6-2011 08:54 AM
首先,我没有不承认那个账号不是我的。
再次,是打比喻,是被某些人逼的,某些人在某些地方做了某些事,要评理,不敢去原地,会把你拖到一个他自己同伙的地盘,这公平骂?
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和某人再理论下去,某人每次找茬,我都给出很合理的解释,谁知他不断转移话题,如果他转移一百次?我岂不是要嘴巴说干?
还有你的言辞用错了,什么叫“警告我不要再犯”?这个“犯”字,可不是谁都能用的,请问我“犯”了什么法律?我只是要求某人不要急着在深夜偷偷去销毁证据,当众和雪隆论坛的网友们对质,就“犯”了王法?我不犯法,你更没有资格用“警告”二字来指责我。
那请问,某人多事,不懂法律还硬要装懂,封错别人帖子,算不算“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