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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废除内安法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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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是英文Internal Security Act的缩写,中文翻译作《内部安全法令》,中文简称则为《内安法令》。法令前身是英殖民政府在上个世纪40年代为了对付共产党武装颠覆行动而设定的《1948年紧急条例法令》(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1948);独立过后,马来西亚政府坚持当时仍然面对共产党颠覆活动的威胁,将它修改为《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
虽然共产党已经完全被政府瓦解,共产主义到底是什么概念,在马来西亚甚至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共产主义已经不是马来西亚人民的安全威胁,可是政府仍然拒绝修改或废除这项过时、不人道,不合法律公平与公正原则的法令。
为什么我会说《内安法令》(ISA)过时、不人道,不合法律公正原则呢?
因为《内安法令》允许国安部长(前称为内政部长)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下令警方扣留部长认为对国家安全(security of Malaysia)、公共服务的正常运作(maintenance of essential services)或人民经济生活(economic life)构成威胁的人士长达两年。在两年的扣留期限到期后,若部长认为此人对国家安全仍具威胁,部长可以更新两年的扣留令;换句话说,国安部长可以通过每两年的延长扣留无限期拘禁一个人!
《内安法令》是我国还未独立前以及在国家独立初期,社会结构仍不稳定,当局和民间缺乏足够专业和共识来维续社会稳定,执法当局在非常时期暂时性用来维持社会秩序的非常手段。
但是,《内安法令》在司法制度健全的民主国家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因为:
1)它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皆可以享有同等司法审讯权利的公平审讯原则。
2)它违背了一个人在被法庭定罪前,被认定为无罪的“宁纵勿枉”与“假定无罪”司法原则。
3)它违背了一个人(嫌犯/被告)只有在法庭审讯中被证明有罪,才能被定罪以至于被剥夺人身自由,以及所有嫌犯皆可以通过聘请律师进行法庭抗辩,提出证据来为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辩护,为自己讨回清白的公正审讯原则。
4)它让国安部长单凭缺乏司法专业的判断,甚至是个人的好恶,来剥夺任何人的人身自由,并在扣留期期间对被扣留者造成极大心理和生理创伤,更对扣留者家属造成严重的精神干扰,甚至失去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若遭扣留者为养家的主要成员)。
5)它赋予国安部长不受法庭挑战和置喙的逮捕和扣留权力,极有可能成为政治人物用来打压政敌、镇压异议,继而营造白色恐怖,来促使人人自危和噤声的政治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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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08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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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又怎样?在一个腐败的国家,什么政策都是假的。只有他们讲的话才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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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08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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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8 02: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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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的,请先用枪往自己开一枪。。。。
哈哈哈
原帖由 guo_guo 于 13-9-2008 11:54 AM 发表 废了又怎样?在一个腐败的国家,什么政策都是假的。只有他们讲的话才真。
所以应该开始改变
你还要住在这个国家,马来西亚还是你的国家,请别侮辱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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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8 1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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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支持废除内安法令,是因为还没拿来对付那些曾经滥用这个法令的人.
曾经滥用过这条恶法的人也应该尝尝这条恶法的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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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8 0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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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o_guo 于 13-9-2008 11:54 AM 发表
废了又怎样?在一个腐败的国家,什么政策都是假的。只有他们讲的话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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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是政府,不是我们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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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8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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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8 07: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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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8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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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法令根本不能达到内安的功能,只是政治人物的工具!
内安法令的原意是对付马共,40年了,根本没有人愿意与马共连上任何关系,这法令本来就不应再存在!
难道2020时,我们号称先进国,突然再来一次茅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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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9-2008 0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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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以戒为师 于 2008/9/15 12:02 PM 发表
内安法令根本不能达到内安的功能,只是政治人物的工具!
内安法令的原意是对付马共,40年了,根本没有人愿意与马共连上任何关系,这法令本来就不应再存在!
难道2020时,我们号称先进国,突然再来一次茅草吗? 支持这句,看法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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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8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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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就是當朝者為了控制言論而盡可能保留吧, 如此一來看你們還敢亂說話嗎, 除了Raja Pet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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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8 06: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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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RazYee 于 14-9-2008 02:51 AM 发表
不支持的,请先用枪往自己开一枪。。。。
用点脑吧你.内安法令的正确用途你知道多少,现在会出现这些状况是有人滥用了它,它的准在还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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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8 03: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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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ar RAJA 没乱说话.
小祥归来ISA是不合人道的.国家还是有其它的刑法可以用.不需要I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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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8 03: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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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8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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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令削夺人权。。。
不民族的法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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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8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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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8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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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8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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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支持废除,不然会被滥用这法令来对付在野党或不支持执政党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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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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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8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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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祥归来 于 16-9-2008 06:55 PM 发表
用点脑吧你.内安法令的正确用途你知道多少,现在会出现这些状况是有人滥用了它,它的准在还是有必要的.
你也用一下脑吧,或者你可能是个小孩吧不懂事。
有了内安法令不论是哪一个国家,或者是哪个政治人物一定会滥用,
也会害到无辜人,去看看报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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