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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mfs

美里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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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9# RomanceSeeds

很高兴看见你!不过从头到尾为都没有人说过鸟不是禽兽,看来野杂种有点脑残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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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在作祟 ..... 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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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在作祟 ..... zzzzz
wongkwong88 发表于 30-3-2011 10:05 PM


法律是保护有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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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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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1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校花赖映兴惨遭撕票 成年绑匪死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下午五时三十六分

(吉隆坡31日讯)2008年古来校花赖映兴遭撕票案,25岁被告郑锦鸿今日被判处死刑,而第二被告梁姓少年和第三被告黄姓少年皆因未成年,仍被扣押直到获柔佛苏丹宽赦。

本案共有3名被告,第一被告是现年25岁的郑锦鸿,第二被告至第三被告为未成年男生:第二被告是事发时(2008年)17岁的梁姓少年,第三被告是事发时16岁的黄姓少年。

他们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控状指他们在2008年9月11日晚上9时45分至9月12日凌晨12时之间,在古来武吉卡基亚罗路一建筑物内致死赖映兴,触犯了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第二控状指他们在同样时间,在古来的一家霸级市场掳走赖映兴,并向其家人要求6万的赎金,触犯了“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

法官莫哈末查瓦威周四下判时说,法庭已严正考虑了罪行的严重性,因此宣判成年被告郑锦鸿死刑。

3年前此案轰动一时,死者为古来苏丹依不拉欣国中的校花赖映兴,死者认识其中的一两位被告。事发时死者在霸级市场当临时销货员,下班后疑和被告共车而出事。

死者被烧焦的遗体是在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古来公主城附近的树林内寻获。

此案主控官是主控官奥玛赛夫丁副检察司,此案在审讯过程中,控方先后传召的证人共39人,包括脱氧核糖核酸(DNA)化验师及法医等5名法证专家。

本案原先有4名被告,除了第一被告郑锦鸿(25岁、理发店职员),其他3名被告在犯案时皆未成年;第四被告因表罪不成立,已于2010年11月25日获得释放。

此案于今年2月21日审讯时,因福利局仍需时间对第二和第三被告进行评估与拟定报告,因此要求展延下判,结果法官择定3月31日同时对3名被告下判。

据奥玛指出,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阐明,任何少于18岁的未成年者,若在刑事法典302条文下被控且罪名成立,都无法被判处死刑,法庭只能援引2B条文,将被告收押监牢,并将案件提呈给有关州属的苏丹或州元首,请求发落。

本案原本是在柔佛的新山高庭审讯,而且控辩双方已经进行结案陈词,但随着法官查瓦威调任,而转移到吉隆坡高庭下判。

赖映兴事件演进表
3月11日:赖映兴已去联络、后来才知道她被人捉走了
3月13凌晨:家属将赎金交给匪徒
3月15日:警方在古来再也区截停一辆国产肯巴拉轿车,逮捕3名17岁至22岁的嫌犯,从中起获赎金;接着,警方又在公主花园逮捕16岁嫌犯
3月31日:嫌犯带领警方到古来再也草丛中寻获赖映兴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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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manceSeeds 于 5-4-2011 07:15 PM 编辑
回复  RomanceSeeds

很高兴看见你!不过从头到尾为都没有人说过鸟不是禽兽,看来野杂种有点脑残了!可悲 ...
特斯登 发表于 30-3-2011 10:04 PM



既然你都会这么说
原来你这只一直说鸟话的鸟一路以来都在骂自己是 “野杂种有点脑残”
看来你真的是可悲
不知道是不是傻了还是低能
竟然能在这里骂兼侮辱自己这么多天
精彩演出给我和大家看
真是笑瓜我
说话用脑好不好
做莫你骂我也连自己都骂去?(这是问题所以放问号白痴!)
要骂要讲不要那么没素质
害我笑到肚子痛
不介意自己一直骂自己请继续
我会乖乖在这看你怎么作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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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1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都会这么说
原来你这只一直说鸟话的鸟一路以来都在骂自己是 “野杂种有点脑残”
看来你真的是 ...
RomanceSeeds 发表于 5-4-2011 07:09 PM


如果你是来找事你就直接说我很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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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08: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看那被杀的女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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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manceSeeds

很高兴看见你!不过从头到尾为都没有人说过鸟不是禽兽,看来野杂种有点脑残了!可悲 ...
特斯登 发表于 30-3-2011 10:04 PM


睁大你眼睛啦
要奉陪找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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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6# RomanceSeeds

我还以为你这只野种已经失踪了!斗不过人只知道颠倒是非,做复制猫,把自己的脑残发泄在其他人身上!世界上有你这样子脑残的人索性去跳湖算了,没有人会为你感到悲哀的!像你这种野杂种,脱了裤子站在路边,野狗都不来鸡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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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1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manceSeeds

我还以为你这只野种已经失踪了!斗不过人只知道颠倒是非,做复制猫,把自己的脑残发 ...
特斯登 发表于 5-4-2011 10:35 PM


你认识他的?他给我感觉到好像我们说到他的亲朋好友。因该他跟杀人魔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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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识他的?他给我感觉到好像我们说到他的亲朋好友。因该他跟杀人魔有亲
umfs 发表于 5-4-2011 10:43 PM

我不认识他,只是这只野种喜欢到处放炸弹,禽兽的耻辱!它应该是生气为什么那个杀人魔当初不杀了它,所以到处去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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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1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7# umfs


    顶你!!他说我们讲的语是鸟话!!那说的是什么话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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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11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识他,只是这只野种喜欢到处放炸弹,禽兽的耻辱!它应该是生气为什么那个杀人魔当初不杀了它,所以 ...
特斯登 发表于 5-4-2011 10:53 PM


因该是杀人魔看到他的嘴巴那么贱都不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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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11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umfs


    顶你!!他说我们讲的华语是鸟话!!那它说的是什么话叻?
爱“猪”族 发表于 6-4-2011 12:59 PM


我们说的是鸟语。。他说的自然而然就是狗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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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manceSeeds

我还以为你这只野种已经失踪了!斗不过人只知道颠倒是非,做复制猫,把自己的脑残发 ...
特斯登 发表于 5-4-2011 10:35 PM



果然是只乖鸟
叫了就应
继续骂自己吧傻瓜
骂越多越好
畜牲果然只有酱的素质
哈哈哈  
很乐意在此观看你怎么侮辱你自己
我可没逼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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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牲果然一呼百应
个个争风相对认是同类
真是世界一大奇景
观看各类畜牲(蜘蛛、野疯狗和野山猪)聊天也是头次遇见
笑瓜我
哇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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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4-2011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牲果然一呼百应
个个争风相对认是同类
真是世界一大奇景
观看各类畜牲(蜘蛛、野疯狗和野山猪)聊天也 ...
RomanceSeeds 发表于 6-4-2011 05:51 PM

你收皮啦你是斗不过我们的。。。。说不赢人还在吠。。我敢肯定那杀人魔是你家人。。对不起。。我们说到你家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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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manceSeeds 于 6-4-2011 08:05 PM 编辑
你收皮啦你是斗不过我们的。。。。说不赢人还在吠。。我敢肯定那杀人魔是你家人。。对不起。。我们说到你家畜生。。。
umfs 发表于 6-4-2011 07:30 PM



同类就是同类
一直坚持侮辱自己没什么不对
那好吧 请继续这么做
我倒很乐意当观众
表演得好我会奖赏香蕉皮树皮狗屎等

有时间倒不如勤劳点打种
来这里跟我耗
难怪都打不出什么种
打得出再来说

《杀人魔是你家人》   那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指控(只有畜牲不知道吧,我能理解)

你看 畜牲都会跟我道歉哦
这么看来这只畜牲是知错了
不错  还不赶紧叫你的同类跟我道歉
你们不都是一呼百应吗
如果他们不听你而造反  那你不归西都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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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只乖鸟
叫了就应
继续骂自己吧傻瓜
骂越多越好
畜牲果然只有酱的素质
哈哈哈  
很乐意在 ...
RomanceSeeds 发表于 6-4-2011 05:44 PM


谁是畜牲大家一目了然,论素质你也还不够资格。你有那个杀人魔的畜牲做亲戚,看来你这只脑残的野杂种也只不过如此。来来去去就只有那几句话,幼稚园程度都不到的野杂种还是回去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险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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