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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水的前传

海水发现吉打二千年的历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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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篇:“蘇丹”的歷史淵源(下)

國家助銜的名稱

馬來西亞政府已在1967年開始頒發新勛銜,名為:“Darjah Yang Mulia Setia Mahkota Malaysia”,分為下列3級:─

第l級─“Sri Setia Mahkota(S.S.M)”(王室榮譽級)

第2級─“Panglima Setia Mahkota(P.S.M.)”(王室效忠將軍級)

第3級─“Johan Setia Mahkota(J.S.M.)”(王室效忠勇士級)

玆將所封賜之各類勛銜分述如下:

第1級勛銜

1.Darjah Kerabat(D.K),可分兩種。

─第1種:Raja Yang Maha Utama Kerabat(R.M.U.K)

“崇高王室勛章”封賜於最高元首或前任元首銜頭。

─第2種:Darjah Kerabat Yang Amat Di-Hormati(D.K)

“王室勛章”,封賜於各州蘇丹、拉惹王、各國國王、王子、總統等銜頭。

2.Sri Maharaja Mangku Negara(S.M.N)

“護國英明的統治者”,稱“敦”(Tun)銜。頒賜於各州首席部長或部長夫人、地方統治者、蘇丹等。

3.Sri Setia Mahkota Malaysia(S.S.M)

“馬來西亞王室英明的效忠者”,稱“敦”(Tun)銜。男女受封者均稱“敦”,男性受封者夫人稱“敦潘”(Tun Puan),多頒賜於政府內閣部長等。

4.Sri Setia Mahkota-Kehormat(S.S.M.K)

“王室效忠者”名譽“敦”(Tun)銜,是頒賜於已有“丹”(Tan)或“丹斯里”(Tan Sri)銜頭,或外國使節部長等。

第2級勛銜

l.Panglima Mangku Negara(P.M.N)

“護國將軍”勛章。

A.由元首封賜者稱為“丹斯里”(Tan Sri)勛銜。

B.由州蘇丹封賜者稱為“拿督”(Datok)銜,多頒賜於法官、州務大臣或空軍上將等。

2.Panglima Mangku Negara-Kehormatan(P.M.N.K)

“護國軍將”名譽勛章,稱“丹斯里”(Tan Sri)名譽銜。多頒賜於陸軍長官。

3.Panglima Setia Mahkota(P.S.M)

“王室效忠將軍”勛章,受封人士稱“丹斯里”(Tan Sri)銜,受封者夫人稱“潘斯里” (Puan Sri)夫人。多頒賜於陸軍長官。

4.Panglima Setia Mahkota-Kehormat(P.S.M.K)

“王室效忠將軍”名譽勛章。頒賜於大法官、部長、軍人協會會長、陸軍長官及正副銀行行長等。

5.Panglima Setia Di-Raja(P.S.D)

“帝國效忠將軍”勛章,稱“拿督”銜。

6.Panglima Setia Di-Raja-Kehormat(P.S.D.K)

“帝國效忠將軍”名譽勛章,稱“名譽拿督”銜。多頒賜於首相署、政府部門之秘書、助理秘書、政府要人之顧問、醫生、專家等。

7.Johan Mangku Negara(J.M.N)

“護國勇士”勛章,或稱“服務有功”獎章。

8.Johan Mangku Negara-Kehormat(J.M.N.K)

“護國勇士”名譽勛章。頒賜於民政總監、警察總監、海陸空參謀長、外國廠商董事等。

第3級勛銜

1.Johan Setia Mahkota(J.S.M)

“王室效貴勇士”有功勛章。頒賜於醫生或博士銜者。

2.Kebaktian Mangku Negara(K.M.N)

“護國斗士”有功勛章。

3.Keseteria Mangku Negara(K.M.N)

“護國斗士”有功勛章。

4.Keseteria Mangku Negara-Kehormat(K.M.N.K.)

“護國斗士”名譽勛章。頒賜於保衛國家之軍民士兵等。

5.Ahli Mangku Negara(A.M.N.)

“護國之士”勛章。頒賜於服務有功人士,再獲升時,將獲得P.S.M.“丹斯里”銜。

6.Ahli Mangku Negara-Kehormat(A.M.N.K.)

“護國之士”名譽勛章。頒賜於保護國家人才之有功者。

7.Bentara Setia Di-Raja(B.S.D.)

“效忠國家傳令官”星章。

8.Johan Setia Di-Raja(J.S.D.)

“效忠國家斗士”星章。

9.Pingat Kepujian Berani(P.K.B.)

“真誠服務”紀念勛章。頒給在緊急狀態中真誠服務之軍警人員。

1O.Pingkat Perkhidmatan Setia(P.P.S.)

“效忠服務”紀念勛章。頒給軍隊或警察長期服務曾表現良好者獎章。

11.Panglima Gagah Berani(P.G.B.)

“勇猛將軍”勛章。頒予軍隊中之高級軍官、軍士和警官等。

12.Jasa Perkasa Persekutuan(J.P.P.)

“忠勇有功”勛章。頒給對國家有功之軍事將官及人員。

13.Kepujian Perutusan Keberanian(K.P.K.)

“忠勇欽佩”勛章,頒予海、陸、空武裝部隊及警察部之男女勇敢人員。

14.Sri Pahlawan Gagah Perkasa(S.P.)

“光榮戰士獎章。追封殉職有功之軍警人員。

15.Pingat Keberanian(P.K.)

“自願效忠”紀念獎章。頒給一些長期服務及有良好表現的自願部隊人員。

16.Pingat Panglima Negara(P.P.N.)

“國家指揮官”紀念勛章。

17.Pingat Pangkuan Negara(P.P.N.)

“有功國家”紀念勛章。

18.Pingat Pangkuan Negara-Kehormatan(P.P.N.K.)

“有功國家”名譽紀念勛章。以上是頒於有功之警察人員。

l9.Pingat Peringatan Malaysia(P.P.M.)

“馬來西亞建國紀念”章。頒賜於對馬來西亞成立有貢獻的人士作為紀念者。凡屬紀念章及勛章中沒有“拿督”、“丹斯里”、“敦”者,均不能被用來放在人名之前作為銜頭使用或稱呼。

蘇丹勛銜的名稱

各州蘇丹或拉惹王所頒贈之勛銜如下:

馬來西亞各州的統治者、元首、蘇丹、拉惹王等,在他們本人自稱之榮銜有下列之5類:

1.Sri Paduka Baginda(S.P.B.)

2.Sri Paduka Maharaja(S.P.M.)

3.Darjah Maha Mulia(D.M.M.)

4.Darjah Yang Maha Mulia(D.Y.M.M.)

5.Duli Yang Maha Mulia Sri Paduka Baginda(D.Y.M.M.S.P.B.)

在這些蘇丹自稱之榮銜名稱中,視其所屬之州名,再加上該州名稱,例如第一類“Sri Paduka Baginda”加上“Sultan Perak”2字,就是代表霹靂蘇丹以及其榮銜。

假如蘇丹曾受英女王封賜過什麼M.B.E.,K.B.E等(包括其生、死父親也受過英女王賜封者),也在蘇丹名下冠上該等勛銜,所以讀起來相當的長,像曾任馬來
西亞第5任最高元首是吉打州蘇丹阿都哈林姆阿佔沙,其過去之全名如下:

Duli Yang Maha Mulia Sultan Kedah Sultan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Badlishah,D.M.N.;D.K.;S.P.M.K.;K.O.M.

登基之後全名是:

Duli Yang Maha Mulia Sultan Kedah Seri Paduka Baginda Yang Dipertuan Agong Of Malaysia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Badlishah,D.M.N.;D.K.;S.P.M.K.;K.O.M.

吉打蘇丹頒賜各級勛銜

吉打蘇丹殿下是在慶祝華誕日(定每年一月份內的第3個星期日)頒賜各級勛銜。簡介如下:

1.Darjah Kerabat Yang Amat Mulia(D.K.)

州內各級勛銜中最高級的一種,是皇室最高勛銜,只頒給州內或外州皇室成員。

2.Darjah Kerabat Halimi Yang Amat Mulia(D.H.K.)

以殿下之名字命名,通常只頒給州內有貴族血統者,或殿下本身非常賞識的人士。

3.Darjah Utama Kedah(D.A.K.)

吉打州內至高勛銜,是封賜給真正對殿下、州政府及人民作出良好服務表現的人士。首相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於1989年受封此勛銜。

以上3種勛銜是州內最高之勛銜,但受封者並末另加稱號。

4.Seri Paduka Mahkota Kedah(S.P.M.K.)

州內高級拿督勛銜,男士尊稱拿督斯里(Dato Seri),夫人尊稱杜潘(Tok Puan),於1964年開始設立,受封者不多,前任州務大臣及現任馬六甲元首敦賽阿末沙哈布汀即是其中一位。

5.Seri Setia Diraja Kedah(S.S.D.K.)

1973年開始設立,受封者男女皆尊稱“拿督斯里”(Dato Seri)。夫人尊稱“拿汀斯里”(Datin Seri)。前任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賽那哈,以及現任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奧斯曼阿洛受封此勛銜。

6.Dato Paduka Seri Setia Sultan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D.H.M.S.)

1983年7月15日,蘇丹殿下慶祝登基25周年紀念時開始設立。當年受封的有現任州務大臣拿督斯里阿斯曼阿洛、前財政部長達因再奴汀、高級州行政議員阿都拉依斯邁。受封者男女皆尊稱“拿督巴杜卡”(Dato Paduka)。夫人尊稱“拿汀巴杜卡”(Datin Paduka)。

7.Dato Paduka Mahkota Kedah(D.P.M.K)

1964年開始設立,受封者男士尊稱“拿督”,其夫人尊稱“拿汀”。當年還沒有D.S.D.K.,很多受封拿督者皆獲此勛銜,其中包括已姑拿督謝敦祿和拿督孫清龍。

8.Dato Setia Diraja Kedah(D.S.D.K.)

1973年開始頒賜,受封者男士尊稱“拿督”。D.S.D.K.與D.P.M.K.皆是“普通拿督”銜頭,華社領袖受封者包括謝崇洲、梁文楷、李成正、植廉貴、方卓雄、符致僑醫生、林維翰、伍拴英、馬興松、黃衍志、餘銀山、駱明賢、郭清福等。

9.Setia Mahkota Kedah(S.M.K.)

吉打皇冠效忠勛銜,1964年開始頒賜。

10.Setia Sultan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S.M.S.)

蘇丹阿都哈林效忠勳銜,其等級與S.M.K./S.D.K.相等,在拿督之下。1983年蘇丹殿下慶祝登基25周年時開始設立。當時拿督方卓雄局紳就是受此勛銜之一的華社領袖。

11.Setia Diraja Kedah(S.D.K.)

吉打皇室效忠勛銜,其等級與S.M.K.相同。1973年開始頒賜。

12.Bintang Sultan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B.M.S.)

蘇丹阿都哈林星章,於1983年蘇丹慶祝登基25周年時開始頒賜,當時受封的華社領袖有楊品澤局紳。

13.Ahli Mahkota Kedah(A.M.K.)

吉打皇冠之士,設於1973年。封賜給有功的官員與社會領袖。

14.Bintang Keberanian Negeri Kedah(B.K.K.)

吉打州英勇星章,頒賜給特別英勇的武裝部隊人員或平民這勛銜可在殉職後加以追封,其英勇表現必須有兩人在現場作證。

15.Bintang Perkasa Negeri Kedah(B.P.K.)

軍警人員或平民之英勇表現勛銜,殉職後獲追封。

16.Bintang Perkhidmatan Cemerlang Kedah(B.C.K.)

吉打州卓越服務星章。有良好服務記錄的政府部門首長可獲此星章;P.C.K.則是封賜給有卓越服務記錄的官員級以下之公務員。

17.Pingat Jasa Kebaktian(P.J.K.)

封賜給對社會多年服務有功、出錢出力的人士。

18.Bintang Kebaktian Masyarakat(B.K.M.)

社會德行星章,頒賜給長久服務社會而又作出諸多貢獻者。

19.除此之外,殿下也考慮冊封“封號拿督”(Dato Gelaran)給有特殊貢獻的人士,其中拿督李成正局紳便是一個例子。他的封號是“Dato' Jaya Dermawan”,獲得豁免繳交其住屋之門牌稅等特權。

20.Jaksa Pendamai(J.P.)

太平局紳,在我國仍被視為一項崇高的榮譽,頒賜給在社會擁有崇高地位、信譽及經驗的人。根據1948年法院法令第9章第18節條文,蘇丹殿下恩準委任,因此太平局紳在法律上擁有固定的權力,不超過二等推事之權力。

各州部有“太平局紳公會”的組織,也有“全國太平局紳總會”的組織,並設有特別的“車徽”。

太平局紳是由蘇丹殿下親自頒賜委任狀,同時在憲法上公布。州秘書也會發出一張“證明咕”,以證明太平局紳之身份,另外還有一個印章,以供簽署時使用。其地位在共和聯邦國家仍受到承認及特別的尊敬,在香港,JP則是稱為“太平紳士”。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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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6: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篇:興邦建國時期

吉打名稱改為“吉打拉魯阿曼”

★第1任回教統治者的誕生:蘇丹姆惹化沙一世史略(Sultan Muzaffar Shah I:1136─1179)

在吉打興都教最後一位統治者瑪哈拉惹得哇拉惹2世於公元1136年(回歷531年)統治的時期,有一位來自阿拉伯耶門(Yaman)的回教學者賽伊鴨都拉(Syeikh Abdullah Bin Ahmad Bin Syeikh Qaumiri),隨同他的11位朋友來到吉打州,並在“武吉馬奄皇宮”拜會蘇丹殿下。

由於這位回教學者賽伊阿都拉的人品和行為非常良好,受到殿下的厚愛,允許他可以經常前來皇宮朝見。

阿拉伯耶門學者拜會蘇丹

這個形勢的發展,給這位負有使命的回教學者,提供了一個良好傳播回教教義的大好機會。這段期間,他在皇宮內向殿下及其屬下的臣子們講述回教的真諦和神聖。

他的努力終於達致良好的效果,殿下和他的臣子們都開懷釋然地接受了傳授而傾向信仰回教,並且在他的主持之下,集體接受回教的洗禮,同時依照他的建議,殿下也接受將名字換為回教名稱─蘇丹姆惹化沙一世(Sultan Muzaffar Shah I),與此同時,吉打的名稱也改為“吉打拉魯阿曼”(Kedah Darul Aman)。

不久之後,殿下的部下以及吉打的馬來人也就相繼信仰回教。

殿下非常喜愛賽伊阿都拉對殿下所表現的善意和真誠,更重要的是,他為人聰明、品性良好,因此,殿下委任他作為殿下的私人顧問。

有一天,殿下問他在阿拉伯土地上,最神聖的的東西是什麼?賽伊阿都拉向殿下表示,在阿拉伯的土地上最神聖東西,除了教堂之外,那就是人們日夜作祈禱,與頌贊上蒼、真主的使者(Allah)和默罕默德教主(Rasulullah)的高聳建築物之地─“尖塔”。

日萊峰頂建“尖塔”

殿下聽後,下令在靠近殿下皇宮的一個高地建立一座“尖塔”,同時接受賽伊阿都拉的建議,把“尖塔”建立在日萊峰頂,表示它不僅是人們禱告的地方,同時也象徵殿下歸依回教,以及殿下的名字(“Maharaja Derbar”改為“Sultan Muzaffar Shah I”)和吉打州的名字改為回教名稱(Kedah Darul Aman)的紀念性建築物。

在殿下的命令之下,幾位石匠和鐵匠集合於日萊峰頂,在賽伊阿都拉的監督下展開建造“尖塔”的工程。或許是上蒼的安排,當工程接近完成時,賽伊阿都拉忽然病重不治於日萊峰頂,眾人依照他的遺囑,把他安葬在日萊峰上靠近“尖塔”末完工的一個平原上。這片平原迄今仍稱為“督賽伊草場”(Padang Tuk Syeikh)。

蘇丹姆惹化沙一世是吉打州第1位皈依回教的蘇丹,擁有3位太子。這3位太子,各自被殿下委任以下的職位:

東姑姆惹佔(Tunku Muazzam)管理哥打巴拉斯(Kota Palas),位於現今古邦巴素的得布斯區(Mukim Tepus)內;東姑蘇萊曼(Tunku Sulaiman)被委為拉惹勒沙瑪(Raja Laksama),管理浮羅交怡(Pulau Langkawi)以及瓜拉北賴(Kuala Prai)的其他島嶼。

另一位被委為王儲的是東姑瑪目(Raja Muda Tunku Mahmud),管理巴東得臘區(Mukim Padang Terap)。

蘇丹姆惹化沙一世統治吉訂約34年之久,於1179年在武吉馬里奄皇宮駕崩,遺體安葬於“Langgar Bukit Meriam”,即現今的瓜拉姆拉縣內。(參閱最近的研究資料,已故殿下的遺體相信是安葬在日萊峰鄰近布秧河谷的“Pangkalan Langgar”。)

建立“哥打雙溪瑪斯”

★第2任回教統治者蘇丹姆阿佔沙史略(Sultan Muazzam Shah:1179─1202)

蘇丹姆惹化一世駕崩後,由太子東姑姆阿佔繼位,成為吉打州第2任回教蘇丹統治者,稱號“蘇丹姆阿佔沙”,居住在武吉馬里奄皇宮。

殿下以前管理的哥打巴拉斯,則交由拿督里拉撥拉旺(Datuk Lela Pahlawan)和邦里瑪惹耶(Panglima Jaya)管理。

在1180年11月(即回歷576年5月),殿下在靠近雙溪瑪斯(Sungai Mas)之處,建立了一座城市,命名為“哥打雙溪瑪斯”(Kota Sungai Mas),並在那兒建立了皇宮及一些局所及房屋。

殿下擁有一位太子東姑姆哈默(Tunku Muhamad)和兩位公主─東姑布特里(Tunku Puteri)和東姑瑪復生(Tunku Maheran)。殿下統治吉打州約23年,於1202年5月(回歷598年8月)駕崩,安葬於“哥打武吉馬里奄”皇陵。

實施公正法制

★第3任回教統治者:蘇丹姆哈默沙史略(Sultan Muhamad Shah:l202─1237)

蘇丹姆阿佔沙於1202年駕崩後,由太子東姑姆哈默繼位第3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姆哈默沙”(Sultan Muhamad Shah),殿下也是居住在武吉馬里奄皇宮。

在統治期間,殿下施行公正的法制,並在州內定下了幾項條規。殿下擁有一名太子東姑姆基爾(Tunku Muzzil)和一名公主東姑努阿愛莎(Tunku Nur Aishah)。

殿下統治吉打州約35年,於1237年1月在皇宮駕崩,並安葬在哥打武吉馬里奄皇陵。

外來移民湧入吉打

★第4任回教統治者蘇丹姆基爾沙史略(Sultan Muzzil Shah:1237─1280)

在1237年駕崩後,太子東姑姆加繼位第4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姆基爾沙(Sultan Muzzil Shah),住在哥打武吉馬里奄皇宮。

公元1237年9月(回歷635年2月),殿下和臣屬們一齊遷居至哥打雙溪瑪斯(Kota Sungai Emas)皇宮。當時哥打雙溪瑪斯也是吉打州的首府。

殿下把哥打武吉馬里奄的行政交由拿督斯里巴都加恩加拉哈里哇(Datuk Seri Paduka Enggraha Dewa)管理。拿督里拉太子(Datuk Lela Putra)被委負責管理瓜拉北賴(Kuala Prai)。

殿下施行公正寬和的政策,吸引很多來自蘇門答臘、瓜哇和印度人移居至吉打州,在那里買地和經營生意。當時,居住在瑪莫河邊到日萊峰山腳的居民非常多。

殿下擁有兩位太子:東姑瑪目(Tunku Mahmad)和東姑阿默(Tunku Ahmad)。
在1239年即回歷637年,殿下在州內開闢了幾個村落和城市,那就是從接近瑪莫河的雙溪勒臘(Sungai Derap)一直到武吉本惹拉(Bukit Penjara)及武吉馬里奄的地方。

殿下統治約43年後,於1280年8月即回歷679年3月駕崩,安葬於哥打雙溪恩瑪斯皇陵。

建立哥打絲布特皇宮─抵抗外辱之保壘

★第5任回教統治者蘇丹瑪目沙一世史略(Sultan Mahmud Shah I:1280─1321)

1280年,太子東姑瑪目繼位成為第5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瑪目沙一世”。殿下居住在哥打雙溪恩瑪斯皇宮。

殿下關心民膜,施行公平政策。殿下與皇後東姑愛莎擁有兩位公子,即東姑依不拉欣(Tunku Ibrahim)和東姑阿玆陵(Tunku Azlin)。殿下和大臣們商議之後,委任弟弟東姑阿默(Tunku Ahmad)為吉打王儲。

在1282年(回歷681年),殿下委任王儲開發一個新地方(在現今的古邦巴素縣內),名叫絲布特(Si-Puteh)。此地方是作為抵抗從北方外來勢力侵略吉打的堡壘。

不久之後,殿下在雙溪模巴河口,開發一個新地點,作為抵抗任何來自得南沙利(Tenang Sari)的入侵勢力。哥打絲布特是由拿督塞拉惹旺(Datuk Seraja Wang)負責管轄;雙溪默巴河口的城鎮,則由拿督巴汝卡瑪哈拉惹本里瑪默瑪拉惹管轄。

殿下統治吉打州大約41年,於1321年(回歷721年5月)在皇宮駕崩,後安葬於哥打雙溪恩瑪斯皇陵。

吉打盛名遠傳中國和印度

★第6任回教統治者蘇丹依不拉欣沙史略(Sultan Ibrahim Shah:1321─1373)

1321年,太子東姑依不拉欣(Tunku Ibrahim)繼任第6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依不拉欣沙”(Sultan Ibrahim Shah),並居住在哥打雙溪瑪斯皇宮內。

殿下和皇後東姑瑪拉(Tunku Mala)擁有兩位太子,即東姑蘇萊曼(Tunku Sulaiman)和東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

殿下在皇宮居住3年後,於1323年5月(回歷723年1月)搬入東姑阿默在絲布特建立的皇宮,因而絲布特也就成為吉打州的新首府。舊皇城交由殿下的伯父東姑阿默王儲掌管。哥打武馬里奄之吉輦縣對面的眾島嶼,則交給拿督頓勒瑪里哇管轄。

蘇丹安排了臣子們的職位和階級後,施行開明政策,在那時期里,從外州到來吉打的人口,日漸增加,而且吉打州的盛名也遠傳至中國和印度。

經過52年和平繁榮的施政後,殿下於1373年(回歷775年7月)在皇宮內與世長辭,並安葬於絲布特皇陵。(殿下是第一位安葬於此的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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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亞齊王與白血公主的神話(第7至第12任蘇丹史略)(上)

★第7任回教統治者蘇丹蘇萊曼沙一世(Sultan Sulaiman Shah I:1378─1432)

1373年,東姑蘇萊曼太子繼位,出任吉打州第7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蘇萊曼沙”,居住在絲布特皇宮。

殿下擁有兩位太子,分別是東姑阿化亞拉(Tunku Ata'Allah)和東姑曼蘇(Tunku Mansor)。

殿下委任其伯父東姑曼蘇(Tunku Mansur)、東姑亞芝陵(Tunku Azlin)(已故蘇丹依不拉欣的弟弟)為拉惹本達哈拉(Raja Bendahara),尊稱“東姑斯里巴杜卡瑪哈拉惹蘇拉”(Tunku Seri Paduka Maharaja Sura)。

絲布特皇宮(從亞羅士打經過日得拉到玻璃市約23英里)流傳著不少精彩動人的神話故事,其中一則關於絲布特的神話故事有下列的描述:

在蘇丹蘇萊曼統治吉打的時候,子民非常效忠和敬愛殿下。殿下經常鼓勵人民勤勞耕種和儲蓄。另一方面,殿下非常喜歡觀賞人們舞劍和表演武術,而且本身也精通武術。

蘇丹蘇萊曼一世,娶了一位名叫布特里絲布特(Puteri Si-Putih)的公主。皇后智慧過人,在她努力幫助與監督下,吉打州迅速步向繁榮強盛。

殿下育有兩名公主,其中一名公主的血液是白血的。殿下非常疼愛這名“白血公主”,她的容貌美艷,在當時的吉打是天下無雙。

當時北蘇門答臘的亞齊聲勢酷大,擁有眾多強悍的武士。亞齊政府征服了馬來群島和馬來半島的幾個國土。亞齊人民勇敢,並善長經商、耕種和擁有儲蓄的好習慣。

當亞齊王聽聞吉打州在蘇丹蘇萊星的統治下,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繁榮,而且擁有一名白血美艷公主,亞齊王產生了要征服吉打和將吉打的白血公主配於太子的欲望和野心。

但是,亞齊王無法通過強硬的手段,發動戰爭來征服吉打,於是派遣一位大臣及官員們到絲布特去拜會吉打蘇丹並向殿下提親,隨團前去的使節團有70艘船只,裝載許多亞齊王送給吉打蘇丹和白血公主的禮物。

蘇丹善待到訪的亞齊使節團,同時也接受亞齊王的提親。但是,殿下太疼愛白血公主,於是將另一位不含白血的公主與亞齊王太子結婚。結婚儀式在亞齊隆重和盛大地舉行,許多鄰近國家的統治者皆受邀出席這項婚禮。

婚後不久,某一天在亞齊的新婚吉打公主去剪擯榔,不小心剪到手指而流血,但流出來的血是紅色的,而不是令亞齊王引以為榮的“白血”。

當這件事傳到亞齊王的耳里時,他感到非常憤怒,因為受到吉打蘇丹的欺騙,沒有按原來所答應的以白血公主下嫁其太子。

亞齊王攻吉打搶白血公主

亞齊王下令幾位大臣和武士帶領軍隊進攻吉打,並奪回白血公主以雪前恥。吉打蘇丹聞訊後,下令臣民備戰抗敵。當亞齊兵到了一個離絲布特不遠之處,叫伯玲(Pering)的地方,亞齊的兵士包圍了那里的一個小島,它是吉打的防衛城堡。

吉打方面給予該項進攻全力還擊,亞齊兵士被迫退回伯玲,雙方在各自的地點相持不下,一時難分勝負。

數日之後,亞齊士兵包圍哥打絲布特,城里的食物幾乎快完了,而且許多人由於疾病和飢餓而死亡。在當時沒有一個人被允許踏出城外一步。

雖然如此,有一位婦女從城中逃出來,而她的目的是要尋找食物。該婦女在路途中,遇見了一位喬裝漁夫的亞齊武士。這名亞齊武士勸導那婦女,然後他們就交談起來。在談話之中,那婦女述說了哥打絲布特的事務和情況。亞齊武士聽了婦女的話後非常高興。

幾天後,亞齊的兵士們發動了一項突擊,縱使哥打絲布特的士兵抵抗敵軍的進攻,終於敗下陣來,許多勇士在這場戰爭中喪亡。

亞齊士兵乘勝追擊,直搗黃龍,攻入皇宮,向蘇丹殿下捉拿白血公主。不幸地,亞齊士兵來遲了一步,因為殿下不忍白血公主被亞齊士兵奪去,下令把公主活活殺死。

亞齊士兵怒火中燒,把皇宮內的所有婦女及兒童全都殺光,並把殿下偕后扣押至亞齊。殿下偕後在業齊受到亞齊王的審訊,結果被判死刑。

亞齊官員入主哥打絲布特,統治數年之後,終被吉打的人民群起反抗,將他們驅逐出境。

幾百年後,絲布特居民在村內的一片高原地帶發現兩座刻有碑銘的墳墓:一座碑銘寫著“蘇丹蘇萊曼”;另一座寫著“絲布特”。

歷史學家對殿下偕後的遺體何時運回吉打州和埋葬在哥打絲布特感到驚奇。為了紀念皇後絲布特公主的智慧和她促使絲布特繁榮和聞名,當地的居民將殿下僧後居住過的地方稱為“絲布特區”,以及在其名稱的末端寫上“吉打公主”(Puteri Lindungan Bulan)的字眼。

這就是吉打州一個名叫“絲布特”地方的神話故事。

尤侖河至吉港口河流的挖掘

★第8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達阿拉姆哈目沙一世(Sultan Ata'Allah Muhamad Shah I:1423─1473)

1423年,太子東姑阿達阿拉繼位出任第8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阿達阿拉姆哈目沙一世”,居住在哥打絲布特皇宮。

殿下與皇後則巴杜卡波恩拉(Che Puan Paduka Bonda),育有3位公子和一位公主,他們分別是東姑姆哈目芝哇(Tunku Muhamad Jiwa)、東姑布特里(Tunku Puteri)及東姑博(Tunku Pok)。

殿下委任其弟弟東姑曼蘇(Tunku Mansur)為王儲,以取代東姑阿默(Tunku Ahmad;已故蘇丹姆基爾沙之太子)。
殿下下令,在再打士打縣內挖掘一條河流,從尤侖河(Sungai Jerlun)到甘光暹(Alor Janggus)作為耕種的用途,以及從甘光暹聯繫雙溪瑪蒂(Sungai Mati)河口,直到吉打港口(Kuala Kedah)的大河。

6年後,另一條河從象嶼山(Gunung Keriang,在哥打士打東部)一直到安南武吉的雙溪則雅(Sungai Cegar)。

殿下於1473年初(回歷871年8月)駕崩,前後統治吉打州約50年,安葬於再打絲布特皇陵。

施行開明政策

★第9任回教統治者蘇丹姆哈默玆惹諾阿玆陵一世(Sultan Muhamad Jiwa Zainal Azilin I:1473─1506)

1473年,太子東姑姆哈默玆哇繼位為第9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姆哈默玆哇惹諾阿玆陵一世”,居住在哥打絲布特皇宮。

殿下施行開明公平政策,從善如流,深得臣民擁護與愛戴。殿下與皇後東姑馬里奄(Tunku Meriam)育有太子和公主各一名,就是東姑瑪哈目玆哇(Tunku Mahamud)和東姑古丹(Tunku Kutam)。

殿下委任其同父異母的弟兄─東姑奧斯曼(Tunku Othman),為皇室天猛公片( Raja Temenggung),稱號“東姑巴杜卡瑪哈拉惹天猛公安哥大里沙”(Tunku Paduka Maharaja Temenggung Anggota Desa)。

殿下於1506年5月(回歷912年正月)駕崩,前後統治吉打州約33年,安葬於哥打絲布特皇陵。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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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荷蘭入侵時期(第13至15任蘇丹史略)

吉打荷蘭簽署“商業協議”

★第13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黎加魯汀姆哈默沙史略(Sultan Rijaluddin Muhammad Shah:1619─1615)

自1619年,蘇丹蘇來曼沙2世被擒去亞齊之後,殿下公子東姑黎加魯汀(Tunku Rijaluddin)被吉打州地方首領委任為第13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黎加魯汀姆哈默沙”,居住在哥打絲布特。

登基兩年之後,殿下派遣使者到泰國,要求泰王保護吉打州以免受到亞齊發動的進攻。泰國國王立即派遣兵士2000名,保護吉打州。

僥幸的是,亞齊兵士過後放棄攻打吉打州。登基5年之後,來自亞齊的消息證實殿下的父親蘇丹蘇來曼沙2世,在1626年4月駕崩,即是回歷1035年7月,得知這消息,殿下感到十分悲傷。

在1626年8月,即是回歷1035年11月,殿下遷移至龍城(Kota Naga)的皇宮,殿下將舊都城哥打絲布特交由拿督斯第亞拉惹(Datuk Setia Raja)和拿督佐漢巴拉灣(Datuk Johan Pahlawan)負責監督。

殿下和他的妻子們汪蒂瑪(Wan Timah)和汪花蒂瑪巴杜卡文拉(Wan Fatimah Paduka Bonda)擁有3位公子,他們分別是東姑海汀(Tunku Hyiddin)、東姑本哥蘭(Tunku Pengeran)和東姑拉喜瑪(Tunku Rahimah)。

在殿下統治時期,有一條河流從吉北央古斯河口(Kuala Sungai Janggus)開始,一直流到吉中的日萊峰河(Sungai Gunung)。殿下命人在哥打士打縣內(Kota Setar)完成了這項河流挖掘工程,命名為新港(Sungai Baru)。

在1628年5目,即是回歷1037年9月,宰相東姑奧士曼逝世,安葬在龍城。

1634年,泰國政府強逼吉打州蘇丹,召集馬來人民,組織幾隊軍隊以幫助泰國進攻北大年(Patani),因為北大年人非常仇視泰國人。

允許荷蘭士兵進入吉打

1641年3月,荷蘭當局照會吉打蘇丹,他們已經征服萄葡牙,而且馬六甲也已成為其管轄地。這時期殿下允許300名荷蘭兵到吉打州和浮羅交怕。

1641年7月6日,吉打蘇丹接見了由北達威(Betawi)和耶加達(Jakarta)的荷蘭政府總督派來的一位使者。

蘇丹和荷蘭政府簽署“生意合約”。合約上吉打蘇丹同意將會把吉打州內錫產的一半賣給荷蘭殖民政府。殿下也允許只有取得荷蘭通行證的商人,才能在吉打州內做生意。

簽署“商業協議”

1642年4月,殿下呈了一封信給一位萄葡牙官員伯羅里阿伯雷(Perode Abreu),以便把信轉呈給馬六甲的荷蘭總督。

在這期間,吉打蘇丹宣布不允許來自哥德滿部海岸(Pantai Koromandel)和盂加拉國(Negeri Benggala)的船只,購買吉打出產的錫和大象,除非是帶有荷蘭總督加冷尼基斯,或是在盂加拉的荷蘭當局發出的通行證。

同時,吉打蘇丹卻和來自盂加拉、哥德滿都海岸,和丹那爪哇船只的個別商人進行交易。當時,吉打的市區內已成為布匹買賣場所,隨著陸路交通的發達,市場逐漸擴大,發展到北大年、六坤和彭亨。

1642年6月,殿下更新與荷蘭政府之間的生意合約,允許荷蘭購買吉打州出產的錫和其他外銷的產品。吉打蘇丹這一政策是為了討好荷蘭人。假如泰國威嚇吉打州時,希望能夠得到荷蘭的保護。

1642年7月,吉打蘇丹帶了7只象和200艘載滿錫米的船只,航行到位於哥德滿都海岸的伯都諾華(Portonovo)做生意。大約在1642年9月,殿下才回吉打州。

葡萄牙售賣火炮於吉打

1650年11月,即回歷1060年12月,有2艘葡萄牙人的船只來到吉打州。吉打政府跟萄葡牙人買了30尊大炮和小炮。

1650年12月,也有一艘荷蘭人的船只來到吉打州。這艘船的首領要求在吉打州做生意,但不被吉打政府所充許。

另外,在吉打政府允許下,荷蘭人在吉打買了錫和贈送了6枚炮給吉打蘇丹,作為報答殿下。殿下也回敬了象牙給荷蘭人。

蘇丹黎加魯汀統治了吉打州33年,改變和發展了吉打州,但在1652年10月(回歷1062年12月),殿下在龍城皇宮駕崩,安葬於龍城皇陵(Makam Kota Naga)。(後尊稱為“Marhum Kota Naga”)。

吉打與荷蘭的戰爭

★第14任回教統治者蘇丹姆希汀曼蘇沙史略(Sultan Muhyiddin Mansur Shah:1652─1661)

1652年,太子東姑姆希汀(Tunku Muhyiddin)繼位,成為第14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姆希汀曼蘇沙”,殿下也是居住在龍城皇宮。

殿下的妹妹東姑拉希瑪(Tunku Rahimah)和東姑目哈莫阿急(Tunku Muhammad Akib)結婚。東姑目哈莫阿急被委任為宰相,尊稱“東姑斯里巴杜卡瑪哈拉惹蘇拉”(Tunku Seri Paduka Maharaja Sura),取代已故宰相東姑奧斯曼。

逮捕荷蘭人

因為殿下不喜歡荷蘭人,殿下沒有依隨已故父親的統治政策。當殿下在1652年登基時,逮捕了幾位到來吉打州的荷蘭人,然後把他們關進監牢,包括了荷蘭專員,名叫約翰杜益曼(Joan Truijtman)。

殿下向荷蘭政府要求大約5萬5784荷蘭幣(Florins),作為殿下釋放荷蘭人的贖金。

1654年(回歷1065年),殿下在先那(Sena)建立了一個城市,命名為哥打先那(Kota Sena;位於如今的玻璃市內)。

1654年到1657年之間,荷蘭人勸服吉打蘇丹讓荷蘭人在吉打州開設貨倉和購買錫、金塊及大象。荷蘭官員─彼得比真(Pieter Beeytzen)是管理貨倉首領,過後被另一位官員阿崙加拉森代兒(Arend Classon Dray)所代替。

殺了9名荷蘭人

1658年,吉打的馬來人攻打一艘名叫荷恩(Hoorn)的荷蘭人船只和殺了9個人。這事件造成荷蘭人的船只於1659年5月包圍了吉打州各主要港口,使到整個吉打州的商業受到嚴重的損失。

在蘇丹姆希汀曼蘇沙統治時期,吉打政府仍然被泰國政府所管轄,在1660年9月,吉打蘇丹贈送金花(Bunga Emas)和銀花(Bunga Perak)給泰國國王。

吉打蘇丹請求泰國國王寬恕吉打太遲贈送“金花”,是因為荷蘭人包圍了吉打州各個主要港口。

平息吉荷紛爭

在1661年1月22日,幾位荷蘭官員分乘兩艘名為“卡武加斯克”(Cabojasques)和阿能(Arend)的船只抵達吉打州。他們的目的,是要平息荷蘭人和吉打蘇丹之間的糾紛。

但是,荷蘭人的意願落空了。吉打蘇丹不重視荷蘭人的到來。反之,殿下卻忙於和霹靂州做生意,同時要幫助霹靂州擺脫亞齊政府的統治。

1661年9月,吉打政府在養西蘭島(Pulau Junkceylon)的烏沙蘭 (Ujung Salang)地方,庇護了幾名攻打荷蘭人貨倉的馬來人。當時,吉打蘇丹不怕荷蘭人。統治了吉打州大約9年之後,殿下於1661年(回歷1072年)在先那城皇宮駕崩,並安葬在先那城皇陵(Makam Kota Sena;後來尊稱為“Marhum Sena”)。

荷蘭再度入侵吉打

★第15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蘭沙一世史略(Sultan Dhiauddin Mukarram Shah I:1661─1688)

1661年,太子東姑黎道魯汀(Tunku Dhiauddin)繼承他的皇位,被委任為第15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蘭沙一世”,殿下也是居住在先那城皇宮。

殿下和皇后萬金嘉(Wan Jingga:Paduka Bonda)育有公主東姑莎芙拉娜嘉拉(Tunku Safura Nagara)。殿下與另一妻子瑟琶琴德拉(Sepa Cendera)也育有公子東姑阿塔阿拉(Tunku Ata'Allah)。

殿下提拔宰相東姑姆哈莫阿急(Tunku Muhammad Akib)的兒子東姑蘇萊曼(Tunku Sulaiman)為天猛公(Temenggung:尊稱“Tunku Paduka Maharaja Temenggung Anggota Desa”)。

東姑莎芙拉娜嘉拉長大之後,一位來自瑪加沙(Makasar)的普吉士(Bugis)王子拉惹壯打哇(Raja Juang Tawa)到來吉打州向公主求婚。吉打蘇丹接受這婚約。公主和拉惹壯打哇在玻璃市英特拉加央岸(Indera Kayangan)舉行婚禮。
公主生了一個兒子,殿下為他的孫子取名布特拉東姑崖(Putera Tunku Ngah)。

荷人驅逐印度回教商人

殿下統治期間,殿下父親的親戚東姑彭哥藍(Tunku Pengeran),居住在龍城。當時東姑姆哈莫阿急被委任為宰相,東姑蘇萊曼則被委任為天猛公。

在1663年,殿下大約執政了30年,荷蘭人仍然包圍著吉打州港口和統治沿海一帶,他們的目的是要破壞吉打州的商業。

1663年9月3日,荷蘭人的船只加武加斯克之斯(Cabo Jasquess)再來吉打州,驅逐在吉打州做生意的印度回教徒商人,還禁止他們在吉打州購買稻米和鹽。

建立哥打英特拉加央岸皇宮

1664年8月(回歷1705年2月),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藍沙一世在玻璃市區內,一個名叫“威”(Wai)的地方, 建立了一個設備堂皇的城市和皇宮,這城市命名叫哥打英得拉加央岸(Kota Indera Kayangan)。

殿下也從先那城搬到哥打英得拉加央岸居住。先那城交給拿督比然帕拉萬(Datuk Biram Pahlawan)和彭里馬朱枷阿藍(Panglima Jugar Alam)管轄。

建立哥打武吉檳榔皇宮

過後,殿下再建立了一個城市在武吉擯榔(Bukit Pinang)。許多官員都居住在這里。殿下鼓勵人民發掘河流,利用從加央(Kayang)一直流到甘榜則馬里(Kampung Cik Madi)的大河(Sungai Besar:在玻璃市內),灌溉州內的稻田。
自從殿下居住在哥打英特拉皇宮之後,殿下也邀請了住在龍城的東姑彭哥藍,以及住在哥打先那城的東姑目哈莫阿急住在一起,因為殿下與大臣們吃、喝、玩、樂會比較方便。

1665年1月26日,蘇丹殿下派遣了兩名使者,帶了封信去會見在馬六甲的荷蘭人首領。信上殿下要求和荷蘭政府建立友好關係。荷蘭人首領答覆蘇丹的信說,他很樂意和吉打政府建立友好關係。

當時,荷蘭人首領懷疑這友好關係是否能持久,因為荷蘭人認為吉打蘇丹為人傲慢。荷蘭人覺得,他們連一間貨倉也不允許在吉打州建立,因此荷蘭人繼續圍攻吉打州。

與荷蘭簽“和平合約”

1668年5月,吉打蘇丹委派了拉惹實地亞拔拉灣汀蘇拉伯拉(Raja Setia Pahlawan Timsoura Byera)、梅加古度斯(Megat Kuddus)為使者,到北大威(Betawi)會見荷蘭政府總督,轉達殿下的提議,即吉打政府和荷蘭政府簽署“和平合約”。

1668年7月,荷蘭政府總督才同意和吉打政府簽署和平合約。

1674年1月,大約廿艘泰國戰船到達吉打州,強逼吉打蘇丹贈送“金花”給泰國國王,因為吉打蘇丹已很久沒有贈送“金花”給泰國國王。

吉打軍隊和泰國軍隊後來進行對抗,結果泰國軍隊打敗戰,逃回泰國去。泰國人相信這是在吉打港口的荷蘭船幫助下所造成的局面。

1678年,東姑崖王子(拉惹壯打哇和東姑莎美拉的孩子)17歲時,他的父親拉惹壯打哇駕崩,安葬在哥打英特拉皇陵。

當時住在哥打仁堂(Kota Rentang)的宰相東姑目哈莫阿急也去世了,並安葬在龍城皇陵。過了不久,王儲東姑彭哥藍也去世了,也安葬在龍城。

天猛公東姑蘇萊曼(東姑目哈莫的孩子)在古邦巴素建立了一個城市。這城市命名為“尖城”(Kota Giam)。 東姑蘇萊曼也從哥打仁堂搬到尖城,哥打先那也就交給拿督帕拉萬昂卡沙(Datuk Pahlawan Angkasa)管轄。

皇室內亂

自從拉惹壯打哇去世後(1678年),吉打州官員加冕東姑阿塔阿拉(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藍沙一世和瑟琶琴德拉的兒子)為吉打蘇丹,因為他們擔心東姑崖王子會繼任吉打蘇丹。

當東姑阿塔阿拉繼任吉打蘇丹時,東姑崖王子對殿下懷恨在心,抱恨地離開吉打州到普吉士州。4年之後,即1682年,蘇丹黎道魯汀的一位弟弟拿督巴答塞里採拿(Datuk Pada Seri Jana)也仇視殿下,企圖搶奪皇位。

拿督巴答塞里採拿前往丁定(Dinding:位於霹靂州內),要求在邦谷島(Pulau Pangkor)的荷蘭人,準許他在丁定組織和召集拿督巴當(Datuk Padang)所帶領來自雪蘭莪的普吉斯人,從丁定發難、攻打和奪取吉打州。

但是,拿督巴答塞里採拿的要求不被荷蘭人允許。最後,他企圖搶奪吉打州王權的美夢終於落空。

過了大約9年,在武吉士的東姑崖王子,於1687年2月(回歷1098年4月)帶領了由普吉斯士人組成的軍隊,隊長是拉惹塔固古納(Raja Taguk Kurnam),去攻打吉打州。他們順著瑪莫河而上,與吉打人民交戰。

打了2個月的戰,拉惹塔固古納在瑪莫河被吉打人殺了,武吉士的將領和兵士們四分五裂逃離戰場,東姑崖王子被打敗後,獨自逃到普魯亞斯(Bruas)去,然後又到革浪(Kelang),最後抵達惹藍(Jeram:在今日的雪蘭莪州內),並在那里成親。

當吉打打敗普吉士人之後約10年,即1688年4月(回歷1099年6月),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藍沙一世在哥打英特拉皇宮駕崩,過後安葬在哥打英特拉陵墓(後尊稱為“Marhum Kayang I”)。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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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5篇:和平時期(1688─1710:第16至18任蘇丹史略)

★第16任回教統治者蘇丹亞達阿拉姆哈默沙2世史略(Sultan Ata'Allah Muhammad Shah II:1688─1698)

1688年間,東姑阿塔阿拉姆哈默(Tunku Ata'Allah Muhamad)繼位,被委任為吉打州第16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亞達阿拉姆哈默沙2世”。

殿下是居住在哥打武吉檳榔城(Kota Bukit Pinang)。哥打英特拉加央岸由拿督安第卡拉惹(Datuk Andika Raja)管制。

殿下和皇後東姑瑪夏蘭(Tunku Maheran)育有太子敦阿都拉(Tun Abdullah)、東姑依不拉新(Tunku Ibrahim)和公主東姑拉帝花(Tunku Latifah)。殿下時常也訓令大臣鼓勵人民做手藝,以及種植有收成的農作物。

大約統治了10年之後,在1698年11月(回歷1110年5月),殿下在哥打武吉檳榔皇宮駕崩,並安葬在武吉擯榔皇陵(後尊稱為“Marhum Bukit Pinang I)。

★第17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都拉姆阿佔沙史略(Sultan Abdullah Muazzam Shah:1698─1706)

1698年太子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被委任為第17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阿都姆阿佔沙,殿下也是住在哥打武吉檳榔皇宮。

殿下委任他的弟弟東姑依不拉欣(Tunku Ibrahim)為吉打王儲,代替在1678年去世的吉打王儲東姑彭哥藍(Tunku Pengeran)。東姑依不拉欣居住在林蒙( Limbong皇宮:大約離亞羅士打城市有6哩),林蒙城是東姑依不拉欣一手建立的。

殿下委任東姑依薩(Tunku Ishak:天猛公東姑蘇萊曼的孫子)為天猛公,尊稱“東姑巴杜卡瑪哈拉惹”(Tunku Paduka Maharaja Temenggung Anggota Desa),代替他已故的祖父東姑蘇萊曼。殿下的妹妹東姑拉蒂花(Tunku Latifah)嫁給新任的天猛公即是東姑依薩。

殿下流浪蘇島與爪哇

殿下和皇后王囊(Wang Nang,Paduka Bonda)生下公子東姑默哈莫芝哇(Tunku Mohamad Jiwa)、東姑阿默達朱汀(Tunku Ahmad Tajuddin)和敦艾沙(Tun Ai shah)。殿下的公子東姑默哈目芝哇流浪到蘇門答臘(Sumatera)的占碑(Jambi)和巴琳邦(Palembang)。

在巴琳邦,他拜一位阿拉伯籍學者賽依阿都加立(Syeikh Abdul Jalil)為師。師生倆一起流浪到爪哇(Tanah Jawa)。從爪哇他們再流浪到印度各地方。這旅程需要6個月的時間。
統治了吉打州8年,在1706年9月即回歷1118年6月,殿下在哥打武吉檳榔皇宮駕崩,並安葬在哥打龍牙(Kota Langgar:現靠近亞羅士打),後尊稱“Marhum Bukit Pinang”。

★第18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一世史略(Sultan Ahmad Tajuddin Halim Shah I:1706─1710)

1706年,太子東姑阿默達朱汀(Tunku Ahmad Tajuddin:東姑目哈默芝哇的弟弟)被大臣們委任為第18任吉打蘇丹,尊稱“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一世”,殿下居住在哥打武吉檳榔皇宮。

當殿下登基不久,東姑依不拉欣在哥打林蒙皇宮駕崩,其遺體則安葬在哥打龍牙皇陵。

福建人林邦來到吉打

在殿下統治時期,有位福建人林郭(Lim Cok)從中國來到吉打,他在姆森里送(Musim Lesung:亞羅士打區內)制造了很多大鍋和石坑,賣給州內和州外的人。

大約統治了吉打州4年之後,在1710年2月即回歷1121年12月,殿下駕崩了,並安葬在哥打龍牙(後尊稱“Marhum Bukit Pinang”)。

因為已故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一世沒有兒子繼承他的皇位,所以大臣們委任宰相攝政。

在國外流浪了6年之後,已故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一世的哥哥東姑默哈目芝哇和他的老師賽依阿都加立也回到吉打來,大臣和人民皆熱烈的歡迎他們。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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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篇:浮羅交怡與瑪蘇麗神話(上)

第19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默哈目芝哇惹諾亞玆佔沙2世史略(Sultan Muhammad Jiwa Zainal Azilin Muazzam Shah II:1710─1778)

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一世駕崩大約7個月之後,宰相和大臣們委任東姑默哈目芝哇(Tunku Mohd. Jiwa)為第19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默哈目芝哇惹諾亞玆佔沙2世”。

整頓行政,實施法律與回教條規

當默哈目成為吉打蘇丹後,殿下整頓州的的行政,實行法律、風俗習慣和回教法律條規,制定大臣們的職責。殿下也應用銅錢、印章、黃金、長度單位(Jembal)及重量單位(Rial)。同時也製造由金和銅做的錢幣,以及制定國內的尺度。

在殿下統治吉打時期的兌換價格率:
兌換價格率
4 Saga=1 Jemba或 1 Emas
2 Emas=1 Rial或 1 Paha
4 Paha=1 Tahil或 8 Rial


土地尺寸則是:
土地尺寸
5 1/2 Hasta=1 Jemba
11 Jemba=1 Tali
2 Tali=1 Penampang
4 Penampang=8 Tali
      =484 Petak
      =1 Relung


殿下和皇後紀潘(Cik Puan,Paduka Bonda)育有公子東姑龍普特拉(Tunku Long Putera)、東姑安占(Tunku Anjang)。

另一位妻子東姑普特麗東姑伯瑪依蘇莉(Tunku Puteri Tunku Permaisuri)則生下東姑拉西瑪(Tunku Rahima)和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生於1705年)。

殿下的妾,也生下一名兒子,名東姑黎道魯汀(Tunku Dhiauddin)。殿下的寵兒東姑裡哇(Tunku Dewa)卻是在1754年出生。

殿下的兒子─東姑龍普特拉的職務是保衛國土;“海王”(Raja Laut)─東姑安占是管治海洋一帶的事務。東姑安占被尊稱為瑪哈拉惹裡拉惹森加拉(Maharaja Diraja Senggara)。他擁有一個很大的殖民地叫巴霸佔坦(Papak Jantan)。

吉打州“海王”─東姑安占征服了幾個地方,並把它們列入吉打州殖民地。它們是從東江(Tongkah)、得浪(Trang)、古巴(Kupa)和倫東(Rundung),一直到默貴(Mergui)邊界。當時,海盜不再干擾吉打州沿海一帶。

殿下的女兒東姑拉酉瑪嫁給東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已故東姑依不拉欣的孫子)。他們有一個兒子名東姑阿嫩(Tunku Anum)。東姑阿嫩過後被尊稱為“東姑巴杜卡拉惹占峇干(Tunku Paduka Raja Jambagan),是古邦巴素區的統治者。

委任老師為宗教顧問

殿下委任他的老師賽依阿都加立為吉州宗教顧問,並安排和萬惹納(Wan Zainab),即拿督瑪哈拉惹布特拉里哇(Datuk Maharaja Putera Dewa)的孩子─拉丁西蘭(Radin Siran),舉行婚禮。

賽依阿都加立的學生從巴琳邦(Palembang)來到吉打,要求阿都加立回巴琳邦,因為在那邊有很多學生想念他們的老師。

賽依阿都加立在巴琳邦娶了拉丁西蘭為妻,並生了孩子─阿都沙默(Abdul Samad)。在巴琳邦3年之後,賽依阿都加立再回到吉打州。

在吉打,賽依阿都加立育有2個兒子,分別是萬阿都加帝(Wan Abdul Kadir) 和萬阿都拉(Wan Abdullah)。賽依阿都加立把在巴琳邦的兒子阿都沙默,以及在吉打州的兒子萬阿都加帝兩個一起送去麥加(Mekah)學習回教學識。

阿都沙默是一位有名氣的回教學者,被譽為“賽依阿都沙默巴琳”(Syeikh Abdul Samad Palembang),最後成為吉打州的宗教顧問。

創立“哥打士打”

蘇丹默哈目芝哇創立了一個城市叫“哥打土打”(Kota Setar)。殿下鼓勵人民挖掘幾條運河:

1.一條從亞羅色曼頓(Alor Semandun)直到滂滂(Pompong)的大河(Sungai Besar)。

2.一條經過甘術(Kancut),直通在邦加蘭杏達(Pangkalan Badar:現稱“Tambang Badar”)的運河。

3.一條朝向哥邦(Gerbang),並經過哥獨(Geduk)然後到邦加蘭君落(Pangkalan Kundur)的雙溪伯沙(Sungai Besar)運河。

瑪蘇莉的傳說

在殿下統治時期,有一案件發生在浮羅交怡,那是關於在島上一位名叫瑪蘇麗(Mahsuri)的漂亮女孩子的故事。 關於她的傳奇故事敘述如下:

在浮羅交怡,有一個地方叫馬畫(Mawat)。在這個地方住著一個貧苦人家名叫潘達馬亞(Pandak Maya)和他的妻子默恩當阿蘭(Mekendang Alang), 還有他們的女兒美雅(Meh Yah)。

有一天,潘達馬亞正找尋一隻迷失的牛,忽然下了場大雨,他跑到一間草棚避雨,在草棚里他聽到一陣陣小孩子哭的聲音,當他四處尋找時,卻沒有看見有孩子在哭泣,在草棚內只看見一塊飯鍋巴。

當他拿起飯鍋巴時,孩子的哭聲停了,但當放下時,又再聽到孩子的哭聲。因為驚奇這種現象,潘達馬亞就拿了飯鍋巴帶回家去。

當回到家時,他把飯鍋巴給了他的妻子,然後說給她聽在草棚發生的事情。晚上當他的妻子要煮飯時,她把飯鍋巴也放進去煮。在神的旨意下,過了不久,阿蘭懷孕了。

潘達馬亞是收集橡膠脂為業,有一天,當他在一個叫北蘭加沛察(Belanga Pecah)的地方忙於收集膠脂時,他發現在不遠處有一座山。他走進山洞里發現很多燕子的窩,他以為燕子的窩是蘑菇和菌類,所以拿了回家當菜吃。

華人朋友阿培

在回家途中他碰到一位華人朋友阿培(Ah Pek),他拿了自認為是蘑菇的燕窩給阿培看,阿培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他要求拿一點回去給他的老板看。

阿培的老板在“Pangkalan”(現是“Padang Masirat”),他也不知道阿培拿回來的燕窩是什麼東西,這老板後來拿了這東西去檳榔嶼(Pulau Pinang)。

當這老板再回到浮羅交怡時,他和阿培到潘達馬亞的家告訴潘達馬亞說那東西是燕子的窩,很值錢的。從此之後,潘達馬亞拿了很多燕窩叫老板拿到擯榔島去賣,賺了很多錢,成了富人。

在鄉村的每一個地方喧嘩著潘達馬里遇見值錢的燕窩,人們時常到他家去問這件事。潘達馬里的一個朋友馬裕速(Mat Jusuh)要求帶他到取燕窩的山洞去。

雖然潘達馬里表示會帶馬裕速到山洞去,但是每當要去時,馬里總是說謊,說下大雨和打雷以至他們不能去山洞。馬裕速指責潘達有意賴帳,使他根本沒有機會取得燕窩。

一個晚上,當潘達馬里在家和妻子聊天時,忽然聽到屋邊有“Itik 蛇”或“Cinta Mani 蛇”的聲音,他就出去捉兩條蛇,然後煮了一人吃。因為,根據當時在浮羅交怡的老人家說,誰看見“Cinta Mani 蛇”後把它吃了,那麼生活就會安樂舒服。

瑪蘇麗的誕生

不久,他的妻子生下一個女兒,取名叫瑪蘇麗。在瑪蘇麗出生一星期後,潘達馬里夢到一個老人叫他把瑪蘇麗帶到離他家不遠處的深陷地方沖涼。

第2天,他就帶了瑪蘇麗到那深陷的地方沖涼,當他走近深陷的地方時,忽然他看見幾塊好象石頭大的塊物,不知為何,他拿了幾塊回家焚燒,焚燒出來的氣味很香。

隨後,他就拿了幾塊給阿培的老板看,老板告訴他說那是安息香,潘達馬里就吩咐阿培把安息香拿到檳榔島去賣。從此,潘達馬里變得更加富裕了。

潘達馬里的女兒瑪蘇麗一天比一天漂亮,她長大後,在浮羅交怡內,她的美麗是沒有人能比得上。浮羅交怡的統治者拿督斯里加瑪惹耶(Datuk Seri Kerma Jaya)得悉瑪蘇麗的美貌,拿督便要到馬畫(Mawat)去看瑪蘇麗,他更想要娶瑪蘇麗為妻。

拿督加瑪惹耶告訴他的妻子瑪瑚拉(Mahura)說他要娶瑪蘇麗做姨太太。因為瑪瑚拉不贊,他們倆夫妻就爭吵起來,致使拿督最終沒能娶到瑪蘇麗。

不過,拿督和妻子卻同意讓瑪蘇麗成為他們的媳婦,即成為他們兒子麥德利(Mat Deris)的妻子。麥德利娶了瑪蘇麗後,兩人過著安靜的生活。幾個月後,瑪蘇麗懷孕了。

一位來自馬六甲的青年

在瑪蘇麗懷孕時期,有一個從馬六甲到浮羅交怡居住的年輕人叫德拉王(Derawang)。德拉王很貧窮,但是他善於讀歷史故事和詩歌。

有一天,他到瑪蘇麗的家去討施舍物,瑪蘇麗可憐他的處境,就邀請他住在家裡,以方便這位年青人朗讀歷史故事和詩歌給瑪蘇麗解悶。從此每天晚上,德拉王就朗讀歷史故事和詩歌給瑪蘇麗聽。村內很多人也到瑪蘇麗家聽故事。不久,瑪蘇麗也生下一個兒子叫麥阿如斯(Mat Arus)。

拿督的妻子對瑪蘇麗很妒忌和氣憤,因為很多人到瑪蘇麗家去而沒有人到她家去。因此拿督的妻子誹謗瑪蘇麗,對拿督說瑪蘇麗和德拉王談戀愛,特別是在麥德利到泰國做生意時。

拿督就叫手下把瑪蘇麗捉了,把她帶到一個地方叫巴東漢古斯(Padang Hangus) ,要把她殺了。

當潘達馬亞得知他的女兒將被處死時,他帶了很多錢給拿督,請求不要處死瑪蘇麗,但是他的苦心還是白費了,因為拿督不接受他的金錢。

瑪蘇麗的毒誓

當瑪蘇麗要被處死前,她要求見她孩子一面,但她的要求卻不被接受。徒刑終於進行了,那就是用矛刺殺瑪蘇麗。但是全部用來刺殺瑪蘇麗的矛,都不能刺穿她的身體。

瑪蘇麗對那行刑吏說:“假如真的要殺我,到我家去拿我自己的矛,因為只有這支矛才能殺我”。於是,刑吏拿了瑪蘇麗的矛刺進她身體,白色的血從瑪蘇麗體內射出來。

所有在場的人都吃驚看著這不可思議的事情。在臨死的當兒,瑪蘇麗宣誓說:“浮羅交怡在7代內,都不能繁榮、和平與安定,因為暴行已經發生在我身上。”

瑪蘇麗被殺不久,浮羅交怡就遭泰國兵攻打。在巴當瑪西勒(Padang Masirat)的米鄉被泰國人燒光了,被焚燒的米變成黑米,由古至今,留傳下來。在泰國兵攻打的時候,拿督和他的妻子,以及還有很多居民被泰國人殺死了,也有很多居民被捉去泰國當奴隸。

在泰國攻打浮羅交怕時期,拿督的一個兒子萬麥阿里(Wan Mat Ali)居住在檳榔島。當阿里聽到消息說他的父親在浮羅交怕被泰國人殺了,他就趕回浮羅交抬,去召集他的隨從攻打在島上的泰國人。

泰國人被阿里打敗後,四散逃跑,離開浮羅交怡回到泰國去。此後阿里不斷和泰國人交戰。在1839年,阿里打敗了在吉打州和浮羅交怡的泰國人,雖然當時有英國人在背後幫助泰國人。

(瑪蘇麗的故事摘自“Ku Jusuh,Pulau Langkawi”故事,作者是前吉打州歷史協會主席拿督旺依不拉欣敏旺索羅“Datuk Wan Ibrahim Bin Wan Soloh”,發表在《Kedah Dari Segi Sejarah》雜誌里。1971年8月份第5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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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浮羅交怡與瑪蘇麗神話(下)

邀請武吉士王者們來吉打

在1722年,5位兄弟武吉士國王插手柔佛勞勿(Riau)的政府行政。他們是當沛拉尼(Daing Perani)、當默南布安(Daing Menambun)、當默仁哇(Daing Merewah)、當冊臘(Daing Celak)和當哥麻西(Daing Kemasi)。

當默仁哇居住在勞勿,被委任為柔佛勞勿政府的嚴端王儲(Yamtuan Muda Kerajaan Johor-Riau)。

1723年,當沛拉尼在雪蘭莪州時,來了一位由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吉打蘇丹默哈目芝哇的兒子)所遣派的使者,邀請在勞勿的普吉士王者們到吉打州幫助他的父親,也就是吉打蘇丹。這是因為蘇丹的弟弟要強奪皇權。

當沛拉尼向使者表示他要回勞勿和他的兄弟們商量,並且要準備設備完善的戰隊。與兄弟們商量好之後,當沛拉尼帶了他的軍隊到吉打州來和蘇丹的弟弟對抗,他打敗了蘇丹的弟弟,然後再協助吉打蘇丹奪回其皇權。

吉打蘇丹承諾要給當沛拉尼15峇哈拉(Bahara)的金錢,但是當時吉打蘇丹只能給3峇哈拉,還有剩下的12峇哈拉以後再給。

在吉打州時期,當沛拉尼娶了一位吉打蘇丹的親戚為妻,不久當沛拉尼便帶了他的軍隊回勞勿。

1724年初(回歷1136年),蘇丹默哈目芝哇派了使者到勞勿會見普吉士5位王者,因為從賽錫(Siak)到來的拉惹哥幾(Raja Kecil)要幫助蘇丹的弟弟,企圖再一次從蘇丹手中強奪皇權,於是蘇丹默哈目芝哇要求普吉士王再幫他保衛皇權。

與武吉士人的戰爭

大約62艘來自勞勿的普吉士戰船,由當沛拉尼領導,嚴端王儲和老拉惹當默南布安的協助,航向吉打州。到達吉打州時,當沛拉尼對拉惹哥幾提出勸告,促使吉打王者兩兄弟和平共處。

但是,當沛拉尼的建議不被拉惹哥幾重視,因此幫助蘇丹默哈目芝哇的普吉士人和協助蘇丹弟弟的賽錫人打了起來,這場戰爭拖延了近兩年,破壞了吉打州的安寧和商業的發展。

在戰爭的尾期,當沛拉尼被善用陰謀詭計的拉惹哥幾派殺害了,他的遺體葬在吉打州。他的弟弟當默仁哇領導普吉士兵繼續和拉惹哥幾派應戰。最後,拉惹哥幾派被打敗後離開吉打州回賽錫去。蘇丹目哈莫芝哇重奪皇權之後,當默仁哇也帶了他的軍隊回勞勿。

建立“安南武吉城市”

1735年12月(回歷1148年8月),蘇丹從哥打武吉檳榔的皇宮搬到哥打土打皇宮。3年之後,即1738年(回歷1151年),殿下在安南武吉(Anak Bukit)建立了一個城市,取名“哥打安南武吉”。

殿下召集人民在這里發掘一條小河,這條河命名為小安南武吉河(Sungai Kecil Anak Bukit)。殿下在靠近亞羅士打對岸地方再建立了一個城市─阿加伯魯如(Akar Peluru)。

1740年5月,蘇丹默哈目芝哇制訂了一個條例,是因為要安排殿下公子的官職和職位。東姑阿都拉為吉打州帝王的繼承者。東姑黎道魯汀(東姑德哇)為王儲,統治加央和沙頓(Setul),東姑龍普特拉則是“地王”(Raja Tanah),東姑安被委為“海王”(Raja Laut)。

另外,賽依阿都加立的兒子─萬阿都拉,被尊稱為“斯里瑪哈拉惹布特拉里哇” (Seri Maharaja Putera Dewa)。

東姑兄弟起爭執

不久,東姑阿都拉(蘇丹繼承者)和弟弟們東姑龍普特拉和東姑安佔之間起了爭執,東姑龍普特拉和東姑安佔馬上離開吉打州到各州去,最後到達占碑。東姑龍普特拉娶了占碑國王的女兒,並居住在那里。

東姑安佔去了巴當(Padang),然後去敏南加保(Minangkabau)的巴拉曼(Parlaman)。

1770年,當蘇丹目哈莫芝哇惹諾阿玆林姆加沙2世上了年級後,州內的幾個黨派起來反抗殿下,因為殿下已選了東姑阿都拉為吉打蘇丹的繼承人。

殿下決定把政權交給東姑阿都拉,因此,東姑阿都拉被尊稱為王太子(“Yang Dipertuan Muda”或“Sultan Muda”)。

武吉士入侵吉打港口

反對殿下的結黨們暗中向在雪蘭莪和霹靂的普吉士人勾結,要求幫助反抗吉打政府。

1771年3月初,殿下和東姑阿都拉在毫無發覺下,普吉士的戰軍已到達吉打港口。在那里他們聯合了對抗吉打政府的吉打人,一起攻打和佔領了吉打港口(Kuala Kedah)。普吉士戰軍和吉打人從吉打港口再一路攻打至亞羅士打,他們輕易的佔領了亞羅士打。

看到這令人不相信的惡劣事實,殿下突然昏跌過去,宮里的隨從趕快把殿下帶到玻璃市去。

殿下要求英國協助復位

當殿下到達玻璃市並且復原之後,殿下決心要對抗造反的人民。殿下終決定請求英國人幫助。

1771年3月18日,殿下寄發了一封信,給在瑪德拉斯(Madras)的英國政府總督,要求英國政府協助殿下重奪皇權和驅逐攻打吉打州的普吉士兵士。

同時,殿下也派了一名女使者到亞齊去要求在亞齊的英國商人幫忙。

攻打亞羅士打的普吉士兵士燒了這城市後,還掠奪了許多東西,把所看到的樹木都砍了,他們也掠奪了從哥德滿都(Koromandel)來的朱萊人(Culia)的東肛船(Tonkang),以及300尊在吉打港口的銅炮。

與萊特簽署2份協約

1771年4月24日,被殿下派去亞齊的使者已回到吉打州。和她一同回的是萊特船長,還帶來了兩艘船、火藥、兵器和30個偵探兵。

當番吉來船長會見殿下商量時,殿下準許一間英國公司“芬希斯佐令”(Fancis Jourdain)在吉打港口開設一間貨倉公司。

萊特船長承諾會給100個偵探兵士以驅逐殿下的敵人。殿下也承諾說將會把生意賺來的錢的三分之二和芬希斯佐令對分,還有三分之一給萊特船長做為經營英國人在吉打港口貨倉的開銷,和作為給偵探兵士的費用。

吉打州蘇丹同意有關訂立的條件,並下令拿督巴魯加斯里王沙(Datuk Paduka Seri Wangsa)和拿督斯里馬哈拉惹干卡納(Datuk Seris Maharaja Kankana)寫了兩張合約。當殿下和萊特船長簽了合約後,一張交給萊特上校,一張殿下本身收著。

吉打港口交萊特管理

在英國人協助下,殿下打敗了在吉打州的普吉士兵士。哥打吉打港口交給萊特船長。在1772年4月,一位從印度來的英國總督代表艾握蒙克頓(Dward Monckto)到達吉打州。在1772年4月9日, 蘇丹默哈目芝哇收到這位總督的信說要拜會殿下。

在會見殿下時,總督代表向殿下表示,他帶了戰軍來是為了實現殿下的要求,即保護殿下的執政,反抗攻打吉打州的敵人,以及防止一切暴行在吉打州發生。作為英國政府協助的報酬,殿下要把州的的幾塊地皮租給英國政府和把吉打港口及其他城市給了英國政府管轄。

殿下非常驚訝聽到總督代表的解釋,說他來的目的是要實現殿下的要求,而事實上殿下並沒有作出這項要求。因此殿下告訴總督代表說,他並沒有寄信給滿德拉斯的總督。同時殿下對總督代表說,他準許歐洲人來居住吉打州的條件是協助殿下重奪皇權。

1772年4月20日,殿下和英國政府代表簽了合約,允許把吉打港口的城市,和它附近的小地方,讓英國政府管轄,及給予英國政府承包運出國外的黑胡椒,象牙和錫的代理權。

英國政府得到的土地是離吉打河長12里,直到北部和南部7里的陸地。

作為吉打蘇丹賞賜的報酬,英國政府帶了幾艘戰船在吉打州沿海一帶防守,以從吉打港口和玻璃市港口收來的稅作為經費。簽了合約之後,殿下也寄了封信給英國政府總督,建議加強雙方關係,使這關係變得更加密切。

英國全權負責保衛吉打

1772年4月22日,英國政府代表從萊特手中接管在吉打港口城市的權力。從此吉打州的保衛勢力全由英國政府負擔了。在吉打和玻璃市港口的收稅工作也交給艾握蒙克頓負責。

1772年4月26日,參觀了玻璃市後,艾握蒙克頓在亞羅士打會見了東姑阿都拉。

在1772年7月底,殿下收到一封從滿德拉斯首領發來的號令信。這時候,殿下才知道英國政府不要協助他攻打別的地方。

這時,在吉打州的朱萊人和殿下的家人勸說殿下推卸一切英國政府在吉打州的要求。宰相和海軍大將反映他們不喜歡殿下把州內的土地租給英國政府。短期內,英國政府和吉打政府不再像以前般那麼密切了。

統治吉打大約68年後,殿下於1778年(回歷1192年)在亞羅士打皇宮駕崩,並安葬在哥打士打皇陵。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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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篇:抗戰時期與英國租約(第20至21任蘇丹史略)(上)

★第20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都拉姆加蘭沙史略(Sultan Abdullah Mukarram Shah:1778─1789)

1780年興建吉打港口

1778年,太子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繼位,被委任為第20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阿都拉姆加蘭沙。殿下居住在哥打士打皇宮。

殿下和皇后萬嘉瑪烈(Wan Kamaliah)生下了東姑阿默達朱汀(Tunku Ahmad Tajuddin,或稱東姑彭格蘭“Tunku Pengeran”)、東姑鴉谷(Tunku Yaakub,或稱東姑恩文“Tunku Embun”)、東姑密斯奴(Tunku Bisnu)和公主東姑詹詹(Tunku Jamja)。

東姑詹詹長大後,嫁給在孟加立斯島(Pulau Bengkalis)賽錫國王的兒子─東姑龍布特(Tunku Long Putih)。

1780年,即回歷1194年,殿下在瓜拉巴航(Kuala Bahang)建立一個城市,命名為哥打瓜拉巴航(Kota Kuala Bahang),也就是今日殘存的吉打港口城堡的所在地。

1781年,殿下送了“金花”和“銀花”給泰國國王。當時,泰國政府又恢復了與緬甸(Burma)人在1767年交戰後的戰爭。

英官員申請在吉打建貨倉

1784年9月,一位英國政府官員湯姆斯佛樂(Thomas Forrest)來吉打州向吉打蘇丹申請,要在州內租一塊地以設立英國政府的貨倉生意。

殿下不批準這項申請,因為殿下認為假如在州內有英國人的貨倉,一定會影響州內的生意和產量,而且泰國政府不喜歡英國人租用吉打的土地。

吉打大臣們也不滿湯姆斯佛樂的態度和作風,尤其是吉打蘇丹顧問拿督斯里拉惹(Datuk Seri Raja),他不願批準此項要求。拿督斯里拉惹是一位印度回教徒,稱為“加瑪爾”(Jamal)。

萊特拜見吉打蘇丹

1785年8月31日,即回歷1199年10月26日,法蘭西萊特來吉打會見蘇丹阿都拉,要求殿下把檳榔嶼(Pulau Pinang)的管轄權交給英國政府。殿下和拿督斯里拉惹加瑪爾同意了萊特的要求。假如要居住在這島嶼,英國政府一定要遵守殿下提出的幾項條件:

阿都拉列出6條件

蘇丹阿都拉列出的條件如下:

1.英國政府將保衛吉打州沿海一帶。任何攻打吉打蘇丹的敵人,就是英國政府的敵人。對抗敵人的費用由英國政府支付。

2.英國政府代表不能扣留或干擾,從東部或西部來到吉打港口的船只、舯舡和大小舟,隨他們的喜歡選擇要在吉打州做生意,或是與檳榔嶼的英國政府做生意。

3.各種貨物如錫、鴉片和藤,是屬於吉打州一部分產品。因為這些產品出產區,是靠近檳榔嶼(英國政府的住宅區),即瓜拉姆拉(Kuala Muda)、北賴(Perai)和吉輦(Kerian)。這些產品自然是受到當局管制的。同時總督要讓吉打蘇丹每年向英國政府收取30萬西班牙幣。

4.假如英國政府代表賄賂吉打蘇丹的家屬、大臣、官吏或吉打人民,那麼就不能對吉打蘇丹有所要求。

5.任何一位人士(包括了王子或蘇丹的親戚)與殿下為敵,也是英國政府的敵人。英國政府代表不能庇護他們。

6.假如有任何敵人在陸地攻打吉打州,殿下要求兵士、兵器或榅诘奶峁??????仨毺峁┻@些軍事援助,費用由殿下支付。

緬甸戰艦到達吉打港口

蘇丹阿都拉的要求條約,在同一天內也寄給駐印度的英國總督,表示殿下同意把檳榔嶼交給英國政府,是以殿下列出條件作為割讓條約的基礎。

在1786年1月,緬甸人的戰船已到達吉打港口。緬甸人首領要吉打蘇丹給他兵器和炮彈,因為他們要并吞在浮羅交怡北部,由泰國人統治的地方─塔浪(Thalang)。

因為殿下知道緬甸政府的勢力宏大,所以答應了緬甸人的要求。同時殿下也派了軍隊援助在塔浪的泰國人,殿下兩方面都協助,目的是為了保護吉打州。

嚴防泰國入侵

與此同時,因為擔心一直想加強在吉打州權力的泰國會來攻打吉打州,所以殿下作好應戰的準備,下令宰相、海軍大將及大臣們,在吉打、宋卡和北大年邊界的山頂建了很多防柵。

同時,殿下也嘗試叫當時在檳榔島的克萊將軍(Kapten Gray)和他的軍隊聯合保衛吉打州。

不久,一位泰國大臣尊號“巫巴辣”(Uparat:泰國王的助手)寄了一封信給殿下,詢問有關殿下協助普吉士人的事件和要求殿下承諾加強泰國政府在吉打州的權力。

蘇丹阿都拉派遣他的親屬東姑冊納(Tunku Cena)帶了禮物去泰國。但是泰國國王不接受東姑冊納的來臨。泰國王要蘇丹阿都拉親自到泰國來,殿下不接受泰國王的要求,派了他的長子東姑阿默達朱汀(東姑彭格蘭)和帶了更多的禮物進貢泰國。

送銅炮大炮給泰國

當到達宋卡,在泰國王代表面前,東姑阿默達朱汀承諾吉打政府將加強泰國在吉打州的權力。東姑還表示吉打州要聯合泰國攻打在默貴(Mergui)和塔微(Tavoy)的緬甸人,以及贈送幾艘船給泰國。同時,巫巴辣也命令蘇丹阿都拉送100擔米、4尊銅炮和12尊大炮給泰國。

批準萊特在檳榔嶼居住

在1786年,殿下已批準法蘭西萊特居住在檳榔島。1786年8月初,巫巴辣警告殿下不可保護從北大年來的逃犯;但是殿下並不阻止大量的北大年人來吉打州。因此殿下更加擔心,泰國人會攻打吉打州。

因為這些憂慮,殿下趕快向在檳榔島的英國人求助。在1786年8月25日,殿下邀請了在檳榔嶼的萊特將軍來吉打州,討論關於英國政府如何保護吉打州。

但是,萊特將軍卻派了哥臘斯將軍(Kapten Glass)去會見殿下。雖然哥臘斯將軍已和殿下進行討論,但是殿下未從萊特將軍或哥臘斯口中,得到準確的答案,有關英國政府是否接受或拒絕當英國人居住在檳榔嶼時,殿下所列出的條約。

在1786年10至11月之間,殿下幾次邀請萊特將軍來吉打州討論泰國對吉打政府的要求,以及關於北大年的逃犯是否可以扣押在檳榔嶼。但是每次殿下所得到的答覆是“不同意”。

1786年11月,泰國征服了北大年,這加強了吉打州政府的壓力,因此在1786年11月24日,殿下命令拿督沙萬拉(Datuk Shah Bandar Kedah)到檳榔嶼,詢問英國政府是否要援助吉打州抵抗泰國的侵略。

泰王指示吉打保衛塔浪

在拿督沙萬拉起程的時候,泰國國王金拉麻一世(King Rama I)指示吉打蘇丹在緬甸人要來攻打塔浪時,協助泰國保衛塔浪。

殿下不敢怠慢,趕快派海軍大將去檳榔嶼要求萊特將軍來吉打州討論該怎樣做,才能保護吉打州的安全。殿下的這項邀請,沒有得到任何回覆,也不知道萊特將軍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1787年2月,在加爾各答的英國政府寄了一封信給檳榔嶼的萊特將軍。在信中,英國政府說不要給吉打政府任何保護或兵士援助,因為英國政府擔心假如援助吉打州,便會惹起與泰國的不和,同時為英國人在伯古(Pegu)的生意帶來重大損失。

但萊特將軍並沒有告訴蘇丹阿都拉有關信的內容。萊特將軍嘗試叫英國政府改變信的內容,但是,結果他失敗了。

再度受到泰國威脅

1787年12月底,蘇丹阿都拉受到泰國的威脅。泰國命令殿下為泰國提供200艘戰船,作為攻擊緬甸的用途。在六坤(Nakhon Sri Thammarat)和宋卡的泰國大臣將利用吉打州,作為攻擊緬甸的地方。殿下亦被命令提供泰國兵器、榅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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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篇:抗戰時期與英國租約(第20至21任蘇丹史略)(下)

吉英簽署“和平條約”

1791年5月1日,吉打政府的蘇丹阿都拉和檳榔嶼英國政府的萊特將軍終於簽了“和平條約”,從此結束了吉打和萊特將軍之間的衝突。這和平條約的內容指出:

在今天,這合約陳述檳榔嶼總督(英國政府代表)已堅定和吉打州蘇丹之間的和平相處與友好關係,所有兩州的人民和官員,當太陽與月亮依然轉換時,不管是住在陸地或海中的,都是生活在安寧中。合約的條約是:

條約1:

當英國依然佔領檳榔嶼時,英國政府將會每年給吉打蘇丹6000西班牙幣。

條約2:

吉打蘇丹同意給檳榔嶼和其戰船供應一切所需的食物。英國政府的友邦船只可在吉打州購買貨物,不必交稅或受到阻礙。

條約3:

欠債者從放債者的地方逃跑,不論是從檳城逃到吉打,或是從吉打逃到檳城,假如沒有還清債務,都要被送回欠債的地方。

條約4:

欠債者從吉打潛逃到檳榔嶼或從檳榔嶼逃到吉打,假如他們沒有還清債務,則要被送回欠債的地方去。

條約5:

吉打蘇丹不可准許其他的歐洲人除了英國民族,住在殿下州內的任何地方。

條約6:

英國政府不包庇任何反抗吉打蘇丹的人士。

條約7:

任何殺人犯從吉打逃到檳榔嶼或從檳榔嶼逃到吉打,將被逮捕。

條約8:

無論什麼人偷了圖章(或假冒圖章),都要交回真正的圖章。

條約9:

英國政府的敵人,吉打蘇丹不可提供他們食物。

吉打蘇丹和英國去向之間的和解已實現,吉打和檳榔嶼就要被合為一個州。

合約由東姑沙律夫姆哈默(Tunku Sharif Muhammad)、東姑阿朗依不拉欣(Tunku Alang Ibrahim)和拿督彭伽哇特里文(Datuk Penggawa Telibun)草擬,並由吉打蘇丹的代表交給檳榔嶼總督(英國政府的代表)。在合約中,若有誰更改合約上所寫的條約,將會被神懲罰和毀滅。

東姑沙律夫姆哈默、東姑阿朗依不拉欣和拿督彭咖哇的圖章和字據已印在合約上。

1791年5月1日, 這張合約於韋爾斯太子島(Pulau Prince Of Wales:檳榔島Kota Cornwallis內)正式簽約和蓋圖章。

統治了吉打州20年後,在1798年,蘇丹阿都拉駕崩並安葬在哥打士打。已故殿下尊稱為“Marhum Kota Setar II”。

吉打租借威省給英國

★第21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黎道魯汀姆加蘭沙2世史略(Sultan Dhiauddin Mukarram Shah II:1798─1804)

1798年,太子東姑阿默達朱汀(Tunku Ahmad Tajuddin;或稱東姑彭格蘭“Tunku Pengeran”)還小。因此大臣們就委任已故蘇丹的弟弟東姑黎道魯汀(Tunku Dhiauddin;或稱東姑德哇“Tunku Dewa”)成為吉打第21任蘇丹。

他當時是在玻璃市加央(Kangar)當總督,稱號“蘇丹姆加蘭沙2世”。

殿下的兒女是東姑莎菲雅(Tunku Safiah)、東姑丹絨(Tunku Tanjung)、東姑尤速夫(Tunku Yusuf)以及東姑目哈默(Tunku Muhammad)。

當東姑莎菲雅長大時,有一位從巨港(Palembang)來的阿拉伯籍賽哈崙加瑪汝汀(Syed Harun Jamalulail)到達亞羅士打。他與東姑莎菲雅成婚,婚後他們遷移到玻璃市州的亞婁(Arau)。

1800年6月底,檳城的總督喬冶立先生(Sir George Leith)派遣卡特(Caunter)會見蘇丹時,說服殿下把檳城對岸的地區割讓給英國。

殿下接受英國人的要求,英國同時答應每年付4000元給吉打蘇丹為條件。英國人居留在檳城須付吉打蘇丹每年6000元,因此,英國公司總共付吉打蘇丹每年1萬元。

1800年吉打與英國簽署合約,蘇丹黎道魯汀沙2世代表吉打政府,英國公司由喬冶立先生代表,至於與擯城對岸的地區則取名為“威省”。

威省租借合約內容

租借威省給英國公司的合約內容如下:

第1事項:

英國公司繳付吉打蘇丹每年1萬元西班牙幣,作為換取佔有檳城與對岸地區的權力。

第2事項:

殿下答應將從瓜拉古輦(Kuala Kerian)至瓜拉姆拉(Kuala Muda)海岸的地區送給英國公司。此地從海岸至陸地60英畝,雙方一起測量。英國公司應照顧此海峽地並避免小偷和強盜從海上侵犯,不管是來自北方或南方。

第3事項:

殿下答應讓在檳城的戰船或英國船缺糧時,可向吉打與玻璃市購買,並須要出示准證。

第4事項:

所有從玻璃市和吉打逃去檳城或從檳城逃去玻璃市和吉打的居民不能歸返原州。

第5事項:

所有從玻璃市和吉打逃去檳城或從檳城逃去玻璃市和吉打的欠債者,必須押回原州。

第6事項:

歐洲人不准居住在殿下統治的州內。

第7事項:

英國公司不可違反“拉惹”和犯下其他重大的罪名。

第8事項:

從玻璃市和吉打逃去擯城的殺人犯,必須扣捕並押返原地。

第9事項:

偷竊或欺騙圖章的人,必須原物歸還。

第10事項:

對殿下和英國公司有仇的種族,不可給予協助。

第11事項:

殿下的居民在河流運載物品,英國公司不可幹擾或扣留。

第12事項:

殿下缺乏任何物品,英國公司如要協助尋找,物價必須在檳城租金中扣減。

第13事項:

當這合約實行後,在以前合約上所欠殿下(玻璃市和吉打)的租金須付清。

第14事項:

雙方州長所簽下的條約將作廢。

殿下和英國公司決定了14件事項。玻璃市、吉打和檳城成為一個國家。任何人如更改此合約,神將處罰他,使他不成人形。

合約是在殿下命令下由依不拉欣賓斯里拉惹姆拉(Ibrahim Bin Seri Raja Muda)法官起草。(資料取自《吉打1771-1821》,作者是R.Bonney,Oxford University Press,吉隆坡,1971年出版,第186─188頁)。

在1800年,合約生效後,英國人可以在威省居留。

公元1801─1802年,已故蘇丹阿都拉姆加蘭沙的兒子─東姑阿莫塔魯丁(東姑彭格藍)隨團從吉打去宋卡(Singgora)。

在宋卡,他成功說服當時統治泰國的總督一起去暹羅會見泰國王。當抵達暹羅時,泰國王接見了東姑阿莫,東姑陳述在吉打州所發生的事情;包括東姑黎道魯汀成為吉打蘇丹,和有關殿下把威省交給英國公司的事。

東姑阿莫要求泰國王協助他,承認泰國政府在吉打的權力,並承諾效忠泰國國王。

1803年9目,泰國國王派了5000個兵士給東姑阿莫回吉,並附帶泰國國王的“命令函件”,下令吉打大臣宣布東姑阿默達朱汀登位為吉打蘇丹,另一封是下令東姑達朱汀讓位。

蘇丹阿都拉姆加蘭莎後代

已故蘇丹阿都拉遺下幾位王子和公主,以及名叫萬瑪斯(Wan Mas)的妻子,生下了東姑阿默達朱汀(Tunku Ahmad Tajuddin 或稱東姑彭格藍“Tunku Pengeran”)、東姑必斯奴(Tunku Bisnu)和東姑布特拉(Tunku Putera)以及6位公主。

名叫紀瑪斯(Cik Mas)的妻子生下東姑拉勿(Tunku Daud)。

名叫紀波答(Cik Bonda)的妻子,也生下東姑依不拉欣(Tunku Ibrahim)、 東姑蘇萊曼(Tunku Sulaiman)、東姑姑素(布素?)(Tunku Kusu)(Busu?)和1位公主。

最後,名叫誇德拉莎里(Cenderasari)的妻子,為殿下生了東姑雅(Tunku Yaakub)、東姑恩補(Tunku Embun)、東姑姆哈默(Tunku Muhammad)和2位公主。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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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內戰與“金花”(第22至23任蘇丹史略)(上)

★第22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2世史略(Sultan Ahmad Tajuddin Halim Shah II:1804─1821─1843)

在1804年9月(回歷1219年6月),東姑達朱汀和大臣們宣布東姑阿默達朱汀(東姑彭格藍)為吉打州第22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阿默達朱汀哈林沙2世”。

殿下居住在玻璃市加央並治理該州。殿下委任其弟弟東姑依不拉欣(紀波拉的兒子)成為吉打州總督(Raja Muda Kedah),並領導吉打的行政管理工作。

皇室內爭升級

殿下登基之後,從泰國來的兵士紛紛離開吉打州。這造成了殿下和親戚們的糾紛惡化,尤其是與東姑依不拉欣和東姑必斯奴的紛爭,他們要平分英國公司每年所付的1萬元租金。

總之,在殿下出任蘇丹初期,常常遭受到親戚們的干擾。

由於內戰,東姑依不拉欣和東姑必斯奴去會見宋卡的泰國總督,他們要求泰國總督協助改革吉打州的行政。

當殿下的弟弟東姑蘇萊曼(Tunku Sulaiman)看到親戚們去會見和要求泰國總督幫助,他感到傷心,因為這已明顯地把吉打州納入泰國的管轄,所以他便離開了這傷心地,迴避到吉打和威省邊界的邊城:雙溪北賴(Sungai Perai)。

要求泰國協助行政

1808年1月,泰國總督帶領一支龐大軍隊到達吉打州,以安排州內的行政事件。蘇丹阿默達朱汀仍然出任吉打蘇丹;東姑依不拉欣還是任吉打總督,並擴展其統治範圍至姆拉河。

東姑必斯奴受權統治沙頓府(Setul),並居住在馬邦色惹拉(Mambang Sejara)。當東姑必斯奴統治沙頓府後,著手增強他的地位,並做好準備要推翻他的哥哥蘇丹阿默達朱汀,他預謀奪權統治整個吉打州。

在1809年7月,泰國王拉瑪一世(King Rama I)病倒,當時北大年馬來人和泰國發生對抗。泰國政府命令吉打蘇丹提供兵士和糧食的援助,殿下難以接受,因為與泰國對抗的馬來人,與殿下是同一民族,況且,大臣們也不同意殿下援助泰國。

三送金花

在1809年8月(回歷1224年7月),殿下委任東姑阿嫩敏東姑拉曼(Tunku Anum B. Tunku Rahman)為“Tunku Paduka Raja Jambangan” ,並派他贈送“金花”給泰國。

1809年9月,泰王拉瑪一世駕崩了。此時,緬甸人佔領泰國和其他在克拉地峽(Segenting Kra)泰國統治的地區。

1810年初,東姑必斯奴會見泰國總督,總督答應幫助他對付吉打蘇丹。他倆去曼谷會見泰國王拉瑪2世(King Rama II)。

東姑必斯奴向泰王投訴說,蘇丹阿默達朱汀對泰國王不忠,因為殿下幫助泰國的敵人緬甸。東姑所說的話都得到總督的支持。

1810年3目,布魯斯(Bruce)到檳城當總督,殿下乘機派東姑龍甫德(Tunku Long Putih)、東姑阿默(Tunku Ahmad)、瑪哈拉惹夏拉(Maharaja Hela)和斯里巴杜卡端(Seri Paduka Tuan)去檳城會見新總督,並要求英國公司在遇到困難時援助吉打政府,但是代表們的使命最後宣告失敗。

泰國要求苛刻

1810年9月,泰國命令吉打蘇丹給予戰爭的協助和糧食,這次的要求比以往更加繁重,殿下要求在檳城的英國公司協助,英國公司非但不接受,反而作出反建議,要殿下遵守泰國的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殿下只好和泰國言和,服從泰國的命令以免吉打受到侵犯。殿下派代表送“金花”給泰國王,並命令宰相出兵攻打緬甸的當讓(Talang)。

1810年10曰,吉打宰相把佔領了的當讓,交還給泰國,同時送給泰國很多食物和必需品。

另一方面,住在沙頓府的東姑必斯奴回來吉打居住,他的歸來使到殿下更擔憂,因為東姑必斯奴提出了幾個要求。

1810年9月底,到泰國贈送“金花”給泰王拉瑪2世的代表團回到吉打,並帶回泰王的命令,把沙頓府和倫固(Lungu)交給宋卡的總督,作為獎勵宋卡總督曾經幫助過東姑必斯奴的禮物。雙溪鉛(Sungai Yen)、瑪莫河、瓜拉姆拉河的地區,則交給東姑必斯奴。

大約是那時候,殿下出發到打郎(Trang)。殿下和泰國統治下的六坤(Nakhon Sri Thammarat)總督協商關於東姑必斯奴對吉打的控訴。他們也商討了很多事件,包括了東姑雅谷(Tunku Yaakub)企圖殺害打郎王的事件。

英要求1萬元租金

1810年中,泰王再次要求殿下給予幾艘設備完善的船隻,但是殿下經濟困難,所以先向英國政府要求支付1萬元,當作是英國付還租用擯城和威省的租金。

1810年12月24日,殿下寫了封信給在印度的英國政府總督洛民徒(Lord Minto),要求英國政府協助保衛吉打州。但是,這封信到達印度時,洛民徒已出發到達檳城要攻佔爪哇(Jawa),當時萊佛士(Thomas Stamford Raffles)也在檳城。

當殿下得知洛民徒已經到達檳城,殿下派了東姑龍甫德(Tunku Long Putih)去檳城向萊佛士反映吉打州政府所遭受到的困境。萊佛士提議殿下親自會見洛民徒。

向英投訴常受秦國威協

1811年5月12日,殿下到檳城會見洛民徒,但是沒有成功。回到吉打後,殿下寫了封信給萊佛士,當時萊佛士和洛民徒在馬六甲正要出軍攻佔爪哇。

信中說,殿下交代萊佛士反映給洛民徒知道吉打州常受到泰國的威脅。但是殿下沒有得到洛民徒的任何答復。雖然洛民徒說要回信給殿下,可是當時洛民徒正忙於別的事情,所以並沒這麼做。

1811年初,殿下從吉打港口搬到哥打瓜拉(Kota Kuala:現在的瓜拉姆拉城),東姑尤索夫(Tunku Yusuf:加央總督東姑黎道魯汀的兒子)和殿下同住。

殿下否認東姑必斯奴的指責,說殿下對泰王不忠及要求英國政府的協助。1812年年底,殿下派了宰相和其公子─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到泰國會見泰王,表示效忠泰王拉瑪2世(King Rama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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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助泰打敗緬甸

1813年,在泰國政府命令下,殿下給予泰國2500名馬來人,以協助擊敗在同卡(Tongkah)的緬甸軍,在這場戰爭中,雙方都有犧牲。

1813年9月,宰相和東姑阿都拉會見泰王後帶回命令,即吩咐吉打出兵攻打霹靂,以及強迫霹靂贈送“金花”給泰王。

殿下派了斯里拉惹帝拉惹(Seri Raja Diraja)、拉惹瑟田樂拉(Raja Setia Lela)和敦加雅門特里(Tun Jaya Menteri)帶著信和禮物,前往霹靂會見霹靂蘇丹瑪廖滿速沙(Sultan Malik Mansur Shah)。

他們告知霹靂蘇丹有關泰國的要求,另一方面,殿下叫宰相通知在檳城的英國政府,有關吉打的進展。

1814年4月初,殿下派了拿督“天猛公”和斯里巴杜卡端(Seri Paduka Tuan)帶著殿下的信去檳城,因為要和英國政府官員商量有關泰王拉瑪2世對於霹靂要求的命令,如果殿下不服從,泰國將攻擊吉打州。

雖然霹靂蘇丹已收到殿下寄給他說有關於泰國王的要求,但是殿下沒有收到任何消息,直到1814年1月。這時,六坤總督迫殿下攻打霹靂州,不管霹靂蘇丹是否接受泰國的要求。

1814年11月6日,殿下才收到霹靂蘇丹的信,但內容含糊,也沒有提到霹靂蘇丹要贈送“金花”給泰王的事件。霹靂蘇丹建議吉打和霹靂連合起來反抗泰國。但是,殿下知道兩國的力量也不夠對抗泰國。殿下也報告有關吉打的事態給英國知道,希望獲得其協助。

1814年年底,殿下派了斯里拉惹皇沙(Seri Raja Wangsa)、斯里拉惹帝拉惹(Seri Raja Diraja)和拉惹瑟第亞樂拉(Raja Setia Lela)攜帶殿下的信去霹靂,勸告霹靂蘇丹必須贈送“金花”給泰王。

大臣們在霹靂苦等了4個月,終於在1815年4月18日,霹靂蘇丹才回信給殿下。

1815年1月26日,加央總督東姑黎道魯汀逝世,安葬在英特拉加央岸皇城。已故尊稱“Marhum Kayang II”。他和妻子萬彈(Wan Tam)生下了公子東姑沙菲(東姑敦容:Tunku Safiah @ Tunku Tunjung)、東姑尤索夫和東姑姆哈(Tunku Muhammad,不過,他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去世了)。

1815年,殿下委任賽哈崙加瑪魯來(Syed Harun Jamalullail)為首位統治亞婁地區的村長。殿下的弟弟東姑雅谷(東姑恩布)(Tunku Yaakub @ Tunku Embun)被委任為總督,代替已故的東姑依不拉欣。

當時,殿下也在蘭拜(Rambai)城至斯那拉(Senara)開闢運河,在巴當可包(Padang Kerbau)開創新市鎮。

殿下下令攻打霹靂

1816年6月,殿下和在檳城的英國總督討論有關泰國迫吉打攻擊霹靂的事件,殿下說吉打州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攻擊霹靂州,服從泰國的要求;另是不服從泰國的要求,等泰國來攻擊吉打州。

1816年11月,前往泰國的吉打代表,帶回泰王的命令,即要吉打攻擊霹靂。因此,殿下下令攻擊霹靂州。

1816年12月,由宰相帶領的陸軍出發到南部,和在吉輦(Kerian)的拿督海軍大將聯合,從那里他們分兩隊攻擊霹靂:一隊攻擊霹靂巴西加蘭(Pasir Garam)蘇丹宮殿,另一隊攻擊靠近瓜拉江沙(Kuala Kangsar)的拉麻城(Kota Lama)。

1817年3月,由拿督宰相斯里巴獨卡瑪哈拉惹蘇拉(Seri Paduka Maharaja Sura)率領吉打軍隊開始攻打霹靂州。吉打兵士在拉麻城和霹靂兵士交戰。在拉麻城的戰爭,吉打勝利了。

吉打宰相和霹靂一位官員的女兒結婚,有一個孩子後,他也回去吉打州。

東姑雅谷投奔六坤王

在同一年,當吉打兵士在霹靂州打戰時,東姑雅谷要求殿下讓他統治加央和沙頓,代替已故東姑黎道魯汀。但是殿下不同意這要求,因為殿下要委任已故東姑黎道魯汀的兒子─東姑尤索夫統治這地區。

東姑雅谷因此感到失望。所以,他投奔六坤王(Cao Phya Nakhon Si Thammarat)並慫恿坤王攻佔吉打州。

1817年,殿下從哥打瓜拉搬到靠近拉浪河(Sungai Lalang)的瑪莫河上游的提伽島(Pulau Tiga:瓜拉姆拉縣內)。

迫霹靂贈送金花給泰王

在霹靂打仗的吉打戰隊遇到很多困難,最後在1818年9月,吉打兵士才戰勝霹靂及壓迫霹靂蘇丹贈送“金花”給泰國王。過後,吉打軍隊就返回到吉打去。

此次攻佔霹靂州不是吉打蘇丹所要的,而是泰王想擴張其政府在馬來亞的勢力。

當宰相和東姑在較前會見泰王時(1812-1813),泰王已說明他的願望。蘇丹殿下曾說“攻擊霹靂州不是朕的意思或與霹靂州蘇丹結仇,而是想要挽救自己的國家─吉打州。”

泰王封賜勛章

1818年,為了表揚蘇丹阿默達朱汀效忠泰國政府,泰王惠賜殿下“Cau Phraya”的勛章。因為此封號壓過六坤王過去所得過的,因此,也造成殿下不再理睬六坤王的命令。

1818年9月7日,殿下收到卡拉漢(Kalahum:泰國政府官員)的信,六坤王吩咐殿下立刻給300擔米和100艘設備完善的船隻,作為泰國政府在吉打和克拉地峽管轄區的酬勞。

附帶六坤王信件的使者,針對緬甸船隻出現在擯城,懷疑吉打蘇丹可能與緬甸人有所勾結,這位使者也就住在吉打州觀察蘇丹的行動。

吉拒絕泰國要求

吉打蘇丹已要求在檳城的英國總督給予意見,如何拒絕泰國使者卡拉漢的要求和卡拉克羅夫(Cracroft)來吉打州。

1818年10月12日,從檳榔嶼來的英國政府官員康特(Caunter)和克拉羅夫已到達吉打州,他們佯作他們的到來是為了商討吉打蘇丹對檳城總督的要求。但是,當他們在吉打州時,他們要求在州內租幾個地區。

在殿下和兩位英國政府官員的談判中,得到兩個結論:第1,是在六坤王使者面前(也參於談判),殿下告訴兩位官員說有關吉打政府和英國公司的密切關係;第2是,殿下拒絕以他的名譽插手英國和泰國在曼谷的事件。

第2天,殿下回信六坤王,表示拒絕泰國使者卡拉漢的要求。

當時,在達郎的泰國官員奪取一封由緬甸人寄給吉打蘇丹的信,吩咐吉打蘇丹反抗泰國。這封信已被送去曼谷。因為這封信,也就造成泰國在1821年揮軍攻打吉打州。

提供馬來士兵給英國

1819年4月12日,在檳城的英國總督要求吉打蘇丹尋找馬來人到西蘭(Ceylon)當兵。1819年10月1日,殿下給了米勒克盟(Kapten Blackenberg)40名囚犯當馬來兵士。

1820年,和殿下意見不合的東姑雅谷會見六坤王,挑撥六坤王責備殿下沒有處理吉打州的行政,因為殿下居住在提伽島和計劃把吉打州交給拉惹錫(Siak)。這些都是東姑雅谷的誹謗。

事因1817年,殿下遷居到提伽島,引起了泰國政府的不滿,因為殿下事前沒得到泰國政府的同意。根據一則史料記載,當殿下搬去提伽島住,吉州的行政交給殿下的顧問,一位來自印度馬拉巴商人─峇布困度(Babu Kundur),他濫用了在亞羅士打的收入。宰相非常不滿他的作法。

六坤王挑撥離間

當殿下在1818年得到“Cau Phraya”的勛章,惹起六坤王的妒忌,因為在之前吉打是在六坤王的管轄範圍內。另外,自從吉打蘇丹先後在1810年和1818年成功協助泰王攻佔當讓(Talang)和霹靂後,泰王更加重用吉打蘇丹。

這時,六坤王變得更妒忌,他想刺激東姑必斯奴挑戰蘇丹阿默達朱汀。

六坤王成功影響其親戚王納(Wang Na),他擁有幾位跟隨者在泰國,慫恿泰王進攻吉州,原因是:第一,東姑雅谷對蘇丹阿默的指責。第二,蘇丹阿默達朱汀不再依從六坤王指導吉打的行政策略。第三,蘇丹阿默達朱汀不要提供六坤王在打仗時所需的完善軍備要求。第四,蘇丹阿默達朱汀說和緬甸有來往,以及第五,吉打蘇丹使到六坤國失去了幾項收入。

雖然泰王被慫恿攻打吉打州,起初並不同意,但是最後受到太多的游說,泰王才同意攻打吉打州,另一方面也因在曼谷的葡萄牙領事對泰王表示,英國不會插手吉打的事件。最終泰王派了六坤王協助泰國戰軍攻打吉打。

1821年2月,在檳城的英國總督提示吉打蘇丹在曼谷有大約6000名泰國兵正登上戰船,經過宋卡要進攻吉打州,因為吉打蘇丹沒有贈送“金花”給泰王。但真正的因素不只是“金花”而已,其他原因已在上面提過。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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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內戰與“金花”(第22至23任蘇丹史略)(下)

泰國六坤聯軍登吉港口

1821年11月,由六坤王的公子帶領的泰國軍隊,由當讓出發朝向吉打州。根據一則史略:進攻吉打州的六坤王戰隊是陸軍和海軍,由六坤王的公子拜雅布里沙古頓(Phya Buri Saknutun)率領海軍,拜雅絲那嫩集(Phya Sina Nuncit)率領陸軍。

1821年11月12日,星期日,由泰人和六坤人組成的作戰軍隊船舶已停泊在吉打州港口海岸,不久也登上碼頭。因為吉打州沒有料想到泰國戰軍的到來,所以在短促的時間內,大臣們只召集到不多的吉打人民前往碼頭詢問泰人到來的原因。

那時候,宰相、海軍大將和拿督“天猛公”也在場,泰國兵直接登岸,說明他們的到來是要求米的供應,因為要對抗緬甸,大臣們也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在這時,泰國兵直接擒住大臣們並叫他們投降,當看到這情況,宰相和海軍大將也撥出短劍刺死靠近的泰國兵,於是開始了激烈的交戰。

吉打泰國交戰

在這場戰斗中,海軍大將和“天猛公”被擒住了,宰相也被泰人綁了起來。當看到大臣們全被擒住了,人民都四散逃跑。泰國兵繼續進攻吉州,對吉打的馬來人做出了種種暴行。很多馬來人被屠殺了、成千上萬的人民從家里被拉出來,被泰國兵殘暴的虐待、婦女和少女被捉去蹂躪、他們的屋子被燒毀了。

第2天,泰國軍隊離開吉打港口,到馬莫河去尋找蘇丹的住居。在泰兵未抵達之前,殿下已攜帶妻兒連同隨從們,帶著財物騎著大象前往霹靂河(Sungai Perak),到達其弟東姑蘇萊曼在“Kota”的地區。從那邊,殿下越過檳城,獲英國政府保護。

當六坤王得知蘇丹逃到擯城去,他寫了封信給在檳城的英國總督,要求把吉打蘇丹交給他,但英方拒絕了。幾艘泰國船要到北賴的對岸去捉拿殿下,卻被庫魯克(Crooke)將軍領導的英國軍驅趕。

宰相和幾個馬來人包括東姑雅谷被泰兵擒住,要帶回泰國去。在去宋卡的路途中,宰相被毒害了,東姑雅谷則被帶回泰國。

馬來人企圖推翻泰政府

當泰國統治吉打州時,馬來人企圖推翻泰國政府,拿回自己的國家,但是他們不成功,反而越被泰人虐待。

東姑阿嫩(Tunku Anum:蘇丹父皇的親戚)成為六坤王的“利用品”,被委任代表泰國統治吉打州的總督。英國每年付給吉打州蘇丹的1萬元由東姑阿嫩交給泰國政府。

六坤王成功佔領和管轄吉打州,並升了職,被封“Cau Phraya”。為了報復吉打蘇丹的侮辱,他把吉州的馬來人當“出氣筒”,很多馬來人因此離開了吉打州,跑到檳城和威省。

1822年10月17日,在檳城的菲力(Phillips)總督勸導在檳城的蘇丹阿默達朱汀不要離開檳城,否則,將不會得到英國的保護。

1823年3月和4月,菲力總督再勸告蘇丹阿默達朱汀不要對抗泰人或六坤人,停止和他們作戰。

英泰簽署“曼谷合約”

1826年,英國政府代表亨里布尼(Henry Burney)將軍和泰國政府簽了一個合約,同年的6月20日,雙方在曼谷簽署合約。合約指明:英國人准許泰國人住在吉打州以及管理該州和人民,吉打州和檳城的居民可以互相交易和溝通,從吉打州帶入檳州的東西和食品,泰國政府是不可抽稅。

1826年9月15日,英國人告訴蘇丹阿默達朱汀,假如殿下自稱要居住在馬六甲和不再攻打吉打州,六坤王將會釋放殿下的親戚,而且英國將會每年給殿下1萬元,和在檳城買間屋子給殿下,並給殿下在馬六甲一塊地和一艘船讓殿下使用。

殿下接受到馬六甲去,是為了要等候從孟加拉(Benggala)來的消息。在這期間,殿下被禁止踏入威省。

1828年,東姑姆哈默沙埃(Mohd. Sa'ad:蘇丹阿默達朱汀的表弟)和他的手下攻擊在哥打瓜拉(Kota Kuala)的泰人,並徵收了此城。

過後,在1828年7月,他們再攻佔泰人在亞羅伽奴(Alor Ganu)的大城堡,也戰勝了此仗,並追捕泰人直到靠近宋卡的合艾(Haadyai)。

這時,來自泰國的大量緩兵來到合艾和東姑沙埃激烈交戰,最後東姑沙埃這一方敗了。東姑沙埃逃回吉打州去,然後又逃到檳州去。

1828年1月,蘇丹阿默達朱汀要搬去日落洞(Jelutung),但英國政府並不同意。當時,殿下出“水痘”。

1828年年中,在吉打州的消息盛傳:蘇丹阿默達朱汀和公子們將要出兵攻打在吉打州的泰人,因此六坤王告示英國總督,不要讓蘇丹和王子們回吉打,以免影響吉打州農夫們照常從事種稻。

1829年2月,蘇丹阿默達朱汀與檳城的警察及法官發生爭論,是因為檳城遲付殿下金錢,使到殿下的生活成了問題。殿下說如果這情形繼續下去,他的公子和隨從們將會在吉打州鬧事。

1829年,一位名叫東姑姑汀(即是賽惹諾阿比汀:Tunku Kudin @ Syed Zainal Abidin)受泰人的邀請到吉州來。當時,東姑龍甫德居住在爪拉姆拉,而吉州由六坤王的兒子管理。

東姑姑汀和東姑龍甫德的2位兒子,還有12位來自檳州和威省的馬來人包括了英國公司以前的雜工,發動進攻了姆第亞島(Pulau Mutia)、沙浪(Salang)、浮羅交怡及泰國總督的居住地。

與此同時,蘇丹阿默達朱汀的兩個公子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和東姑待(東姑惹諾拉錫:Tunku Da'i @ Tunku Zainal Rashid),連同東姑龍甫德進攻在吉州的泰人,同時再創立他們的城堡。

東姑姑汀和東姑龍甫德的兩人兒子攻擊沿海地區的泰人,但被打敗了。東姑占占(Tunku Jamjam)寄給她丈夫東姑龍甫德一封信,不幸落在泰人手中,但其內容不祥。

東姑雅谷被泰人所殺

1829年6月,東姑雅谷和兒子東姑蘇萊曼,在亞羅伽奴被泰人殺了,因為知道了因東姑雅谷的挑撥,使到泰人和吉州的馬來人交戰,使到很多泰人犧牲了。

1829年,東姑阿嫩設法會見在吉打州的泰國總督(六坤王的兒子),並得到批准到六坤國會見六坤王,陳述關於住在吉打州泰人所受到的困苦,他們時常受到吉打州馬來人的干擾和攻擊。

東姑阿嫩也住在六坤國。居住六坤國時期,東姑阿嫩、賽哈山加瑪魯來(Syed Hussain Jamalullail:賽哈崙加瑪魯來的兒子)以及東姑艾莎(Tunku Aishah:東姑龍甫德和東姑占占的女兒)舉行婚禮。

因為居住在吉打州的泰人常被馬來人干擾和攻擊,六坤王就把吉打移交給東姑阿嫩管轄,但須以每3年贈送“金花”給泰王為條件。1836年,東姑阿嫩也回到吉打州了。

另一方面,在之前的1830年1月30日,泰人獲得一封由蘇丹阿默達朱汀寄給吉打州兩位英雄的信件後,交給了在檳城的英國總督,內容不祥。那時,泰人詢問英國人為什麼讓西拜(Sepai)兵士在威省、大山腳出現?

1830年,東姑蘇萊曼向檳城財政部藉了2000元,佯說要賄賂泰人的首領以便他的兄弟蘇丹阿默達朱汀能夠回復皇位。

他召集了幾名在威省的馬來人作屬下,他們還殺了1名警察、3名西拜兵和幾名英國政府的雜工。東姑龍甫德還有一名印籍的巴基沙(Pakir Shah)和東姑蘇萊曼合夥。

英國總警長捉了蘇丹阿默達朱汀的2個兒子(可能是東姑鴨都拉和東姑惹諾拉錫)、一位殿下的親戚、一名檳城商人和一名德國人費里立克里德(Frederick Reiter),他們在進攻吉打泰人的路途中被捉。

從泰人手中奪回吉城市

1831年4月24日,東姑姑汀和來自威省的5000名馬來隨從及來自檳城的幾百名馬來隨從從泰人手中奪回在吉打州的城市。

那時,泰人提醒在檳城的英國人以便明確地和泰國合作,並要求英國包圍吉打州的海岸和碼頭,不讓馬來人到來。

英國派了兩艘具備完善兵器的船,名為“Zephyr”和 “Emerald”,防守在吉打州的海岸和碼頭以滿足泰人的要求。不久,英國再派出兩艘稱為“Wolf”和 “Crocodile”的船以代替先前的船隻。

這時,英國宣布東姑姑汀是“海盜”,並開始了吉打州馬來人與獲得英國支助的泰人之間的戰鬥。住在威省邊界的東姑蘇萊曼和屬下們企圖要跟東姑姑汀聯合,但他們的行動卻受到英國監視著,使到他們不能展開行動。

1831年6月,英國政府把蘇丹阿默達朱汀和他的兩個兒子東姑阿都拉及東姑惹諾拉錫送去馬六甲,然後遺棄他們,當作“被流放的人”。

1836年9目,住在六坤國的東姑阿嫩和馬來人回到吉打州。東姑阿嫩住在安南武吉(Anak Bukit)的皇宮,成為吉打州統治者;居住在吉打州的泰人和六坤人也回到自己的國家。從此,吉打州的統治權歸回到馬來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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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甲邀請蘇丹阿默回朝

東姑阿嫩擁有兒子東姑姆哈默(Tunku Muhammad)和東姑米達(Tunku Midah)。東姑阿嫩重新整頓行政,並派使者到馬六甲邀請蘇丹阿默達朱汀回來統治吉打州,但當時殿下還不要回。

經過東姑阿嫩多次的邀請下,在1838年,殿下才送他的兒子東姑惹諾拉錫回去吉州。1838年5月,東姑阿嫩委任東姑惹諾拉錫為“吉打蘇丹的繼承人”

1838年10月,吉打州一位馬來英雄東姑姆哈默態(Tunku Muhammad Taib)連同他的隨從有800名馬來人,集合在威省北部的邊境,等候由萬麥阿里帶領從浮羅交怡來的軍隊。

當軍隊抵達後,東姑姆哈默開始進攻在吉州的泰人城鎮,那是由70名泰國兵和300名馬來兵防守的城鎮,但他們不能打敗這城鎮的兵士。

東姑姆哈默態就順著那邊的河流,捉了維護泰方的馬來人妻子和家人,然後把他們放在隊伍的前頭,再衝向城鎮,在交鋒中有兩個婦女被殺死了,另有兩個受傷了,這些都是泰兵造成的。

當看到這情景,她們在城里的丈夫對泰人感到很憤怒,就離開城鎮投向東姑姆哈默。因此,東姑姆哈默就能征服此城鎮,城里的人全被殺死了。

東姑姆哈默率軍攻宋卡

過後,由東姑姆哈默態帶領的馬來兵士約一萬人朝向北部去,並征服了玻璃市和當讓。從那邊,他們再北上,毀滅了泰人的村莊,更燒毀了那邊的佛廟。其中一隊到達北大年,由東姑姆哈默親自率領,並進攻宋卡的泰人,在那邊和泰國軍隊交戰。

這場戰鬥持續了3個月,最後東姑姆哈默被從泰國來的軍隊(包括500名華人和2000名泰人)所擊敗,他也逃回吉打州去。

那時,六坤王帶領著大約1500名兵士來到吉打州,在吉打州北部的邊境,由賽胡申(Syed Husain)率領的300名馬來人已被六坤王的兵士進攻和殺害了。

六坤王的戰隊繼續攻佔了亞羅伽奴,由東姑阿都拉率領的馬來人隊伍,也被六坤王的戰隊擊敗了,東姑阿都拉與大臣及隨從們逃到玻璃市去,最後向在檳城的波漢總督(Bonham)自首。當時,英國戰船正包圍吉打州海港,並毀滅了馬來人的船隻和財物。

同一時候,東姑姆哈默態以靜制動,悄悄的召集了剩下的那1000名馬來兵士在一個叫“Jeram”的地方。從那邊,他們進攻在亞羅伽奴的泰人,但被六坤王的戰隊擊敗了。

馬來兵士們逃離到威省和檳城去,有些則去了玻璃市。在逃跑路途中,他們毀滅了幾個村莊並叫住在吉打州的馬來人搬去威省和檳城。

東姑姆哈默態逃到霹靂去,但卻被英國政府捉到他,並控告他“強劫”。經過檳城最高法院的審判後,他沒有被定罪,因為他對抗泰國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過後,他被送去加爾各答,不久他再回來,並住在檳城,直到去世。

雖然東姑姆哈默態被英國人援助的泰人擊敗,但他的好友萬麥阿里仍然率領吉打的馬來隊伍繼續他們的鬥爭,攻打由英國援助的泰人,但仍被擊敗。

英國船隻包圍吉打港口

1839年3月,在檳城的英國政府派了一艘“Hyacinth” 船和幾艘小船,由偉倫將軍(Kapten Warren)率領,包圍吉打州的海港,與萬麥阿里率領的船隻交戰。

雖然英國人的船隻已包圍吉州的海港,但萬麥阿里以他的機智詭計,逃脫了出來,帶著他的船隻航向浮羅交怡。

那時,偉倫將軍看到正航向浮羅交怡的萬麥阿里船隻,他也帶領著船隻航向浮羅交怡,追逐及攻打萬麥阿里的船隻,但英人的船隻沒法追逐得上萬麥阿里的船隻,因為他們的船隻己駛入彎曲的浮羅交怡海峽。

“Hyacinth”號船隻停泊在浮羅交怡的領海,而偉倫將軍正在尋找出路和設法攻打萬麥阿里的艦隊,並派了幾艘小船沿著浮羅交怡彎曲的海峽,尋找萬麥阿里的船隻,發現到他們隱藏在浮羅交怡的馬六甲村(Kampung Melaka)。

由偉倫將軍率領的幾艘船雙,在黃昏時分已到達馬六甲村,重重包圍了整個村,偉倫將軍看到萬麥阿里的船隻在這裡,村裡有一柵壘在一座山上,具備著大炮,炮口向著村子的入口處。

偉倫將軍和備有完善武器的兵士,帶了彈炮在馬六甲村登岸,傳令在山上柵壘里的馬來人投降和認錯,結果,很多人都下山來投降和認錯。

偉倫將軍下令兵土們毀滅山上的柵壘,並燒毀在那邊的萬麥阿里船隻。另外,山上的大炮也全被撲滅。離馬六甲村不遠的一條小河上,看到兩艘設備完善和食物充足的船隻,由萬麥阿里帶領出發,離開浮羅交怡航至蘇門答臘,結束了萬麥里向英國鬥爭的雄偉壯志。

1839年7月,東姑惹諾拉錫要求他的哥哥東姑阿都拉錫加冕為“吉州蘇丹的繼承人”。經過多次東姑阿嫩到檳城邀請蘇丹阿默達朱汀重新統治吉打,在1839年,殿下也回到吉州去,回復統治吉打州。

當蘇丹阿默統治吉打州後,殿下立即訓令,把東姑雅谷在籠牙(Langgar)區內的墳墓拆毀,然後重新把他葬在籠牙區外,因為殿下認為已故的東姑雅谷為“判徒”。

不久,在州內的一個儀式中,蘇丹阿默達朱汀移交了幾個地區,給對殿下有貢獻的人士:

1.古邦巴素區(Daerah Kubang Pasu)交給東姑阿嫩。

2.加央區(Daerah Kayang:現是玻璃市)交給賽胡申惹瑪魯來,因為東姑尤索夫已在馬六甲去世。

3.沙頓府(Daerah Setul)交給殿下的弟弟東姑必斯奴。

接收了殿下的“贈禮”後,他們也到殿下贈賜他們的地區去居住。

1841年2月,東姑阿都拉在吉打州逝世,安葬在籠牙皇陵。

贈送金花新條規

★第23任回教統治者蘇丹惹諾拉錫姆阿佔沙一世史略(Sultan Zainal Rashid Muazzam Shah I:1843─1854)

在1843年,東姑惹諾拉錫繼位,被委任為吉打州第23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惹諾拉錫姆阿佔沙一世”。殿下也是居住在亞羅士打皇宮。

根據東姑阿嫩的提議,剛上任的蘇丹向泰王和在檳城的英國總督呈報有關吉打所發生的事情。

從泰國回來的吉州使者,帶回泰王送給蘇丹的禮服,並封賜蘇丹“Phya Saiburi”的勛章。

1843年7月,殿下到沙頓府探望他的叔叔東姑必斯奴,當時東姑必斯奴正病重。在同一個月里,他病逝了,被安葬在“Mambang Segara”的墳墓。他的兒子東姑姆哈默阿吉(Tunku Muhammad Akib)繼承統治沙頓府。

1843年8月,蘇丹和東姑阿奴賽胡申加瑪魯來、東姑姆哈默阿吉,連同他們的隨從一行人,去泰國拜會泰王。

在同年的12月,他們才得到會見泰王,當時替殿下傳話的翻譯官是萬阿都拉巒姑察依沙(Wan Abdullah Luang Kuca Ishak)。會面中,泰王封賜更高的勛章給蘇丹,隨行的王者都得到“Phya”的勛章。

當時,泰王規定吉州、古邦巴素、沙頓府和加央,每3年個別贈送“金花”給泰王。吉州的“金花”要3層高,其他的3層高,全部送達泰王處,不要再由六坤王傳送。

1847年10月,蘇丹委任他的女婿東姑目哈默賽敏東姑阿都拉曼(Tunku Muhammad Sa'id B.Tunku Abdul Rahman)為吉打州總督。浮羅交怡則由萬依斯麥(Wan Ismail B.Raja Laksamana Kedah)管理。

1853年5月31日,古邦巴素王東姑阿嫩去世了,安葬在浮羅皮桑(Pulau Pisang)。由他的孫子東姑依沙(Tunku Ishak)繼承他的王位,另一孫子東姑目哈默沙曼(Tunku Muhammad Saman B. Almarhum Tunku Seri Maha Menteri)被委為古邦巴素總督。

在位吉州蘇丹11年後,殿下於1854年3月13日,在亞羅士打的皇宮駕崩,過後安葬在籠牙城皇陵,尊稱“Marhum Kota Setar III”。

自從蘇丹阿默在1843年繼續統治吉打州之後,殿下曾參觀了瓜拉姆拉城,得悉這城市已毀壞。以前吉州的居民(1821年前)共有18萬人口,只剩6000人口,很多居民都搬去威省和檳城。

但是,當殿下重新回來任吉州蘇丹之後,很多吉打州的馬來人也搬回來住。

1843年4月,蘇丹阿默達朱汀在亞羅士打駕崩,並安葬籠牙區的皇陵,尊稱“Marhum Melaka”。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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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內戰與“金花”(第22至23任蘇丹史略)(下)

泰國六坤聯軍登吉港口

1821年11月,由六坤王的公子帶領的泰國軍隊,由當讓出發朝向吉打州。根據一則史略:進攻吉打州的六坤王戰隊是陸軍和海軍,由六坤王的公子拜雅布里沙古頓(Phya Buri Saknutun)率領海軍,拜雅絲那嫩集(Phya Sina Nuncit)率領陸軍。

1821年11月12日,星期日,由泰人和六坤人組成的作戰軍隊船舶已停泊在吉打州港口海岸,不久也登上碼頭。因為吉打州沒有料想到泰國戰軍的到來,所以在短促的時間內,大臣們只召集到不多的吉打人民前往碼頭詢問泰人到來的原因。

那時候,宰相、海軍大將和拿督“天猛公”也在場,泰國兵直接登岸,說明他們的到來是要求米的供應,因為要對抗緬甸,大臣們也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在這時,泰國兵直接擒住大臣們並叫他們投降,當看到這情況,宰相和海軍大將也撥出短劍刺死靠近的泰國兵,於是開始了激烈的交戰。

吉打泰國交戰

在這場戰斗中,海軍大將和“天猛公”被擒住了,宰相也被泰人綁了起來。當看到大臣們全被擒住了,人民都四散逃跑。泰國兵繼續進攻吉州,對吉打的馬來人做出了種種暴行。很多馬來人被屠殺了、成千上萬的人民從家里被拉出來,被泰國兵殘暴的虐待、婦女和少女被捉去蹂躪、他們的屋子被燒毀了。

第2天,泰國軍隊離開吉打港口,到馬莫河去尋找蘇丹的住居。在泰兵未抵達之前,殿下已攜帶妻兒連同隨從們,帶著財物騎著大象前往霹靂河(Sungai Perak),到達其弟東姑蘇萊曼在“Kota”的地區。從那邊,殿下越過檳城,獲英國政府保護。

當六坤王得知蘇丹逃到擯城去,他寫了封信給在檳城的英國總督,要求把吉打蘇丹交給他,但英方拒絕了。幾艘泰國船要到北賴的對岸去捉拿殿下,卻被庫魯克(Crooke)將軍領導的英國軍驅趕。

宰相和幾個馬來人包括東姑雅谷被泰兵擒住,要帶回泰國去。在去宋卡的路途中,宰相被毒害了,東姑雅谷則被帶回泰國。

馬來人企圖推翻泰政府

當泰國統治吉打州時,馬來人企圖推翻泰國政府,拿回自己的國家,但是他們不成功,反而越被泰人虐待。

東姑阿嫩(Tunku Anum:蘇丹父皇的親戚)成為六坤王的“利用品”,被委任代表泰國統治吉打州的總督。英國每年付給吉打州蘇丹的1萬元由東姑阿嫩交給泰國政府。

六坤王成功佔領和管轄吉打州,並升了職,被封“Cau Phraya”。為了報復吉打蘇丹的侮辱,他把吉州的馬來人當“出氣筒”,很多馬來人因此離開了吉打州,跑到檳城和威省。

1822年10月17日,在檳城的菲力(Phillips)總督勸導在檳城的蘇丹阿默達朱汀不要離開檳城,否則,將不會得到英國的保護。

1823年3月和4月,菲力總督再勸告蘇丹阿默達朱汀不要對抗泰人或六坤人,停止和他們作戰。

英泰簽署“曼谷合約”

1826年,英國政府代表亨里布尼(Henry Burney)將軍和泰國政府簽了一個合約,同年的6月20日,雙方在曼谷簽署合約。合約指明:英國人准許泰國人住在吉打州以及管理該州和人民,吉打州和檳城的居民可以互相交易和溝通,從吉打州帶入檳州的東西和食品,泰國政府是不可抽稅。

1826年9月15日,英國人告訴蘇丹阿默達朱汀,假如殿下自稱要居住在馬六甲和不再攻打吉打州,六坤王將會釋放殿下的親戚,而且英國將會每年給殿下1萬元,和在檳城買間屋子給殿下,並給殿下在馬六甲一塊地和一艘船讓殿下使用。

殿下接受到馬六甲去,是為了要等候從孟加拉(Benggala)來的消息。在這期間,殿下被禁止踏入威省。

1828年,東姑姆哈默沙埃(Mohd. Sa'ad:蘇丹阿默達朱汀的表弟)和他的手下攻擊在哥打瓜拉(Kota Kuala)的泰人,並徵收了此城。

過後,在1828年7月,他們再攻佔泰人在亞羅伽奴(Alor Ganu)的大城堡,也戰勝了此仗,並追捕泰人直到靠近宋卡的合艾(Haadyai)。

這時,來自泰國的大量緩兵來到合艾和東姑沙埃激烈交戰,最後東姑沙埃這一方敗了。東姑沙埃逃回吉打州去,然後又逃到檳州去。

1828年1月,蘇丹阿默達朱汀要搬去日落洞(Jelutung),但英國政府並不同意。當時,殿下出“水痘”。

1828年年中,在吉打州的消息盛傳:蘇丹阿默達朱汀和公子們將要出兵攻打在吉打州的泰人,因此六坤王告示英國總督,不要讓蘇丹和王子們回吉打,以免影響吉打州農夫們照常從事種稻。

1829年2月,蘇丹阿默達朱汀與檳城的警察及法官發生爭論,是因為檳城遲付殿下金錢,使到殿下的生活成了問題。殿下說如果這情形繼續下去,他的公子和隨從們將會在吉打州鬧事。

1829年,一位名叫東姑姑汀(即是賽惹諾阿比汀:Tunku Kudin @ Syed Zainal Abidin)受泰人的邀請到吉州來。當時,東姑龍甫德居住在爪拉姆拉,而吉州由六坤王的兒子管理。

東姑姑汀和東姑龍甫德的2位兒子,還有12位來自檳州和威省的馬來人包括了英國公司以前的雜工,發動進攻了姆第亞島(Pulau Mutia)、沙浪(Salang)、浮羅交怡及泰國總督的居住地。

與此同時,蘇丹阿默達朱汀的兩個公子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和東姑待(東姑惹諾拉錫:Tunku Da'i @ Tunku Zainal Rashid),連同東姑龍甫德進攻在吉州的泰人,同時再創立他們的城堡。

東姑姑汀和東姑龍甫德的兩人兒子攻擊沿海地區的泰人,但被打敗了。東姑占占(Tunku Jamjam)寄給她丈夫東姑龍甫德一封信,不幸落在泰人手中,但其內容不祥。

東姑雅谷被泰人所殺

1829年6月,東姑雅谷和兒子東姑蘇萊曼,在亞羅伽奴被泰人殺了,因為知道了因東姑雅谷的挑撥,使到泰人和吉州的馬來人交戰,使到很多泰人犧牲了。

1829年,東姑阿嫩設法會見在吉打州的泰國總督(六坤王的兒子),並得到批准到六坤國會見六坤王,陳述關於住在吉打州泰人所受到的困苦,他們時常受到吉打州馬來人的干擾和攻擊。

東姑阿嫩也住在六坤國。居住六坤國時期,東姑阿嫩、賽哈山加瑪魯來(Syed Hussain Jamalullail:賽哈崙加瑪魯來的兒子)以及東姑艾莎(Tunku Aishah:東姑龍甫德和東姑占占的女兒)舉行婚禮。

因為居住在吉打州的泰人常被馬來人干擾和攻擊,六坤王就把吉打移交給東姑阿嫩管轄,但須以每3年贈送“金花”給泰王為條件。1836年,東姑阿嫩也回到吉打州了。

另一方面,在之前的1830年1月30日,泰人獲得一封由蘇丹阿默達朱汀寄給吉打州兩位英雄的信件後,交給了在檳城的英國總督,內容不祥。那時,泰人詢問英國人為什麼讓西拜(Sepai)兵士在威省、大山腳出現?

1830年,東姑蘇萊曼向檳城財政部藉了2000元,佯說要賄賂泰人的首領以便他的兄弟蘇丹阿默達朱汀能夠回復皇位。

他召集了幾名在威省的馬來人作屬下,他們還殺了1名警察、3名西拜兵和幾名英國政府的雜工。東姑龍甫德還有一名印籍的巴基沙(Pakir Shah)和東姑蘇萊曼合夥。

英國總警長捉了蘇丹阿默達朱汀的2個兒子(可能是東姑鴨都拉和東姑惹諾拉錫)、一位殿下的親戚、一名檳城商人和一名德國人費里立克里德(Frederick Reiter),他們在進攻吉打泰人的路途中被捉。

從泰人手中奪回吉城市

1831年4月24日,東姑姑汀和來自威省的5000名馬來隨從及來自檳城的幾百名馬來隨從從泰人手中奪回在吉打州的城市。

那時,泰人提醒在檳城的英國人以便明確地和泰國合作,並要求英國包圍吉打州的海岸和碼頭,不讓馬來人到來。

英國派了兩艘具備完善兵器的船,名為“Zephyr”和 “Emerald”,防守在吉打州的海岸和碼頭以滿足泰人的要求。不久,英國再派出兩艘稱為“Wolf”和 “Crocodile”的船以代替先前的船隻。

這時,英國宣布東姑姑汀是“海盜”,並開始了吉打州馬來人與獲得英國支助的泰人之間的戰鬥。住在威省邊界的東姑蘇萊曼和屬下們企圖要跟東姑姑汀聯合,但他們的行動卻受到英國監視著,使到他們不能展開行動。

1831年6月,英國政府把蘇丹阿默達朱汀和他的兩個兒子東姑阿都拉及東姑惹諾拉錫送去馬六甲,然後遺棄他們,當作“被流放的人”。

1836年9目,住在六坤國的東姑阿嫩和馬來人回到吉打州。東姑阿嫩住在安南武吉(Anak Bukit)的皇宮,成為吉打州統治者;居住在吉打州的泰人和六坤人也回到自己的國家。從此,吉打州的統治權歸回到馬來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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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甲邀請蘇丹阿默回朝

東姑阿嫩擁有兒子東姑姆哈默(Tunku Muhammad)和東姑米達(Tunku Midah)。東姑阿嫩重新整頓行政,並派使者到馬六甲邀請蘇丹阿默達朱汀回來統治吉打州,但當時殿下還不要回。

經過東姑阿嫩多次的邀請下,在1838年,殿下才送他的兒子東姑惹諾拉錫回去吉州。1838年5月,東姑阿嫩委任東姑惹諾拉錫為“吉打蘇丹的繼承人”

1838年10月,吉打州一位馬來英雄東姑姆哈默態(Tunku Muhammad Taib)連同他的隨從有800名馬來人,集合在威省北部的邊境,等候由萬麥阿里帶領從浮羅交怡來的軍隊。

當軍隊抵達後,東姑姆哈默開始進攻在吉州的泰人城鎮,那是由70名泰國兵和300名馬來兵防守的城鎮,但他們不能打敗這城鎮的兵士。

東姑姆哈默態就順著那邊的河流,捉了維護泰方的馬來人妻子和家人,然後把他們放在隊伍的前頭,再衝向城鎮,在交鋒中有兩個婦女被殺死了,另有兩個受傷了,這些都是泰兵造成的。

當看到這情景,她們在城里的丈夫對泰人感到很憤怒,就離開城鎮投向東姑姆哈默。因此,東姑姆哈默就能征服此城鎮,城里的人全被殺死了。

東姑姆哈默率軍攻宋卡

過後,由東姑姆哈默態帶領的馬來兵士約一萬人朝向北部去,並征服了玻璃市和當讓。從那邊,他們再北上,毀滅了泰人的村莊,更燒毀了那邊的佛廟。其中一隊到達北大年,由東姑姆哈默親自率領,並進攻宋卡的泰人,在那邊和泰國軍隊交戰。

這場戰鬥持續了3個月,最後東姑姆哈默被從泰國來的軍隊(包括500名華人和2000名泰人)所擊敗,他也逃回吉打州去。

那時,六坤王帶領著大約1500名兵士來到吉打州,在吉打州北部的邊境,由賽胡申(Syed Husain)率領的300名馬來人已被六坤王的兵士進攻和殺害了。

六坤王的戰隊繼續攻佔了亞羅伽奴,由東姑阿都拉率領的馬來人隊伍,也被六坤王的戰隊擊敗了,東姑阿都拉與大臣及隨從們逃到玻璃市去,最後向在檳城的波漢總督(Bonham)自首。當時,英國戰船正包圍吉打州海港,並毀滅了馬來人的船隻和財物。

同一時候,東姑姆哈默態以靜制動,悄悄的召集了剩下的那1000名馬來兵士在一個叫“Jeram”的地方。從那邊,他們進攻在亞羅伽奴的泰人,但被六坤王的戰隊擊敗了。

馬來兵士們逃離到威省和檳城去,有些則去了玻璃市。在逃跑路途中,他們毀滅了幾個村莊並叫住在吉打州的馬來人搬去威省和檳城。

東姑姆哈默態逃到霹靂去,但卻被英國政府捉到他,並控告他“強劫”。經過檳城最高法院的審判後,他沒有被定罪,因為他對抗泰國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過後,他被送去加爾各答,不久他再回來,並住在檳城,直到去世。

雖然東姑姆哈默態被英國人援助的泰人擊敗,但他的好友萬麥阿里仍然率領吉打的馬來隊伍繼續他們的鬥爭,攻打由英國援助的泰人,但仍被擊敗。

英國船隻包圍吉打港口

1839年3月,在檳城的英國政府派了一艘“Hyacinth” 船和幾艘小船,由偉倫將軍(Kapten Warren)率領,包圍吉打州的海港,與萬麥阿里率領的船隻交戰。

雖然英國人的船隻已包圍吉州的海港,但萬麥阿里以他的機智詭計,逃脫了出來,帶著他的船隻航向浮羅交怡。

那時,偉倫將軍看到正航向浮羅交怡的萬麥阿里船隻,他也帶領著船隻航向浮羅交怡,追逐及攻打萬麥阿里的船隻,但英人的船隻沒法追逐得上萬麥阿里的船隻,因為他們的船隻己駛入彎曲的浮羅交怡海峽。

“Hyacinth”號船隻停泊在浮羅交怡的領海,而偉倫將軍正在尋找出路和設法攻打萬麥阿里的艦隊,並派了幾艘小船沿著浮羅交怡彎曲的海峽,尋找萬麥阿里的船隻,發現到他們隱藏在浮羅交怡的馬六甲村(Kampung Melaka)。

由偉倫將軍率領的幾艘船雙,在黃昏時分已到達馬六甲村,重重包圍了整個村,偉倫將軍看到萬麥阿里的船隻在這裡,村裡有一柵壘在一座山上,具備著大炮,炮口向著村子的入口處。

偉倫將軍和備有完善武器的兵士,帶了彈炮在馬六甲村登岸,傳令在山上柵壘里的馬來人投降和認錯,結果,很多人都下山來投降和認錯。

偉倫將軍下令兵土們毀滅山上的柵壘,並燒毀在那邊的萬麥阿里船隻。另外,山上的大炮也全被撲滅。離馬六甲村不遠的一條小河上,看到兩艘設備完善和食物充足的船隻,由萬麥阿里帶領出發,離開浮羅交怡航至蘇門答臘,結束了萬麥里向英國鬥爭的雄偉壯志。

1839年7月,東姑惹諾拉錫要求他的哥哥東姑阿都拉錫加冕為“吉州蘇丹的繼承人”。經過多次東姑阿嫩到檳城邀請蘇丹阿默達朱汀重新統治吉打,在1839年,殿下也回到吉州去,回復統治吉打州。

當蘇丹阿默統治吉打州後,殿下立即訓令,把東姑雅谷在籠牙(Langgar)區內的墳墓拆毀,然後重新把他葬在籠牙區外,因為殿下認為已故的東姑雅谷為“判徒”。

不久,在州內的一個儀式中,蘇丹阿默達朱汀移交了幾個地區,給對殿下有貢獻的人士:

1.古邦巴素區(Daerah Kubang Pasu)交給東姑阿嫩。

2.加央區(Daerah Kayang:現是玻璃市)交給賽胡申惹瑪魯來,因為東姑尤索夫已在馬六甲去世。

3.沙頓府(Daerah Setul)交給殿下的弟弟東姑必斯奴。

接收了殿下的“贈禮”後,他們也到殿下贈賜他們的地區去居住。

1841年2月,東姑阿都拉在吉打州逝世,安葬在籠牙皇陵。

贈送金花新條規

★第23任回教統治者蘇丹惹諾拉錫姆阿佔沙一世史略(Sultan Zainal Rashid Muazzam Shah I:1843─1854)

在1843年,東姑惹諾拉錫繼位,被委任為吉打州第23任回教統治者,尊稱“蘇丹惹諾拉錫姆阿佔沙一世”。殿下也是居住在亞羅士打皇宮。

根據東姑阿嫩的提議,剛上任的蘇丹向泰王和在檳城的英國總督呈報有關吉打所發生的事情。

從泰國回來的吉州使者,帶回泰王送給蘇丹的禮服,並封賜蘇丹“Phya Saiburi”的勛章。

1843年7月,殿下到沙頓府探望他的叔叔東姑必斯奴,當時東姑必斯奴正病重。在同一個月里,他病逝了,被安葬在“Mambang Segara”的墳墓。他的兒子東姑姆哈默阿吉(Tunku Muhammad Akib)繼承統治沙頓府。

1843年8月,蘇丹和東姑阿奴賽胡申加瑪魯來、東姑姆哈默阿吉,連同他們的隨從一行人,去泰國拜會泰王。

在同年的12月,他們才得到會見泰王,當時替殿下傳話的翻譯官是萬阿都拉巒姑察依沙(Wan Abdullah Luang Kuca Ishak)。會面中,泰王封賜更高的勛章給蘇丹,隨行的王者都得到“Phya”的勛章。

當時,泰王規定吉州、古邦巴素、沙頓府和加央,每3年個別贈送“金花”給泰王。吉州的“金花”要3層高,其他的3層高,全部送達泰王處,不要再由六坤王傳送。

1847年10月,蘇丹委任他的女婿東姑目哈默賽敏東姑阿都拉曼(Tunku Muhammad Sa'id B.Tunku Abdul Rahman)為吉打州總督。浮羅交怡則由萬依斯麥(Wan Ismail B.Raja Laksamana Kedah)管理。

1853年5月31日,古邦巴素王東姑阿嫩去世了,安葬在浮羅皮桑(Pulau Pisang)。由他的孫子東姑依沙(Tunku Ishak)繼承他的王位,另一孫子東姑目哈默沙曼(Tunku Muhammad Saman B. Almarhum Tunku Seri Maha Menteri)被委為古邦巴素總督。

在位吉州蘇丹11年後,殿下於1854年3月13日,在亞羅士打的皇宮駕崩,過後安葬在籠牙城皇陵,尊稱“Marhum Kota Setar III”。

自從蘇丹阿默在1843年繼續統治吉打州之後,殿下曾參觀了瓜拉姆拉城,得悉這城市已毀壞。以前吉州的居民(1821年前)共有18萬人口,只剩6000人口,很多居民都搬去威省和檳城。

但是,當殿下重新回來任吉州蘇丹之後,很多吉打州的馬來人也搬回來住。

1843年4月,蘇丹阿默達朱汀在亞羅士打駕崩,並安葬籠牙區的皇陵,尊稱“Marhum Melaka”。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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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9篇:委任華人甲必丹(第24─25任蘇丹史略)(上)

★第24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默達朱汀姆加蘭沙史略(Tunku Ahmad Tajuddin Mukarram Shah:1854─1879)

1854年,蘇丹惹諾拉錫駕崩後,他的女婿東姑姆哈默賽要爭取繼任王位。但是,萬依斯麥、萬依不拉欣,萬姆哈默態和吉州的大臣們委任已故蘇丹的兒子東姑阿默達朱汀,為吉州第24任蘇丹,稱號“蘇丹阿默達朱汀姆加蘭沙”。

這項委任已通知泰王。萬依斯麥的女兒萬夏嘉(Wan Hajaj:旺目哈默沙曼的妹妹)下嫁殿下。

泰王封賜殿下更高的勛章,海峽殖民地的總督借錢5000元給殿下,並答應殿下協助發展吉打州。總而言之,殿下得到泰王的信任,以及海峽殖民地英國人的友誼關係。

殿下娶泰女為妻

1855年12月25日,殿下和大臣們出發去拜會泰王。在泰國,殿下娶了泰王的養女萬嘉敏蒂龍力阿美婷(Wan Jah Binti Long Nik Abidin,一位來自北大年皇族)。1856年7月23日,殿下和隨從們回到吉打州。

華人在瓜拉姆拉街經商

在殿下統治期間,1856年至1857年,很多華裔商人在吉州做生意,特別是在瓜拉姆拉街,當時瓜拉姆拉城才開放。

1858年,殿下開闢了一條從哥打士打到安武吉的馬路。

1859年9月間,殿下委任他的弟弟東姑黎道魯汀(Tunku Dhiauddin:又名東姑姑汀)為吉州總督。

1861年5月12日,一間馬來學校在亞羅士打區內的巴當樂拜(Padang Lepai)開設,讓吉州皇族們的孩子和有錢子弟就讀,老師是來自新加坡的阿里姆明文希(Ali Mu'min Munshi)。

荷蘭回教徒替吉打練兵

1863年,一位信奉回教的荷蘭人阿都拉曼(Abdul Rahman)來到吉州,並替吉打政府打工,教導“Sepai”兵士操練。1863年,殿下買了一艘擁有2支桿的帆船。

1864年6月4日,蘇丹后生下一個兒子─鴨都哈密(Abdul Hamid)。1864年11月,東姑阿嫩的孫子東姑依沙把原本統治的古邦巴素區,交還給殿下。該區納入了吉打州,泰王也接受這項安排。

1865年1月,殿下再次拜會泰王。在回程途中,殿下停留在六坤國。住在六坤國的東姑阿凱(Tunku Akil:東姑蘇萊曼的兒子),獲殿下批準回到吉打州。

委任華人甲必丹

1866年,宋卡國王開始從宋卡建設馬路至吉打州。當時,越來越多生意交易在兩國之間進行。同年,殿下委任了一名華人阿成(Ah Seng),在吉州出任華人“甲必丹”。

過後不久,殿下也委任了阿少(Ah Saw)為華人“甲必丹”,同時殿下封稱阿少為“Kapitan Wijaya Bisara”。

1870年,殿下撥出些土地給華裔商人,並要求他們種植咖啡園和丁香樹園,因此很多華裔工人和印度工人都湧到吉打州來。當時,殿下也建立了兩座石橋在拉惹河(Sungai Raja)和亞羅河(Sungai Alor)上。

大約就在這時期前後,殿下委任萬目哈默沙曼為吉州的首相,萬瑪目(Wan Mahmud)為法官。殿下也買了一艘浮輪供自己使用,當時,吉打州總督東姑黎道魯汀與住在新加坡的姆哈默贊(Muhammad Zain)結為朋友。

1872年6月,在雪蘭莪州發生了爭執,是拉惹瑪哈地敏拉惹蘇萊曼(Raja Mahadi B.Raja Sulaiman)對抗雪州蘇丹阿都沙麥(Sultan Abdul Samad)。

東姑黎道魯汀(東姑姑汀)到雪州去,與雪州公主結婚。雪州蘇丹委任女婿東姑黎道魯汀為他的“蘇丹代表”,統治雪州。因為在雪州的爭執中,女婿自然幫助岳父,同時受到海峽殖民地英國人的協助。

吉州蘇丹割除了東姑黎道魯汀總督的職位,因為他插手參與雪州的爭執事件。殿下另委任東姑雅谷取代其職位。

出兵助泰鎮壓華人示威

1873年8月,吉州政府派了一些馬來隊伍到東卡(Tongkah)去協助泰國政府鎮壓那邊的華人造反示威,結果成功平定了這場示威。

1874年4月,泰王拜訪吉州6天,由東姑雅谷護送泰王回曼谷,泰王封賜他“Phya Saraponpipit”勛章。

1875年4月,太子東姑惹諾拉錫娶了東姑里黎道魯汀的女兒東姑瑪莉安(Tunku Mariam)。

霹蘇丹到吉打避難

1876年12月,霹靂蘇丹依斯麥(Sultan Ismail)從霹靂逃出來,因為殺了霹靂州第1位英國參政官米(J.W.W Birch)而被英國人追捕,他逃到吉打州的瓜拉姆拉,吉打蘇丹允許他留下來。

但是,1877年1月,吉州蘇丹卻把他交給在檳城的英國政府,英國政府把霹靂蘇丹帶到新加坡去,然後把他“流放”到柔佛州。

1877年12曰,吉州蘇丹到當讓去,和泰國政府官員開會討論進行殺害反泰王的華人領袖巴耶古吉(Phya Ku Kiat)。

統治了吉打州25年後,在1879年6月22日,蘇丹阿默達朱汀姆加蘭沙在哥打士打皇宮駕崩,安葬於籠牙城皇陵。

蘇丹阿默達朱汀後代

已故蘇丹和他的妻子萬夏嘉及萬嘉留下了數10位公子和公主:

萬哈嘉的兒女:

1.東姑阿密娜(Tunku Aminah)─1859

2.東姑羅嘉雅(Tunku Rokiah)─1862

3.東姑阿都哈密(Tunku Abdul Hamid)─1864

4.東姑哈沙(Tunku Hafsah)─1866

5.東姑鴨都阿芝/東姑農/東姑必斯奴─1870
(Tunku Abdul Aziz/Tunku Nong/Tunku Bisnu)

6.東姑阿西呀(東姑甫帝)─1870
(Tunku Asiah @ Tunku Putih)

7.東姑吉哇(Tunku Jiwa)─1874

8.東姑瑪默(Tunku Mahmud)─1876

萬嘉的兒女:

1.東姑惹諾拉錫(太子)(Tunku Zainal Rashid)─1857

2.東姑加哈拉(Tunku Jahara)─1862

3.東姑卡新(Tunku Kasim)─1863

4.東姑阿都加立(Tunku Abdul Jalil)─1864

5.東姑惹諾拉(Tunku Zainal Rashid)─1870

6.東姑瑪蝦(Tunku Mardhiah)─1872

任期最短的蘇丹

★第25任回教統治者蘇丹惹諾阿比汀姆阿占沙2世史略(Sultan Zainal Abidin Muazzam Shah II:1880─1881)

1879年6目,蘇丹阿默達朱汀姆加蘭沙駕崩後,在同年的8月,吉打州皇族、大臣們、已故蘇丹的公子─東姑惹諾拉錫(Tunku Zainal Rashid)和東姑阿都哈密(Tunku Abdul Hamid),以及吉州蘇丹的書記姆哈默(Muhammad)一行人到曼谷去拜會泰王,因為要確定誰將出任新蘇丹。

1880年1月,在泰王的皇宮,泰王委任了東姑布特拉惹諾拉錫為吉州蘇丹,尊稱“蘇丹惹諾阿比汀姆阿佔沙2世”,而東姑阿都哈密為州總督,過後,他們一行人也回到吉州去。

在吉州,殿下委任了萬目哈默沙曼(Wan Muhammad Saman)為吉州的首相、東姑朱尤索夫(Tunku Jusuh),以及東姑阿都拉(Tunku Abdullah)為大法官。

大約統治了吉州不到兩年,在1881年9月22日,殿下在哥打士打皇宮駕崩,並安葬在籠牙城皇陵。已故蘇丹遺下兩位公子,分別是16歲的東姑甫德拉(Tunku Putera)和12歲的東姑阿都哈密(Tunku Abdul Ham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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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上篇

《亞羅士打250周年》忽略華人史料

由吉打州州政府出版之《亞羅士打250周年》紀念專輯,在1990年6月2日慶祝紀念盛典上,由蘇丹殿下主持推售禮,深受各界的歡迎。我有機會受邀出席這項歷史性的集會,感到無限榮幸。

該書內容豐富,對於充實吉打州歷史資料的貢獻頗大,內容包括對亞羅士打250年來遷都歷史的演變作出詳細的記載、對歷屆統治者王朝的系統性整理、東姑救了亞羅士打以及亞羅士打日治時期的一些插曲、馬來民族治運動的發展等等,都作出生動的描繪與刻劃,是一本由官方出版,充作吉打州歷史研究的史料參考書。

該書的重點放在官方資料及馬來歷史學家和學者的論文。雖然該書也嘗試反映首相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誕生地的農業發展歷史,以及反映亞羅士打英文教育的發展史,但是就是缺少對吉打州華印族史料的介紹,以及華印族文化教育發展史的反映,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當天的紀念盛典上,頒紀念品給在亞羅土打誕生的歷史老人,也純粹只是馬來民族而已。

這本紀念專輯的出版是整個紀念慶典上的主題,編輯委員會缺乏華印社會歷史資料的記載,可說是一件嚴重的事。可能性有兩點:第一,編輯會的資料室沒有英巫譯本的華印族史料參考書;第二,編委會成員沒有邀請對華印族史料有專長的學者加入編委會。

我感到遺憾的是,一篇論述《蘇丹亞默達裕汀2世統治吉打州時期》(1854─1879)的專論作品中,沒有具體或零散地反映華社史料,另外,文中安插一張吉打州華人甲必戴春桃的遺照,可是文中卻沒有講述有關戴春桃的任何史料,連名字也沒提到。

我深一層地思考,這不必埋怨任何人。但這種現象卻在我內心深處產生一個崇高的信念與決心,就是要在90年代初葉開始著手一個艱苦的寫作計劃,編寫一本吉打州華族史料。

配合這篇蘇丹委任華人甲必丹的歷史情節,這篇史料整理,將協助讀者們對吉打州華人甲必丹取得較為全面的認識。

吉首位華人甲必丹辜禮歡

“雖說萊特在1786年抵達檳榔嶼後,有一位吉打的華人甲必丹曾攜帶魚網來贈送,但幾個世紀中,我們很少聽到吉打華人的事,很明顯的在威省居留的華人,一定是在初期時進入吉打。...”

這是巴素博士追述檳榔嶼開發人萊特,在當時見到一位來自吉打華人甲必丹的情景。

(萊特開發檳榔嶼及與吉打蘇丹的歷史關係,請參閱拙者《填埋中的沙曼運河》,1984年出版)。

吉打州早期社會僑領林友祥在一篇序文中亦有指出:“前賢篳路藍褸,艱難締造,幾經擴展,始有今日之史載,自1786年,萊特氏抵檳榔嶼,有一個吉打華人甲必丹曾攜帶漁網及米贈送,證明華人居留此間已先與萊特氏矣。”

這兩段文字所指述的華人甲必丹,就是吉打州第一位華人甲必丹辜禮歡。
辜禮歡在當時是吉打州華巫社會受人尊敬的聞人,大家都稱呼他為“甲必丹仄萬”(Captain Chewan)。他原是福建人,當時吉打州由暹羅控制,由於他與暹羅王族有很密切的關係,使他很方便從暹羅進入馬來亞。

萊特開拓檳榔嶼之後,他遷移到檳榔嶼居住,就住在靠近東南部的海濱(就是今天的大街)。在1805年,檳島設立市政府,委他為市議員。辜禮歡不僅是吉打州第一位華人甲必丹,同時也是英國政府管轄下的檳榔嶼的第一位華人代表。

在檳州發達

漳州人最顯赫者為辜氏家族,始祖辜禮歡。明末清初避難出國,先至暹羅,繼至吉打。1768年7月17日,他和幾名印度基督教徒,從吉打至檳城見萊特,送他一條魚網。

同年8月11日,萊特正式登陸檳榔嶼,那年是太子生辰前文,因此命名為“威爾斯太子島”。

翌年5月7日,委任辜禮歡為甲必丹,管理當時的一二百名華人。辜禮歡以經商及種植起家。1806年也承包雅各市(James Town),今稱“Sungai Kluang”的酒稅。1810年又標得喬治市的酒稅餉碼,遂成大富。

他在1826年去世,葬在峇都蘭章(Batu Lanchang)的辜氏墓地。

辜禮歡有2位妻子,在吉打的妻子顏梅娘生3子1女。在檳城的妻子蘇憶娘生6子2女。8個兒女都出人頭地。

8名兒女的名字是雨水、國材、安平、國忠、國珍、龍池、國良和應雷。7名孫兒則包括登春、復蓬、敏止、壬辰、建熏、紫雲。

8名子女出人頭地

辜國材是蘇氏所生的長子,在政治上比他父親更活躍。1819年,萊佛士登陸新加坡時,國材是他的隨員。

1841年,吉打受暹王控制時,國材被委任為吉打港口府尹,俗有“吉打港口王”之稱。他又被封為蓬芽(Pungah)的拉惹(Raja),和六坤(Ligor:Nakorn Sri
Thamarat)藩王的督辦。

1837年,他曾帶300人前往霹靂索欠。他的孫子辜尚達,在1869年愛丁堡公爵蒞臨檳島時,曾下塌在他的宅中,因此該宅被稱為“愛丁堡大廈”,前面那條路也稱為“公爵路”。

辜禮歡的次子辜安平,少時送往中國,巴圖上進,中子進士後,在林則徐幕府中服務,後調往台灣。他的孫子賢榮,最為顯赫,台灣割讓給日本後,尚被封為貴族。

辜禮歡的三子辜龍池,常居古打,被封拿督,他的兒子叫紫雲,也就是舉世聞名大文豪辜鴻銘的父親。紫雲在檳城雙溪呂蒙(Sungai Nibong)白朗氏(Fobbs Scott Brown)的膠園內任司理。他的兒子辜鴻銘便被白朗氏收為養子,送往蘇格蘭受教育。

名震世界大儒辜鴻銘(Ku Hung Ming:1856─1927)

這位辜禮歡的曾孫在1877年考獲愛丁堡大學文學碩士榮譽學位,再往德國萊比錫大學深造,精通法語、德語和現代希臘語。1880年學成回檳城,在新加坡政府部門工作。

不久,他會晤馬建忠,暢談3日後,毅然辭職回檳,思想突然改變,留起辮子,拋棄西裝,穿起中國傳統服裝。

1881至1882年,他參加一個英國的探險隊,擔任翻譯員,隨隊前往廣州,擬赴緬甸,後轉回上海一家英人商行任事,後改任教師,同時研讀經典,上京考中進士,在張之洞幕府任事達25年之久。

他用英文寫過不少著作,大多被譯成法文和德文。歐洲各國人士對他推崇備至,尤其是德國人,甚至成立“辜鴻銘研究會”和俱樂部以尊敬他。可惜,他在晚年時頑固守舊,以清朝遺老自居,效忠清室,反對五四運動,為人厭棄。

溥儀皇帝在他逝世時(1927年)追封他為“唐公”,以慰陰魂。

辜鴻銘將中國《論語》、《中庸》和《張文襄幕府記聞》用英文譯還。他的著作:《中國人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針對第1次大戰德人的鐵血主義,以及英人的民主議會為盲目群眾所把持,是促成戰爭的直接原因。宗教的道德力量已無法約束人心,今唯有孔子學說,以挽救危局。

後裔在檳島“開花結果”

辜禮歡的長子辜國彩,曾做過暹羅登牙的總督。國彩生了登春,壯年時隨父到邏羅,也受封為某一地方的總督,承繼他的祖位,他因受不了要覲見皇帝,必須匍匐地下的禮節,而謝辭了委任。

登春又生了二子尚達、尚德。尚達後來被封為太平局紳的市議員。檳城有一條“尚德街”,就是紀念他的。

辜尚達(1833─1910)是甲必丹辜禮歡的曾孫,第一位取得新加坡煙酒餉碼的合約者。

辜尚達任市議員時,對當時小販的福利非常出力,小販們面對問題時,他常出頭與市政府力爭且必會得到解決。尚達伉儷均壽登百歲,當他去世時,全檳榔嶼幾千名小販都停了生意去送殯。

辜禮歡的三子龍池後來被吉打州皇室封為拿督。拿督龍池生了復蓬,然後復蓬就生下辜鴻銘。

尚達有兩個兒子:景成、景泉。景成考獲獎學金留學英國,景泉就在大山腳守產業。

辜尚德早逝留下三名兒子:立明、立亭和立清。立亭是愛登堡大學醫科畢業,後來在檳城當醫生,亦被委為太平局紳和市議員。

辜立清則有兩個兒子申福、申忠。申福是匯豐銀行買辦,熱心社會事業。辜禮歡之次子安平,很早去了中國,在清代道光年間考中進士並當林則徐之助手,後來官至“道台”。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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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9篇:委任華人甲必丹(第24─25任蘇丹史略)(下)

吉華人甲必丹始自暹屬時期

吉打州第1個華人被封為甲必丹的辜禮歡,由於後來遷居檳島,而被史學家忽略了他在吉打州的歷史性地位。我國著名史學家已故許雲椎教授在編輯吉打州華人史時,就曾發生這種忽略的現象。

許雲椎遺著─《中華民族拓殖馬來半島》在論及“吉打的華人”時,全篇沒有提及豐禮歡。只把辜禮歡的史料編入檳州的華人史內。

雖然如此,許雲椎教授一生研究大馬華族史料的心得及各華人史料,是我們後輩著手研討華族史和國家史的參考根據和基礎。

許雲椎教授曾指出:吉打華人最先封為甲必丹,是始自暹屬時期。1819年,吉打還向暹王進貢金銀花樹,因為怕暹王,所以在1907年,將首府遷至哥打瓜拉姆拉(Kota Kuala Muda)。

首先,開賭致富的剃頭司務峇峇成,竟被封為甲必丹。在海峽殖民地的檔案極為輕視他,稱他為“惡棍”。但是,吉打蘇丹卻信任他,他因此得勢,可任意亂攪一場。

從辜禮歡開始,所有吉打州的華人甲必丹都是開始自暹屬時期。

吉打州華人甲必丹,是蘇丹從華人社會中有影響力的領袖中選出加以委任。

居林有兩位華人甲必丹

吉打州南部也隨後有兩名來自華社的新型人物被蘇丹委為甲必丹。這和當時的歷史背景有著密切的關係。

1861年,吉打邊境有一群土匪,襲擊威士利省,造成人命財產的巨大損失。

1854年5月4日,英政府總督致函蘇丹,要求採取行動,阻止匪徒越境騷亂,這時三合會又開始活動起來。

1876年,義和大伯公兩派,在哥打瓜拉姆拉發生大決鬥。

居林作為吉南的一個繁華的城市,先後有兩名華人領袖被委為甲必丹。

雪蘭莪中華大堂慶祝54周年的紀念特刊(1977年)刊載許雲椎之遺著《吉打州華人民族拓殖馬來半島》文中的“吉打州的華人”幫助筆者寫成這篇作品。(這篇文章也刊在馬來西亞華人文化協會出版的“學術叢書第1種”:《馬來西亞華人文化研究論文集(第一輯)》)。

許雲椎教授在文中指出:

吉打南部的居林(Kulim)有一位甲必丹趙亞爵,原名似為趙爵元,台山人,本是木匠,同時也是三合會的領袖。

他在居林造一座魯班古廟,政府檔案中稱它為“華人公司”。店內至今尚存一堆蟲蛙的神主,顯然和三合會有關。蘇丹大概要利用他控制黨徒,所以委任他為甲必丹,並給他承包餉碼。這古廟是趙爵元於1880年所捐獻,是他唯一的遺跡。
本世紀初,居林另外有一位甲必丹名叫羅啟立,1867年5月22日生於檳榔嶼浮羅山背(Balik Pulau)。4天後,他便接受洗禮為天主教徒,長大時苦練拳術。

後來,他到霹靂州華都牙也(Batu Gajah)淘錫失敗,又到威省的巴葛德士(Pagar Tras)做生意,又失敗,然後便到居林的直落旺(Telok Wang)做礦工,又從事獵山豬。

羅啟立既練得好槍法,又通拳術,因此成為好漢,名聲大噪。吉打蘇丹便任命他為居林甲必丹,也給他承包餉碼。後來,他放棄甲政,遷居到暹羅南部勿洞(Betong)去種樹膠,日軍佔領前,他把膠園賣出,捐錢給天主教堂。

日軍佔領期間,他把居林住宅也賣出,1943年,他在檳城中央醫院逝世。

“兄弟甲必丹”李欲修與李欲靜

比較為人尊重的是李欲修、欲靜這對甲必丹兄弟。他倆是吉打出生的華人。父親李旦官在1820年左右從中國福建南來亞羅士打,在離亞羅士打250哩的“Padang Kerbau”娶洪嬌登為妻,生下2男1女,女名渲娘。

李欲修、欲靜是吉打州一對不可分割的兄弟甲必丹。因為他兄弟倆都對吉打有功,蘇丹阿默達朱汀封李欲修為“Dato Vijaya Besar”,李欲靜則成為蘇丹的私人秘書。兄弟倆都受到當時華人和巫人社會的敬愛,大家都稱欲修為“Eh Ma”(祖母),稱欲靜為“Eh Tok”(祖父)。

兩兄弟白天在巫校讀書,晚上學習華文,因此精通華巫英語文,並且懂得爪夷文,結果他倆都能成為馬來文學者,受到各民族所尊敬。

同時,他倆從小就在巫人環境中成長,當時,巫人在蘇丹處取得了出入口及渡輪的專利權,往往將專利權轉給華人來承頂,能有信用地繳付稅給蘇丹。

因此,李欲修兩兄弟也承頂了這類專利權,付清稅貢又快又準期,加上經商態度誠懇,令蘇丹非常賞識,不僅成為吉打王族的賓友,並且成為吉打經濟發展建設上的功臣;所以在後來,欲靜成為蘇丹的私人秘書,欲修則成為蘇丹的司庫。

有一次,吉打蘇丹須送銀花去暹羅,蘇丹是騎著大象從亞羅士打到暹南的宋卡,再乘船去曼谷的。欲修在中途,除了娶玻璃市小姐為妻,生1女後,因欲得男孩,後又娶檳榔嶼小姐及3位暹羅小姐─奴官、妹旺和美克麗亞。

他們兩兄弟都曾得到吉打蘇丹寵賜馬來王族象徵的劍與矛,劍上還鑲有鑽石,作為李家最光榮的傳家之寶,可惜在日軍入侵時遺失了。

戴春桃最受巫族愛戴

華人甲必丹戴春桃(又名戴春華)是客籍人。華人早期除了少數分布在唐人街,馬來由街,海圩街之外,其餘大部分散居在那美(Nami)和午侖(Gurun)兩地,當時的甲必丹有幾位,其中有歷史記載的計有辜禮歡、戴春桃、李欲修、趙爵元。

在檳城時期(註1)的吉打州、玻璃市和泰南因為六坤的藩王所統轄,所以玻璃市地處是暹馬交流的中站。尤其是18、19世紀,雲南及水道的南海進入,再到全馬各地。這期間內,辜禮歡和戴春桃同樣的是在那美和牛崙的甲必丹。
戴春桃是客家人,他更具有華人學者的風度,不僅入鄉隨俗,而且能以巫人的傳統習慣與巫人共同生活,他更是學好巫文和英文,使到檳城內的巫人都非常愛戴他,巫人也因為他具有學者的風度,所以當時巫人與華人如有糾紛,都找他出來調解。

因為他維持地方上的治安,忠於蘇丹,所以獲得蘇丹封賜他為“Dato' Bijaya Setia”。

戴春桃除了化解民族間的糾紛,防止種族惡化,建立親善關係作出貢獻之外,最傑出的是他在1919年聯合當時巫人領袖端姆力,獻捐一塊地皮供亞羅士打華社作神廟與華校的用途。這間神廟和華校,就是今天的“廣福宮”和早期新邦瓜拉之“平民華小”。(請參閱拙著《吉打州華校發展史概況》)

從留存下來的一些歷史相片,可以略略知悉戴春桃每逢參加官方節慶時,他必穿起清朝袍服,戴起花翎,他的隨從也都要穿清朝袍服。

戴春桃曾住在米都唐人街門牌12號,於1922年2月逝世,逝世之前居住在米都籠芽路87號。他的墳墓是建在吉北武吉檳榔山野上。十多年前,我終於掘出這座被親屬遺忘的墳地。(有關戴春桃的史料考證,請參閱拙著《吉打河,歷史的河流》)。

吉打州的華人甲必丹中,戴春桃最有排場,因為他比較有知識,其他幾個是勞工階級,峇峇成是剃頭司、趙亞爵是木匠、羅啟立是礦工,身份都不高。致於李欲修兄弟,因受過巫文教師,又懂華文,所以較為活躍。

李戴二家,又因結成親家而更密切。因為李欲靜之次子淵吉過繼給李欲修,長大後因和戴春桃長女秀望結婚,而又入贅戴家,但他的次子仍舊名李有文。後來在政府部門工作,1945年升任州財政,1953年再授於“The Badiishah of Loyalty”勛章,同時英女皇也賜他“大英帝國熏章”(O.B.E.)

(注1:檳城時期)

18世紀初葉起,不僅玻璃市受暹羅所管轄,連吉打州也歸入其中。暹羅在洛坤設立一個藩王,將吉打稱為“榕城”(Daripuri Saiburi)將吉打州封為“榕城侯”(Proya Saiburi),每3年須向暹羅進貢金銀花樹,如遇戰爭還要向吉打徵兵,一有不滿意就派兵來徵討。

雖然暹羅在1568年及1767年曾有兩次被緬甸征伐,但暹羅一直疑惑吉打與緬甸有勾結,所以在1818年,曾命吉打蘇丹去攻打霹靂,使霹靂也向暹羅進貢金銀荷花。

因此,吉打一直在暹羅的壓迫下,後來在1786年割讓了檳榔嶼,及1800年再割讓威省給英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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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唯一華人甲必丹李礽錦

在整理與究討吉打州華人史料的過程中,配合曾經參加慶祝亞羅士打開埠250周年紀念盛典有感而發,然後進行究討吉打州華人甲必丹史料,發現其中一位華人甲必丹李欲修,曾娶玻璃市小姐謝金娘為妻。

於是就聯想到玻璃市州唯一華人甲必丹李礽錦的史料究討,是否能有助於更深一層認識與了解當時吉玻兩州華人歷史人物的關係?

後人遺忘前賢墳墓荒蕪
從史料記載,獲悉李礽錦甲必丹之辦公室,是設立在當今玻璃市首府加央市大街門牌28號的房屋內。我從加央“乃兄弟派報社”陳乃坤打聽追查下,當今“利強經濟百貨公司”的店舖,就是當年李礽錦甲必丹的辦事處。

在陳月懷市議員的協助下,前往“廣東會館”追查先賢遺照,在底層大廳的進口處上端高掛著李礽錦的遺照。過後並獲得會館書記陳玉嬌小姐的協助下,提供《玻璃市廣東公會金禧紀念特刊─1981》。

在特刊上,對李扔錦甲必丹之墳摹所在地很感興趣,在陳彬業市議員及黎美蘭小姐的熱忱協助下,前往加央爪夷芭附近的甘榜布勞(Kampung Pulau),親蒞目睹“李礽錦甲必丹墳墓”,並拍下這座被其親人及後裔遺棄的淒涼實景:

傾斜的墓碑被一團團的野花雜草圍繞著,墓背上更是推滿枯枝條葉,墓碑的字跡沒有修塗呈現迷蒙,需費很大的心神才能證實這座墓碑上的墓志是屬於這名玻州華人領袖。

10多年前(1980年)我在吉北武吉檳榔一座山野上尋出“甲必丹戴春桃”之墓(1座被其親人與後裔遺棄不顧之華族領袖之墓),十多年後的今天,玻璃市唯一華人甲必丹之墓的命運也是如此,這是兩個具有光輝歷史背景人物的遭遇都是如此淒涼,的確令我心寒。

這是否意味著“甲必丹”的親情與後裔,對親人祖先的念情是那麼冷漠,連最低限度的民俗:每年清明節掃墓修墓的功夫都免了,是否意味著甲必丹之後裔竟全是不念族史、不念親情、不念長輩,不念民俗民風之輩?

巫裔地主力保墳墓

高掛在玻璃市“廣東公會”之李礽錦遺照下端,誌明由已故李洲於1957年2月吉日題志“李礽錦(甲必丹)簡介”:

“李礽錦(甲必丹),先生新會外海人士,育有長男清水,次男清元,獨女月秀。早年買掉南渡,至加央經營洋什貨生意。曾與玻州老皇端昔砂比周游大暹,獲得暹王賜給上方寶劍。即後,承攬玻州關稅。謹將所知,草志於上。”

但是,距離加央市3哩李礽錦墓地的墓碑內容,則有所出入:

“光緒戊申孟春吉日,
 皇清顯考諱礽錦李公之墓,
 孝男─松盛、清貴、清源、清瑞;
  女─月修;
  孫─聰和、中杏。”

李礽錦的兒子李清貴,逝世後也是安葬在其墳墓附近。李清貴之墓碑已倒塌,碑上志明的日期及子女名字與甲必丹墓碑的記載相同。

墓碑記載的日期是光緒戊申年(即公元1908年)。根據李柏年的考查是墓碑重建的日期。雖然這座墳墓仍然殘存在甘榜布勞,但是,這塊土地是一名巫籍退休司機仄哈密敏沙押(Hamid Bin Saad)之私人產業。

由於他長久以來居住在這地段,後來向州政府申請獲得這塊地段。其後曾有不少人向他建議剷平這座華人古墳,他始終不肯這樣做,因為他知道這是一座“華人甲必丹”的墳墓。他在1982年12月25日曾向前來尋找李礽錦之墓的林道濕及陳彬業披露:

“有1名甲必丹的外孫之一莊瑞慶曾來拜墳,並叮囑他代為照顧這個墳墓,他也不時為這個墳地修除野草。”

友族同胞對華人甲必丹懷有如此深重的感情與愛戴,但其親人與後裔迄今在何方?難道就讓這名玻州唯一‘華人甲必丹’之墓,任其荒蕪,任其消失...。”

保護友族深受拉惹器重

這位被親人和後裔所遺忘與拋棄的歷史人物,是在玻璃市第3任拉惹賽益沙比(Raja Syed Staffi Samalullai)在位期間,被拉惹委為華人甲必丹才奠定其歷史人物的地位。

與吉打州的情況一樣,玻州的首二三位拉惹皆是由暹羅王委任。首任拉惹是端賽益胡新(Raja Syed Hussain Jamalullail:1843─1873),次位拉惹是賽益亞末加碼魯萊爾(Raja Syed Ahmad Jamalullail:1873─1897),第3位拉惹是在1897年5月在暹京舉行登基禮,正式就任玻璃市拉惹統治玻璃市州至1905年。

拉惹賽益沙比在任時,大事開發玻璃市,興建紅泥道路,由亞婁開始通致加央,然後展延至十字港、雙弄。同時又開鑿一條運河,始自亞婁,經過淡波都弄與十字港而後直達新港流入大海。

拉惹亦在州內開設學校,並將王族子弟送至檳城聖芳濟學院及大英義學校接受英文教育。

就在這期間,李礽錦作為一名加央華人社會領袖,被拉惹委任為華人甲必丹以處理華族社群的事務。他於1840年在中國誕生,為廣東省人,年輕時即離鄉背井南來玻璃市加央,後來從事洋雜貨買賣,成為一名華人傑出領袖。

那時候,邊界上一些暹羅人與吉打進行長期戰爭,結果有一群不負責任的暹羅歹徒,按期突襲加央,向毫無防備的馬來人進行報復,凡是跑到華人家中避難的馬來人卻免受襲擊。李礽錦就是落力保護馬來人的華人領袖,同時協助暹羅肅清歹徒。

李礽錦誠心照顧馬來人的消息,最後傳到拉惹賽益沙比耳里,於是把李礽錦收為心腹朋友和華人事務顧問。有一次,拉惹賽益沙比前往暹羅作禮貌上的訪問時,其隨從除了馬來人外,尚有李礽錦。

暹羅王得知李礽錦英勇救護無辜的馬來人的義舉時,於是封賜一榮銜並贈給他一把寶劍。拉惹賽益沙比訪問暹羅成功歸來後,大約在1895年委任李礽錦為玻璃市州華人甲必丹,同時賜他某些特權,包括承辦出入口稅、餉碼等,每年的納稅金1000元。

李礽錦於1901年逝世,享年61歲,安葬於加央郊外爪夷附近,遺下5名子女,2名孫兒。其獨女月修嫁給加央商人莊看世。其外孫之一的莊瑞泰,後來成為玻璃市州華人社會領袖,曾任玻璃市州立法議員及受委太平局紳。

李礽錦受委為華人甲必丹時,加央只是屬於一條街道的小市鎮,大約有60間店屋,多數是磚砌店屋,大部分都是屬於華人的,僅有8間用木板和棕擱葉蓋成的店屋是馬來人的。

當時玻璃市的人口約1萬5000名,包括華人在內。華族人口調查時,華人人口已有1627名。

建議建李礽錦紀念亭

雖然在史料的了解,李礽錦在1901年逝世,1909年重建墓碑,與1931年成立的玻璃市廣東公會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李礽錦之遺照及其部分史料已由玻璃市廣東公會所珍藏與編集起來,將李礽錦的史跡視為廣東公會的珍貴紀念遺物。

玻璃市廣東公會不妨考慮設立一個“玻璃市華人甲必丹李初錦墓碑修建委員會”,將現有的墳址進行重修與美化,或改建為“玻璃市華人甲必丹李礽錦紀念亭”,將有關之史料與遺照,印制在紀念亭內,留傳後代,這是我一廂情願的寄望。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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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4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0篇:建設與發展時期─開闢沙曼運河及其發展(第26任至28任蘇丹史略)(上)

★第26任回教統治者蘇丹阿都哈密沙史略(Tunku Abdul Hamid Shah:1882─1934)

3位東姑赴泰拜會泰王

蘇丹惹諾拉錫姆加蘭沙2世駕崩後,他的3位兄弟東姑尤索夫(Tunku Yusuf)、 東姑黎道魯汀(Tunku Dhiauddin)和東姑雅谷(Tunku Yaakub)照會在檳城的副總督依靈(C.J. Irving),在沒委任新蘇丹之前,先讓東姑黎道魯汀暫任吉州蘇丹之位。那時候,東姑阿都哈密是吉打州的總督,當時吉州的行政亦出現混亂的現象。

1881年10日,從雪蘭莪州回來的東姑黎道魯汀(東姑姑定)帶了已故蘇丹阿默達朱汀姆加蘭沙的公子東姑卡欣(Tunku Kassim)、東姑阿都哈密(太子)(Tunku Abdul Hamid)、東姑阿都加立(Tunku Abdul Jalil)和東姑峇哈都(Tunku Bahudur)到曼谷拜會泰王。

泰王委任東姑阿都哈密為蘇丹
太子們在泰國5個月後,即1882年3月23日,在泰王認定下,東姑阿都哈密被委任為第26任回教統治者,稱號“蘇丹阿都哈密哈林沙2世。”

1882年11月7日(回歷1299年),當新上任的蘇丹阿都哈密回到吉州時,受到大臣和人民的熱烈歡迎。萬目哈默仍然出任吉州的首相。

挖掘沙曼運河

1885年12月,在殿下的同意下,萬目哈默沙曼從哥打士打到牛倫(Gurun)挖掘了一條運河,命名叫“沙曼運河”(Terusan Wan Muhammad Saman)。

自從殿下上任為蘇丹之後,要決意發展吉州政府。為了這目的,殿下到外國去參考其他國家的情況。1885年,殿下到霹靂州去,觀察該州的行政方式和吸取良好的方法以便大力發展吉打州。

殿下也曾到新加坡去取經。新加坡的副總督史密(Cecil Clementi Smith)說:“他是來會見我兩三次的年輕馬來蘇丹,並且是擁有良好前景的一位蘇丹。”

為了和英國政府建立更密切的友好關係,殿下和王儲東姑阿都阿芝開始學習英語,請來了一位英語老師教導他們。在法郎克瑞天咸爵士(Sir Frank Swettenham)訪問吉打州的時候,獲悉兩位王者勤奮的學習,以及王族們也認真學習英文,大表贊揚。

居林發生華人黑社會糾紛

1888年6月,在居林發生了華人黑社會糾紛,殿下和東姑雅谷到居林去平息了這場糾紛。

1890年,殿下和太後萬夏嘉到曼谷去。泰王惠賜殿下一個“Bintang La Dawadi” 的勛章。殿下的弟弟東姑瑪目住在泰國繼續完成他的學業。這年,吉州政府也開掘了一條河流,從古邦巴素區內的亞羅章樂(Alor Changleh)到尤侖河(Sungai Jerlun)。

1892年,殿下帶同隨從們乘坐“好運號”(Good Luck)船,遊覽緬甸的首都仰光(Rangoon),從那邊殿下再轉程到“曼拉烈”(Mandalay)遊覽。

同年的5月,殿下和吉州首相萬目哈默沙曼及隨從們遊覽了泰國。東姑阿芝則留在吉打州管轄行政。

1893年11月,殿下和隨從們乘坐“好運號”船,航向泰國去,並停留在新加坡、彭亨、丁加奴和吉蘭丹。在泰國,泰王再惠賜殿下“Ordawari”勛章。殿下回到吉打州時是在同年的12月。

1895年,殿下得了重病。州內的行政由首相沙曼執行,東姑阿都阿芝協助。病好之後,在1896年1月,殿下又到北大年去了解那邊的情況,殿下順程視察“Tiba”、“Nongcik”、“Cenik”、“Kuala Bekah”、“Legih”、“Yala”、“Reman”。在1896年3月,才回到吉打州。
1896年5月,殿下再次生病,州內的行政由東姑阿都阿芝執行。1898年12月14日,吉州首相萬目咱默沙曼去世了。因此州內的行政執行由東姑阿都阿芝一人承擔,他是一位能幹和對吉打州政府作出諸多貢獻的人士。

1902年,殿下示意建立從日得拉路口到玻璃市的馬路,並由章侖區的官員萬呀牙(Wan Yahya)負責督工。1903年10日,殿下再到曼谷去出席皇宮的宴會。

殿下替王子們舉行婚禮

1904年,蘇丹殿下在亞羅士打替王子們舉行婚禮,分別是:

1.東姑依不拉欣和東姑艾莎(東姑阿都阿芝的女兒)
(Tunku Ibrahim & Tunku Aishah Puteri Tunku Abdul    Aziz)

2.東姑惹諾拉錫(東姑待)和東姑娜園(東姑峇哈都的女兒)
(Tunku Zainal Rashid @ Tunku Dai & Tunku Nyan)

3.東姑占占(東姑波)和東姑阿都哈密(東姑阿都拉的兒子)
(Tunku Jamjam @ Tunku Pok & Tunku Abdul Hamid)

4.東姑祖拉和賽加西(東姑依斯麥的孫子)
(Tunku Jura & Syed Zahir)

東姑阿都阿芝出任州議會主席

1905年7月,東姑阿都阿芝被委任為吉州的州議會主席。泰國派了威廉孫(W.F. Williamson)到吉州來出任吉州的財政顧問。

1905年8月,泰國再派哈特(J.C. Hart)到吉州代替威廉孫。1906年1月24日,福洛特(Meadows-Frost)到吉州來任英國顧問,這一年,東姑阿都阿芝在亞羅士打的峇來勿殺(Balai Besar)開設他的辦事處。

1907年5月30日,聰明才智的東姑阿都阿芝在滂滂的皇宮逝世,安葬在籠牙城。
1907年6月4日,吉打蘇丹委任了其弟弟東姑瑪目(Tunku Mahmud)為吉州總督和吉州州議會主席,代替已故東姑阿芝。

東姑依不拉欣出任總警長

這年,殿下也建了幾座鐵橋和幾座政府建築物,並委任殿下的公子東姑依不拉欣為吉州總警長。1908年,殿下親臨為甲拋杏底(Kepala Batas)的鐵橋舉行開幕典禮。

1908年10月,東姑瑪目代表吉州蘇丹出席泰國的皇家宴會,泰王惠賜勛章予他。同年的12月,吉州蘇丹和哈特(J.C.Hart)也得到泰王的勛章。

泰國把吉打交由英國保護

1909年6月6日,吉州蘇丹收到在新加坡海峽殖民地總督約翰安特申(Sir John Anderson)的信件。根據英國政府和泰國政府之間的合約,泰國政府已經把吉打州的保護權移交給英國政府。

1909年6月20日,威廉申到吉州來任英國顧問,取代哈特。

1909年7月11日,東姑瑪默、東姑依不拉欣和莫哈默阿里菲才正式公布泰國政府已把吉州移交給英國政府保護。過了4天,即15日,麥威爾(W.G.Maxwell)到吉州來代替威廉中。

麥威爾到吉打後的第3天,即18日,蘇丹阿都阿密簽署了一封信件,明確地列明了泰國和吉州之邊界界線。1909年7月27日,麥威爾告訴殿下,靠近吉州邊境的地方叫昔羅(Sadao),屬宋卡統治。

在新加坡的海峽殖民地總督─約翰安特申爵士來吉打州游覽,在1908年8月7日拜會了吉州蘇丹。在會見中,他們談論了有關吉州、其邊境問題及關於州內的行政方法,總督提供很多意見供殿下參考。

1909年12月1日,吉州政府官員召開會議,討論在州內發行郵票。

贈送金花給英國國王

1909年10月,蘇丹阿都哈密決定贈送“金花”給在新加坡的英國總督,以傳送給英國國王。1910年3曰,殿下收到英國寄來的致謝信。

1910年11月,東姑依不拉欣成為吉州州議會的會員。1911年5月20日,蘇丹阿都哈密和東姑瑪目及隨從們乘“基巴拉特”(Gibralter)號的船到歐洲去。東姑依不拉欣則留下來執政。

當吉打蘇丹在1911年觀光英國時,殿下居住在倫敦的“Hotel Cecil”,並且出席了英國國王喬治5世(King George V)的登基典禮。

1911年7月7日,蘇丹哈密及他的團員從英國渡過英國海峽到法國去,然後乘坐火車游覽整個法國,直去到法國南部的馬賽(Marseilles)碼頭,從那邊,殿下向東方航行到檳城去。在檳城殿下乘“斯里吉打”(Seri Kedah)號回到吉打州,那時是同年同月的28日。

4天後,即8月3日,殿下獲得英國政府的勳章“K.C.M.G.”。同年的10月9日,麥威爾開始請長假,他在吉州的英國顧問職位由密都斯福斯特(Meadows-Frost)暫時代任。

東姑依不拉欣受委“署理蘇丹”
1912年,蘇丹阿都哈密再次生病,殿下的長子東姑依不拉欣正式成為“署理蘇丹”。

1913年7月,海峽殖民地總督阿德洋爵士(Sir Arthur Young)到達吉州,在亞羅士打的一個儀式中,總督委任東姑依不拉欣為“署理蘇丹”,吉州最高回教法官哈芝蘇萊曼敏哈芝旺西迪(Haji Sulaiman B. Haji Wan Sidek)為這儀式朗讀祝禱。

星洲互動‧供稿:鍾錫金.20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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