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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8: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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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纠缠不休的, 如果对方不是指明道姓的拉我下水, 我根本不想回复.
请管理层明察.
PS:还记得纠纷严重的时候, 很多人冷言冷语的说, 如果不满意裁决, 可以随时到疑难区寻求解决方法, 我现在来了, 希望能够有个让我满意的解决方案.
[ 本帖最后由 吕宋芒果 于 23-1-2009 08:02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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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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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吕宋芒果 于 23-1-2009 07:41 AM 发表
我现在这里只和版主/超版说话, 不相干的人别插嘴.
如果想私下谈,请善用短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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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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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9: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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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 2750二号 的帖子
各有所好,我比较喜欢清清楚楚、清清白白的庆祝节日。。
就算有什么阴谋、目的、策略,我都会在事后公诸于众。。
相信与否,已不在我的控制范围内。
[ 本帖最后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9:4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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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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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9:47 AM 发表
各有所好,我比较喜欢清清楚楚、清清白白的庆祝节日。。
就算有什么阴谋、目的、策略,我都会在事后公诸于众。。
相信与否,已不在我的控制范围内。
很好!希望大家都快乐!原本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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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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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原来论坛还有这么一个角落的存在!
既然有人指名道姓讨论我,我想我有必要声明一下我的立场!
1. OPO,我加入联盟应该是前20楼的事. 说我不是联盟的人就对我有欠公平了。说我200年没来,kee5801,你知不知道潜水这个东东? 没有留言,没有跟大家一起哈拉,难道就不可以发表不满?联盟里我除了跟mj相对较熟之外,我跟侠客,ZHIWEI他们都没有什么特别交集,但至少我欣赏他们直肠直肚,说话不会话中有话,不会把死鱼当活鱼来卖!
2. 再次声明我的确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可是我是对事情有这样的结果很反感。可以了吗?我都说了不管谁错就是拿他来开刀就好了,在这个时候说治水只会让KEE5801那班人爽死,我就是不喜欢这样的结果才要吵的。说我被煽动,未免太低估我了吧?
3. 有些事情虽然不关我的事,可是就是看了让人不爽。有些人选择沉默,因为他们无法接受自己跟人争吵,有些人则是跟人争吵到大的,我就是一个!
[ 本帖最后由 饮恨南市 于 23-1-2009 12:4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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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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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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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 kee5801 的帖子
我也有话对你说,也请被人来主持下公道。
难道我开的绿帽兄要对你表明身份吗?
事情还没开始时,我的绿帽早就开了。。。
大多数人都知道我的绿帽为什么会开,连我混动漫的某些朋友都知道。
我说我不用我这个id上来了,为了不让你们敏感又来乱乱捣乱。
我的绿帽兄大多只去国际区和畅谈区。
难道来到政经出口怨气都会被你胡言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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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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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 kee5801 的帖子
我认为最需要警告的人是你!:@
你既然说我是来捣乱的,请你详细一点列出我的罪证,
要说我是被煽动的,请列出罪证,
要PRINT SCREEN也可以。
不然你应该就你胡乱指责这个罪状受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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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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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李練 的帖子
谢谢练叔和竹本
谢谢你们的保证。
但我还是不能忍受他的种种的断章取义,
难道我做任何事情都要通知他,他是谁哦?
如我有犯规,请扣我的分,删了我的贴。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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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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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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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好的灌水联盟,究竟犯着谁了?碍着谁的眼睛了?踩着谁的尾巴了?
有些人就是爱show出高人一等的嘴脸、以为自己的政治触觉和敏锐,认为灌水联盟的存在下衰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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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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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纯属我个人意见
政经里最会引起纠纷的几人
1. CCtan--言论内容和语气
2. kee5801--极度无礼的语气
3. 思念-- 言论内容
4. 阿叔、香港仔-- 极度无礼的语气
5. Milolow -- 极度挑畔的语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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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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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cguanz 于 23-1-2009 16:54 发表
以下纯属我个人意见
政经里最会引起纠纷的几人
1. CCtan--言论内容和语气
2. kee5801--极度无礼的语气
3. 思念-- 言论内容
4. 阿叔、香港仔-- 极度无礼的语气
5. Milolow -- 极度挑畔的语气
你好,這已與投訴主題無關聯。然而既然提出了,我稍微説明一下時常出現的管理爭議。
簡單來説,這些網友或許態度不好,但只要他們針對課題發表看法,我們沒有理由禁止他們的發言權。
而時常被扣分的,是因爲發表了人身攻擊與不雅字眼,這類言論才讓我們頭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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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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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李練 的帖子
我想你代表cari管理层向所有被影响的人与gslm论坛道歉。
身为一位论坛管理层代表,这件事不算是难事。双方一起道歉。
[ 本帖最后由 ktin_268 于 23-1-2009 05:2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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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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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tin_268 于 23-1-2009 17:20 发表
我想你代表cari管理层向所有被影响的人与gslm论坛道歉。
身为一位论坛管理层代表,这件事不算是难事。双方一起道歉。
你好,我看不出論壇或管理層需要道歉的理由。
1.此内容由網友發表,與論壇管理層無關。
2.kee5801刊出,乃因爲該内容牽涉佳禮以及他本人,他在此提出投訴和提醒。
3.我們沒有追究該群網友在該論壇對佳禮管理層的討論和指責,現在卻反而要管理層道歉?這個邏輯很怪。
至於第二點我再次補充,kee5801網友帖的内容是牽涉佳禮和他本人,他確實有權力提出投訴和質疑。一如其它網友也有本身權利在其它地方發表言論,包括評論佳禮的好與坏。
而政經版主抱持的立場是---該投訴是佳禮論壇以外的言論,我們沒法進行處理和定罪,因此kee5801網友的投訴無效,這便是結論。
請問是否還有爭議點?
在提出投訴和質疑之前,希望網友能夠客觀一點看待事情,問題的發生,很多時候是雙方面的,希望各位能將心比心,謝謝。
[ 本帖最后由 李練 于 23-1-2009 05:4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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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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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練 于 23-1-2009 05:35 PM 发表
你好,我看不出論壇或管理層需要道歉的理由。
1.此内容由網友發表,與論壇管理層無關。
2.kee5801刊出,乃因爲該内容牽涉佳禮,以及他本人。
3.我們沒有追究該群網友在該論壇對佳禮管理層的指責,現在卻反而要我 ...
抛砖引玉。谢谢你的玉。
1。请问一开始为什么kee要追踪人呢?
2。请问为什么版主说关帖了,大家树倒猕猴散了,还要去中文部落格(407)去copy n paste呢?
3。追踪了部落格(封闭式的),进不到,为何还要去gslm论坛追呢?
4。请问管理层是不是默许这样的追踪事件呢?2007年摄影论坛也发生过这样的事
5。请问管理层是不是默许版主们泄露版主交流区的秘密呢?连最基本的如何管理,都不断地pm 来pm 去。
誓要让全世界的人都有它管理网友区的资料与想法,更不断地在彼此网友之间种下怨恨的种子。
如果你想看pm,我可以提供。
6。请问管理层,有很多小小的星星之火,为什么你们不趁早熄灭呢?这个也有论坛证据。我可以提供。
7。离开论坛,自组论坛的人,成立的自己的论坛,就算是与cari.com.my 平起平高。请明察。
[ 本帖最后由 ktin_268 于 23-1-2009 06:0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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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6: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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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tin_268 于 23-1-2009 17:47 发表
抛砖引玉。谢谢你的玉。
1。请问一开始为什么kee要追踪人呢?
2。请问为什么版主说关帖了,大家树倒猕猴散了,还要去中文部落格(407)去copy n paste呢?
3。追踪了部落格(封闭式的),进不到,为何还要去g ...
你好,關於1,2,3的問題,這是kee5801網友的自由,我已清楚説明,他的行爲並不代表論壇立場。而該内容委實討論著佳禮,所以他在此提出提醒和投訴,李練不知道你還不明白什麽。
李練反而想知道爲何要道歉,因爲公開那裏的發表?那麽在該論壇發表有關佳禮的指責和評擊,我們是不是更應該追究呢?針對這些沒有意義的針對而執著,有意義嗎?
4.你好,每位管理者有其管理方式,攝影論壇的恩怨我並不知曉,如今人與事不同,我無法做出評論。
5.關於版主洩露版主交流秘密,你可以短信息我,我調查一下。至於所謂基本管理需要pm來pm去,坦白說我並不知情。但pm有時是討論管理方針,效果比較快,我看不出有不妥之処。除非pm是在進行分裂網友或版主行爲,我們才會進行處理,當然若您能提供證據也歡迎短信息我,我會調查。
6.這點確實是我們疏忽之処,在此向各位說聲抱歉。因政經各版塊的流量實在太大,國内版國際版與社區版相加起來一天平均2000至3000帖,我一天平均會收到35至最高122封報告。之前所謂星星之火的主題,一天有時可以達到十多頁,我們實在無法一一審閲盡覽,導致顧此失彼。接下來我將會提醒同事多加留意社區的言論,希望大家能夠相互配合,謝謝。
7.李練尊重任何其它論壇,任何論壇並無高低之分,大家的地位都一樣。
[ 本帖最后由 李練 于 23-1-2009 06:1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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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6: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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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65的贴,我倒想希望竹本超坛遵守咱们互相认同的保证,将这个网友的所有任何的揶揄性的言論一一处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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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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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李練 的帖子
哎喲~幫忙合作一下,別用“姑息”這兩個字啦~
誠如我以上所言,有些爭執是找不到誰對誰錯的,我們能做的只是希望將各方的衝突點降低。
至於若網友真的做出個人的無理行爲,我們也只會針對當事者進行處理,但不會判斷整群人都是問題網友。
然而目前來説,其實在這些投訴主題中,雙方並沒有很嚴重的違規行爲,只是針對意見不同/不合的地方爭吵、指責和斷章取義造成網友感覺被誣賴。
管理層權利與能力範圍裏,只能採取一些舉措避免這樣的言論出現而挑起戰火,僅此而已。
至於恨地無環版主方面,也希望大家能多多包涵,其實恨地在這件事情並沒有太強硬的立場,也有與我們商討,吃草事件時他上任不久,處理方式不夠圓融,希望大家能不計前嫌,往後向前看,謝謝。
谢谢。
那希望恨地版主不会再作类是的事情,这些事情很不成熟和没有风度也。
我要补充的暂时是这些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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