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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lse.8k

舉債來投資 MEGAN 值得嗎 ?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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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khokhokho 的帖子

如果说Megan一路来就无可救药,那我们就不会看上她。印度人存在吗?是假象吗?就只为欺骗我们Cari网友而搞出来?我不相信。
我们做了这么多功课。功课告诉我,印度人是对Megan有兴趣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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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hokhokho 于 12-6-2007 04:47 PM 发表

好像你完全沒事了,還講等它再下跌,要買進,呵呵,原來受傷的小鳥,講不在飛了,卻往往心里想快點飛起來。


khokhokho兄, 讲真一句, 小弟真的还有事的,不然怎么会语无伦次
我死剩把口罢了  , 我当然还希望kawan megan能再度飞起啦。。。

不过刚飞起时候真的敢捉吗?这又是个很大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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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江湖 的帖子

我选择"不动如山"。

哈,其实是没机会动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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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10pm 11/06/2007
Megan的交易量=383883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205millions股) 的18.73%。
Megan-WA的交易量=153122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71.14millions股) 的21.52%。


2:27pm 12/06/2007
Megan的交易量=148384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205millions股) 的7.24%。
Megan-WA的交易量=62965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71.14millions股) 的8.85%。


5:22pm 12/06/2007
Megan的交易量=162263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205millions股) 的7.92%。
Megan-WA的交易量=72647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71.14millions股) 的10.21%。


今天的交易量不是很大 (与昨天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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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r.Business 于 12-6-2007 04:56 PM 发表
如果说Megan一路来就无可救药,那我们就不会看上她。印度人存在吗?是假象吗?就只为欺骗我们Cari网友而搞出来?我不相信。
我们做了这么多功课。功课告诉我,印度人是对Megan有兴趣的。哈。



卡贴三次 , 写了三次同样东西好累。

对,我也相信星爷是存在的, 所以我才持票到昨天。
有个前辈跟我讨论过着问题, 状况有两个(我只想到两个, 可能还有更多)

星爷的状况

状况一:megan 没有假账问题
1)星爷用正常的管道购入大量股份, 这个是皆大欢喜的结果。kawan megan =kawan moser baer=全球第一=多多番 (不过,,这是梦)

状况二:megan 假账问题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对星爷)因为他可以变白马王子。不过8k前辈讲过NTA没有少过RM1 的话, 是不会缩阳重组的。 如果我是星爷我会借机把megan弄到阳萎,然后穿上医生白袍送伟哥。所以注定要阳萎一年半载,阳萎对男人不是件好事

[ 本帖最后由 江湖 于 12-6-2007 06:2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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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6: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r.Business 于 12-6-2007 05:27 PM 发表
5:10pm 11/06/2007
Megan的交易量=383883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205millions股) 的18.73%。
Megan-WA的交易量=15312200股;是oustanding shares (71.14millions股) 的21.52%。


2:27pm 12/06/2007
...

通常一間上市公司如果虧錢,在最壞的打算,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股票作為交易,但是如果股價卻沒價值,那更本是行不通的,所以當有外資要收購上市公司時,如想要二全其美,又能還清這間公司的負債,又要能得到這間上市公司,就是以最底的價錢收購其股票,但是又要以資源加入其公司,那就是要本身的公司和這間有相關的事業,才能成功,所以收購者,就像 2739 HUAAN一樣,二美其美,還清負債,又得其公司,前途一方大好,收購者以它有利的資源加入其公司的原理是一樣的,所以負債的公司和對方的公司的業物如是一樣的東西,那就會對這外資有更大的利益。

以MEGAN的股票來講,大都在投資者手中,如果我是收購者,我當然要收足它的票,之後才來加入其公司,股票上漲,得利當然是那收購者,負債的錢,最終還不是散戶的血汗錢幫公司還債,所以從MEGAN當中,如果正確的是有人這種玩法的話,那以前的投資者,到最後就是等於把錢送給人。

2739 HUAAN是最佳的樣本見證。
公司最終負債還清,股票又重生,又有新資源加入,真所謂二全其美。

MEGAN的現任董事是誰,他是以前多家的上市主席,現今MEGAN大換董事,董事是誰,華人/印度人/馬來人。

上次提到Brahmal買進MEGAN的票有4%,如果事情在沒發生假账之前賣這些票來講,我覺得是好事。
得明顯的一點就是董事敢去做擔保,一定是Brahmal從中計劃的可能性,如果他的股票是5%,突然賣出,而又發假账問題,那他肯定吃官司,所以他選擇退出,保本資金,等下跌再收購,又可以大量收購股票。
假設的因素。
2006年5月9日,除了Yeo,其他的董事都签下担保信。
(他们知道结局是怎样的了)

[ 本帖最后由 khokhokho 于 12-6-2007 06:5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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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07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出的贴隐性不见,斑竹别乱乱来别以为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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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3: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tkatlow 于 12-6-2007 04:02 PM 发表
有一個幕後集團,不懂是在收票還是出貨,我也懶得猜了,看戯啦.


再看一兩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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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8: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jchua 于 13-6-2007 03:14 AM 发表


再看一兩天吧


ok 那位來跟我討論“莊家炒股大揭露”?

先説明我不是講什麽陰謀論,只是對股票的股價走動以及買賣存有太多不明白的地方,俗稱爲疑點。

看盤。
時間    買方            賣方
10.00   5000  0.14      6000  0.16
        8000  0.145     9000  0.16
        30000 0.15      40000 0.155

10.05   6000  0.145     4000  0.17
        9000  0.15      8000  0.16 5
        40000 0.155     30000 0.16

10.10   7000  0.17      5000  0.165
        8000  0.165     7000  0.17
        30000 0.16      30000 0.175


有主意的就知道megan 這兩天早上的盤口就是這樣上上下下的,幾万張把價位鎖在某個範圍内上下走動,當股價上下滑時,幾万張的買賣很有默契地會一起走動,如果告訴我說這不是背後有人操縱我實在不相信。

是daytrader 嗎?daytrader 一般喜歡早上買下午賣,但大家應該發現,80%的成交都發生在早上而下午則很淡靜,表示下午賣的人遠不及早上買的人多,而且下午股價並沒有出現套利的下跌,所以我個人認爲(聼好噢是個人認爲,如果我猜錯的話請別開帖審判我有沒有罪。)不是daytrader 在搞鬼。

那contra buyer呢?一定會很多像uncle chinchai 出來 hut hut 的吧。據説contra,通常都是把買單放在第二,第三買方,以便以低價格買入。買到就等高價賣,買不到就寧願不玩。但這兩天早上的buy rate 很高,過半的成交都是吃著上的,既是 book the seller。所以我認爲contra buyer 在背後的可能性也不強。

那是誰呢?是誰又這種財力,人力來玩過山車?
我看這幾天就可以明朗化了,只要看有沒有人抛售出貨。。。
我只是以有限的知識來作估計,那位高人認爲我說錯的話歡迎指點!

[ 本帖最后由 kitkatlow 于 13-6-2007 08:2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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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i, Kawan Megan, 大家好吗 ?

呵呵!

投资有风险, 我不同意.   相反 >>>

我说 : 无知才有风险。

              (穹爸爸, 富爸爸作著 = Robert T. Kiyosaki)。


P/S 投机 Megan 亏很多。(砍头又砍脚)。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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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9: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inchai 于 13-6-2007 08:52 AM 发表
Hi, Kawan Megan, 大家好吗 ?

呵呵!

投资有风险, 我不同意.   相反 >>>

我说 : 无知才有风险。

              (穹爸爸, 富爸爸作著 = Robert T. Kiyosaki)。


P/S 投机 Megan 亏很多 ...


Uncle 哪裡會砍頭又砍腳
是不是 uncle 砍別人的頭和腳 ?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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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inchai 于 13-6-2007 08:52 AM 发表
Hi, Kawan Megan, 大家好吗 ?

呵呵!

投资有风险, 我不同意.   相反 >>>

我说 : 无知才有风险。

              (穹爸爸, 富爸爸作著 = Robert T. Kiyosaki)。


P/S 投机 Megan 亏很多 ...


哈哈,uncle,我也砍头了,
不过没什么的啦,
因为学了您的 NOTHING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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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i, Kawan Megan,

美食家及著名作家 = 蔡澜说.......

好像我这年龄,不需要再说假话了,好吃就说好吃, 不好吃, 就说不好吃。

Believe me.....我说的是真话。 真的,  珍珠无甘真。   




P/S 当然不超越我自已的能力以外。 (赌了几十年)。 嘻嘻!!  


.

[ 本帖最后由 chinchai 于 13-6-2007 10:0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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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55 chinchai 的帖子

是咯,uncle。反正收几个月的租金就把赌本拿回来了,如果是我的话,塞兰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我现在还是不能这样潇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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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我咯,uncle。反正收几个月的租金就把赌本拿回来了,如果是我的话,塞兰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我现在还是不能这样潇洒啦。。。。


Hi, Kawan Megan,

uncle chinchai 输多输少是另外一件事。

我的意思是.........

在你年青时, 受到挫折, 对你的将来未必不是件好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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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i, Kawan Megan,

我的另外一个意思是........

看 ! uncle chinchai 炒了几十年股票, Megan 照样输。 我 ??


P/S 心里好过一点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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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inchai 于 13-6-2007 11:17 AM 发表
Hi, Kawan Megan,

我的另外一个意思是........

看 ! uncle chinchai 炒了几十年股票, Megan 照样输。 我 ??


P/S 心里好过一点点嘛!!


那uncle是不是说不要炒股票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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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59 scsiang82 的帖子

股要炒,日子也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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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uncle chinchai以自嘲来安慰大家。

年少气盛,遇到挫折也好,以后的成功才会更大,只要去面对为何失败而不是逃避,指责别人。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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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一下今天在台灣的聯合報看到的一則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885844.shtml
有一家上市公司,負責人挪用鉅額款項,卻在公司的財務報告上刻意隱瞞,以粉飾出公司營運正常的假象。後來東窗事發,股價大跌,受害的投資人告上法院,指控公司財報造假,請求負責人賠償損害。

法庭上,被告律師質問投資人:買進股票之前,你有沒有看財務報告?看懂了沒有?律師的用意很明顯:如果沒有看財報就去買股票,那麼買股票的行為,和財報的真假無關,財報內容縱有不實,投資人並沒有受到財報的欺騙,不能請求賠償。

投資人果然拿不出證明,法院判決被告不須賠償:「原告有無因審閱該『核閱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而產生買賣被告○○公司股票之動念,尚非無疑。原告復未提出係以系爭財務報告而為買賣股票之依據或重要參考資料之積極證明,此部分因果關係尚無從認定」,因而判決投資人敗訴。

在另外一個財報不實的賠償案,法院說得更為直截了當:「投資人實際以公司財務報告作為買賣股票之依據或重要參考資料者幾希?以公司之財務報告(歷史報告)決定買賣時機者顯然少之又少。故以此觀點出發,……,則本件原告等所受之損害,與被告等核閱財務報告之過失行為之間,自無相當因果關係」。投資人還是敗訴。

因此,依照這些判決的看法,投資人想打贏官司,得先看懂財務報告才行。看到這樣的判決,有人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憤憤不平。這不是在欺侮看不懂財務報告的投資人嗎?是的,這種判決的確對投資人不利。但也有人認為,要求別人賠償,總要證明自己受騙,既然沒有受騙,怎麼能隨便要人賠償?

這種問題,美國也辯論過;不但學界見解分歧,各級法院也有不同的判決。最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88年做出了裁決:請求賠償的投資人,不須證明在買賣股票之前先看過財務報告。最高法院認為,在一個有效率的資本市場(the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各項資訊流入市場,影響股價,個別投資人雖然沒有掌握流入市場的全部資訊,但這些資訊仍然在股價上反映出來。投資人信賴股票市場,依照市價買賣股票,實際上也承受各項資訊對股價影響的結果。因此,公司發布不實資訊,不僅是對個別投資人的欺騙,更是對整體證券市場的欺騙。個別投資人雖然沒有閱讀特定的資訊,但因信賴市場,依市價買賣,應推定投資人的買賣,與不實資訊之間,存有交易因果關係。這就是有名的欺騙市場理論(the fraud-on-the-market theory)。

我們的法院也有仿效的案例。判決指出:「行為人故意以虛偽不實之資訊公開於市場之中,視為對整體市場的詐欺行為……,故投資人無須一一證明個人之『信賴關係』,換言之,即使投資人並未閱讀詐欺行為人所公開之資訊(公開說明書或財務報告),亦可推定為詐欺行為之被詐害者」。換言之,不看財報,也可以請求賠償。這種見解,和前面幾個判決的看法,南轅北轍,卻同時並存。看來投資人打官司還得要碰運氣。

就道理上講,看懂財報的人,對不實的內容信以為真,因而吃虧上當,固然應該給予賠償。但看不懂財報的普羅散戶,自我防衛能力最低,更應該是法律保護的對象。如果因為沒看財報就不能請求賠償,不但有失公平,而且根本違反證券法律的立法宗旨。

就實務發展情形而言,投保中心成立之後,接受投資人的委託,提出賠償訴訟。委託的投資人動輒數萬人,如果要投資人一一證明看過財務報告,這種團體訴訟的功能將大為減損,對於投資人的權益傷害極大。

投資人要不要證明先看過財報才能請求賠償?這個問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法官各信其信,做出不同判決,雖然可以理解,卻對上市公司和投資人都造成困擾。為釐清爭議,主管機關應儘速修法,明確採行欺騙市場理論。修法之前,最高法院應從保障投資人的立場,率先採行這項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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