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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exander880128

同性恋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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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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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09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创造人类,男女就本来是一对的。但随这社会的演变,才会有同性恋!我相信同性恋不是天生的,对我来说,他们肯定会是遇过什么事情或被什么人影响而造成的。同性恋是没有罪,可是正当你两开心的恋爱时,同时你也伤害了你的父母情。别说你不歧视同性恋,如果发生在你最亲的人,你会有怎样的想法?除非你认为,只要你能和他相爱在一起,其它的,包括家人也不重要。我同样也能接受同性恋,但绝对不能发生在我亲人身上。
恋爱,本来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如果歪曲常理,试问这还是属于两个人的问题吗?我们人类活在这地球上,本来就不只你一个。身边围绕的还有许多事情,和你的父母情。虽然同性恋不伤害任何人,但在心理上,已经深深的伤害到你们的父母情,影响到家人与社会关系!当到了一个不可收拾地步,你要如何去面对?除非你的父母情能够接受,除非你认为再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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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09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看过上帝??他告诉你他只是创造男生跟女生?
还有,月老拉红线。。。如果是月老搞错。。。那么。。。。你要以什么理由来说?我觉得你的话有点矛盾啦。。。纯粹 给个人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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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09 0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现象,从以前父性社会到现在的女性抬头,其实是社会现象的转换,同性恋也不是现在的社会才有, 只是现在的INFO发达,比较多被讨论而已!
世界人口过多,不是很好的借口,因为地球上还有细菌病毒帮人类淘汰不好的人种适应以后的地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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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09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mine 于 25-4-2009 02:17 PM 发表
本人就是同性恋者,想问一下,被合法化又怎样,不被合法化又怎样。你们的爱是需要靠一张纸来维持,何必呢!生了孩子你们能确定自己能当上好父母吗能的话就恭喜,不能就会生下来的就是危害社会的人,就因为为了生孩子 ...


針對同性婚姻,
(其實這個題目有混淆定義,
僅就同性婚姻而談)
其實有必要讓它合法化。
因為這是人權所在,
而且也是讓同性婚姻者獲得與異性戀相等的社會權利。

誠然,一紙婚約並不能保證男女雙方幸福永久。
但通過這一張證明,
男女雙方可以合法享有許多權利。
例如買房子、住院等。
如果社會容許同性婚姻,
那麼同性戀者可以大方以同性配偶的身份,
去參與社會活動,並享有如夫妻般的一些社會福利。

原帖由 ckelmer 于 18-5-2009 09:39 PM 发表
上帝创造人类,男女就本来是一对的。但随这社会的演变,才会有同性恋!我相信同性恋不是天生的,对我来说,他们肯定会是遇过什么事情或被什么人影响而造成的。同性恋是没有罪,可是正当你两开心的恋爱时,同时你也伤 ...


有些思想上的誤點:
第一,我是女媧摶土造人的後裔,不是亞當夏娃兒女亂倫後的子孫。
嗯,開玩笑的。
在這個世界上,生理性別並不僅僅只有男女二性,還有兼具兩性器官的陰陽人。

第二,生理性別(sex)和社會性別(gender)不等同。
也就是說你是男的,但你在社會上不一定扮演男性角色。
被蔑稱“阿瓜”的跨性別者(貼切一點叫變性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所以,不要把生理性別無限上綱。

第三,性別和性傾向也不等同。
不管對自己的生理性別抱著怎樣的態度,
這和他喜歡的對象是什麼性別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看到各種各樣的男女同志,
有者陽剛、有者豪邁、有者陰柔、有者斯文……

所以,在同性戀課題上,
只是認同生理性別、認同社會性別(也許),
但只是喜歡同性而已。

沒錯,同性戀會對父母造成一定的傷害。
但那也是因為父母的不了解或者是出櫃過程中的尖銳言語。
這也是為什麼同志在現身,大家在爭取權益。

如上所述,同性戀就是正常現象。
也許一部分是你所謂的發生什麼事而“改變”,
但可以告訴你的是更多人天生性向,無法改變。
除非同性戀者一輩子隱藏,
否則出櫃過程中必然會對父母造成觀念上的沖擊。
如果不出櫃,
那麼父母必然期望成婚。
如果一味順從,然後結婚,對妻兒不也是傷害?
別告訴我改變不改變,我只能告訴你,
許多同性戀是天生的,
要改變就是人們對性別世界的狹隘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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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9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利去爱任何人
如果他们两情相悦,也不算犯法,没有作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反而强迫他们的话,会更多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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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09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化”并不太表“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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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09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思想不成熟的

才会把同性恋当成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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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9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明越

我本人觉得不需要去合法或不合法化的,不合法化的话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爱把我们变成罪人了,我相信每个人都无法控制自己爱还是不爱。我知道同性恋会让父母伤心,但爱上了,也没有办法,阻止的话,他们就是在伤害他们的孩子。同性恋也是爱,难到同性恋的爱是假的,男女之间的爱是真的,那么我们是不是要问问上天,为什么你要让我爱上同性的人为什么!!!!!难到要我们同性恋的人为了这世界的看法,就随便的去找一个人结婚,每天睡在一起,但是心想的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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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9 0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kelmer 于 18-5-2009 21:39 发表
上帝创造人类,男女就本来是一对的。但随这社会的演变,才会有同性恋!我相信同性恋不是天生的,对我来说,他们肯定会是遇过什么事情或被什么人影响而造成的。同性恋是没有罪,可是正当你两开心的恋爱时,同时你也伤 ...

上帝创造人类,男女就本来是一对的,请问一下,你明白什么是爱吗?你说是上帝创造人类,男女就本来是一对的,那么你要不要做一个survey,来问看他们为什么会爱上对方,要是他们天生就是同性的话,那么你就说是上帝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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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9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提醒!

请注意!
mymine,请用黑色回复。

也请集合你的回复否则你的连续发帖将以灌水同罪!
谢谢合作。


[ 本帖最后由 千年造纸制室 于 26-8-2009 07:1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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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9 07: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donisme
Eksistensialisme
Sekularisme
Egoisme

以上 ALIRAN 的学者都支持 HOMOSEXSUAL、LESB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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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09 04: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流氓 于 25-7-2009 01:01 PM 发表
只有思想不成熟的

才会把同性恋当成潮流


有人把同性戀當成潮流?
難道GQ跟Vogue會說"2009秋冬流行同性戀"嗎?

[ 本帖最后由 lens 于 27-8-2009 04:1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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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09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ns 于 27-8-2009 04:09 PM 发表


有人把同性戀當成潮流?
難道GQ跟Vogue會說"2009秋冬流行同性戀"嗎?


那些人。。都是觉得打扮成那种感觉。。那么他们就是了
还觉得这样是有型~~

很多人根本不懂!!却滥用自由及好感感觉。。。搞乱那些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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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9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说吧,
就算你没有合法化,他们还是会继续搞这样的关系,
可是如果你合法化了,无形中,就会告诉他们,这样的关系,是对的,
将会导致同性恋人数增加。

所以呢,本人觉得,就这样吧,什么都不要做,最好。
他们要有这种关系,就由他们吧。也不要说什么合法不合法。

如果你真的说,两人相爱就足够了,那你为何还要理会到底同性恋是不是合法?那张纸对你就这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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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9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他的选择,如果就连恋情都要受到法律的限制那不是很可笑吗?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空间被干预,那我们又何必拿法律这东西来干预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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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9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rec 于 23-5-2009 01:56 PM 发表  
现在的社会现象,从以前父性社会到现在的女性抬头,其实是社会现象的转换,同性恋也不是现在的社会才有, 只是现在的INFO发达,比较多被讨论而已!
.

认同你! 就像有名画家的画,Gustav Klimt的'girlfriend'.以表明了什么年代都有此现象.只是现在的人拿同性恋当新闻抄作.还真的无聊. 明星拍拖已不自由,和同性友人吃顿饭被写成疑是同性恋, 还真的够麻烦~~
的确, 合法与不合法那是给予那些矛盾的人有所肯定. 合法就能证明是正确? 不合法就是错吗? 香烟对身体无益, 为什么依然合法?

其实该合法化的,作为同性恋者就不用躲躲藏藏, 牵手也怕外界的人指指点点.拍拖也不能像你们那样光明正大,想牵就牵, 想接吻就接吻. 同性恋者的路不好走, 相信过来人一定明白,不要认为同性恋者在耍幼稚.

谢谢大家都对同性恋如此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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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03: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对。。可是也不鼓吹。

现在男女比例都不平衡了,要找另一半都不容易。现在还要跟同性抢。。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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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7: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能接受.........想想就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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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mine 于 26-8-2009 02:04 PM 发表
我本人觉得不需要去合法或不合法化的,不合法化的话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爱把我们变成罪人了,我相信每个人都无法控制自己爱还是不爱。我知道同性恋会让父母伤心,但爱上了,也没有办法,阻止的话,他们就是在伤 ...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再看回去我的原文吧。

我所針對的是合法化同性婚姻,
也就是說大家可以和同性伴侶結合,
並可以享受法律的保障,社會給予如異性伴侶般的權益等。
你愛上誰我管不著,但我希望的是當你愛上某一個人的時候,
無論性別,你都可以和對方結合,
享受伴侶應有的權益,這才是我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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