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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exander880128

同性恋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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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9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同性恋是自然生态定义的,但是?合不合法是人定的,跟自然生态无关系。

赞成同性恋合法化的朋友一直都在说,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人都说不出同性恋有什么不好,最多子会说违反自然生态,赞成合法化的朋友也同样的说,他们也是天生的也是自然生态定义的,所以他们没有违反自然生态,同样也是人权,
但是!赞成合法化的朋友你们需要明白?法律的用意,古代人,人吃人恨正常没有人会说有罪,但是今日人吃人却有罪,问题就是出自人定,古代人说,人吃人没有罪就是没有罪,今日人吃人,人说有罪就是有罪,全部都是人定,这是(游戏规则),
法律是要来建立一个美好的地球,立法人跟大部份人都不愿意看到地球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如果用(人权)两个字那么简单就能合法化同性恋,同时也要合法化,男变女,女变男,父亲和女儿相恋,母亲和儿子相恋,母亲和女儿同性恋,父亲和儿子同性恋,
如果你发现你的母亲在根你的弟弟相恋,这样的关系你能接受吗?如果你发觉你的母亲跟你的弟弟在发生性关系时你感觉寻常吗?也许你认为我用母亲与弟弟的关系来形容太离谱了,现实中在不久前我看的报纸上报道在外国,父亲跟女儿相恋还生了一个孩子,
在未合法化同性恋之前就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在合法化之后就是全部人的事了,自古以来都是少数服从多数,对与错,好与坏,能或不能,是或不是,这一切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结果都是由(多数人)来定,因为这就是,( 游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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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9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切都是(天意弄人)

不合法化对同性恋者来说是很残忍的,但是你们少数始终要服从多数,这是现实,要不时有问题为什么多会有那么多的反对声浪,你可以说我不正常反对同性恋合法化,你也可以说CARI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人不正常,但是你们敢说在马来西亚你们少数是正常的,多数是不正常的吗,当局者迷,局外人才能看得清楚,你们没有错子是(天意弄人),上天安排这世界每个人都在上演着不同的角色,子是看你上演什么角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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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9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30-9-2009 01:01 PM 发表
赞成同性恋合法化的朋友一直都在说,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人都说不出同性恋有什么不好,最多子会说违反自然生态,赞成合法化的朋友也同样的说,他们也是天生的也是自然生态定义的,所以他们没有违反自然生态,同样也是 ...


針對上述論述,我提出兩個問題(或者說是許多人的迷思)
第一,同性戀是同性戀,變性是變性,亂倫是亂倫,在討論的時候切忌一股腦混合來談。
而且從原文看來,你似乎擔心男變女女變男的事情發生,那你可知道一個一個靈魂裝載錯誤的軀體是很痛苦的,我衷心希望他們找到適合自己的軀體,去變性。他們(變性人)的困境,大家可以去嘗試了解。
回到同性戀,重新思考性別角色的定位其實有助于我們了解同性戀。
我們必須認識到,傳統的男女二分架構無法滿足時代的需求,
同性戀、變性人、雙性人等等都在沖擊著男女二分的世界觀,
我們要做的不是一味抗拒新事物的出現,而是面對新的挑戰,尋找更適合的生活方式。

第二,原文很注重少數服從多數。可是你忘記了一點,少數在服從多數的另一面就是多數尊重少數。
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單純以多數的暴力來決定律法(所謂的游戲規則),因為那是很危險的。
因為那只是滿足所謂的大多數,卻排斥了一些可以更為顧及所有人的辦法,
罔顧少數人的權益、忽視少數人的需求,其實是給社會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果。
我們不妨換個方向來看,是不是可以有其他方式照顧到所謂的“多數”“少數”的需求?
這一點大家可以去看看關於通用設計的一些書籍,再對照同性戀的課題,也許大家會有不同的看法。
而且合法化同性婚姻,確實不是少數人的問題,而是所有人都必須面對必須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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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09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投了合法
或许这样才能平衡一些
各有所好,没有东西是归定了的
阴阳-有straight也有卷

看看mr milk,之前nominated in oscar,
真人真事,为gay争取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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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明越八个问题。

答1:如果要立法同性恋必需要将,同性戀,變性,亂倫,混合來研究。

答2:(個一個靈魂裝載錯誤的軀體是很痛苦的)相等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子是同性戀才会有这种的痛苦,常人也会遇到。

答3:这个世界上不断有新的事物出现,我們不是一味抗拒新事物的出現,子不过是新事物不适合多数人用,不适合就不会去面對挑戰他,所以就抗拒她。

答4:多数要尊重少数,如果,多数不尊重少数的话,早就立法同性恋是犯法的了咯。

答5:(所謂的游戲規則),游戲規則,就是地球上的(核心)。

答6:(是不是可以有其他方式照顧到所謂的“多數”“少數”的需求?)很难,因为反对声浪太大。

答7:我没有看过(通用設計的一些書籍)不能发表什么意见。

答8:(而且合法化同性婚姻,確實不是少數人的問題,而是所有人都必須面對必須思考的問題。) 如果马来西亚不是回教国,合法化同性婚姻,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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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6-10-2009 06:35 PM 发表
回答:明越八个问题。答1:如果要立法同性恋必需要将,同性戀,變性,亂倫,混合來研究。


為何?
當然,變性、同性戀、雙性人都是傳統性別無法概括的現象,
與性傾向、性別認同有關。
可是立法同性婚姻何以需要牽扯變性、雙星、甚至是道德層面的亂倫?
你真的了解這些觀念?


答2:(個一個靈魂裝載錯誤的軀體是很痛苦的)相等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子是同性戀才会有这种的痛苦,常人也会遇到。


所以呢?
就任由痛苦繼續下去?



答3:这个世界上不断有新的事物出现,我們不是一味抗拒新事物的出現,子不过是新事物不适合多数人用,不适合就不会去面對挑戰他,所以就抗拒她。


任何新事物/觀點的出現都不會是當時大多數人所歡迎、適用的。
今天我們能夠在這個論壇討論這個話題,
是先人在許多事物上的爭取,反對舊有觀念/舊有事物的基礎上享有的。
僅僅一個例子,
過去女生纏腳才是大家閨秀,才是有文化的證明。
可是今天我們已經揚棄了這樣的觀念。
可是在當時,放棄纏腳無異是拒絕於名門正道之外,
是有教養的家庭所不為。
所以你我的老祖宗都很抗拒女性不纏腳的做法。


答4:多数要尊重少数,如果,多数不尊重少数的话,早就立法同性恋是犯法的了咯。


這只是表面上的尊重,
可是底下的污蔑、歧視、都是在顯示著尊重的缺席。


答5:(所謂的游戲規則),游戲規則,就是地球上的(核心)。


地球上的核心是什麼?
是你所定義還是有明文規定?
還是多數暴力?


答6:(是不是可以有其他方式照顧到所謂的“多數”“少數”的需求?)很难,因为反对声浪太大。


有嘗試嗎?
反對聲浪太大?那麼我們就不需要爭取許多人權咯?
以前要去除黑人的奴隸身份,
可是很多人都反對的耶,
而且反對的理由還包括圣經的經文。


答7:我没有看过(通用設計的一些書籍)不能发表什么意见。


非常推薦這方面的書,
雖然對同性婚姻的理解沒有任何直接幫助,
可是我很欣賞其理念。

答8:(而且合法化同性婚姻,確實不是少數人的問題,而是所有人都必須面對必須思考的問題。) 如果马来西亚不是回教国,合法化同性婚姻,是迟早的事。


就算是回教國,也不代表同性婚姻永遠無法合法化。
除了宗教各門派對經文解釋有別,
新世代的青年也會漸漸增加對性別多元世界的認識,
在同性戀課題上,遲早會出現與傳統不一樣的認知。
而且世事瞬息萬變,
我們很難肯定說不會有改善的時候。
兩百年前,黑人也不會想到有擺脫奴隸身份、入住白宮的日子。

[ 本帖最后由 明越 于 6-10-2009 07:3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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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04: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游戲規則)就是地球上的(核心)。

美国是世界上最有人权的国家之一,但是对于被美国入侵过的好几个(有油国家)来说他们子是一个(贼),攻打了我们的国家,还控制了我们的油田至今。

一开始我就很强调,我所謂的(游戲規則)就是地球上的(核心),你因该明白我的意识了,这个是现实,因为我们生活在现实的社会,无法该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古至今都是这样。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要够强才能推得动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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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07: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7-10-2009 04:50 AM 发表

美国是世界上最有人权的国家之一,但是对于被美国入侵过的好几个(有油国家)来说他们子是一个(贼),攻打了我们的国家,还控制了我们的油田至今。

一开始我就很强调,我所謂的(游戲規則)就是地球上的(核心),你因该明白我的意识了,这个是现实,因为我们生活在现实的社会,无法该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古至今都是这样。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要够强才能推得动前浪。


你還是沒回答我,什麼是地球的核心。
游戲規矩是地球的核心,所以地球的核心是游戲的規矩?
你還是沒解釋啊?

所謂的現實,就是要我們向現實低頭?
對不起,如果先人這麼想,
我們還有機會在這談“地球的核心”嗎?

前面已經舉例,
早前的黑人也不會有機會擔任高官甚至是總統。
當時他們的奴隸身份是揮之不去的,
聖經的背書、世人的觀感,都是壓力的來源,
都是在反對他們獲得正常人的身份。
可是如果他們都低頭,
都在等所謂“很強的後浪”,
都認為現實無法改變,
都認為少數應該服從多數,
請問他們還會有今天嗎?

別忘記,
當時很多人都認為黑人身為奴隸是天經地義、是正常的、是理所當然的,
今天我們看來很可笑,
可是在當時主流確有如此的想法。
所以你是站在跟當年主流一樣的角度呢?
還是跳出來重新認識這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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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9 04: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 148 #

兩百年前,黑人也不會想到有擺脫奴隸身份、入住白宮的日子,擔任高官,成为美国总统:原因在那里?当时美国黑人在美国人数并不少,在美国前总统宣布开放擺脫黑人奴隸身份时,也得到部份美国白人支持,美国黑人在加上白人的支持,人数极多,力量达到40%对60%,所以他们才能擺脫奴隸身份,他们并不(少数)当时美国总统宣布擺脫黑人奴隸身份,也搞到美国内乱(差点发动战争)你又知道吗?

当时美国部份白人为什么会支持黑人擺脫奴隸身份,是因为部份白人认为他们没有做错,错的是不同种族。

当时美国黑人跟你们今时不同,当时美国黑人在白人眼里是没有做错东西,但是你们在大部份马来西亚平民眼里(是有做错东西)。

相比起马来西亚同性恋者的人数,也没有得到部份平民支持,力量相比当时美国黑人差别很大。

如果你们得到一定的人数,在加上部份平民支持,才有机会得到合法化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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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9 04: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 148 #

什么是:(游戲規則)就是(地球的核心)
世界上有五大国际语言,没记错的话是,英,美,俄,中,法,为什么这五大语言会是国际语言,国际语言又有什么用,例如:俄罗斯的俄语,在国际舞台上,或者在世界国际紧急会议上,又或者去到任何一个国家都好,俄罗斯人都可以用俄语来发表,如果马来西亚人在国际会议上用马来文来发表的话就会被人赶下台。

为什么这五个国家的语言会是国际语言,原因是这五个国家都有强大的核武器,拥有强大的战斗力量,一切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胜者为王,就是,核心)(败者为寇,就是,游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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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9 08: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8-10-2009 04:14 AM 发表
兩百年前,黑人也不會想到有擺脫奴隸身份、入住白宮的日子,擔任高官,成为美国总统:原因在那里?当时美国黑人在美国人数并不少,在美国前总统宣布开放擺脫黑人奴隸身份时,也得到部份美国白人支持,美国黑人在加上白 ...



當然,黑奴解放運動確實得到了不少白人的支持。
可是重要的一點是,隨著時代的進步,
聖經已經不再是唯一的答案。
可是在這個時代以前,別說白人,就連黑人也很“認命”。
如果單單看那個時代的情況,誰也不會認為黑奴有解放的一天。
黑奴的解放是歷代祖先的爭取,他們的流血才有可能早就今天的局面。
而且,一個新的事物要不經過流血得到認同是不太可能的事,
看看孫中山的革命、看看日心說從被打壓到獲得道歉的歷程,
看看許多的事物,我從來不認為馬來西亞的同運可以不流血而輕易成功。

馬來西亞同性戀是否沒有得到部分平民的支持?
我的看法比較樂觀。
一來是從市面上的反應以及網路上看出平民逐漸接受,
否則你是不會在翻版DVD店看到QAFL-world等同志影集。
而即使本論壇,也有不少網友了解同性戀,並支持同性戀。
人數是很多,可是這樣的人數現在還不足以組成一股力量。
政治的現況還不足以讓年輕人樂意投入同運。
另一點就是馬來西亞的政治狀況,
除了一直糾纏不清的種族課題,還有就是許多年輕人的政治冷感。
在政治臺面上的問題一日沒有解決,一日還是會影響其他少數族群爭取權益。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8-10-2009 04:15 AM 发表
什么是:(游戲規則)就是(地球的核心)
世界上有五大国际语言,没记错的话是,英,美,俄,中,法,为什么这五大语言会是国际语言,国际语言又有什么用,例如:俄罗斯的俄语,在国际舞台上,或者在世界国际紧急会 ...



那你還是沒有解釋什麼是地球的核心?
這核心是什麼?
是否可以抽離時間、空間而論?
如果可以,那麼請問所謂的核心在哪里?哪一個核心哪一條規矩是超越時空而存在?
如果照你所謂的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那麼是否因此勝利的永遠勝利?失敗的永遠失敗?
還是一個時空的勝敗,可以在另一個時空獲得扭轉?
以日本為例,二戰失敗以後是否真的為寇?
如果真的是寇,它怎麼擺脫寇的地位,今天的哈日風從何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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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9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3,对我来讲,这是单纯的选择题。这是公平的对待。人权并不是万能,不应从人权的角度探讨。再者,人权是为了追究被剥夺的权利。我们谈套的是从未被赋予的选择。

同性恋一向来都是很避忌的问题。原因无他,就因为大众害怕这个不太正常的行为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尤其是年轻的一代。不太正常,我没有一丝侮辱的意思,这毕竟不是正常社会所赞同的。但是,就因为这样就觉得不应该,我决得太偏激了。这是一种选择而已。每个人又选择的权利,大前提是要在不影响到其他人的状况下。

同性恋一般不会“传道”。他们非常得清楚谁是谁不是,通常也不会吧自己起性取向加在别人身上。这点,我相比好多好多为大众好的宗教团体来得更加自由。同性恋也只是一种信仰。彼此尊重,在这个条件下,同性恋应该合法。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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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9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151#

认同和接受你的回复 : 一开始就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我)经过几番的论坛最终都是给(你)说服了,让我对同性恋的看法有所改变了,法律始终不及人情,不合法化同性恋对你们来说真的是很残忍,我相信大部份世人如果肯真正去了解你们的痛苦的话,你们将会好相美国黑人一样,擺脫黑人奴隸身份,擔任高官,入住白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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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9 1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网络战斗群 于 9-10-2009 10:53 PM 发表
认同和接受你的回复 : 一开始就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我)经过几番的论坛最终都是给(你)说服了,让我对同性恋的看法有所改变了,法律始终不及人情,不合法化同性恋对你们来说真的是很残忍,我相信大部份世人如果肯真 ...


謝謝你的認同以及祝福。
如果有機會,可以讓你身邊的人重新認識同性戀。
放下先入為主的觀念,比較有機會看到真相。
畢竟現在許多人對同性戀確實有負面看法,
但那是由于身邊的人所傳達的錯誤訊息,
而本身也沒有好好去思索其中的荒謬。
多一個人了解同性戀,
那麼同性戀在馬來西亞的地位就提高一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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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9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 154 #

愿天下人不分性别子要是有情人,就祝福她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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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9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上同性又不是故意的,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啊!
没有所谓的合不合法吧?毕竟这是两个人的事,局外人是不会了解的!
所以我觉得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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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不过不会岐视他们
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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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09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Peng 于 20-11-2009 03:52 PM 发表
不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不过不会岐视他们
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同性戀不是選擇,
但要不要公開告訴你那才叫選擇。

另一點,
一方面說不歧視,
但另一點又不支持同性戀合法化,
令人覺得你的邏輯有些不同,
似乎有雙重標準。
你要不要細說一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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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09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TanPeng 157#

回复:TanPeng 157#

不合法化同性恋,对同性恋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有没有试想过,在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为什么他们会合法化同性恋。

今天你和我“讨论”的“同性恋课题”子不过是最表面的一层。

在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经过无数次讨论,根深一层的去了解。
讨论的人包括:律师,法官,医生,讲师,高层,全都是上流社会的人。
最终的结果都是:合法化了同性恋。

难道这些上流社会的人“讨论”出来的结果,是不理智的吗?
难道“佳礼论坛”中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人“讨论出来的结果还胜过”外国上流社会的人吗。

TanPeng 157# 网友,如果你肯真正去了解他们的话,你就知道?原来你是没有一个理由去反对他们。

(开始的我,绝对反对同性恋合法化)(最终的我,找不到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理由)

不信可以浏览:网络战斗群 141#   以下的内容。

[ 本帖最后由 网络战斗群 于 21-11-2009 10:2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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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9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应 该 合 法 化......
合 法 了 就 好 像 在 鼓 励 人 民 当 同 性 恋 而 已......
cat_prince 发表于 4-7-2008 07:17 PM



支持以上的。。
我觉得不应该赶尽杀绝。。
也不应该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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