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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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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1:31 AM 发表
原来你的新的论坛是目的的,原来突然在这里闹五个主题也是有目的的,花了那么多心思,原来心不小。
对!我的目的就是要杜绝揶揄性的言論存在。。
今天李练和竹本送大礼,我相信网友区会有一段长时间的和平。。
[ 本帖最后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1:35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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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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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1:30 AM 发表
我在10个论坛说过某版主的坏话,是否也要追究呢?
不需要,也是你们的基地,但是总不能在十个基地讲了坏话,却跑来这里做战场,最后还谴责论坛管理层。
我还是不明白你们的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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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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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1:34 AM 发表
对!我的目的就是要杜绝揶揄性的言論存在。。
今天李练和竹本送大礼,我相信网友区会有一段长时间的和平。。
欢迎。我也很期待。
我也希望不要出现滥用 揶揄性 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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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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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1:29 AM 发表
如果你们的作战基地没有讨论和批评佳礼论坛的网友和版主,kee 去hack你们整个基地都好,根本得不到什么,他绝对是自做多情。
现在还在这里责问佳礼管理层,又口说先撩者!我实在不明白你们的心态是什么。
超版和版主已经决定了很好的解决方法,
先撩者们,你喜欢吧!你要来隨时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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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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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1:35 AM 发表
不需要,也是你们的基地,但是总不能在十个基地讲了坏话,却跑来这里做战场,最后还谴责论坛管理层。
我还是不明白你们的心态。
不是。。。我的确在过去在不同的论坛说过某前版主的坏话。。
如果拿非佳礼的内容在这里大谈特谈,1已经有了打广告嫌疑,2就是制造间接性辱骂,已经严重犯了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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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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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1:37 AM 发表
欢迎。我也很期待。
我也希望不要出现滥用 揶揄性 的定义。
这你就要跟那些喜欢跑灰色地带的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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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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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1:38 AM 发表
不是。。。我的确在过去在不同的论坛说过某前版主的坏话。。
如果拿非佳礼的内容在这里大谈特谈,1已经有了打广告嫌疑,2就是制造间接性辱骂,已经严重犯了版规。。
好了。既然都说和平,新年也来到了。大家开开心心过年。
你第二段,有矛盾之处,是OPO实习版主要求该网友提出证据,他才提出啊! 提出了后,在两个论坛都担任版主却 诬赖 该网友有打广告的嫌疑。所以,纠纷就来了。然后该网友提出大量证据,最后闹到这里来。李练版主和竹本超级版主协调下快进入完结,该论坛会员却跑出责问佳礼论坛管理层的。所以,我很不明白你们的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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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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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1:43 AM 发表
好了。既然都说和平,新年也来到了。大家开开心心过年。
你第二段,有矛盾之处,是OPO实习版主要求该网友提出证据,他才提出啊! 提出了后,在两个论坛都担任版主却 诬赖 该网友有打广告的嫌疑。所以,纠纷就 ...
你的第二段很不合理,我真的不了解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开,如果OPO实习版主要求该网友提出证据,但是如果该网友想都不想,就放上其他论坛的照片,那么该网友就是有打广告的嫌疑。
为什么?
因为OPO实习版主以为该证据是在佳礼,而不是其他论坛。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阁下还是不了解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复杂去想,让一切成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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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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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1:48 AM 发表
你的第二段很不合理,我真的不了解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开,如果OPO实习版主要求该网友提出证据,但是如果该网友想都不想,就放上其他论坛的照片,那么该网友就是有打广告的嫌疑。
为什么?
因为OPO实习版主以为 ...
该网友都说明是 讨论来自 外面的作战基地,OPO版主不可能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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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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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肇事双方不能自制?
2750二号无视竹本超版设下的规矩
网络侠客也沉不住气的回帖
我引用“小李飞刀”的案例被KEE5801曲解!
我都能释怀,被他说我“巧言令色”我也不计较
为什么你们不能?
二号,侠客
我跟你们网上没交流,私下没交集!能听的你们就听,不听就当我多管闲事好了。
编辑:是2750二号
[ 本帖最后由 spectator 于 23-1-2009 02:0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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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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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8: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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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请不要私下谈.
对于公开的指责我要求公开解决.
我给了一天的时间希望私下解决没有人采取行动(我PM了某版主表明我不是9098).
可是今天是第3天了, 已经没必要私下解决.
[ 本帖最后由 吕宋芒果 于 23-1-2009 08:5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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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3: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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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pectator 于 23-1-2009 01:58 AM 发表
为什么肇事双方不能自制?
2750二号无视竹本超版设下的规矩
网络侠客也沉不住气的回帖
我引用“小李飞刀”的案例被KEE5801曲解!
我都能释怀,被他说我“巧言令色”我也不计较
为什么你们不能?
二号, ...
奇怪。我不明白你说什么,我只是看到部分人对佳礼论坛管理层做出无理的指责,我觉得我身为论坛分子有必要指正他们。你到底看到那里去了?
由于侠客把话题转开做出 误导的指责,我只是更正他的言论吧了。尤其是涉及到OPO版主那边阿。我反而倒认为你不能为什么曲解事件真正释怀,不然不会再度提起。
之前的帖子,我都说欢迎也很期待和平的网友交流区,要是谁以后在那边触犯,被惩罚是应该的。只是,执行的难度,可能考验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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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3: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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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練 于 22-1-2009 11:35 PM 发表
任何再挑起網友不滿情緒的私人恩怨言論,將一律扣除57分,不計始作俑者或回復批評該網友者
李练版主,您好!
请李练版主在执行前,清楚列明"挑起網友不滿情緒"的DEFINITION。不然无辜的网友将在没有明确标准下,成为受害者。我要提出的有:-
1)版主们已经达成协议,商讨出明确"挑起網友不滿情緒"的标准了吗?例如叫其他网友吃草,是不是"起網友不滿情緒"?还是被允许?如果被允许,我叫超版吃草,又会不会对付?
2)如果网友EQ较低,一个简单的言论以足够认定他被攻击和被挑拨。当那网友EQ高,却不当着一回事。版主又如何下定论?
希望版主们能仔细的研讨后,才做出对网友最有力的决定。如果不明确定位,往往最后决定只操控在版主中(权力集中在于版主),要是版主对特定网友有小小的编见,可见得网友将会成受害者。毕竟不是每个版主,都有同样的水准。
原帖由 竹本 于 23-1-2009 12:01 AM 发表
劝大家不要走灰色地带路线,好好的谈关于政经的课题.
如果任何人挑起情绪,请不要回复该帖子,直接按报告就可以,版主就会处理.
竹本超版,您好!
灰色地带也包刮:-
是在未经过明确的定位下(标准),做出没有标准的裁决,权力完完全全在版主手中,如我以上说明。
[ 本帖最后由 ahbeng04 于 23-1-2009 03:4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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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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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練 于 22-1-2009 11:22 PM 发表
kee5801你好,李練贊同你說的“政經論壇是提高政治意識,與開放給大家討論的平臺”,適度的灌水我們是允許的,這也是爲何我們設立網友社區的原因,便是希望網友們利用這個平臺來結識友誼。
簡單來説,暢談區是討論 ...
练叔, 你好.
你回复了所有人的回帖可是就是不回复我的, 是不是对我有成见?
我仍然坚持要KEE就诬赖我是9098这一件事道歉.
至于我是否需要证明我非9098, 管理层尽可能通过IP来追查.
希望管理层能够尽早还我清白.
另外, 如果他坚称我是9098, 请他拿出证据证明我就是9098, 否则没证据的推想也只是猜测, 不能就那么肯定的说 我 = 9098.
[ 本帖最后由 吕宋芒果 于 23-1-2009 07:4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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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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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吕宋芒果 于 23-1-2009 07:27 AM 发表
练叔, 你好.
你回复了所有人的回帖可是就是不回复我的, 是不是对我有成见?
我仍然坚持要KEE就诬赖我是9098这一件事道歉.
至于我是否需要证明我非9098, 管理层尽可能通过IP来追查.
希望管理层能够尽早还我 ...
侠客也放下了,为何你们还要坚持什么。。。
大家的都期待和平的论坛了
何况 据知9098和你都是联盟的人
被说成是自己联盟的人是那么丢脸的啊?
论坛网友至少上百个都说我是 马华枪手,UMNO派来的捣蛋分子等等
至今都没有想过小气到要求他们要向我道歉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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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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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这里只和版主/超版说话, 不相干的人别插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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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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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3-1-2009 07:40 AM 发表
侠客也放下了,为何你们还要坚持什么。。。
大家的都期待和平的论坛了
何况 据知9098和你都是联盟的人
被说成是自己联盟的人是那么丢脸的啊?
论坛网友至少上百个都说我是 马华枪手,UMNO派来的捣蛋分子等等 ...
没有联盟存在,只有友谊存在。。
我的立场不是吕宋芒果的立场,吕宋芒果的立场也不是ritro的立场。。
我只希望你明白这一点。。
你时常联盟前联盟后的把全部人打尽,就是其中一个挑起對方不滿情緒的言論之一。。
[ 本帖最后由 网络侠客 于 23-1-2009 07:44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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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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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beng04 于 23-1-2009 03:40 AM 发表
李练版主,您好!
请李练版主在执行前,清楚列明"挑起網友不滿情緒"的DEFINITION。不然无辜的网友将在没有明确标准下,成为受害者。我要提出的有:-
1)版主们已经达成协议,商讨出明确"挑起網友不滿 ...
要永远记得先例就是为灰色地带所做的标准。。
所以我不再担心不公的事情发生,因为那是版主为未来所做的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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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09 07: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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