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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冲

考逻辑:60寸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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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2:26 PM
因为A爱B咯!
爱是一种感觉,
讨好就是这种感觉的表现。

因为A爱B咯!
爱是一种感觉,
讨好就是这种感觉的表现。
就好像你爱一个人,就会说一些或做一些让他/她开心的事咯!
这些都是讨好,或好听点就是取悦咯!


我觉得你如果用“宠”这个词也会会比较恰当。
父母会爱孩子,然后宠爱孩子,甚至是溺爱孩子,但是绝对不是讨好。
讨好如果硬要用来形容爱的表现,那应该用在男女之情,而不是亲子之情。

建议:进修中文,补强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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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3: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一种,逻辑是纯唯物主义的其中一个流派。
我也赞同A爱/疼B,所以A送东西给B。
也就是要讨他开心,简写就是讨好咯!
难道“开心”是“不好”?
A送东西给C,因为C是B的女朋友,
所以你也赞同A送C东西,不是因为A爱C,
而是A爱B,所以A就是为了讨好B咯!
C盛情难却?你太搞笑了吧?
如果她当初是因为盛情难却,所以接受了A的礼物,
你觉得现在太会和B争吗?

因为当初买眼镜的时候,
A送C是因为A想B开心,B没有阻止A送C,因为B想C开心,
所以如果他们其中一方不开心,就是他们觉得那架电视机比他们“爱”的人重要咯!

p/s:或许“讨好”这个词在语文观点上,不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这点我表示抱歉,
但从逻辑来看,它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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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3:23 PM
不说法律,不说人情,只说逻辑,
A买眼睛给B的初衷:A想讨好B;
A买眼睛给C 的 ...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一种,逻辑是纯唯物主义的其中一个流派。
我也赞同A爱/疼B,所以A送东西给B。
也就是要讨他开心,简写就是讨好咯!
难道“开心”是“不好”?
A送东西给C,因为C是B的女朋友,
所以你也赞同A送C东西,不是因为A爱C,
而是A爱B,所以A就是为了讨好B咯!
C盛情难却?你太搞笑了吧?
如果她当初是因为盛情难却,所以接受了A的礼物,
你觉得现在太会和B争吗?

因为当初买眼镜的时候,
A送C是因为A想B开心,B没有阻止A送C,因为B想C开心,
所以如果他们其中一方不开心,就是他们觉得那架电视机比他们“爱”的人重要咯!

p/s:或许“讨好”这个词在语文观点上,不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这点我表示抱歉,
但从逻辑来看,它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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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flashang + 5 我很赞同,B和C就認為60寸比較重要。A則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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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3:45 PM
因为A爱B咯!
爱是一种感觉,
讨好就是这种感觉的表现。

“宠”也不适当于用在唯物主义的问题啊!
在唯物主义里,唯五官可以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
如果用“宠”/“爱”,就是说我们一口咬定了AB带有正面的态度,
A的心,我们是看不见的啊!
所以我们只能用比较客观的词汇,
“讨好”,“取悦”这些都是描述那个动作本身,
而“宠”,“爱”这些除了在描述那个动作,也顺带描述了做这个动作的人的内心状况,
这都是我们看不见的,我们能看见的只有他的动作,
也就是说我们只可以“看见”A送礼物给B,而B很开心,所以我们说A讨B开心,也就是讨好,
但我们却看不到A在送礼物给B时到底是带着什么心态,所以我们不能说A爱/宠B。
由于这是一道逻辑,也就是唯物题,
所以这一些词汇都不适合,不然我不会用到“讨好”这个冷冰冰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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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3:02 PM
可笑!真可笑!如果B想回报A的养育之恩,他当初就不会让A买眼镜给他和C吧?
就好像,如果你真的爱你的父 ...

可笑!真可笑!如果B想回报A的养育之恩,他当初就不会让A买眼镜给他和C吧?
就好像,如果你真的爱你的父母,你就不会希望他们把自己的血汗钱用来给你买东西,
如果说,你还没有工作能力,但却非常需要那个物品时,那还说得过去,
但你却拿爸爸妈妈的钱来贴女友,这样还可以说你是爱你的父母吗?


你如果单纯用逻辑来推断人的心理想法,那才是真的可笑。
人有种心理叫“不好意思”;有种做法叫“知道分寸”。比如A的父亲出钱帮A的屋子给头期,拿到钥匙了,A的父亲如果说要出钱帮A装修和买家私,我想很多人如果自己有能力负担都会婉拒,因为父亲已经出了头期,怎么还好意思叫父亲出钱装修呢?以你的逻辑,你应该会说A是假孝顺,因为如果真的不要父亲的钱,A不应该拿父亲的头期钱。至于为什么会拿头期钱,但是却会拒绝父亲出钱装修买家私?我想聪明的你,从以上,你应该可以推断得出。

回到我们讨论的例子,B想回报A那时因为觉得自己和C亏欠A太多了,想要有所回报。况且,电视机不是自己出钱的,对B来说,是最好的礼物。

事情并不是都是只有对和错,有时候,两种情况是可以并存的。拿父母的钱贴女友和爱父母是没有冲突的。偶尔花钱吃大餐宠一宠自己的人难道就不可以是一个很节俭的人?偶尔吃肉的半素食者难道就不能说自己是素食者?
当然,你如果要以白马非马的逻辑来辩证,我也可以奉陪。

而且这个是眼镜,不是食物,B和C有没有这么巧一起近视,
或一起“必须”换眼镜啊?所以B也知道自己或C其中一人是不需要眼镜的,
但他却接受了A买两副眼镜,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B的人品并不怎样,
所以B想C把电视交回出来给A的原因就是B和A一起住,电视机不管是A的,还是B的,
都一样。


也许你推论的结果符合事实,但是你的逻辑是有错误的。
B可能刚好眼镜摔坏了,C的眼镜需要换新的了。那么一起换我们可以说是凑巧,你不能把有可能且几率很大的巧合因素就这样排出了。
在你非常不能确定B和C一起配眼镜是否是巧合的情况下,B接受A买2副眼镜,并不能推断出B的人品。
既然B是和A一起住,那么你不应该也忽略了C也是和AB一起住的,既然A对待C如同自己的媳妇,那么电视机在A的家里又有什么不同呢?是否也是如你所说的,都一样?

我这个是推论,不是假设,
逻辑的用处不是用来解释已知的事物,
而是用来推理未知事物最大的可能性,
用逻辑来解释已知事物的人就是俗称马后炮也。


你的确是在推论事情,并试图导出一个结果。但是你在推论的工程所用的逻辑却是漏洞百出的,经不起推敲的。
推论/推理是用逻辑,根据已知的事物来导出一个结论。未来的事物是“预测”出来的,不是“推理”出来的。
用逻辑来解释已知的事物是马后炮?我看你应该不清楚马后炮的意思。马后炮是在已知结果的情况下,提出于事无补的建议。按你的说法,警察和侦探是马后炮?科学家也是马后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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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3:02 PM
可笑!真可笑!如果B想回报A的养育之恩,他当初就不会让A买眼镜给他和C吧?
就好像,如果你真的爱你的父 ...

你还是不知道你自己的逻辑错误。随便你!我懒得对你多说。

我只能说你不懂逻辑,你上述的说法还是说明你不懂逻辑。理由我在之前的贴已经举一个反驳,这样就可以了。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1-1-2013 04:3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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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3:33 PM
素先生,我赞同你前2段的观点。

我觉得应该把焦点放在现在的果和过去的因。以后因为今天和昨天的因产生 ...

我也认为应该交由大家长A 来作出选择。

归根究底,不管是A无私的爱,一直以来的金钱付出,甚至是因为送自己孩子眼镜才有抽奖机会,一切都出自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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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3:41 PM
我在这里想帮林冲说一句话。

我在其他帖子看到他说他不是律师,他说他是做产品R&D的。我们不应该以律师 ...

这就说得通了,我就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么低俗的律师

抱歉,林冲我太看得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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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东西给A,无论什么决定(A给C/A自己收),对大家都没坏处,即使有坏处也是会比其他所有选择都要来得低

我只能说C不懂得做人,而B,虽然也有些不妥,也是出于人之常情才会责备C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21-1-2013 04:4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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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1-1-2013 02:58 PM
『5. 有些人觉得运气是C的,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B当不好运的人,C能中奖?所以运气是B和C的。』
...

我会这样想是因为,如果B当时没有参加抽奖
今天的结局还会一样吗?
当时B没参加抽奖话,几率就已经出现变动了

个人认为,我们不应该把运气这因素放进去,不然的话,就不能客观找到答案
(运气我觉得有两种,独立的和不是独立的,这个有机会详细解释)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21-1-2013 05:0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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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3:52 PM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一种,逻辑 ...

我觉得你表达很有问题

你这样子写让人感觉为人父母很cheap,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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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2 收起 理由
贱猪头 + 2 有同感。父母的价值减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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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七八糟...电视该归父亲所拥有吧!C算什么呢?只是帮忙填form罢了。如果说C是应该拥有的话,那很多大公司的投资者只可以吃草了。因为他们只是出钱,赚钱的事CEO那些。如果没有CEO的“运气”他们什么都没有。

例子1:假设你父亲要去万子店买字,你就顺便叫他买1122十块,当晚开了头奖,奖金属于谁?
例子2:又假设今天的60寸是赔偿而不是奖赏的话,C会不会愿意“赔”一台电视出去?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贪!而且是很丢脸的贪。

要是我是因为帮忙女友的父亲填而赢到那电视的话,我怎么样都不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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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3:52 PM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一种,逻辑 ...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一种,逻辑是纯唯物主义的其中一个流派。


我们是在说理。说实话,我对逻辑的流派和特有名词并不是很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在这里说理。
动不动就叫人叫回去XXX,那是一种很不成熟的表现。例如,叫别人balik tiong kok。

我也赞同A爱/疼B,所以A送东西给B。
也就是要讨他开心,简写就是讨好咯!
难道“开心”是“不好”?


你的逻辑很简单哦。开心是好的,所以,讨某人开心就等于讨好?
Look等于看。 See等于看。
overlook 和oversee是同一个意思吗?

A送东西给C,因为C是B的女朋友,
所以你也赞同A送C东西,不是因为A爱C,
而是A爱B,所以A就是为了讨好B咯!


A没必要讨好B。你知道有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吗?A的做法就是爱屋及乌,而不是讨好。你的逻辑有明显的硬伤。

C盛情难却?你太搞笑了吧?
如果她当初是因为盛情难却,所以接受了A的礼物,
你觉得现在太会和B争吗?


你的结论直接是C贪小便宜,我的盛情难却只是一个假设,而不是说一定是事实。假设和推理做出的结论,可以是正确的,也可以是不正确的。
我反驳你的原因是你的逻辑太简单,结论太武断。

因为当初买眼镜的时候,
A送C是因为A想B开心,B没有阻止A送C,因为B想C开心,
所以如果他们其中一方不开心,就是他们觉得那架电视机比他们“爱”的人重要咯!


A送C是爱屋及乌,B没有阻止A送C,是因为B也有这个意思。
如果你觉得说C不开心事因为电视机比较重要,我可以部分认同。但是套用在A和B就完全不成立。从做父母的角度来说,A不开心可能是因为他看到B和C为了电视机在吵架,而不是因为电视机本身。

p/s:或许“讨好”这个词在语文观点上,不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这点我表示抱歉,
但从逻辑来看,它并没有错。


说抱歉并不能掩饰你在逻辑上的错误。你的逻辑是大错特错。
我很佩服你,佩服的不是你说抱歉(应该是外交辞令看多了,sorry和apologize运用自如啊),而是佩服你开头的要不赞同你的人离开哲学板块。看看你的逻辑,我真不知道你哪来的底气。你和林冲应该可以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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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A已经网购100"的电视机了。 60"只是他买100"电视机的障碍物。 开个玩笑。 可怜他们中个电视机还得被我们议论到如此地步。 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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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4:49 PM
你们还是回去爱情男女,还是家庭育儿版吧!
这里是哲学版,疼啊!孝顺啊!
这些 ...

SilverGold86先生,不必为迷途羔羊呕心沥血,他根本就不懂得逻辑学。

我没有义务要去纠正迷途羔羊的错误,也没有义务来这里阐明逻辑学的意义。对于不懂逻辑学却装懂的人,我选择让他们自生自灭。就让他们活在自己的错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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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我们需要感谢政府。因为如果政府没让政局稳定发license给商家,眼镜在我们的国家可能就不合法了。还有,感谢政府没有把眼镜市场给独裁让市场上有良性的竞争,使得消费者们得到高品质的产品之外还能拥有幸运抽奖的机会。 感谢我们伟大的政府和造物者。 哈哈。

这样电视机该归政府还是埋进尘土。。 本帖最后由 贱猪头 于 21-1-2013 08:2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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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气需不需要靠考虑,得看那个运气是不是独立的

有没有人知道这种抽奖活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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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迷茫羔羊 发表于 21-1-2013 04:15 PM
“宠”也不适当于用在唯物主义的问题啊!在唯物主义里,唯五官可以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如果用“宠” ...

“宠”也不适当于用在唯物主义的问题啊!
在唯物主义里,唯五官可以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
如果用“宠”/“爱”,就是说我们一口咬定了AB带有正面的态度,
A的心,我们是看不见的啊!

我不能用哲学的角度来反驳你,但是我能用逻辑和中文的角度来反驳你。
宠/爱是一口咬定A对B带有正面的态度,那么讨好和取悦就不是?

所以我们只能用比较客观的词汇,
“讨好”,“取悦”这些都是描述那个动作本身,
而“宠”,“爱”这些除了在描述那个动作,也顺带描述了做这个动作的人的内心状况,
这都是我们看不见的,我们能看见的只有他的动作,

你对宠/爱,讨好,取悦的词性作了很好的描述,他们是有分别的。但是你在你的逻辑推理中,其实已经把讨好,取悦,和宠/爱都带入了A的情感。因为你说过A爱B,所以A讨好B,那么你在选择词汇上,取悦和讨好就不如宠/溺爱来得恰当了。我们从来只听说过,父母宠孩子,但是没听说过父母讨好孩子的。

也就是说我们只可以“看见”A送礼物给B,而B很开心,所以我们说A讨B开心,也就是讨好,
但我们却看不到A在送礼物给B时到底是带着什么心态,所以我们不能说A爱/宠B。
由于这是一道逻辑,也就是唯物题,
所以这一些词汇都不适合,不然我不会用到“讨好”这个冷冰冰的字眼。

你在你的回帖已经给了结论,A爱B,所以你现在说的就是掩饰你词汇选择上的错误而做出的狡辩。
在这里不适合用“讨好”这个词,不是因为”讨好是冷冰冰的,而且讨好也不是冷冰冰的词汇。而是A对B根本没有讨好的必要,也不能讨好。讨好一般上是用在下级对上级,有所求者对被求者,并不适用与父母对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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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21-1-2013 04:56 PM
SilverGold86先生,不必为迷途羔羊呕心沥血,他根本就不懂得逻辑学。

我没有义务要去纠正迷途羔羊的错 ...

也许我们的性格不同吧。你的做法是对的,但是现在,我还没素先生你那份修养。

对于林冲和迷途羔羊之流,我选择的应对方式是狠狠回击,让他们落荒而逃。不然他们会到处自吹自擂,以不入流之言论去误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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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ilverGold86 发表于 21-1-2013 04:29 PM
可笑!真可笑!如果B想回报A的养育之恩,他当初就不会让A买眼镜给他和C吧?
就好像,如果你 ...


不好意识!这个是一道逻辑题,而不是感情题,不用逻辑回答,那你告诉我应该用角度什么回答呢?

要靠爸爸妈妈才有能力买得起自己的家的人确实不能用孝顺来形容他吧?但这已经脱离逻辑和哲学的范畴了,毕竟这是个人的道德标准,所以暂且不提,如果兄台有意再辩下去,可以把此题,搬去辩论论坛,或谈婚论嫁,我有时间会去看看的。

至于为什么有些人愿意拿父母的钱来给头期,但却不肯拿父母的钱来装修,很简单啊!头期决定了住宿问题,住宿和空气一样是“需要的”,而家私装修搬了进去才慢慢存钱还不迟,也就是说家私装修不是“需要的”,而是“想要的”。大家都有好胜心,要面子,所以他拒绝了,而不是想要留回一些钱给爸爸妈妈。就好像,当你需要钱救命时,你不会拒绝别人捐给你的钱,但当你需要买一辆跑车时,你不会想要接受别人的捐款,因为你会觉得自己还有时间和能力去赚取,这样不但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这是我的车。

当然有凑巧的可能啊!但是,既然问题没提,我们就只能以比较大的可能性来推理啊!不是吗?如果BC一起住,这样就好像AB一样不需要考虑,到底这架电视是谁的吧?或许你也可以说:可能C想要把电视搬去BC的房间,但B想放在客厅。但不要忘记那很有可能是A的家啊!C这样做不怕被A赶出家门吗?所以AB和C并没有多大可能住在一起。


本帖最后由 迷茫羔羊 于 21-1-2013 06:2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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