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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冲

考逻辑:60寸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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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5:11 PM
“宠”也不适当于用在唯物主义的问题啊!在唯物主义里,唯五官可以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 ...

我叫你回去家庭版,是因为你在唯物题里用了唯心词汇,这些词汇只应该出现在家庭版啊!你竟然把家庭版和tiong kok一概而论,我反而觉得看不起家庭版的人是你吧?而且我没有叫你离开哲学版啊!但在哲学版就要有一些哲学常识。就好像你去基督教堂,至少要知道谁是耶稣吧?

但讨他开心=讨好,我的意图只是为了简写,但你的overlook却是在加字,所以我的简写和你的强词夺理,并不能一概而论。

爱屋及乌?有这回事吗?你爱的就是那件事物,你会因为某件事物和你爱的事物有关系,所以爱上它吗?也就是说A爱C,因为A爱B,而B爱C。但你想想如果B不爱C了,你觉得A还会爱C吗?就好像如果B和C分手了,你觉得A会劝B把那架电视给C吗?大家不是在说,不受事物影响的爱才叫爱吗?但A对C的爱显然会因为B对C的爱而改变,你觉得这样还叫爱吗?

讨好和取悦是在说A想让B开心;而宠和爱却是在说A真心地想让B开心,但A到底是不是真心的在唯物主义是未知的。“我们从来只听说过,父母宠孩子,但是没听说过父母讨好孩子的。”那是因为你听的都是普罗大众用的词语啊!但在回答哲学问题时,就要注意用词。就好像,我们说水痘,但医生却会说带状疱疹病毒。

哲学应该是客观的,但明显的,你们的主观大多都被“讨好”这个词引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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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6: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5:26 PM
不好意识!这个是一道逻辑题,而不是感情题,不用逻辑回答,那你告诉我应该用角度什么回答呢?
要靠爸 ...

赞!,不提法律,不讲感情;用道德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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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善尽美 发表于 21-1-2013 04:44 PM
我觉得你表达很有问题

你这样子写让人感觉为人父母很cheap,真的

不好意识。我会检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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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6: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6:12 PM
不好意识。我会检讨的。

不要太在意;他的“见”度就是这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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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8: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5:26 PM
不好意识!这个是一道逻辑题,而不是感情题,不用逻辑回答,那你告诉我应该用角度什么回答呢?
要靠爸 ...

不好意识!这个是一道逻辑题,而不是感情题,不用逻辑回答,那你告诉我应该用角度什么回答呢?

是你要把人的情感用逻辑来讨论的。现在你说这是逻辑题,不是感情题。你那是本末倒置,你根本就不应该用逻辑来谈感情,更何况你那个不是逻辑,你的所谓逻辑破绽很多。


要靠爸爸妈妈才有能力买得起自己的家的人确实不能用孝顺来形容他吧?但这已经脱离逻辑和哲学的范畴了,毕竟这是个人的道德标准,所以暂且不提,如果兄台有意再辩下去,可以把此题,搬去辩论论坛,或谈婚论嫁,我有时间会去看看的。

靠父母才有能力买的起家的不能被称为孝顺?你的想法已经和世界脱节了,再怎么辩都是浪费时间,因为你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在哪里。要谈逻辑,首先你要有逻辑,可是你没有,怎么辩?

至于为什么有些人愿意拿父母的钱来给头期,但却不肯拿父母的钱来装修,很简单啊!头期决定了住宿问题,住宿和空气一样是“需要的”,而家私装修搬了进去才慢慢存钱还不迟,也就是说家私装修不是“需要的”,而是“想要的”。大家都有好胜心,要面子,所以他拒绝了,而不是想要留回一些钱给爸爸妈妈。就好像,当你需要钱救命时,你不会拒绝别人捐给你的钱,但当你需要买一辆跑车时,你不会想要接受别人的捐款,因为你会觉得自己还有时间和能力去赚取,这样不但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这是我的车。

在你的世界,大家都行为都是有目的,都是自私的。拒绝拿父母的钱买家私是好面子,而不是提父母着想。你用你自己的思想来代表大多数人,然后变成你所谓的逻辑。看似有理,可是你的理经不起推敲。

当然有凑巧的可能啊!但是,既然问题没提,我们就只能以比较大的可能性来推理啊!不是吗?如果BC一起住,这样就好像AB一样不需要考虑,到底这架电视是谁的吧?或许你也可以说:可能C想要把电视搬去BC的房间,但B想放在客厅。但不要忘记那很有可能是A的家啊!C这样做不怕被A赶出家门吗?所以AB和C并没有多大可能住在一起。


你怎么认定你的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一厢情愿的认为C会坚持把电视放在房间来导出A,B,C并没有可能在一起,那你的结论很可笑。你是先假定一个结果再来推理的。你假设B人品不怎么样,你假设C贪小便宜,你假设B不孝顺,但是你没有证据来支持你的逻辑。你得出你假设的逻辑一点也站不住脚。A讨好B啦, 什么一堆的,你的假设都没有证据支持,经不起推敲。

对了,你之前好像有关于马后炮的回复,已经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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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8: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6:06 PM
我叫你回去家庭版,是因为你在唯物题里用了唯心词汇,这些词汇只应该出现在家庭版啊!你竟然把家庭版和ti ...

我叫你回去家庭版,是因为你在唯物题里用了唯心词汇,这些词汇只应该出现在家庭版啊!你竟然把家庭版和tiong kok一概而论,我反而觉得看不起家庭版的人是你吧?而且我没有叫你离开哲学版啊!但在哲学版就要有一些哲学常识。就好像你去基督教堂,至少要知道谁是耶稣吧?

这不是看不起家庭版的问题,是你看不起人的问题。说balik tiong kok的人是看不起他说话的对象,还是看不起中国?如果没有离开,怎么回去?好吧,也许你可以重新措辞。中文好才能用中文说自己想表达的,并不是只要会一点哲学就可以谈哲学的。


但讨他开心=讨好,我的意图只是为了简写,但你的overlook却是在加字,所以我的简写和你的强词夺理,并不能一概而论。
你回去看你写的,你为了辩护你说的,用你的逻辑来辩称讨他开心=讨好。我只是顺你的逻辑来将你一军而已。其实你不应该反问“难道开心等于不好?”


爱屋及乌?有这回事吗?你爱的就是那件事物,你会因为某件事物和你爱的事物有关系,所以爱上它吗?也就是说A爱C,因为A爱B,而B爱C。但你想想如果B不爱C了,你觉得A还会爱C吗?就好像如果B和C分手了,你觉得A会劝B把那架电视给C吗?大家不是在说,不受事物影响的爱才叫爱吗?但A对C的爱显然会因为B对C的爱而改变,你觉得这样还叫爱吗?

我说爱屋及乌,是A爱B,B爱C,所以A连C也一起疼爱。你有必要去弄清楚爱屋及乌的意思才来说一大堆有的没的。



讨好和取悦是在说A想让B开心;而宠和爱却是在说A真心地想让B开心,但A到底是不是真心的在唯物主义是未知的。“我们从来只听说过,父母宠孩子,但是没听说过父母讨好孩子的。”那是因为你听的都是普罗大众用的词语啊!但在回答哲学问题时,就要注意用词。就好像,我们说水痘,但医生却会说带状疱疹病毒。
哲学应该是客观的,但明显的,你们的主观大多都被“讨好”这个词引发出来了。

你可以把父母是否真心对大孩子说成是未知的,说B人品不好,说C贪小便宜是很大可能的。你的逻辑在哪里我真的看不到。你要人家注意用词,最不注意用词的恰恰是你自己。

你说的一直都在为你的立场辩护,但是你越说越显得你没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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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8:18 PM
我叫你回去家庭版,是因为你在唯物题里用了唯心词汇,这些词汇只应该出现在家庭版啊!你竟然把家庭版和ti ...

你说我不逻辑的地方有四点:
1)B不孝顺,
我的原因是B知道他和C,只需要一副眼镜,但却没有阻止A买两副,
至于你说他们的眼镜一起需要换,客观来看都知道你是在强词夺理。

2)C贪小便宜,
我的推论是基于C没有推掉A送给她的礼物。
而你说C是因为盛情难却,
我回你她和B争电视显示出C并不是盛情难却,
然后你就答盛情难却只是一个例子。

3)A买眼镜给B和C是因为想讨好B
你说这是爱屋及乌,我答A对C的感情会随着B对C的爱而变动,所以并不是爱,
你答因为A爱B,B爱C,所以A连C一起疼爱,但你好像还没反驳:
A对C的感情会随着B对C的爱而变动,所以并不是爱。

4)最后就是”讨好“这个词
你说应该用爱和宠,我回你这是唯心词汇,但这是唯物逻辑题,
你说你不懂什么是唯心和唯物,之后你的回答都是说讨好可以用在爱情,可以用在上司下属,
就是不可以用在父母,但你还是没有反驳到唯心和唯物。不管你说到几有道理,
但你离题了啊!

好了!其实本来我对你还是有些期待的,但你的回答都只是集中在说我没有逻辑方面之类的人生攻击,
(你可以看看我回你的贴有几个是人生攻击的?)但却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好了!就此结束吧!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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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都是c的。

那么c应不应该把电视给a呢?

从利益最大化来看,c应该评估下这个电视的价值与在a照顾下已得与未来能得到的利益作比较。那么就很明显了,把电视给a肯定能够得到更多利益。(60寸电视大概5k左右吧,也不是很多。算他们在一起一年,一个人一年里在外面吃,住,开车的开销远远高过5k吧)

如果从人情之上来说,也是应该把电视给a。

结论:c因为自己的短视,失去了长期利益,也失去了人情,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建议:把电视给a,c设立了自己的形象,b开心自己找到了一个懂事的女友,a开心自己拥有一个懂事的媳妇,不是皆大欢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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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0: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神!^ 发表于 21-1-2013 04:48 PM
乱七八糟...电视该归父亲所拥有吧!C算什么呢?只是帮忙填form罢了。如果说C是应该拥有的话,那很多大公司的 ...


『乱七八糟...电视该归父亲所拥有吧!C算什么呢?只是帮忙填form罢了。如果说C是应该拥有的话,那很多大公司的投资者只可以吃草了。因为他们只是出钱,赚钱的事CEO那些。如果没有CEO的“运气”他们什么都没有。』


C 真的只是帮忙填form吗?眼镜是A买給C的,所以参与抽奖的是C而不是A,C不是帮忙填form,而是自己填form.

关于ceo的例子也很有问题,ceo是受薪替老板打工的,当然要帮老板赚钱,公司不是老板买给ceo的,情况不同。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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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4:49 PM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 ...

看了之后,觉得

B 和 C 都同样是属于比较会计较的人,
而 C 有贪小便宜的嫌疑 (这一点我之前没有想到)
而 B 也有贪小便宜、要占便宜的嫌疑,看到好处就要分

同类的人,果然是男女朋友。

再重复对 A 的看法:
A 把抽奖机会给了 B 和 C
就好像你买了彩票给人,结果中大奖,是要不回来的。

经过这次的事件,大家心里应该把对方看得更清楚,
不管怎么处理,不论最后电视给谁,
如果心里还有不愉快,应该也是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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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皆貪,人性也。
貪名貪利貪權貪色,不貪者之所以不貪是因為沒有貪的條件。

C貪60寸,B貪60寸,A也必然會貪60寸,只因為A的身份不能夠表現出了吧了。

A的黑暗面說,食住水電油車都是我包辦,現在C妳可以中大獎也是我給錢讓妳有機會去抽獎,妳不把60寸送給我,我不會講什麼,但是以後妳也不必奢望我身家會分給妳咯。看在我兒子份上,我表面上依然會對妳客氣有禮的。哼~

我真希望自己猜測錯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此先對A先生說聲:SORRY,沒經過你同意之下詆毀你的人格,我真的希望A不是一般世俗的長者貪婪那60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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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1-1-2013 04:56 PM
SilverGold86先生,不必为迷途羔羊呕心沥血,他根本就不懂得逻辑学。

我没有义务要去纠正迷途羔羊的错 ...

素樓主的確沒有義務去糾正/教導別人,但我卻認為這樣的思想很自私也很可怕。

對我來說網絡世界不同於現實世界,網絡世界是一個乾淨無私的世界。

維基百科就是一個好例子,我始終認為現實中可以自私,但在網絡世界中可以做個無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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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唔好呀 发表于 21-1-2013 11:52 PM
素樓主的確沒有義務去糾正/教導別人,但我卻認為這樣的思想很自私也很可怕。

對我來說網絡世界不同於現 ...

无私要看对象。【宗教】【哲学】版区没虚心学习的人,不用浪费时间。再说网络世界这么大,不需要把精力浪费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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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呀 + 5 唉!我 can't agree with 你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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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贱猪头

本来是件很单纯的事,当父亲的根据孩子和他女友的需要买了眼睛。父亲花了钱,满足了自己精神上的需要,两个年轻人也得到了眼镜各一副,原是皆大欢喜美事一桩。

眼镜店的抽奖是促销用途的,虽然违背了顾客的需要把产品送给人,当然也不必当作是坏事。不过得奖者只要考虑一下自身是否需要这奖品,三人中谁比较需要就谁拿不就得了。不过以现在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不是根据需要来考虑的,因为不明白真正符合自己需要的才能真正对自己的本质力量有所促进,使自己的生命有利。

大家看在一个越贫穷的地方,一个人就越难发挥他自己的本质力量,很多能力都很难完全发挥出来。不过如果超出自己所需要的物质水平其实也是一样的。所以我说一个60寸的跟42寸的功能差多远?我相信相差不多的,房子的SIZE适合吗?多出来的电视机有怎么处理?这些全部都不必考虑吗?物质需要不是这样追求的。

不怕PAISEH,我的建议还是比较好的。折价卖了60寸,拿个RM9000来说罢!A的手机功能过时换了,A买个室内运动器材,C买补品来保健。每个人都把钱用来花在自己真正需要的地方,可以对自己的生命有利,又或者让自己的个性/生命功能得到更好地展现,不是皆大欢喜咯。

用人性、逻辑来辩,公有公理婆有婆理,有时反而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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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 3 rm9000 可以买4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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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1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唔好呀 发表于 21-1-2013 11:52 PM
素樓主的確沒有義務去糾正/教導別人,但我卻認為這樣的思想很自私也很可怕。

對我來說網絡世界不同於現 ...

你不需要认可我,我尊重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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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1-1-2013 10:49 PM
C 真的只是帮忙填form吗?眼镜是A买給C的,所以参与抽奖的是C而不是A,C不是帮忙填form,而是自己填f ...

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父亲给了比如1k零用钱给儿子,然后儿子再带女友去配眼镜,然后很运气的赢了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情况好像是父亲带着那两个小瓜去眼镜店配眼镜,然后给钱给眼镜店。这样的情况的话不是说父亲给钱买两幅眼镜给儿子及其女友吗?父亲买了眼镜然后有机会抽奖,就给儿子及其女友填。

我拿投资着跟CEO来比较是因为前面有人提到父亲只是出钱而已,会抽到是因为女友的“运气"。就算女友再有运气都好,没有父亲买单的话,他的运气哪里能用到。没有投资者投资的话,CEO再有料都没用。除非那CEO有本事自己买。

最后如果你还是觉得C应该得到的话,那很明显我跟你个价值观不同。那也没什么好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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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ntan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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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神!^ 发表于 22-1-2013 02:07 AM
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父亲给了比如1k零用钱给儿子,然后儿子再带女友去配眼镜,然后很运气的赢了的话,那我无 ...

其实觉得C或者A该得,只是思考角度不同而已。站在法律角度,奖品是C的,毫不争议;在情理角度,C不应该占有奖品。

大部分人都说的有道理,不会过份偏激。

我们讨论归讨论,在我们不完全了解A,B,C的情况下,我们不应到用“逻辑”去判断B是否是不孝顺,B是否是贪小便宜,做那样的判断,如果不确实,那就变成人身攻击了。我们的重点其实应该是电视机的归属。

我之前和林冲争论,是因为不同意他的意见的人,他都特意贬低,说人家是泛泛之辈,是和他作对,然后出口伤人,之后还自以为是的说出了很多很荒谬的理论。

和迷途羔羊争论,是因为他的逻辑一样很荒谬,明明是不合逻辑的,应要把白说成黑。但是他比林冲态度好多了。林冲最多是个流氓包装成有文化的样子,很容易对付。现在林冲已经弃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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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气 发表于 22-1-2013 12:24 AM
@贱猪头

本来是件很单纯的事,当父亲的根据孩子和他女友的需要买了眼睛。父亲花了钱,满足了自己精神上 ...

所以每次我才自己出钱买电视机啊。 这样才可以在家里做电视霸主。哈哈哈。。 但是现在来抢的是我老妈,暂时让给他。 兄弟姐妹间就不用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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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神!^ 发表于 22-1-2013 02:07 AM
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父亲给了比如1k零用钱给儿子,然后儿子再带女友去配眼镜,然后很运气的赢了的话,那我无 ...


感谢 @^!死神!^  的提醒,在这课题我有了新的看法,我现在赞同电视机该属于 A 的,A 才是合法的奖品拥有者。
理由是,商店的促销活动是给消费者的,在这个例子里 A 才是消费者,是 A 付钱的,B 和 C 顶多算是帮 A 填参赛表格而已。就好象我们买圣诞礼物送人一样,礼物是送人的,但是消费的是自己,抽奖机会也是自己的,除非奖品是在礼物里面,比如打开礼物后里面有金牌,这样金牌才是礼物得主的。
本帖最后由 burntan 于 22-1-2013 09:2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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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3 09: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9:15 PM
你说我不逻辑的地方有四点:
1)B不孝顺,
我的原因是B知道他和C,只需要一副眼镜,但却没有阻止A买两副 ...

你说我不逻辑的地方有四点:
1)B不孝顺,
我的原因是B知道他和C,只需要一副眼镜,但却没有阻止A买两副,
至于你说他们的眼镜一起需要换,客观来看都知道你是在强词夺理。


你说B不孝顺的理由很牵强。B是需要靠A,但是在这其中还有很多我们不了解的事实。你能肯定说,B没有帮A工作?你能肯定B平时不会给A倒茶按摩关心A?单单就凭B没有阻止A买2副眼镜,你就以你的逻辑马上认定B不孝顺,你的逻辑是在经不起推敲。我说他们可能需要同时一起换,那也不是没有可能。通常一般人1年换一次眼镜。如果B,C去年同时换了,今年又一起换了,那又有什么问题?强词夺理的人是你。你为了得到你的结论,B不孝顺,就认定B,C不该同时换眼镜

2)C贪小便宜,
我的推论是基于C没有推掉A送给她的礼物。
而你说C是因为盛情难却,
我回你她和B争电视显示出C并不是盛情难却,
然后你就答盛情难却只是一个例子。


我说C“可能”是盛情难却,只是提出另外一个可能。有时候,长辈买东西给晚辈,不是每个人都如你所说的“好胜”地去拒绝的。C和B争电视并没错,因为站在法律角度,奖品是C的,在情理角度,C不应该争。如果你因为C和B争电视就认为C是贪小便宜,那你就是大错特错。况且,你的结论是电视机应该属于C,怎么C据理力争,反而是等于贪小便宜了。

3)A买眼镜给B和C是因为想讨好B
你说这是爱屋及乌,我答A对C的感情会随着B对C的爱而变动,所以并不是爱,
你答因为A爱B,B爱C,所以A连C一起疼爱,但你好像还没反驳:
A对C的感情会随着B对C的爱而变动,所以并不是爱。


我说的爱屋及乌是针对你以下的话的“因为当初买眼镜的时候,
A送C是因为A想B开心,B没有阻止A送C,因为B想C开心,
所以如果他们其中一方不开心,就是他们觉得那架电视机比他们“爱”的人重要咯!

你说A送C是因为A想B开心,我反驳说,A会送C那是爱屋及乌,不是A想B开心。结果,你最后在帮我解释爱屋及乌的意思。你说的是没错,A对C的爱会随着B对C的态度而改变,但是这也就是我说的爱屋及乌。你应该反驳的是为什么A送C是A想B开心。结果你却反过来说我没有反驳你。我真是无语了!

4)最后就是”讨好“这个词
你说应该用爱和宠,我回你这是唯心词汇,但这是唯物逻辑题,
你说你不懂什么是唯心和唯物,之后你的回答都是说讨好可以用在爱情,可以用在上司下属,
就是不可以用在父母,但你还是没有反驳到唯心和唯物。不管你说到几有道理,
但你离题了啊!


唯物唯心理论我是真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在中文角度,你的用法绝对大有问题。如果你的中文启蒙老师还健在,请去问他你的中文用法是否有问题。我没有必要在我不了解的范围和胡扯,所以我也不需要反驳你的唯心唯物词汇用法。站在中文的角度你是错了,我们是用中文在讨论,何错之有?
离题的也不是我,我们是在谈论电视机的归属,你却在谈论B,C的人格。虽然你的结论是电视机属于C,但是你却说C贪小便宜。你的帖一开始说不谈法律,人情,只谈逻辑,但是你的逻罗,如果有,实在是太简单。简单到你在你的帖的结尾都觉得逻辑就是那么简单。事实上,一点都经不起推敲。

好了!其实本来我对你还是有些期待的,但你的回答都只是集中在说我没有逻辑方面之类的人生攻击,
(你可以看看我回你的贴有几个是人生攻击的?)但却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好了!就此结束吧!你赢了!


谢谢你的恭维。说实话,我对你真的没有一点期待,因为你说的都是歪理。正如你自己所说,不谈法律,人情,只谈逻辑,我集中谈论你的逻辑,我攻击的是你的逻辑,你却把我当成是对你的人身攻击,我想你才是对我人身攻击。我没有偏题,你却说我偏题了,你想赢,也不是那么样的吧?我正面回答捏了,你却视而不见,坚持你自己的逻辑。最后你还想来个已退为进认输,实际上是自己找理由让你自己觉得自己是胜利者,我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你要自己知难而退结束也好,和你说话真是很浪费时间。你没有像林冲那样对别人人身攻击,但是你的逻辑,自以为是地态度,我真的不敢恭维。

最后让我们来回顾你的逻辑。很简单很荒谬(这个是对你的逻辑的评语,而不是针对你个人的人身攻击,请搞清楚)

不说法律,不说人情,只说逻辑,
A买眼睛给B的初衷:A想讨好B;
A买眼睛给C 的初衷:A想讨好B;
B接受A礼物的初衷:爸爸买礼物给孩子是天经地义的,
B接受A送礼物给C 的初衷:B爱C,不用自己出钱就可以讨好C,
C 接受A的礼物:贪小便宜,
眼镜店把60寸送给C 的初衷:60寸总要送出去的,送给谁都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宣传效果。
所以针对A送礼物给C 这件事来看:A为了讨好B,B为了讨好C,C 贪小便宜。

如果60寸给A:A讨好不到B,B讨好不到C,C 贪不到小便宜;
如果60寸给B:A讨好不到B(因为B会认为60寸是眼镜店送的,不是A送的),B讨好不到C,C 贪不到小便宜;
如果60寸给C:A可以讨好B,B可以讨好C,C 贪到小便宜。

所以说电视机应该归C,如果A不满意,就是A觉得电视机比B重要,
如果B不满意,就是B觉得电视机比C重要,
就是这样简单。




本帖最后由 SilverGold86 于 22-1-2013 09:2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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