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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语或华文规范化是政治家的游戏。语言不只代表一个民族的个性,也代表着长远的风俗与信仰价值观。马来西亚的华语不能与中国大陆、台湾甚至香港的相提并论。语文语言不是理性可定论的,在感性的范畴里有一定的角色或地位。比如,槟城的“槟”应该念bing1就不是理性可以解释的。试想,在文化习俗观念里,bin1是否来的真切呢。如果把槟城念成bing1城就如同“病城”了,你不觉得吗?土生华人都有聚吉避凶的观念。
文字的形成与语言发展是前后顺序的。文字作为记录语言的发展,历史已有考证。无须去辩解了。

我们要同情的是那些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你们猜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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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并不赞同你的意见。。。

我认为华语或华文规范并不是政治家的游戏,而是让我们的华文有个统一。

还有,没有自己文字的种族我们固然要同情,

如果我们没有好好保护我们自己的文字,

我们的下场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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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华语规范化的目的是好的。

但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是没有经济价值的,
不管要规范甚么字眼,只要大家明白之间的沟通就行了,
如果去问中产级以下的民众,相信大家只会在想。。。
今天我能赚多少钱?
明天的三餐有着落吗?
下个月的汽车,房子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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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规范对老百姓来说是没什么价值的。。。
但我们的下一代还是有权利知道这一些。。。
如果我们现在没有给他们一个规范。。。
届时我们的中文又会落得惨不忍睹的下场。。。
每一回看新闻也是会发现很多的错别字
这都是会影响读者的。。。
因为大家都把新闻当成是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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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当我看到这论坛成立后,就在那想。。好呀!总算以后有词语上的毛病时可以有医生帮忙看症了!!
可能是因为学媒体的关系,我们必须上一课华语正音课。。可是音是正了,那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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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1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enjamin 于 1-8-2004 10:04 AM  说 :
华语或华文规范化是政治家的游戏。语言不只代表一个民族的个性,也代表着长远的风俗与信仰价值观。马来西亚的华语不能与中国大陆、台湾甚至香港的相提并论。语文语言不是理性可定论的,在感性的范畴里有一定的角色 ...


的確,語言和政治脫離不了關係,可是說“華語規範化”是“政治家的遊戲”,這我可就
不贊同了。語言是屬於廣大的語言使用者的,你我都可以對規範化提出意見,政府只不過
扮演引導的角色罷了。規範的過程中必須尊重語言學者的意見(這是尊重專業),也一定
要聽取民間的聲音,這是尊重民意。

你說語言“不是理性可以定論的”,說的是“約定俗成”這囘事兒吧?這點我贊同,不過,
站在不同的立場,人們總會提出不同的意見。身為語文工作者(或語文愛好者),總是會在
一個語言錯誤剛出現時予以糾正,但是最後能否達到目的,胥視語言使用者的習慣。我嘗試
為檳城正音,主要是想告訴大家這兩個讀音有辨義作用。

至於說“檳城”如果念bing會讓人想到“病城”,那吃“檳榔”的人豈不是變成“病郎”?
檳城的檳是第一聲(陰平),病是第四聲(去聲),除非是分不清兩者,否則應該不會有
這種聯想。

我正在準備開闢新的專題,專門討論語言規範觀念,屆時歡迎大家踴躍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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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ohoy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8-2004 03: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 沒必要甚麼都跟中國啦, 台灣的就是了... 語文的東西... 到了一個新的地方... 跟在地文化融合起來... 就會"變質"... 本土化起來... 但這並非"貶值"....

就好像美式英文跟英式英文一樣啊...

我們要的是華文的靈魂... 而不只是讀, 寫, 聽, 講而已...

我想... 我會更喜歡屬于馬來西亞人的華文... 反正大家聽的懂就是了...

當然... 官方性質的東西... 有個標準是很好的... 但是... 屬于民間的... 就應該讓他自有發揮... 讓人民自個兒為他塗上屬於"自己人"的色彩...

有人說, "我走先"的這種用法... 只會讓別人嘲笑... 可是... 換個角度看來... 這正是屬于馬來西亞人的用法... 語文是活的... 是千變萬化的... 不是硬梆梆, 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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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4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oyohoyo 于 1-8-2004 03:40 PM  说 :
我想... 沒必要甚麼都跟中國啦, 台灣的就是了... 語文的東西... 到了一個新的地方... 跟在地文化融合起來... 就會"變質"... 本土化起來... 但這並非"貶值"....

就好像美式英文跟英式英文一 ...


基本上同意你對語言變異的看法。不過,關於“我走先”,其實有人提出要糾正這種説法,
那是因爲“我走先”和“我先走”本是兩個不同的意思。“我先走”是“我比較早走”的意思,
而“我走先”則是“我走在前頭”的意思。爲了避免引起混淆,是應該糾正的。

另外, VP+先 也不完全是“馬來西亞人的用法”。據我觀察,VP+先 大多出現在口語裏,
而且只出現在某一類動詞短語的組合裏(不過我沒去統計分析是哪一類)。在書面語裏,
馬來西亞人還是會把“先”這個副詞放在動詞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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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8-2004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兰陵嘉应子 于 1-8-2004 16:19  说 :


基本上同意你對語言變異的看法。不過,關於“我走先”,其實有人提出要糾正這種説法,
那是因爲“我走先”和“我先走”本是兩個不同的意思。“我先走”是“我比較早走”的意思,
而“我走先”則是“我走在前 ...


是吗?????
我可从没听过台湾人讲"我先走".
VP+先 是粤语影响华文的一个例子.就如 adj+过X (比Xadj)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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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1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loke 于 4-8-2004 11:05 AM  说 :


是吗?????
我可从没听过台湾人讲"我先走".
VP+先 是粤语影响华文的一个例子.就如 adj+过X (比Xadj) 一样.


是的。你應該多看臺灣的電視節目,我還沒聽過臺灣人會把“我先走”掉過來説成“我走先”的。

沒錯,這種句型來自粵方言,所以語文教育工作者才要糾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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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8-2004 1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 我明明发两篇文章。一片写错成“我先走”而再发另一篇“我走先“。 为什么更改的被删了而错误的则被当箭靶了?是有人“滥用职权吗”。

应该是:
是吗?????
我可从没听过台湾人讲"我走先".
VP+先 是粤语影响华文的一个例子.就如 adj+过X (比Xadj)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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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8-2004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方面说“走先“是方言。一方面说“走先“与"先走"是不同意思.
如果普通话里是没有"走先",那何来不同意思.
我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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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loke 于 4-8-2004 11:46 AM  说 :
奇怪!! 我明明发两篇文章。一片写错成“我先走”而再发另一篇“我走先“。 为什么更改的被删了而错误的则被当箭靶了?是有人“滥用职权吗”。

应该是:
是吗?????
我可从没听过台湾人讲"我走先" ...


對不起,是我沒看清楚刪掉了。既然你的第一篇帖子打錯字,那就應該選擇編輯帖子,
把錯字改正即可,無須另發新貼帖。你發了一個内容一樣的帖子,而且字體特別大,
我一時沒看見“我走先”和“我先走”的細微差別,於是刪掉了,不好意思咯。
下次記得選擇“編輯”!!


我說了,普通話裏有“走先”,但是其含義和馬來西亞人說的“我走先”不一樣。
粵方言把說的“我行先”,普通話是“我先走”;
普通話裏的“我走先”,粵方言裏是“我行(口係)前邊”,不是“我行先”。上面
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這樣還是看不懂,那我就無話可説了。

[ Last edited by 兰陵嘉应子 on 4-8-2004 at 06: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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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9: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兰陵嘉应子 于 4-8-2004 17:26  说 :


對不起,是我沒看清楚刪掉了。既然你的第一篇帖子打錯字,那就應該選擇編輯帖子,
把錯字改正即可,無須另發新貼帖。你發了一個内容一樣的帖子,而且字體特別大,
我一時沒看見“我走先”和“我先走”的細微 ...


我可没有时间跟你“聊”,直接一句话,我觉得你很喜欢玩推手。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我的问题?你的所谓答案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别说你是不是在逃避,就是你的道歉,也得加些“好意劝告”。看漏了,删错了,说声对不起就可了嘛。还在说什么一大批道理来“支持”你,很可可怜般。然后就一直在指责人没看懂你的文章,那我可想问,如果
---普通話裏的“我走先”,粵方言裏是“我行(口係)前邊”---是对,那不知“我走前”是什么?
你很会用一些试是而非的“理由”(个人觉得)。但我只知“走先”是“语病”来的,不管是台湾大陆。他们口语上有如此说的是受了香港/广东人(剧)的影响。就像国语(普通话)在54前后是没有说/写-----我去大马,我乘飞机去大马。他们是说----我到大马去,我乘飞机到大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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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a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口语化,
书写公式化。
如果我们没把我们的母语"华语""华文"学好,
将来我们就有亏与我们的祖先。
我想身位华裔,我们都必须要学好本身的母语,
别把"说话口语化,书写口语化"
我们的友族,他们就是这样,
难道我们要学他们那样,把自己本身的优良母语给毁吗?
为什么友族要学习我们的母语"华语"呢?
因为他们知道"华语"的重要性,
那为什么他们不学"说话口语化,书写口语化"呢?
因为他们要学习我们优良的母语,正统的母语。
多说说正统的母语吧!!
别让友族讥笑我们学不会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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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04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loke 于 5-8-2004 09:02 AM  说 :

我可没有时间跟你“聊”,直接一句话,我觉得你很喜欢玩推手。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我的问题?你的所谓答案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别说你是不是在逃避,就是你的道歉,也得加些“好意劝告”。看漏了,删错了, ...


我什麽地方避重就輕了?我提出那些勸告有什麽不對?你又不是新手入門,在這裡的時間比我
長,難道不知道可以用“編輯”功能改變一兩個錯字嗎?幹嘛要貼第二次?好意相勸是爲了避
免以後發生同樣的事情。不說清楚就被你懷疑“濫用權力”,講清楚了又變成“很可憐般”,
跟這種人“交流”還真是費勁兒。

首先,我沒聼過“我走前”。據我所知,不管是普通話還是粵語,方位詞前面都要加介詞的。
至於把“我走先”當作“我先走”來用是“語病”,我在8月1號04:19 PM的帖子就已經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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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哥,可能你是个文化工作者, 对细则很留心, 如果跟我這種人“交流”如果真是費勁兒,那可能是你专针对那些小毛病打转了,为了你的“勁兒”, 为了我的口水,可以的话,请放过我的小毛病巴。我应该写“我走前面”。这样你可以回答了吧。因为你的所谓“回答”还没有答到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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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lo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幹嘛要貼第二次??

貼第二次也有罪?有,谁叫你另别人“错误”的删掉你的贴。别人看不惯你发两篇贴,怕你灌水,又没耐心看完/ 比较这么长的贴,又觉得浪费位子,删了你的贴也是应该的.但为何错的在前,对的在后,竟然删后留前?看来....
没关系,可能"不能发贴两次"是这里的"不成文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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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g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loke 于 5-8-2004 01:54 PM  说 :
貼第二次也有罪?有,谁叫你另别人“错误”的删掉你的贴。别人看不惯你发两篇贴,怕你灌水,又没耐心看完/ 比较这么长的贴,又觉得浪费位子,删了你的贴也是应该的.但为何错的在前,对的在后,竟然删后留前?看来....
...


什么删后留前?别人不是解释清楚了,也跟你道歉了吗?若你执意要争回一口气,认为你没错、他没道理,你可告到网管那儿去呀,不要把这里弄得乌烟瘴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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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g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8-2004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nsterloke 于 5-8-2004 01:39 PM  说 :
阿哥,可能你是个文化工作者, 对细则很留心, 如果跟我這種人“交流”如果真是費勁兒,那可能是你专针对那些小毛病打转了,为了你的“勁兒”, 为了我的口水,可以的话,请放过我的小毛病巴。我应该写“我走前面 ...


"我走先"、"我走在前頭"、"我走前面"的意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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