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unghwantey

孽待女佣被关54年,杀人被关16年。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12-2008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nghoo81 于 30-11-2008 09:44 PM 发表
我相信我们华人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这句够经典

华人都是不会做坏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2-2008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dd 于 3-12-2008 11:14 AM 发表
君不见我国几乎所有凶杀案 都是一开始从
谋杀而改去误杀,而不了了之吗?

谋杀 or 误杀? 一样是一条性命但刑罚却天渊之别。
杀了人后, 将死者碎尸万段的, 被判误杀。
劫财劫色后, 将受害者杀掉的, 也被叛 ...

这是英国法律处理凶杀案的标准,你硬要怪,请记得把英国司法也怪上一份,这样才公平。
杀了人后, 将死者碎尸万段的, 被判误杀。

让你知道这个案件AG‘S REFERENCE (NO.4 of 1980)1 WLR 705 COURT OF APPEAL
犯人打女朋友一个耳光造成她跌下楼梯撞伤头,他用绳子绑住她喉咙拖她去厕所,割喉放血,然后碎尸。
上诉庭法官DIRECT陪审员去考量误杀。
Ackner LJ stated that where it is not possible to prove which act caused the death,defendant may be convicted of manslaughter if the jury is satisfied that each act was sufficient act with the requisite means rea to establish the offence of manslaughter.

[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3-12-2008 12:05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2-2008 09: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律法制度是死的,
英国的习惯法没错.

错的是那些懒惰的法官, 饭桶般的检控官们。

谋杀程序太长,难入罪, 一改误杀,全部罪犯们就快快认罪。
Case closed
法官轻松,检控官高兴,律师欢喜,罪犯们庆幸,
死者家属们怎么想,没人会理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8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虐待一案的刑法excessive~上诉没什么意外应该能够降到至少10年以下。
感觉上是受到了外交压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8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carlosmak 的帖子

egg shell thin skull也能算是谋杀pu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009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5-12-2008 11:50 PM 发表
egg shell thin skull也能算是谋杀pun~~

不明白你要表达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6-1-2009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dd 于 3-12-2008 09:45 PM 发表
律法制度是死的,
英国的习惯法没错.

错的是那些懒惰的法官, 饭桶般的检控官们。

谋杀程序太长,难入罪, 一改误杀,全部罪犯们就快快认罪。
Case closed
法官轻松,检控官高兴,律师欢喜,罪犯们庆幸,
...

我很赞同你的说法!!因为我国有很多贪污的事。:@

我曾听过一件案件,谋杀罪被判成误杀罪:@ :@ !!!

因为犯人被验出患有神经病,可是受害者家人怀疑被告的家人给钱买通:@ :@ !!

结果被告被判住在神经病院直到康复 。。。。

案发到当时已过五年,如果被告在一个月之后康复,那他就能被释放了!!很可笑的是如果是位神经病人,他那懂通得问他家人:几时可以回家??

法律只保护有钱人。。。。。而我们贫穷的人,只有白白的失去至亲。。。。:@ :@ :@

这就是法律的保障吗??

[ 本帖最后由 火妮子 于 6-1-2009 02:05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1-2009 03: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肯定有漏洞
我也认为法律是有钱人的工具
所以...还是努力赚钱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9-4-2024 01:40 AM , Processed in 0.064809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