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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价学会(SOKA GAKKAI)算是佛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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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希望各位高人为小弟解答。谢谢!!!

[ 本帖最后由 神气 于 13-10-2007 11:0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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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6-4-2004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高人可以回答吗?

在下先回答了,不行才删除.

日本日莲宗跟创价学会的历史在下不赘述了.
创价学会成立的根源的确与佛教有关系,更明确来说是与法华经某部分有关系.
可是,在下认为创价学会不属于佛教,虽然其某些教义跟佛教的相似度不低,这是在下接触该会的个人看法....

[ Last edited by WLR on 26-4-2004 at 12: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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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創價學會是于上世紀新創的宗教

這種宗教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一樣,都是在上世紀創辦。在馬來西亞,一般民衆都稱之為日本教。這個宗教對外一律宣稱自己是佛教組織,尤其在傳教時,一般都說自己是佛教徒。值得留意的是,這個組織在日本政治界擁有一股不小的力量。那是因爲創價學會和馬來西亞的回教黨一樣,擁有一個政黨叫做公明黨。

創價學會本身也善於利用公明黨在世界各地的政治影響力,來打造一個美好的印象。有許多的創價學會教徒在向外界傳教或介紹創價學會,都不忘強調創價學會的池田大作和世界各地領袖擁有良好的關係。在上世紀當中國渴望和外界展開外交關係時,創價學或公民黨也抓緊機會,成功和中國共產黨建立友好關係。值得一提的是,公明黨是日本少數敢對中日戰爭表達悔意的政黨。無論公明黨的出發點是什麽,公明黨對中國的外交方針是深深迎合了中國的外交利益。



以下是某個基督教網站關於創價學會的簡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日本興起了富士山大石寺派的日蓮正宗,亦名創價學會,其所建立的政黨則名為公明黨。該宗以日蓮(西紀一二二二──一二八二)為教祖,否定印度釋迦牟尼佛的地位,說什麼釋迦是化佛,日蓮是本佛;釋迦佛已涅槃,乃是過去的佛,日蓮才是本來佛,現在化世,而且永久化世。如今的日蓮正宗,則又以現尚健在的此派創始人池田大作為教主、為永恆的佛。其雖以高唱「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經題為專修法門,對於共有二十八品的《法華經》卻只取其中的第二〈方便品〉及第十六〈如來壽量品〉,可謂斷章取義,而卻又排斥佛教的其他經論及所有的各宗各派。故有日本學者將日蓮的宗教狂熱及其排斥異己的行為,比作基督教的耶蘇;其信仰的方式,與其說是佛教,當毌寧說是神道教的亞流。其實乃是日本民族化了的神道教,當日蓮宗漸漸歸宗正統的佛教之後,便出現了日蓮正宗。如一定要說日蓮正宗與佛教有關,也可將之歸類為「附佛法的外道」,絕對不是淵源自印度的正統佛教。

。。。。。。

總之,日本的日蓮正宗和中國的一貫道,既然不是正統的佛教,也永遠不可能與佛教合流;性質不同,層次不同,目的尤其不同。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 ... hiren_shoshu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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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全国有大约有2000个新宗教

日本現在大約有2000个新宗教,創价學會就是其中之一,基於日本憲法規定日本是個民主自由國家,所以個人都是有結社的自由權利。就算是之前用毒氣殺害不少人的奥姆真理教和法論功組織,也都是受到憲法保護。

几年前,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释放毒气案,曾经震惊世界。虽然日本政府加大了打击邪教的力度,然而,由于经济连年不景气,人们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名目繁多、声称能救人出苦海的邪教组织应运而生。

    ■邪教钻经济的空子

    这是六月底的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数百人从东京郊区某火车站鱼贯而出,涌向一座现代化的活动中心。大厦的第十一层在教授英语课,第一层的入口处挂着“欢迎来到歌舞伎世界”的霓虹灯,第六层在举办关于在家工作的研究会。

     对于那些渴望自我提高的人来说,这是又一个忙碌的夜晚,可是,这个夜晚最吸引人的地方却是第四层的礼堂。2000多人把礼堂挤得满满的,就是为了一睹他们心目中那个法力无边的人。此人名叫浅井松荣,今年70岁,是一个名为“Nichiren Kenshokai”的邪教教主。他对追随者宣称,他具有先知先觉功能,已经预见到日本面临巨大灾难,只有他能够让人躲开灾难。

    小吉田是一位对思想幻灭的年轻人,他曾经干过建筑,现在失业在家,对未来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于是全身心地拜倒在浅井松荣的脚下,对这位教主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真的无所不能,任何难题都难不倒他。”

     在目前的日本,似乎每个人都有和小吉田一样的失落感,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家庭、安全、社区、美学、金钱都逐渐失去了兴趣。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失落,他们都渴望有一个人能站出来给他们指个方向。东京一所大学的教授本泽玉指出:“报纸上都是让人听了就烦的坏消息,在这个背景下,人们都希望寻求精神上的治疗。”

    ■“新宗教”多如牛毛

    精神和经济一样,需求增多,供给就会增多。于是自称拥有超凡能力的人物纷纷出现。据宗教学者透露,日本全国有大约2000个“新宗教”,其中有“拜脚教”,有“生命空间”。“生命空间”教主宣称,他不需要吃任何东西,也不需要洗澡、睡眠,因为他具有超人的能力。这位教主曾将一位追随者杀死,把尸体制成木乃伊,藏在一家宾馆里。最近,他被判15年监禁。

     佛教和神道在日本曾经风行一时,目前大大小小的“新宗教”也大多打着佛教和神道的招牌,除了它们的“教义”远比佛教和道教怪异以外,他们还自安分守己。但让宗教学者和警方担心的是,那些宣称“世界末日”的邪教组织最近扩散得非常迅速,这种现象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

    7 年前,奥姆教成员在东京地铁策动了化学毒气袭击案,导致重大人员伤亡。6月底,奥姆教一名成员因参与了这起袭击事件被判死刑,成为第八个为奥姆“献身”的人。为了避开舆论的压力,奥姆教已经改名,现在仍在日本活动,但它已经风光不再,麻原与浅井松荣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据浅井自己说,他现在拥有 881865名追随者

    ■教主胡言能惑众

    松下雄二是一名律师,曾在1995年代表加入邪教追随者的家人成立了一个救援组织,劝说那些追随者与邪教脱离,可是效果很不理想。他表示:“浅井现在是日本头号邪教教主,有许许多多学生逃学,许许多多的成年人放弃工作,加入到追随浅井的行列。”

    松下雄二分析认为,浅井推崇的民族主义特别受年轻人欢迎,甚至一些自卫队成员也把他奉为神明。所以,这个邪教组织声称仅在6月份便吸引了11000人加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么庞大的一个邪教组织,日本主流媒体竟然鲜有报道,而浅井也从来没有接受过媒体的采访。

     浅井的长子今年39岁,担任该组织类似“总经理”的角色。他前不久首次接受采访,披露了这个组织的生产和发展情况。据悉,他爷爷曾是佛教一派生教派的成员,1957年与这个教派分裂,独自创立了这个组织。他表示:“我们的组织终有一天会吸引每一个日本人,也许只需要10年,最多需要20年,我们就会实现这一目标。这听起来很奇怪,其实,我们的影响力决不仅仅覆盖日本,将惠及整个宇宙。一个巨大的力量正在诞生。最近几年,日本社会陷入迷茫之中,教育出现问题,到处都是政治丑闻。以后还会发生巨大的自然灾害,像地震。再往后我们的邻国会入侵日本。到那个时候,人们就会感觉到信仰的匮乏,于是我们的组织将成为他们惟一的选择。”

    这席话听上去并不陌生,因为在20世纪90年代,麻原彰晃就是靠这样的花言巧语吸引了数万名追随者的。奥姆教虽然已经改了名字,但日本警方丝毫没有放松对该邪教组织的监视,日本公共安全调查署委派监视奥姆教活动的特工多达50名。现在,该教在全日本仍拥有7处主要设施和20个分部,谁也不知道麻原的追随者们会在什么时候再制造一起沙林毒气案。


http://www.zhengqing.net.cn/2002-07/10/content_1896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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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也是有許多的新興宗教組織

在臺灣國民黨開放和實施民主自由之前,國民黨政府都會對新興宗教組織採取強硬的手段來對付。爲了逃避國民黨政府的取締,許多的新興宗教組織如创价学会和统一教唯有成爲地下組織,進行各項地下活動。後來國民黨政府實行開放政策,向美國和日本學習容忍新興宗教組織的存在,新興宗教組織就正式開始光明正大的傳教。雖然今時今日臺灣的新興宗教組織沒有日本和美囯的數千到數万的數目,但是到了2000年,註冊宗教組織數目也是有高達300多個。


台湾的新兴宗教

⊙ 瞿海源



  如果以台湾原来没有的宗教,而后来又有信徒皈依来界定台湾的新兴宗教现象,则在不同的变动时代,就会有不同的新兴宗教现象。我们在这里为新兴宗教现象所做的界定,包括了新创立的宗教,也就是一般所谓的新兴宗教,也包括既有宗教的新兴的现象。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将基督宗教传入台湾,在南部和北部都有一些平埔族人皈依了基督宗教。但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先后离开后,基督宗教也就消失了。明郑时代,汉人人口渐多,才逐渐传入了佛教、道教、斋教和民间信仰。到1860 年代,基督宗教再从苏格兰、加拿大和菲律宾传入,吸收了平埔族人和汉人,奠定基督宗教在台湾的基础。在日治时期,日本佛教,乃至如天理教的新兴宗教开始传进台湾,对台湾现代宗教发展仍有实质的影响。在此一时期,台湾本土宗教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1。

  二战结束后,中国大陆的佛教、基督宗教、回教,以及一贯道、在理教等民间教派大量传入台湾,本土宗教也开始发生变化,甚至产生了本土的新宗教,如慈惠堂、轩辕教。到1970年代,台湾经济和社会快速变迁,本土新旧宗教都经历了很大变化,有些宗教愈来愈兴盛。国民党政权对若干新兴宗教势力加以压制,如取缔一贯道、创价学会、统一教、爱的家庭等等2,又压迫新约教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虽不是新兴宗教,但也因政治主张与政府极为不同而遭到压迫。然而,解严后,宗教信仰有了充分的自由,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快速变迁,造成结构不确定性,进而带动了新一波的新兴宗教现象。

  台湾在长期的戒严统治时期,虽发生了迫害宗教的事件,但若干新兴宗教,如一贯道和新约教会,却能继续发展。特别是在戒严末期,这类宗教的成长显示了宗教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复杂关系。1987年解严进一步带动了多种新宗教的兴起。在这中间,社会变迁和宗教变迁之间有着必然的重要关系,在研究上,重要的课题不在于强调社会变迁与宗教变迁有关这一命题,而应探究是甚么样的社会变迁因素促成了甚么样的宗教变迁。

。。。。。。。。


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207054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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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3: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臺灣新興宗教組織的部分名單,創价學會也是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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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池田大作的照片

池田大作可以說是一位魅力領袖,也是傑出的外交家,他在中日甚至是東南亞的外交界都是擁有一定的影響力。這一切對創价學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新兴宗教团体与领袖

  新兴宗教团体的领袖都是魅力很强的「人」,有的几乎被当作神佛来崇拜。这类崇拜很可能大大超过以往和当前传统宗教领袖所得到的。这类极有魅力的宗教领袖至少有两项重要特征。第一、信徒相信「师父」有神奇的特殊能力,这种能力神奇到连「神奇」二字都不足以形容,因为他已经是神佛。有些信徒在文字上就用「祂」来称呼。第二、这类领袖往往又会一种修行的功法,大约就是气功或禅坐。他的功法不管是如何得来的,都是异常神奇而又简单易学。或许我们或社会上一般所知道的新兴宗教领袖都是已经成功的,那些没有魅力的已经被淘汰,剩下就是有魅力的。也有可能在成功之后,这类宗教领袖才变得有魅力。这一点尚须多做一些比较研究才能厘清。不过,无论如何,发展较成功的新兴宗教大多有很具魅力甚至几乎是神的领袖,这对新兴宗教团体在某个阶段后的加速成长有很大影响。

  在长期威权戒严的影响下,民众对威权领袖及其领导方式会有顺从式的崇敬。解严之后,尤其是在蒋经国逝世后,不但威权强人不复存在,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也使得强势领导不大可能形成,李登辉经过多年经营,个人有相当强的魅力,甚至大家都熟悉所谓的李登辉情结,然而他也不断受到多方面的批判。在民间虽然也有世俗名人,他们甚至在某些方面(如工商业界)很有势力,这种势力也和政治结合,但这些领袖在民间并不见得有威望。在这个时空下,具魅力的宗教领袖的出现就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重量级的政商领袖也成为宗教领袖的信徒,有时这些宗教领袖更成为政治人物寻求寄托、安慰,乃至要求指点迷津的对象。于是,民众长期以来顺从乃至需求威权的倾向,在解严后就有可能转而崇敬魅力的宗教领袖。

  一个新兴宗教的创始者本身的神奇能力经过扩散,不但其众多弟子也获得一些超凡的能力,更进而构成宗教整体而又具扩散性的灵验性。例如许多信徒强调自从皈依或练功后,不但身体健康百病不侵,心灵上更是得益匪浅。这种灵验透过膨胀中的信徒网络传布开来。新兴宗教在教义上也有两个特征,一是玄妙,二是简单。玄妙来自于这类宗教领袖的特质,即具有神奇的大能。这种玄妙不是普通的,都是直通神佛而大显神通,有时近乎巫术。不论所显现得多玄妙,新兴宗教领袖强调的教义又多很简易,核心道理很少,让有心人很容易掌握。这种玄妙而又简单的特征吸引力极大,对现代人而言,这些新兴宗教就像是宗教的速食店,很适合他们的口味。

  宗教领袖、灵验性和组织之间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其中又以领袖为运作的核心。在宗教领袖个人魅力主导下,灵验性及组织的动员乃决定了宗教团体是否具备有效传布的可能性。大体而论,发展成功而规模大的新兴宗教团体或振兴的传统宗教团体都有魅力强大的领袖,也有可有效动员和运作的组织,也都有言之凿凿的灵验性。在深入比较各种宗教团体近年来的状况后,应可进一步厘清究竟是那一个因素比较关键,厘清不同型态领袖和组织的效能。


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207054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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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警察的創价學會秘密檔案(一)

提 要 :
创 价 学 会 是 日 本 当 代 最 大 的 宗 教 文 化 团 体 , 对 日 本 的 政 治 、 经 济 和 文 化 产 生 了 深 远 的 影 响 , 五 十 年 代 末 至 六 十 年 代 初 ,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湾 展 开 了 布 教 活 动 并 得 到 迅 速 发 展 。 台 湾 当 局 曾 对 创 价 学 会 进 行 查 禁 和 取 缔 , 但 创 价 学 会 的 布 教 活 动 并 未 因 此 而 停 止 。 本 文 主 要 以 六 十 年 代 台 湾 省 秘 密 警 务 档 案 资 料 为 依 据 , 对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湾 的 布 教 活 动 及 遭 查 禁 情 况 进 行 初 步 探 讨 。

陈 进 国 , 厦 门 大 学 历 史 学 博 士 生 , 厦 门 大 学 台 湾 研 究 所 助 研 。

主 题 词 : 创 价 学 会     台 湾 警 务 档 案     查 禁

创 价 学 会 是 日 本 当 今 最 大 的 宗 教 文 化 团 体 , 该 学 会 以 镰 仓 时 代 的 著 名 高 僧 日 莲 为 宗 祖 , 以 日 莲 的 高 足 日 兴 为 派 祖 , 以 《 法 华 经 》 为 信 奉 的 最 高 经 典 , 对 日 本 当 代 的 经 济 、 文 化 、 社 会 政 治 等 方 面 产 生 了 深 远 的 影 响 。 五 六 十 年 代 以 来 , 特 别 是 在 池 田 大 作 会 长 的 领 导 下 , 创 价 学 会 在 坚 持 国 内 布 教 的 同 时 , 还 在 海 外 展 开 积 极 的 " 折 伏 大 进 军 " 。 现 该 学 会 已 成 为 一 强 势 的 世 界 性 文 教 组 织 , 活 动 涉 及 社 会 福 利 、 公 害 问 题 、 世 界 和 平 、 国 际 文 化 交 流 等 方 面 。 本 文 主 要 根 据 六 十 年 代 台 湾 省 警 务 档 案 及 相 关 杂 志 记 载 , 探 讨 创 价 学 会 在 战 后 台 湾 的 布 教 活 动 及 被 当 局 查 禁 和 取 缔 的 情 况 。 为 客 观 故 , 本 文 将 尽 量 引 用 档 案 原 文 , 警 请 方 家 指 正 。





据 " 台 湾 总 督 府 官 房 调 查 课 " 编 的 各 年 度 《 台 湾 总 督 府 统 计 书 》 , 日 据 时 期 来 台 的 日 本 佛 教 各 宗 派 前 后 合 共 有 八 宗 十 四 派 , 属 于 日 莲 宗 系 统 的 则 有 日 莲 宗 、 显 本 法 华 宗 和 本 门 法 华 宗 。 然 而 " 在 〈 净 土 教 报 〉 里 记 载 领 台 初 期 新 义 真 言 宗 派 遣 布 教 使 来 到 台 湾 , 另 外 , 根 据 清 水 寺 里 的 大 西 良 庆 的 日 记 , 大 正 十 一 年 法 相 宗 京 都 清 水 寺 的 大 西 良 庆 管 长 为 了 视 察 来 到 台 湾 。 " 因 此 来 台 的 日 本 佛 教 宗 派 实 有 再 确 立 之 必 要 。 在 牧 口 常 三 郎 主 导 的 " 创 价 教 育 学 会 " 时 期 ( 创 价 学 会 发 展 之 " 第 二 种 " ) , 创 价 学 会 是 否 有 到 台 湾 布 教 , 这 是 学 术 界 尚 未 涉 及 的 问 题 。 " 宗 教 团 体 法 " 颁 布 后 , 日 本 政 府 为 配 合 侵 略 战 争 的 需 要 , 曾 于 1 9 4 0 年 命 令 创 价 教 育 学 会 所 属 的 日 莲 正 宗 与 日 莲 宗 合 并 , 对 此 创 价 教 育 学 会 严 守 日 莲 正 宗 教 义 , 予 以 坚 决 抵 制 。 1 9 4 3 年 创 价 教 育 学 会 又 因 " 违 反 " 《 维 持 治 安 法 》 之 " 不 敬 神 社 罪 " 而 被 取 缔 。 会 长 牧 口 常 三 郎 、 理 事 长 户 田 城 外 ( 即 后 来 之 户 田 城 圣 ) 等 主 要 干 部 也 遭 逮 捕 。 在 此 背 景 下 , 创 价 教 育 学 会 不 大 可 能 在 日 本 本 土 之 外 进 行 有 组 织 的 折 伏 行 动 。 但 在 日 据 后 期 及 光 复 初 期 , 日 台 人 员 往 来 密 切 ( 如 遣 送 日 侨 ) , 部 份 在 台 日 籍 侨 民 、 台 籍 人 士 皈 依 日 莲 正 宗 及 创 价 学 会 并 非 不 可 能 。


我 们 从 台 湾 省 警 务 档 案 资 料 可 管 窥 一 二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详 查 具 报 日 莲 教 徒 之 活 动 ( 1 9 6 2 年 8 月 7 日 警 外 字 第 7 8 3 4 2 号 ) " 之 附 件 " 日 莲 教 在 台 教 徒 名 单 " 详 录 了 日 莲 教 教 徒 5 6 人 ( 在 台 日 人 和 台 人 ) 的 姓 名 、 住 址 、 职 业 、 出 生 年 月 、 入 信 时 间 、 信 心 状 况 及 所 属 日 本 支 部 名 称 ( 共 1 4 个 ) 。 除 1 1 人 入 信 年 月 不 详 之 外 , 其 他 入 信 时 间 都 在 1 9 4 1 年 6 月 至 1 9 4 6 年 7 月 之 间 。 问 题 是 上 述 日 莲 教 徒 是 否 为 创 价 学 会 ( 1 9 4 6 年 3 月 重 建 ) 之 信 徒 ? 据 《 台 湾 总 督 府 统 计 书 》 , 至 昭 和 1 7 年 ( 1 9 4 4 ) , 日 莲 宗 ( 即 日 莲 宗 和 显 本 法 华 宗 ) 在 台 的 内 地 信 徒 ( 日 人 ) 为 4 4 0 0 人 , 法 华 宗 ( 即 本 门 法 华 宗 ) 为 1 2 6 4 人 , 合 计 5 6 6 4 人 ; 日 莲 宗 本 岛 人 信 徒 为 1 4 4 0 人 , 法 华 宗 为 4 3 人 , 合 计 1 4 8 3 人 。 日 莲 宗 系 统 撤 出 台 湾 后 , 其 台 籍 信 徒 和 在 台 侨 民 不 大 可 能 迅 速 抛 弃 信 仰 。 故 不 能 排 除 名 单 中 的 日 莲 教 徒 有 原 日 莲 宗 和 法 华 宗 信 徒 。 但 在 日 本 佛 教 团 体 中 并 无 所 谓 日 莲 教 的 组 织 , 该 警 务 令 所 指 之 " 日 莲 教 " , 实 即 创 价 学 会 。 该 警 务 处 令 也 指 出 名 单 上 的 教 徒 是 现 在 台 布 教 的 日 莲 教 徒 。 随 后 发 布 的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 及 地 方 警 察 局 ( 所 ) 和 台 湾 " 国 家 安 全 局 " 等 秘 密 调 查 档 案 也 都 明 确 说 明 现 入 台 的 日 莲 教 即 是 创 价 学 会 。 另 据 林 衡 道 先 生 的 研 究 , 光 复 以 后 , 创 价 学 会 曾 以 日 莲 教 、 日 莲 正 宗 的 名 义 在 台 争 取 信 徒 。 故 可 以 肯 定 的 , 名 单 中 的 大 部 分 所 谓 日 莲 教 徒 应 是 创 价 学 会 信 徒 。 而 该 名 单 中 的 十 余 位 日 本 人 信 徒 , 更 应 是 创 价 学 会 信 徒 。


" 高 雄 县 警 察 局 旗 山 分 局 呈 报 创 价 学 会 在 辖 区 活 动 情 形 ( 1 9 6 2 年 1 0 月 2 日 旗 警 行 字 第 1 2 8 3 号 ) " 提 到 上 述 名 单 中 的 吕 树 ? 、 吕 玉 芳 ( 树 ? 之 妻 , 日 女 ) 、 叶 美 华 ( 日 女 ) 、 黄 新 香 、 庄 辛 太 、 庄 仁 道 、 王 德 茂 、 陈 德 义 、 许 庆 贺 等 参 与 学 会 的 布 教 活 动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遵 照 办 理 日 莲 教 查 禁 案 ( 1 9 6 3 年 4 月 2 日 警 外 字 第 3 1 4 0 2 号 ) " 附 件 四 " 日 莲 教 台 湾 支 部 ( 总 教 区 ) 组 织 系 统 " 也 提 到 名 单 中 的 朱 万 里 、 吕 树 ? 、 吕 玉 芳 等 为 学 会 各 区 、 班 干 部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呈 〈 对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日 莲 正 宗 教 之 研 究 暨 侦 察 经 过 与 奉 令 执 行 查 禁 取 缔 工 作 报 告 书 〉 ( 1 9 6 4 年 3 月 3 日 警 外 字 第 1 2 4 8 7 号 " 也 提 及 名 单 中 的 吕 树 ? 、 叶 美 华 、 曾 英 樱 ( 日 女 ) 、 蔡 成 章 、 倪 素 卿 ( 日 女 ) 等 为 各 区 干 部 或 " 创 价 学 会 分 子 " 。 " 旗 山 分 局 呈 具 该 辖 区 内 日 莲 教 分 子 名 册 一 份 ( 1 9 6 9 年 3 月 1 7 日 旗 警 外 字 第 1 5 7 5 号 ) " 之 附 件 " 旗 山 分 局 辖 内 日 莲 教 教 徒 异 动 调 查 表 " 又 载 有 名 单 中 的 吕 树 ? 、 吕 玉 芳 、 许 舜 贤 、 黄 新 香 、 许 庆 贺 、 叶 美 华 、 庄 辛 太 、 王 德 茂 、 陈 德 义 、 刘 木 森 、 周 清 龙 等 教 徒 的 活 动 情 况 。 为 慎 重 起 见 , 我 们 仅 就 上 述 提 到 的 能 明 确 为 创 价 学 会 会 员 的 入 信 时 间 作 一 分 析 。 见 表 一 :


姓 名 吕 树 欉 叶 美 华 曾 英 樱 蔡 成 章 周 清 龙 刘 木 林 许 舜 贤


入 信 时 间 1 9 4 4 ? 7 ? 2 5 1 9 4 4 ? 2 ? 2 7 1 9 4 5 ? 1 0 ? 2 3 1 9 4 6 ? 6 ? 2 9 1 9 4 5 ? 2 ? 1 7 1 9 4 5 ? 2 ? 1 3 1 9 4 4 ? 1 1 ? 2 0


隶 属 支 部 仙 台 仙 台 鹤 见 鹤 见 仙 台 仙 台 仙 台


从 表 中 可 知 , 在 日 据 末 期 和 光 复 初 期 , 创 价 学 会 已 有 在 台 日 籍 侨 民 及 部 分 台 籍 会 员 , 他 们 分 属 日 本 本 土 的 不 同 教 区 支 部 管 辖 。 彼 时 创 价 学 会 并 没 有 像 其 他 日 莲 宗 系 一 样 , 在 台 进 行 有 组 织 的 活 动 并 建 立 布 教 教 区 , 但 其 已 有 零 星 的 自 发 性 布 教 活 动 。 而 按 原 刊 于 台 湾 《 征 信 新 闻 》 1 9 6 3 年 4 月 1 0 日 第 4 版 , 后 转 载 于 《 新 觉 生 》 第 1 卷 第 4 期 ( 总 2 0 2 期 , 1 9 6 3 年 4 月 1 5 日 ) 之 〈 传 入 台 湾 后 变 质 日 莲 教 自 行 解 散 教 主 朱 万 里 亲 自 宣 布 含 政 治 社 团 于 法 不 合 〉 一 文 载 : " 据 朱 万 里 说 : 日 莲 教 在 台 湾 的 教 徒 , 有 些 已 有 七 、 八 年 历 史 了 , 但 日 莲 教 在 台 湾 正 式 有 社 团 组 织 活 动 , 还 是 最 近 一 、 二 年 来 的 事 。 " 因 此 , 从 更 保 守 的 立 场 看 , 早 在 1 9 5 5 年 前 后 , 台 湾 的 创 价 学 会 信 徒 , 也 已 具 一 定 的 规 模 了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对 台 展 开 有 组 织 的 布 教 活 动 , 则 是 在 5 0 年 代 末 至 6 0 年 代 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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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警察的創价學會秘密檔案(二)




据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调 查 , 在 1 9 6 0 年 间 " 首 先 获 得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日 莲 教 渗 入 本 省 暗 中 活 动 之 各 项 情 报 " 。 1 9 5 9 年 5 月 , 美 军 顾 问 团 通 讯 上 士 赫 恩 之 妻 赫 恩 绯 登 美 ( 日 本 大 阪 人 ) 自 日 本 来 台 湾 后 , 利 用 其 特 殊 身 份 , 即 与 曾 英 樱 ( 日 女 ) 联 系 , 从 事 吸 收 创 价 学 会 会 员 活 动 。 赫 、 曾 等 的 布 教 策 略 和 方 式 是 : " 首 先 以 吸 收 北 投 与 台 北 之 日 侨 为 主 , 渐 次 则 扩 及 北 部 地 区 之 一 般 无 知 居 民 。 渠 等 俯 会 传 教 时 , 辄 向 听 众 宣 扬 凡 入 信 该 日 莲 教 者 , 贫 可 致 富 , 不 药 治 病 及 可 免 费 赴 日 本 富 士 山 之 大 石 寺 ( 创 价 学 会 之 大 本 山 - - 笔 者 注 ) 朝 圣 。 对 入 者 须 经 会 员 一 人 之 介 绍 , 填 具 入 信 申 请 会 , 继 及 配 偶 , 终 及 全 家 , 并 分 别 收 缴 入 会 费 … … 凡 会 员 入 信 后 , 经 总 支 部 长 认 可 , 即 予 编 组 活 动 , 并 将 名 册 寄 往 日 本 东 京 。 " 随 后 东 京 寄 发 会 员 证 、 御 本 尊 等 信 奉 物 。 至 1 9 6 0 年 , 赫 、 曾 等 则 前 往 高 雄 进 行 布 教 活 动 。 彼 时 一 海 军 上 尉 陈 振 春 ( 毕 业 于 日 本 商 船 学 校 , 其 妻 为 日 人 石 崎 百 合 子 ) 则 已 在 高 雄 军 中 进 行 布 教 活 动 。 1 9 6 0 年 , 吕 树 ? 品 玉 芳 夫 妇 、 潘 水 龙 潘 辉 子 ( 日 女 ) 夫 妇 及 日 女 翠 俳 登 英 等 亦 在 高 雄 发 展 学 会 会 员 , 并 与 赫 氏 及 琉 珠 教 徒 大 城 彦 一 朗 展 开 联 络 事 宜 。 而 朱 万 里 ( 早 稻 田 大 学 毕 业 , 由 其 女 友 镰 形 里 子 1 9 5 9 年 介 绍 入 会 ) 也 在 1 9 6 1 年 春 在 北 投 积 极 从 事 布 教 活 动 。 同 时 , 在 台 美 军 士 兵 之 日 籍 妻 如 军 士 陶 尼 斯 之 妻 久 子 、 勃 朗 妻 久 子 、 列 韦 斯 妻 列 韦 斯 绿 等 也 积 极 在 美 军 及 军 驻 地 区 展 开 布 教 活 动 。 在 1 9 5 9 年 至 于 1 9 6 1 年 初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的 布 教 活 动 , 主 要 由 日 本 侨 民 ( 包 括 在 台 的 美 军 士 兵 之 日 籍 妻 子 ) 及 跟 日 本 有 密 切 关 系 ( 如 接 受 日 高 等 教 育 、 与 日 人 婚 姻 等 ) 的 台 籍 人 士 推 动 的 。 其 中 在 战 后 的 日 本 和 台 湾 占 有 特 殊 地 位 的 美 军 , 亦 为 创 价 学 会 扩 展 其 初 期 有 组 织 的 活 动 创 造 了 良 性 的 环 境 。 总 体 而 言 , 这 些 人 的 布 教 活 动 , 已 经 开 始 走 向 组 织 化 , 并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接 受 创 价 学 会 总 部 的 指 导 。


1 9 6 1 年 1 月 , 创 价 学 会 池 田 会 长 出 访 东 南 亚 , 设 立 了 东 南 亚 总 部 并 辖 台 湾 省 支 部 (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辖 台 北 、 香 港 、 西 贡 、 曼 谷 、 仰 光 、 马 尼 拉 、 耶 加 达 、 新 加 坡 等 7 个 地 区 ) 。 此 后 , 创 价 学 会 总 部 和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积 极 在 台 展 开 有 组 织 的 布 教 活 动 。 兹 根 据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遵 照 办 理 日 莲 教 查 禁 案 ( 1 9 6 3 年 4 月 2 日 警 外 字 第 3 1 4 0 2 号 ) "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呈 〈 对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日 莲 正 宗 之 研 究 暨 侦 察 经 过 与 奉 令 执 行 查 禁 取 缔 工 作 报 告 〉 ( 1 9 6 4 年 3 月 3 日 警 外 字 第 1 2 4 8 7 号 ) 及 其 他 相 关 档 案 资 料 , 对 创 价 学 会 的 布 教 活 动 和 布 教 策 略 作 一 具 体 分 析 :


一 、 创 价 学 会 总 部 和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主 要 " 利 用 商 务 、 观 光 或 过 境 之 名 义 , 来 台 推 动 教 务 , 发 展 组 织 " 。 1 9 6 1 年 度 ( 学 会 之 " 跃 进 之 年 " ) 创 价 学 会 驻 冲 绳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长 兼 创 价 学 会 副 理 事 长 森 由 一 哉 、 学 会 文 化 局 政 治 部 长 龙 年 光 ( 后 任 公 明 党 副 书 记 长 、 都 议 员 、 议 会 局 长 ) 自 东 京 来 台 ( 5 月 1 6 日 - 2 0 日 ) , 先 后 在 高 雄 、 台 北 等 地 指 导 布 教 , 并 于 5 月 1 6 日 在 绯 登 美 住 宅 召 开 会 议 , 推 选 台 湾 区 支 部 各 教 职 。 是 时 东 南 亚 副 总 支 部 长 兼 琉 球 支 部 长 、 冲 绳 那 霸 市 议 员 安 见 福 寿 亦 在 高 雄 等 地 进 行 活 动 。 1 9 6 2 年 度 ( 学 会 之 " 胜 利 之 年 " ) , 森 田 一 哉 与 创 价 学 会 总 会 妇 女 部 长 上 原 京 子 、 世 川 美 子 及 安 见 福 寿 等 高 层 干 部 于 8 月 2 9 日 又 来 台 , 除 在 南 部 地 区 考 察 教 务 外 , 8 月 3 1 日 在 北 投 温 泉 路 蓬 莱 别 馆 举 行 集 会 , 后 流 会 。 1 1 月 1 0 日 , 安 见 福 寿 又 比 偕 椿 秀 义 、 作 田 猛 雄 名 在 台 北 陶 尼 斯 家 集 会 念 经 及 布 道 , 随 后 赴 高 雄 、 台 北 布 道 。 1 9 6 3 年 度 ( 创 价 学 会 之 " 教 学 之 年 " ) , 除 池 田 大 作 于 元 月 2 7 日 以 过 境 名 义 作 短 暂 停 留 并 发 表 谈 话 外 ( 后 会 详 述 ) , 尚 有 学 会 东 京 西 区 支 部 长 西 山 章 于 2 月 1 7 日 来 台 , 在 台 北 市 朱 万 里 家 中 召 集 北 部 地 区 班 组 长 会 议 , 鼓 励 各 级 干 部 争 取 数 十 位 省 议 员 的 支 持 , 以 谋 求 更 大 发 展 。 8 月 1 5 日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理 事 长 、 参 院 公 明 会 干 事 长 原 岛 宏 治 ( 后 任 公 明 党 委 员 长 ) 偕 上 原 京 子 、 森 田 一 哉 、 龙 年 光 、 小 泉 隆 ( 后 任 公 明 党 教 育 局 长 , 都 议 员 ) 、 白 木 薰 等 在 过 境 逗 留 时 , 与 在 台 日 侨 曾 美 代 等 商 讨 布 教 事 宜 。 1 2 月 8 日 , 创 价 学 会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部 队 长 田 中 佳 正 ( 常 驻 香 港 ) 借 7 2 小 时 免 办 签 证 入 台 , 联 络 秘 密 布 教 事 宜 ( 时 创 价 学 会 已 被 查 禁 ) , 内 偕 有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及 各 支 部 干 部 名 簿 和 教 徒 名 册 。 另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拒 绝 日 莲 教 日 本 、 琉 球 籍 主 要 分 子 入 境 ( 1 9 6 3 年 1 月 2 4 日 警 外 字 第 8 5 5 号 ) " 载 , 经 常 利 用 商 务 、 观 光 或 过 境 签 证 入 台 布 教 者 , 除 上 文 提 及 之 池 田 大 作 、 原 岛 宏 治 、 森 田 一 哉 、 安 见 福 寿 、 上 原 京 子 、 椿 秀 义 、 作 田 猛 雄 名 等 7 人 外 , 尚 有 日 本 日 莲 宗 管 者 山 田 日 真 、 日 莲 宗 务 总 长 加 贺 美 日 听 、 奉 令 来 台 作 妇 女 长 的 走 山 余 年 子 、 曾 担 任 特 使 来 台 的 岛 口 雅 光 、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总 妇 女 部 长 仲 间 玉 枝 , 以 及 佐 滕 杉 子 、 中 村 健 二 、 关 令 子 、 关 幸 子 、 中 岛 寅 次 郎 、 庆 真 利 等 1 1 人 。 上 述 资 料 皆 系 台 湾 内 部 秘 密 档 案 所 载 , 可 信 度 甚 高 。 在 1 9 6 0 - 1 9 6 3 年 间 ( 创 价 学 会 发 展 之 第 5 种 ) , 竟 有 这 么 多 创 价 学 会 总 部 和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高 层 干 部 来 台 从 事 布 教 活 动 , 足 见 创 价 学 会 对 入 台 " 折 伏 大 进 军 " 的 高 度 重 视 。


二 、 除 高 层 干 部 亲 自 来 台 布 教 外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还 充 分 利 用 一 切 有 利 条 件 , 积 极 在 台 筹 划 布 教 之 组 织 机 构 。 1 9 6 2 年 7 月 , 创 价 学 会 曾 向 台 湾 " 内 政 部 " 申 请 成 立 合 法 的 人 民 团 体 , " 内 政 部 " 以 已 有 " 中 国 佛 教 会 " 之 名 , 及 创 价 学 会 同 非 常 时 期 人 民 团 体 组 织 法 的 规 定 不 符 , 故 未 予 以 核 准 。 早 在 申 请 之 前 , 创 价 学 会 已 在 台 湾 建 立 了 相 应 之 布 教 组 织 , 如 1 9 6 1 年 5 月 1 6 日 ,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长 森 田 一 哉 就 在 绯 登 美 家 举 行 会 议 , 选 举 朱 万 里 、 曾 英 樱 、 绯 登 美 、 倪 克 閃 、 倪 文 练 等 任 台 湾 支 部 各 教 职 。 申 请 受 阻 后 , 创 价 学 会 更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台 湾 支 部 的 组 织 建 设 。 1 9 6 2 年 8 月 3 1 日 , 森 田 一 哉 在 赫 登 绯 美 家 又 举 行 会 议 选 举 朱 万 里 为 台 湾 教 区 支 部 长 。 随 后 朱 万 里 将 台 湾 支 部 ( 总 教 区 ) 分 为 南 北 两 大 教 区 , 建 立 起 完 备 的 组 织 系 统 。 据 台 湾 警 方 1 9 6 3 年 1 2 月 从 田 中 佳 正 携 带 之 文 件 查 知 ,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组 织 设 有 支 部 1 个 , 南 北 教 区 2 个 , 地 区 教 区 9 个 , 分 教 区 2 2 个 , 小 教 区 7 9 个 。 其 机 构 及 主 要 干 部 名 单 如 下 :


台 湾 支 部 - 支 部 长 朱 万 里 , 妇 女 部 长 赫 恩 绯 登 美 ( 后 由 曾 英 樱 代 ) , 妇 女 部 代 部 陶 文 之 久 子 ( 即 陶 斯 文 之 日 籍 妻 ) , 支 部 干 事 陈 振 春 ; 分 设 北 部 教 区 和 南 部 教 区 :


北 部 教 区 - - 部 长 倪 克 閃 , 地 区 部 担 倪 素 卿 ( 日 人 ) ; 直 辖 6 个 地 区 教 区 ;


1 ? 基 隆 区 : 组 长 陈 百 和 ;


2 ? 北 投 区 : 部 长 林 炳 南 , 下 设 4 个 分 教 区 , 计 1 1 个 小 教 区 。 3 ? 台 北 西 北 : 部 长 罗 文 练 , 部 担 陶 文 之 久 子 ( 日 人 ) ; 下 设 2 个 分 教 区 , 计 1 1 个 小 教 区 ; 其 中 第 二 分 教 区 班 担 掘 晖 化 子 ( 日 人 ) ;


4 ? 万 华 区 : 部 长 张 仁 铿 , 部 担 陈 金 美 , 下 设 3 个 分 教 区 , 计 1 5 个 小 教 区 ;


5 ? 泉 州 区 : 部 长 蔡 成 章 , 部 担 曾 美 代 ( 日 人 ) , 下 设 2 个 分 教 区 , 计 1 0 个 教 区 ;


6 ? 和 平 区 : 部 长 周 贤 财 , 下 设 2 个 分 教 区 , 计 6 个 小 教 区 ;


7 ? 板 桥 分 教 区 : 班 长 刘 政 恭 , 即 万 华 区 第 1 分 教 区 ;


8 ? 台 中 分 教 区 : 班 长 蔡 福 安 ;


南 部 教 区 : 部 长 陈 振 春 , 直 辖 3 个 地 区 教 区 ;


1 ? 高 雄 区 : 部 长 陈 振 春 , 部 担 三 上 岛 枝 ( 日 人 ) , 下 设 3 个 分 教 区 ( 鼓 山 、 大 港 、 屏 东 ) ;


2 ? 滨 汀 区 : 部 长 王 闹 居 , 部 担 松 尾 敏 江 ( 日 人 ) , 下 设 4 个 分 教 区 ;


a 新 民 分 教 区 : 班 长 下 地 旁 一 ( 日 人 ) , 所 属 第 1 小 教 区 组 长 津 加 善 德 ( 日 人 ) , 第 2 小 教 区 组 长 松 平 永 二 ( 日 人 ) , 第 3 小 教 区 组 担 崎 演 秀 明 ( 日 人 ) ;


b 丽 民 分 教 区 : 班 长 富 川 清 仁 ( 日 人 ) , 班 担 奥 川 静 代 ( 日 人 ) ;


c 登 山 分 教 区 : 第 1 小 教 区 组 长 前 川 品 位 ( 日 人 ) , 组 担 大 薄 菊 ( 日 人 ) ; 第 2 小 教 区 组 长 下 池 惠 城 ( 日 人 ) ; 第 3 小 教 区 组 长 鸠 简 博 ( 日 人 ) ;


d 鼓 滨 分 教 区 : 班 长 狩 英 将 火 ( 日 人 ) , 班 担 新 坦 日 出 子 ( 日 人 ) ; 第 1 小 教 区 组 长 永 山 源 上 叮 ( 日 人 ) , 组 担 栅 单 喜 良 ( 日 人 ) , 第 2 小 教 区 组 担 本 部 朝 正 ( 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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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警察的創价學會秘密檔案(三)

3 ? 旗 山 区 : 部 长 吕 树 ? , 部 担 叶 美 华 ( 日 人 ) ;


从 台 湾 支 部 组 织 系 统 分 析 , 6 0 年 代 初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组 织 形 态 是 相 当 完 备 的 , 其 教 区 已 涵 盖 了 台 湾 的 主 要 地 区 , 尤 以 北 部 为 甚 。 在 支 部 、 地 区 教 区 和 分 教 区 及 小 教 区 四 级 干 部 中 , 归 化 日 人 或 在 台 日 本 侨 民 所 占 比 例 是 相 当 高 的 , 南 部 更 甚 。 而 台 籍 干 部 如 朱 万 里 、 陈 振 春 等 亦 有 较 浓 厚 的 日 本 情 结 。 这 表 明 , 无 论 是 在 自 发 性 发 展 阶 段 还 是 在 有 组 织 发 展 阶 段 , 在 台 日 人 和 有 日 本 情 结 的 台 籍 人 对 于 创 价 学 会 的 布 教 活 动 都 起 到 关 键 的 作 用 。 事 实 证 明 , 创 价 学 会 利 用 日 据 时 期 遗 留 下 的 日 台 关 系 资 源 展 开 的 布 教 策 略 是 相 当 成 功 的 。 据 田 中 佳 正 所 携 资 料 , " 内 有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实 态 一 鉴 表 一 份 , 其 中 列 述 台 湾 支 部 … … 共 1 1 5 2 人 ( 按 本 处 所 调 查 者 1 2 5 5 人 ) , 其 他 各 地 区 以 曼 谷 为 次 多 数 , 为 2 0 9 人 , 再 次 耶 加 达 1 7 6 人 , 西 贡 计 1 1 8 人 , 香 港 1 1 7 人 , 仰 光 6 1 人 , 马 尼 拉 为 5 3 人 , 总 计 1 8 8 6 人 ( 指 已 登 记 在 册 者 - - 笔 者 注 ) 。 " 而 " 据 该 教 东 南 亚 总 支 部 长 森 田 一 哉 在 高 雄 表 示 , 截 至 5 1 年 8 月 底 ( 指 1 9 6 2 年 - - 笔 者 注 ) 止 在 台 已 拥 有 信 徒 约 八 百 户 , 计 约 三 千 人 。 唯 近 两 月 来 ( 指 1 9 6 3 年 2 月 - 4 月 - - 笔 者 注 ) 积 极 发 展 教 徒 , 数 量 已 急 激 增 加 , 据 报 仅 台 北 市 区 教 徒 已 激 增 至 六 百 余 户 , 计 约 二 千 人 。 " 在 台 湾 当 局 严 密 监 控 之 际 , 创 价 学 会 台 湾 会 员 依 然 荣 登 东 南 亚 各 教 榜 首 , 与 日 本 据 台 多 年 不 无 关 系 。 事 实 上 , 日 本 长 期 的 " 文 化 殖 民 " ( 如 推 行 " 日 语 中 心 主 义 " " 信 仰 皇 民 化 运 动 " 等 ) 已 使 隶 属 中 国 文 化 大 传 统 的 台 湾 文 化 带 有 " 文 化 认 同 异 化 " 的 色 彩 。 因 此 , 在 对 外 来 文 化 的 " 涵 化 " ( A c c u l t u r a t i o n ) 过 程 中 , 台 湾 人 对 外 来 文 化 的 " 排 拒 " ( R e a c t i o n ) 性 并 不 象 战 后 入 台 的 大 陆 人 强 劲 。 战 后 留 台 的 日 本 侨 民 和 有 日 本 情 结 的 台 湾 人 无 疑 为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的 迅 速 传 播 ( D i f f u s i o n ) 提 供 了 丰 厚 的 人 脉 资 源 和 文 化 认 同 基 础 。 如 上 言 及 的 《 传 入 台 湾 后 变 质 日 莲 教 自 行 解 散 教 主 朱 万 里 亲 自 宣 布 含 政 治 社 团 于 法 不 合 》 一 文 就 提 到 创 价 学 会 会 员 尚 用 日 语 交 流 : " 朱 万 里 作 此 宣 传 时 ( 指 宣 布 解 散 在 台 之 创 价 学 会 组 织 - - 笔 者 注 ) , 先 用 国 语 说 了 一 遍 , 继 用 流 利 的 日 本 语 宣 布 , 由 在 座 的 十 四 个 教 徒 都 是 用 日 本 语 交 谈 来 看 , 那 十 四 个 人 显 然 都 是 本 省 籍 同 胞 。 " 档 案 资 料 也 显 示 , 学 会 " 在 台 教 徒 以 台 籍 为 最 多 , 约 占 全 教 教 徒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 余 为 日 籍 、 琉 籍 及 极 少 数 外 省 籍 , 以 台 北 教 区 教 徒 最 多 。 " 台 湾 省 籍 人 和 外 省 籍 人 对 创 价 学 会 的 认 同 差 异 , 多 少 喻 示 着 二 者 在 战 后 不 同 的 心 路 历 程 与 文 化 感 受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的 迅 猛 发 展 与 池 田 大 作 的 指 导 是 分 不 开 的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令 详 查 具 报 日 莲 教 徒 之 活 动 " ( 1 9 6 2 年 8 月 7 日 ) 载 : " 池 田 曾 来 台 传 教 , 在 南 部 逗 留 颇 久 。 " 池 田 大 作 是 1 9 4 7 年 8 月 2 4 日 才 入 信 日 莲 正 宗 , 1 9 6 0 年 5 月 3 日 正 式 就 任 第 三 任 会 长 。 1 9 6 1 年 1 月 2 8 日 , 池 田 大 作 和 细 井 法 主 等 开 始 了 东 南 亚 之 行 , 并 设 立 了 冲 绳 和 东 南 亚 两 个 支 部 。 上 文 所 说 的 池 田 逗 留 之 事 , 概 是 指 此 次 东 南 亚 之 行 时 在 台 过 境 。 1 9 6 3 年 1 月 8 日 , 池 田 会 长 一 行 又 出 访 欧 美 、 香 港 等 1 1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 其 间 于 1 9 6 3 年 1 月 2 7 日 " 由 港 返 日 来 台 , 在 松 山 机 场 停 留 二 小 时 。 " 朱 万 里 率 台 湾 各 地 组 长 以 上 干 部 百 来 人 前 往 接 待 。 池 田 会 长 发 表 讲 话 , 强 调 学 会 宗 旨 是 主 张 和 平 , 而 台 湾 却 处 在 反 攻 大 陆 的 备 战 状 态 中 , 致 使 布 教 活 动 受 阻 , 要 求 朱 万 里 等 干 部 尽 力 争 取 创 设 学 会 的 机 会 。 同 年 1 月 2 4 日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曾 密 令 台 北 国 际 机 场 、 松 山 军 用 机 场 、 基 隆 港 、 高 雄 港 、 台 南 市 警 察 局 和 出 入 国 境 证 照 查 验 站 , 如 发 现 " 日 莲 教 日 本 、 琉 球 籍 主 要 分 子 名 单 " 中 的 人 员 以 过 境 名 义 来 台 者 , 应 严 加 注 意 , 拒 绝 入 境 并 随 时 具 报 。 池 田 会 长 亦 在 名 单 中 , 这 大 抵 是 他 仅 逗 留 二 小 时 的 原 因 。 在 创 价 学 会 被 查 禁 和 取 缔 之 后 , 池 田 一 直 关 注 学 会 在 台 湾 的 布 教 情 况 。 1 9 6 3 年 6 月 中 旬 , 创 价 学 会 总 会 召 开 大 会 , 曾 通 过 台 湾 政 府 禁 止 日 莲 教 违 反 宗 教 信 仰 案 及 慰 问 台 湾 区 教 友 案 , 并 促 日 本 政 府 循 外 交 途 径 使 台 湾 开 放 传 教 活 动 。 1 9 6 4 年 底 , 池 田 曾 指 示 " 通 过 日 本 在 台 所 设 工 厂 或 台 湾 工 厂 所 聘 日 本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日 本 来 台 观 光 访 问 旅 客 等 , 转 告 日 本 会 务 发 展 情 形 及 今 后 发 展 方 向 。 " 1 9 6 4 年 1 1 月 8 日 , 朱 万 里 向 会 内 干 部 传 达 了 池 田 会 长 对 台 湾 教 务 发 展 的 关 切 : " 各 会 员 切 勿 灰 心 , 因 台 湾 国 际 地 位 日 趋 低 落 , 预 料 中 共 在 明 年 ( 五 十 四 ) 可 能 进 入 联 合 国 , 将 来 与 台 湾 建 交 的 国 家 势 必 日 渐 减 少 , 台 湾 未 来 的 经 济 发 展 , 就 必 须 依 赖 日 本 的 技 术 援 助 与 合 作 , 届 时 台 湾 政 府 为 了 争 取 日 本 朝 野 的 同 情 与 援 助 , 就 不 能 不 重 视 创 价 学 会 在 日 本 的 影 响 力 , 那 么 台 湾 创 价 学 会 禁 止 活 动 的 禁 令 , 就 会 迎 刃 而 解 , 盼 会 员 ( 信 徒 ) 暂 为 忍 耐 , 继 续 保 持 联 系 。 " 事 实 证 明 池 田 会 长 的 判 断 是 正 确 的 , 随 后 台 湾 当 局 在 处 理 创 价 学 会 暨 公 明 党 成 员 来 台 事 宜 时 , 就 充 分 考 虑 到 外 交 上 可 能 的 困 扰 。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有 组 织 的 布 教 活 动 与 台 湾 当 局 对 之 的 调 查 活 动 几 乎 是 同 步 进 行 的 。 1 9 6 0 年 2 月 阳 明 山 警 察 所 通 过 内 线 了 解 到 赫 恩 绯 登 美 与 曾 英 樱 在 秘 密 传 教 后 , 就 设 法 深 入 调 查 , 从 而 吹 响 了 查 禁 创 价 学 会 的 前 奏 曲 。 1 9 6 2 年 6 月 1 6 日 , 台 湾 " 国 家 安 全 局 " 照 会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 制 修 字 2 9 2 9 号 函 ) , 称 创 价 学 会 是 " 日 本 战 后 所 产 生 的 反 动 宗 教 团 体 … … 其 对 台 湾 进 行 传 教 活 动 , 目 的 系 在 分 化 台 胞 为 其 来 台 侵 占 之 用 。 " 1 9 6 2 年 7 月 1 7 日 , 台 湾 " 国 家 安 全 局 " 又 抄 发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名 单 一 份 , 转 各 警 察 局 ( 所 ) 密 察 ( 制 修 字 2 5 1 8 号 函 ) 。 相 应 地 , " 台 湾 警 务 处 " 于 7 月 2 7 日 通 饬 各 警 察 单 位 作 全 面 性 调 查 ( 警 外 字 7 8 0 8 4 号 令 ) 。 1 9 6 2 年 9 月 , 台 湾 " 内 政 部 " 指 复 " 台 湾 省 民 政 厅 " ( 内 东 发 字 第 1 8 9 0 号 ) , 称 " 如 该 教 擅 行 结 社 , 发 展 组 织 , 嗣 已 违 反 戒 严 时 期 有 关 法 令 之 规 定 , 自 可 函 请 执 行 上 开 法 令 之 机 关 予 以 查 禁 执 行 。 " 1 9 6 3 年 1 月 7 日 , " 内 政 部 " 部 长 连 震 东 秘 函 " 警 备 司 令 部 " ( 内 秘 东 字 2 1 8 3 号 ) , 称 创 价 学 会 " 虽 以 宗 教 为 名 , 实 质 上 则 为 政 治 性 之 组 织 , 而 其 机 构 亦 异 于 一 般 宗 教 团 体 , 且 其 主 张 歪 曲 我 现 行 国 策 有 所 未 合 … … 特 函 请 查 照 , 并 请 严 饬 所 属 严 密 监 视 , 依 法 查 处 。 " 该 秘 函 同 时 抄 送 " 国 家 安 全 局 " 、 " 国 防 部 总 政 治 部 " 、 " 司 法 行 政 部 调 查 局 "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 " 台 湾 省 民 政 厅 " 等 单 位 。 连 氏 之 秘 函 正 式 揭 开 了 对 创 价 学 会 取 缔 的 帏 幕 。


为 配 合 " 内 政 部 " 的 指 示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设 置 了 两 套 查 禁 取 缔 方 案 。 兹 录 :


甲 方 案 : 一 、 协 调 " 内 政 部 " 公 开 宣 布 创 价 学 会 未 经 核 准 登 记 , 凡 在 台 擅 行 结 社 , 发 展 组 织 , 为 非 法 。 二 、 由 " 警 务 处 " 依 据 " 内 政 部 " 之 宣 布 , 以 刑 法 第 1 5 3 条 及 违 警 罚 法 予 以 查 禁 取 缔 ( 为 节 省 篇 幅 , 法 律 条 禁 略 - - 笔 者 注 ) 。


乙 方 案 : 引 用 戒 严 法 第 1 1 条 第 1 、 2 款 硬 性 予 以 取 缔 ( 戒 严 法 相 关 条 款 : 戒 严 地 域 内 最 高 司 令 官 有 权 停 止 集 会 结 社 及 游 行 请 愿 , 必 要 时 并 得 解 散 之 与 限 制 或 禁 止 人 民 之 宗 教 活 动 有 碍 治 安 者 。 ) 。


在 权 衡 利 弊 后 , 1 9 6 3 年 2 月 2 6 日 , 甲 方 案 获 得 采 纳 。 当 局 认 为 , 甲 方 案 虽 较 为 软 弱 无 力 , 但 方 式 平 和 , 能 在 创 价 学 会 尚 未 站 稳 脚 跟 时 收 到 瓦 解 组 织 的 功 效 , 同 时 不 必 动 用 戒 严 法 而 引 起 民 间 反 感 。 而 乙 方 案 虽 然 强 劲 有 力 , 但 缺 乏 弹 性 , 容 易 引 起 外 界 的 反 弹 , 另 者 因 为 创 价 学 会 尚 无 " 有 碍 治 安 " , 引 用 戒 严 法 师 出 无 名 。


随 后 , " 台 湾 省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 综 合 " 内 政 部 " 、 " 外 交 部 " 、 " 国 家 安 全 局 " 、 " 司 法 行 政 部 调 查 局 " 、 " 国 防 部 总 政 治 部 " 、 " 宪 兵 司 令 部 " 、 " 中 央 委 员 会 " 第 5 、 6 组 、 " 省 政 府 民 政 厅 " 及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等 单 位 意 见 , 拟 定 了 查 禁 创 价 学 会 的 作 业 程 序 , 并 陆 续 从 1 9 6 3 年 4 月 2 日 起 实 施 。 其 包 括 : A 新 闻 宣 传 : 宣 传 创 价 学 会 为 非 法 组 织 , 不 是 正 宗 佛 教 , 告 诫 军 队 官 兵 和 民 众 勿 误 入 该 教 ; B 约 谈 警 告 , 即 对 创 价 学 会 班 组 以 上 负 责 人 和 军 中 入 信 人 员 进 行 约 谈 , 要 求 其 脱 离 该 会 组 织 并 停 止 布 教 活 动 。 C 查 禁 取 缔 : 拒 绝 受 理 日 莲 教 及 创 价 学 会 的 登 记 , 对 入 信 人 员 和 继 续 布 教 者 依 法 处 理 。 D 资 料 搜 集 : 搜 集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布 教 的 相 关 资 料 ( 如 组 织 情 形 、 干 部 及 信 徒 的 资 料 ) 。 为 了 便 于 履 行 该 作 业 程 序 ,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按 " 内 政 部 " 的 指 示 , 拟 定 了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日 莲 正 宗 教 徒 之 调 查 名 册 " 和 " 切 结 书 " 的 格 式 , 于 1 9 6 3 年 4 月 2 日 电 饬 各 警 察 局 所 遵 照 办 理 ( 警 外 字 第 3 1 4 0 2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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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警察的創价學會秘密檔案(四)

对 一 外 来 宗 教 的 查 禁 取 缔 , 竟 然 牵 动 了 军 警 、 安 全 、 司 法 、 行 政 、 外 交 等 部 门 的 中 枢 神 经 , 可 谓 草 木 皆 兵 、 风 声 鹤 唳 ! 当 局 之 举 动 , 从 一 侧 面 反 映 了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的 潜 在 影 响 力 。 在 各 部 门 的 协 调 行 动 下 , 查 禁 工 作 取 得 一 定 成 果 。 如 1 9 6 3 年 4 月 9 日 , 创 价 学 会 台 湾 省 支 部 长 朱 万 里 就 召 集 信 徒 宣 布 解 散 该 社 团 组 织 , 并 " 呼 愿 : 希 望 日 莲 教 的 台 湾 教 友 , 要 体 念 大 局 , 协 助 政 府 , 即 日 起 停 止 日 莲 教 的 社 团 活 动 。 " 另 大 部 分 班 组 以 上 干 部 和 一 半 以 上 列 入 名 单 的 教 徒 都 被 约 谈 具 结 , 收 缴 了 部 分 信 奉 物 等 。 至 1 9 6 3 年 底 , 创 价 学 会 已 停 止 在 台 的 公 开 活 动 。


虽 然 采 取 了 甲 取 缔 方 案 , 但 当 局 还 是 担 心 明 令 取 缔 易 引 起 妨 害 宗 教 活 动 之 误 会 和 对 当 局 的 反 感 。 为 此 , "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 曾 召 开 各 单 位 协 调 会 , 对 查 禁 工 作 作 了 一 些 补 充 规 定 , 如 " 对 日 莲 教 徒 个 人 信 仰 不 予 干 涉 , 对 其 家 中 供 奉 偶 象 , 劝 导 其 隐 蔽 , 不 硬 性 取 缔 。 " " 一 般 教 徒 仅 在 家 念 经 参 拜 , 不 对 外 活 动 者 , 以 个 别 劝 导 方 式 , 促 其 自 动 停 止 , 不 硬 性 约 谈 警 告 。 " 然 而 " 对 其 个 人 信 仰 该 教 , 并 无 硬 性 查 禁 之 规 定 , 其 所 持 之 各 项 信 物 , 亦 不 能 强 调 缴 交 , 此 种 情 形 , 不 特 为 一 般 已 具 结 脱 离 之 信 徒 所 知 , 同 时 亦 为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所 了 解 , 是 以 该 教 一 般 信 徒 及 各 级 干 部 , 极 可 能 仍 存 有 有 待 来 日 之 幻 想 , 况 其 信 徒 广 布 全 省 各 地 , 散 居 城 市 乡 村 , 实 不 易 作 经 常 性 之 严 密 控 制 , 其 与 日 本 之 联 络 通 讯 , 尤 无 法 明 了 。 " 这 恐 怕 与 当 局 瓦 解 该 组 织 的 初 衷 有 些 出 入 。 另 六 十 年 代 初 , 由 于 日 本 提 供 对 中 国 大 陆 的 长 期 信 贷 以 及 双 方 易 货 贸 易 的 恢 复 和 贸 易 展 览 会 的 召 开 , 日 台 的 关 系 出 现 了 一 系 列 波 折 。 考 虑 到 日 台 的 " 邦 交 " 合 作 关 系 及 日 本 人 来 台 观 光 投 资 等 事 宜 , 台 湾 当 局 也 不 得 不 慎 重 处 理 创 价 学 会 及 公 明 党 成 员 的 入 境 问 题 。 事 实 也 证 明 , 在 查 禁 令 之 后 的 数 年 中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总 会 和 台 湾 创 价 学 会 原 干 部 就 不 时 采 用 一 些 变 通 方 式 , 进 行 布 教 活 动 。 如 利 用 驻 台 " 美 军 军 邮 传 递 信 物 " , 借 节 日 郊 游 宣 传 创 价 总 会 旨 意 , 宣 布 脱 离 创 价 学 会 纯 以 日 莲 教 传 教 , 甚 至 易 名 为 " 救 世 教 " 等 。 由 于 屡 禁 不 止 , 1 9 6 9 年 7 月 , " 台 湾 省 警 备 总 司 令 部 " 又 频 布 了 " 查 创 价 学 会 专 案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 " 以 彻 底 消 除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阴 谋 活 动 ,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 " 在 " 戒 严 体 制 " 下 , 尽 管 创 价 学 会 的 发 展 受 到 很 大 限 制 , 但 其 布 教 活 动 只 是 由 地 上 转 向 地 下 而 已 。 在 解 除 戒 严 之 后 , 随 着 台 湾 社 会 多 元 化 的 进 程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又 得 以 在 台 湾 合 法 地 布 教 , 现 在 台 的 信 众 已 超 过 十 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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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警察的創价學會秘密檔案(五)




六 十 年 代 创 价 学 会 之 被 查 禁 和 取 缔 , 无 疑 是 一 相 当 典 型 的 政 教 冲 突 事 件 。 台 湾 当 局 之 所 以 查 禁 和 取 缔 创 价 学 会 , 既 是 源 于 意 识 形 态 上 的 必 然 反 应 , 更 蕴 含 着 民 族 情 感 的 冲 击 。 从 史 家 力 求 客 观 的 立 场 出 发 , 我 们 无 疑 应 将 此 事 件 放 在 特 定 的 历 史 背 景 下 考 察 , 才 能 得 出 相 对 客 观 的 结 论 。


首 先 是 创 价 学 会 的 组 织 形 态 、 政 治 主 张 与 国 民 党 政 权 体 制 及 意 识 形 态 产 生 剧 烈 的 冲 突 。 池 田 大 作 就 任 创 价 会 长 后 , 除 " 发 起 宗 教 界 的 觉 醒 运 动 " , 利 用 各 种 有 利 时 机 进 行 宗 教 折 伏 活 动 外 , 还 秉 承 户 田 遗 志 , 积 极 推 进 宗 教 政 治 活 动 。 池 田 会 长 提 出 " 王 佛 冥 和 " 口 号 , 即 要 把 王 政 与 佛 法 统 一 起 来 , 通 过 佛 法 的 传 播 , 改 善 日 本 政 治 , 造 成 一 个 " 佛 国 乐 土 " 和 " 新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 。 1 9 6 1 年 1 1 月 2 7 日 学 会 组 织 了 公 明 政 治 联 盟 。 1 9 6 2 年 7 月 2 0 日 , 学 会 在 参 议 院 成 立 了 公 明 会 。 学 会 提 出 了 反 对 核 武 器 、 反 对 修 改 日 本 和 平 宪 法 、 公 明 选 举 、 净 化 政 界 、 确 立 参 议 院 的 自 主 权 、 收 回 北 方 领 土 、 促 进 日 中 贸 易 、 尽 快 建 立 日 中 间 正 常 外 交 关 系 等 主 张 。 后 来 的 公 明 党 曾 与 日 本 社 会 党 和 共 产 党 携 手 合 作 。 1 9 6 2 年 , 创 价 学 会 更 是 参 议 院 选 举 中 获 得 1 5 个 席 位 。 创 价 学 会 的 一 系 列 政 治 主 张 及 在 日 本 政 坛 的 强 势 表 现 , 使 之 遭 到 日 本 佛 教 界 及 其 他 政 治 势 力 的 围 剿 。 如 1 9 6 2 年 1 0 月 , 日 本 日 莲 宗 举 行 " 创 价 学 会 批 判 讲 演 大 会 " , 以 " 打 破 日 莲 正 宗 创 价 学 会 的 邪 议 谬 说 而 揭 示 日 莲 圣 人 的 正 意 " 。 创 价 学 会 在 参 议 院 获 胜 后 , 日 本 在 台 湾 的 媒 介 上 评 介 " 创 价 学 会 是 很 容 易 受 日 共 所 驱 使 而 堕 落 到 赤 色 的 陷 阱 之 中 " , 可 能 " 成 为 日 共 的 奴 隶 化 , 或 是 日 本 式 的 纳 粹 化 " 。 日 本 媒 介 将 批 判 创 价 学 会 同 反 共 立 场 结 合 一 起 的 做 法 , 深 受 反 共 的 国 民 党 政 权 的 认 同 。 如 " 台 湾 省 警 务 处 " 曾 引 用 日 本 高 木 教 授 和 腾 原 教 授 之 看 法 , 亦 认 为 " 创 价 学 会 可 能 发 展 为 极 右 派 法 西 斯 帝 , 亦 可 转 变 为 极 左 的 共 产 党 。 " " 创 价 学 会 仍 一 易 走 极 端 之 政 治 团 体 , 将 来 很 有 变 成 共 产 党 帮 凶 之 可 能 。 " 强 调 " 由 于 该 创 价 学 会 曾 以 扩 大 日 匪 贸 易 为 其 竞 选 口 号 之 一 , 当 为 匪 愿 所 乐 闻 , 是 以 匪 新 华 社 曾 两 度 暗 送 秋 波 , 刊 载 与 其 合 作 之 报 导 。 " " 当 兹 国 步 维 艰 , 匪 帮 阴 谋 诡 计 层 出 不 穷 之 际 , 在 本 省 决 不 可 能 再 容 有 削 弱 我 反 攻 复 国 之 力 量 的 存 在 。 " 台 湾 的 媒 体 也 应 和 日 本 国 内 反 创 价 学 会 的 言 论 , 称 创 价 学 会 的 分 支 组 织 是 按 军 事 组 织 下 来 的 , 俨 然 近 似 有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和 希 特 勒 青 年 突 击 队 的 组 织 风 格 。 这 种 组 织 形 式 有 转 化 为 右 倾 暴 力 集 团 或 法 西 斯 政 团 的 危 险 。 在 两 岸 政 治 对 峙 和 将 共 产 主 义 妖 魔 化 的 时 代 背 景 下 , 创 价 学 会 政 治 理 念 可 谓 进 一 步 激 发 当 局 的 " 恐 共 症 " 心 态 。 因 此 其 遭 查 禁 和 取 缔 的 命 运 自 是 不 能 免 , 上 文 提 及 的 " 内 政 部 " 连 氏 秘 函 清 楚 地 说 明 了 这 一 点 。


台 治 安 当 局 查 禁 创 价 学 会 的 另 一 主 因 , 则 是 对 日 本 军 国 主 义 霸 权 的 警 惕 。 在 日 据 时 期 , 日 本 极 力 推 行 " 内 地 化 " 运 动 , 要 将 台 湾 人 " 日 本 人 化 " 。 表 现 在 宗 教 信 仰 上 , 就 是 推 行 " 信 仰 皇 民 化 " 运 动 , 鼓 吹 神 道 信 仰 , 进 行 寺 庙 整 理 。 光 复 后 , 国 民 党 政 权 大 力 开 展 中 国 文 化 复 兴 运 动 。 对 于 民 间 寺 庙 之 " 迎 神 游 行 仿 效 日 本 形 式 有 损 国 体 " 等 事 , 也 极 力 查 处 , " 以 重 振 民 族 正 气 " 。 在 佛 教 界 , 则 掀 起 重 建 中 国 佛 教 传 统 运 动 , 以 克 服 台 湾 佛 教 的 日 本 化 现 象 。 另 日 本 并 未 对 侵 华 战 争 有 过 深 刻 反 省 , 相 反 随 着 经 济 的 增 长 和 国 际 地 位 的 提 高 , 日 本 国 内 军 国 势 力 反 有 加 强 之 势 。 1 9 6 0 年 1 月 1 9 日 日 美 签 署 了 新 安 保 条 约 , 条 约 主 张 日 本 重 新 武 装 , 旨 在 结 成 日 美 军 事 同 盟 并 恢 复 日 本 帝 国 主 义 。 时 " 立 正 佼 成 会 " ( 日 莲 宗 系 统 ) 、 " 生 长 之 家 " ( 6 0 年 代 亦 传 入 台 湾 ) " 神 社 本 厅 " 等 教 团 都 表 示 支 持 日 本 政 府 。 创 价 学 会 虽 主 张 和 平 , 反 对 修 改 和 平 宪 法 , 但 对 修 改 条 约 则 持 中 立 态 度 , 主 张 由 会 员 自 我 决 定 。 在 反 日 之 普 遍 历 史 情 结 及 当 时 政 治 情 形 下 , 台 湾 当 局 对 于 日 本 宗 教 的 入 台 自 然 会 提 高 警 惕 。 当 局 认 为 , " 创 价 学 会 之 政 治 立 场 , 态 度 至 为 暧 昧 " , 且 " 富 有 强 烈 之 国 家 意 识 , 及 宗 教 排 他 性 " 。 " 日 莲 教 之 进 入 本 省 , 吾 人 徒 其 历 史 组 织 以 及 其 宗 教 暨 活 动 方 式 看 , 姑 不 论 其 挟 有 政 治 野 心 意 图 为 来 日 侵 台 铺 路 之 阴 谋 , 已 隐 然 可 见 , 而 其 将 为 匪 帮 或 奸 党 分 子 之 利 用 渗 透 , 则 尤 为 不 可 避 免 之 事 实 … … 俾 期 达 成 彻 底 查 禁 , 全 部 清 之 目 的 , 实 为 国 家 安 全 工 作 之 急 务 也 。 " 客 观 地 说 , 国 民 党 政 权 对 于 创 价 学 会 布 教 理 念 亦 有 误 解 之 处 , 但 为 了 消 除 台 湾 积 淀 的 " 日 本 化 " 因 素 及 提 升 中 国 文 化 认 同 , 其 以 " 阴 谋 论 " 来 审 视 创 价 学 会 的 布 教 活 动 并 予 以 查 禁 取 缔 , 亦 情 有 可 原 , 不 能 一 概 以 宗 教 压 迫 论 之 。 而 当 局 有 关 创 价 学 会 可 能 威 胁 台 湾 的 " 安 全 工 作 " 之 担 忧 , 亦 为 当 时 以 重 建 中 国 佛 教 传 统 的 佛 教 界 所 认 同 。 如 台 湾 " 中 国 佛 教 会 " 主 导 的 《 台 湾 佛 教 》 杂 志 , 曾 发 表 了 《 中 国 佛 教 徒 看 ' 日 莲 教 ' 》 之 声 明 , 贯 穿 着 强 烈 的 民 族 主 义 和 大 中 国 意 识 , 谓 " 创 价 学 会 的 沿 革 、 性 质 、 内 容 、 体 制 和 人 物 , 从 上 举 事 实 看 , 我 们 当 可 明 白 , 这 是 一 个 标 榜 日 莲 教 正 宗 , 挂 着 学 会 的 招 牌 , 而 从 事 实 际 政 治 活 动 的 团 体 。 它 的 活 动 范 围 , 已 扩 及 琉 球 与 台 湾 。 它 要 ' 创 ' 什 么 ' 价 ' , 实 在 值 得 我 们 警 惕 。 日 本 对 琉 球 的 领 土 要 求 , 早 已 明 白 表 示 , ' 创 价 学 会 ' 对 台 湾 的 想 法 是 否 正 常 , 实 在 难 以 想 像 。 以 一 个 外 国 政 团 的 身 份 , 在 我 国 境 内 吸 收 徒 众 , 不 论 如 何 说 法 , 都 不 是 应 该 的 。 我 们 再 看 看 它 的 组 织 , 更 有 特 别 提 高 警 惕 的 必 要 。 … … 纯 然 是 军 队 式 的 组 织 , 与 ' 纳 粹 ' 和 ' 法 西 斯 ' 的 组 织 , 无 多 大 区 别 。 公 们 在 日 本 公 开 活 动 , 自 无 问 题 , 但 在 台 湾 秘 密 ' 传 教 ' , 就 等 于 他 们 的 ' 部 队 ' 向 我 国 ' 地 下 进 军 ' , 这 是 何 等 危 险 的 一 件 事 。 因 此 我 们 紧 急 愿 请 政 府 , 立 刻 采 取 措 施 , 制 止 ' 创 价 学 会 ' 在 台 湾 的 活 动 。 " 此 篇 声 明 虽 亦 是 " 听 将 令 " 的 产 物 , 但 其 透 露 的 忧 患 , 何 尝 不 是 日 本 侵 略 者 给 中 国 人 留 下 的 深 深 伤 痛 后 敏 感 性 的 条 件 反 射 呢 ?


另 外 , 由 于 个 别 在 台 学 会 会 员 鼓 吹 台 湾 地 位 未 定 论 , 也 激 起 了 当 局 对 于 " 伪 台 独 " 利 用 创 价 学 会 渗 透 的 高 度 警 惕 。 由 于 受 学 会 主 张 和 平 反 对 战 争 之 宗 旨 的 教 化 , 台 湾 创 价 会 员 的 反 战 情 绪 相 对 高 涨 , 对 于 国 民 党 政 权 " 反 攻 大 陆 " 宣 传 自 是 不 利 。 部 分 会 员 反 战 言 论 也 凸 显 出 " 省 籍 矛 盾 " , 认 为 部 队 士 兵 大 部 分 为 台 湾 人 , 将 来 反 攻 大 陆 是 台 湾 人 为 大 陆 人 当 牺 牲 品 , 大 陆 人 则 坐 收 渔 利 。 诚 如 上 文 提 及 的 中 国 佛 教 徒 的 声 明 所 称 : " 台 湾 被 日 本 统 治 五 十 年 , 本 省 同 胞 与 日 人 之 间 , 可 能 还 存 在 着 一 些 微 妙 关 系 , 而 所 谓 ' 独 立 运 动 ' 的 重 要 份 子 , 又 正 在 托 庇 于 日 本 。 在 这 种 情 况 之 下 , ' 创 价 学 会 ' 在 台 活 动 , 简 直 是 一 个 国 际 性 的 严 重 问 题 。 我 们 佛 教 教 徒 固 应 正 视 这 种 活 动 , 我 国 政 府 尤 应 注 意 这 一 不 平 凡 的 事 实 。 " 在 戒 严 体 制 下 , 当 局 无 论 如 何 是 不 能 容 忍 这 些 可 能 对 " 台 独 " 推 波 助 澜 之 过 激 行 为 的 。 创 价 学 会 在 当 时 台 湾 之 命 运 , 也 就 可 想 而 知 了 。


综 上 所 述 , 日 本 创 价 学 会 在 台 湾 光 复 初 期 已 有 零 星 的 布 教 活 动 , 到 了 5 0 年 代 末 6 0 年 代 初 , 则 形 成 了 较 有 规 模 和 有 组 织 的 布 教 活 动 。 由 于 创 价 学 会 的 理 念 和 组 织 形态 与 台 湾 当 局 的 意 识 形 态 和 政 权 形 态 发 生 了 明 显 冲 突 , 也 由 于 台 湾 当 局 对 于 日 本 军国 主 义 的 文 化 侵 略 的 警 惕 和 反 对 台 独 运 动 的 现 实 需 要 , 创 价 学 会 遭 到 台 湾 当 局 的 查禁 和 取 缔 。 透 过 6 0 年 代 初 这 件 外 来 宗 教 与 现 实 政 治 的 冲 突 事 件 , 我 们 会 更 清 醒 地意 识 到 : 在 世 界 走 向 一 体 化 及 多 极 化 的 交 流 过 程 中 , 以 宗 教 为 主 要 依 托 的 异 文 化 的传 布 , 其 带 给 传 入 地 区 的 问 题 , 既 可 能 是 政 治 的 、 外 交 的 , 更 是 夹 杂 着 民 族 的 、 文化 的 冲 突 问 题 。 宗 教 世 俗 化 浪 潮 尽 管 在 预 示 着 宗 教 的 " 边 缘 化 " 和 " 去 政 治 中 心 化 " , 但 诸 如 创 价 学 会 等 新 兴 宗 教 , 它 却 又 在 " 边 缘 化 " 中 被 认 为 或 自 我 设 想 为 充 满着 政 治 化 的 关 怀 。 我 们 也 许 有 理 由 审 问 , 在 各 种 政 治 角 力 及 文 化 对 抗 中 , 新 兴 宗 教又 欲 何 为 呢 ? 它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和 所 处 地 位 究 意 是 主 动 还 是 被 动 , 也 许 并 非 一 句 " 边缘 化 " 所 能 说 尽 的 。

http://www.taoism.org.hk/religious-studies/0101/gb/art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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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4 04: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爲什麽美國那麽容忍新興宗教?

在之前的文章有提到美國的新興宗教組織達到數千個以上,那是因爲美國是一個強調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新興宗教和槍械一樣,在美國是被容許存在的。官方對於新興宗教組織的態度是,只有在新興宗教鬧出人命或直接與警方對抗,警察才會主動干預。

  世紀之交,邪教泛起,世界各國紛紛出重拳向邪教宣戰,邪教“頭目”紛紛逃竄。美國───世界上邪教組織最多的國家以保護“人權”為由將其中不少都笑納了,美國在邪教問題上的曖昧態度連美國的西方盟國都感到“難以理解”。

    法國懲治邪教

    美國橫加指責

    去年6月,法國國民議會以多數票通過了懲治邪教法草案。草案建議設立“精神操縱罪”,凡犯有該項罪者輕者罰款20萬法郎并判兩年徒刑,重者可判罰款50萬法郎及5年徒刑。草案特別強調不得在學校、醫院或收容機構等地方從事任何邪教宣傳。

     對此,美國一些團體打著“人權”的幌子,對法國大肆指責和抹黑,并在國際上造謠中傷。法國在一份公報中指出,如果沒有某些國外組織的積極支持,法國的邪教活動不會如此猖狂。一些組織不僅對法國邪教分子給予庇護,而且在需要的時候“毫不猶豫地”利用他們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法國負責打擊邪教勢力的官員阿蘭﹒維維安指出,美國在邪教問題上對法國的指責,是“不能接受的對內政的干涉”。他說:“美國的立場在歐洲越來越令人難以理解了。沒有人能夠阻止我們為了人權利益對邪教采取行動。在這些組織嘲弄人們最基本的權利之際,美國的觀點尤其荒唐。”

    邪教肆虐的樂土

    教眾超過2000萬

    美國是世界上科技最發達的國家,但同時也是邪教組織最多的國家,被稱為“邪教王國”和邪教的大本營。

     據加利福尼亞伯克利大學心理學教授瑪格麗特﹒辛格在寫給白宮的一份報告中估計,美國的邪教組織多達2000個至5000個超過2000萬人不同程度地卷入了邪教活動。美《新聞周刊》的報道也認為,在美國有700個至5000個邪教組織。世界上7大邪教中,天堂之門教、人民聖殿教、撒旦教均起源于美國,科學教派的總部也設在美國。

    美國的邪教組織盡管林林總總、五花八門,但有兩個共同的特點:崇拜活著的“上帝”,即所謂的教主﹔相信世界末日,認為人類面臨滅頂之災,只有加入其組織才能逃過劫難。邪教組織不斷在社會上興風作浪、制造事端,因信奉邪教而集體自殺、以身殉教的怪事在美國時有發生。美國“千禧年觀察研究院”主任泰德﹒丹尼斯的數據庫里保存著1200多個邪教組織的檔案。他說,那些相信世界末日的邪教信徒,几乎都拒絕遵循一般人的行為准則。為了自己的生存,他們會破壞一切,挑起他們認為肯定能贏的論戰,而且經常談論一些虛幻的事物。

    有一些邪教組織極其嚴密,外人很難了解其內幕。加州一個被稱為“洛杉磯基督教會”的邪教組織,成員多達10萬,規定信徒必須匯報包括吃飯、睡覺在內的一舉一動,大學生連回家看望父母也要事先“申請”。安東﹒拉維伊于加州創辦的“撒旦教”甚至強迫教外女性飲下混雜動物血液、經血及精液的飲品,受害人即時昏睡,蘇醒后飲消毒藥水,欲解除毒咒。

    每年斂財10億美元

    教眾致死以千計

    在美國,邪教教主每年斂財高達10億美元,而由于其邪惡活動致使教眾慘死者數以千計。邪教就像肌體中的毒瘤,給美國社會帶來了極大危害。由于邪教自認代表宇宙真理,無視法律及社會秩序,對宗教自由和社會穩定構成了威脅。除了類似大衛教那樣非法囤積武器,公然與政府對抗的邪教組織外,有些教派打著宗教、慈善和非政治組織的旗號,從事政治活動﹔有些則參與販毒、走私、暗殺、綁架等暴力犯罪活動。在邪教組織中,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女性淪為教主的性奴隸,兒童則成為邪教的童工。每年總有不少美國人,尤其是年輕人,離開家庭、學校或放棄職業加入邪教,去追隨某個“救世主”或去過所謂的“超凡脫俗”的生活。

    17 歲的美國姑娘查莉迪甜美活潑,是學校啦啦隊的隊長,由于學業優異,已被羅德島大學錄取。可是,這位對生活充滿憧憬的少女,卻成了邪教的犧牲品:查莉迪患感冒10多天,一直沒有康復:她的母親米蘭達不信醫藥,不准女兒看醫生。在母親的折磨下,查莉迪形容枯槁,體重下降了近10斤,全身長滿紅疹。母親卻認定女兒是邪魔上身,于是叫來20歲的大女兒作幫手,把查莉迪按在地板上,并把塑料袋套在她頭上。驚心動魄的生死搏斗持續了兩個小時,可憐的查莉迪終于被悶死了。母親叫另兩個女兒不要傷心,因為死的不是她們的姐妹,而是邪魔的化身。警察趕到現場時大吃一驚:母女3人正在高聲祈禱,誦讀經文,不時伴著“教父”錄音大唱頌歌。

    邪教頭目熱衷美國

    在科學技朮和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美國,為何會成為這么多邪教組織藏身的樂土呢?專家認為,美國邪教泛濫有其深刻的歷史和社會背景,更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法國在公報中指出,克林頓政府之所以在邪教問題上態度曖昧,是因為它們“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政治資金來源”,而將某些國外邪教分子視為精兵干將則暴露了美國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這是外國邪教頭目紛紛逃往美國的原因。

     美國是個宗教影響深遠的國家。美國憲法規定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離,政府無權干涉教會事務,無權對宗教教派情況進行統計和調查,這使得美國宗教團體林立,派別多得驚人。一些邪教組織也打著宗教自由的旗號,拉起大旗,另立山頭。觸犯法律后,邪教組織又以宗教自由為幌子,逃避法律責任。

     除了生活中的失意者,為了尋找精神寄托而信仰邪教外,他們之中也不乏事業有成者,有的是音樂家、藝朮家、電腦專家、公司經理和電視播音員。其原因是什么?多年來,不少荒誕不經的電影充斥美國影院。美國人看得最多的是《星空奇遇記》、《X檔案》、《星球大戰》,頭腦中充滿了關于彼岸世界的幻覺。自殺者中有一人說是《星空奇遇記》中女主角的弟弟,另一位自殺者寫道:“我們看過好多遍《星空奇遇記》和《星球大戰》,這對我們是一種實際訓練,現在是我們將所學付諸實踐的時候了。”

《生活時報》 2001年2月06日


http://www.people.com.cn/BIG5/shizheng/19/20010206/389976.html

[ Last edited by great on 26-4-2004 at 04:3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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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4-2004 1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资料瞒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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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4 0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great兄有心了。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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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4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神,看來我也不用post了.這裡高手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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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4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恩great兄的分享。。。
希望还能多多见到您在这里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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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疑问。。。

创价学会的经书是《法华经》吧?
《法华经》不是大乘佛教的经书吗?
那么不就是佛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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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07: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创价学会好好研究法华经这倒没问题

问题出在他们只念“南无妙法莲法经”
什么经文都不用去明白,这个不是很好笑吗?就像婴孩叫妈妈,而不知道什么是妈妈一样

还有,他们拜的御本尊,不是佛陀,根本和佛教是两回事

[ 本帖最后由 moon_boy 于 12-2-2007 08:3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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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7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

北传算佛教的话...
那么这个创价学会成为佛教也是迟早的事!

有得罪处, 请多多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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