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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ng23233030

"9岁受害者可与强奸犯结婚" 沙布丁:婚姻带来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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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长..重点在14分钟

呐!呐!呐!...你自己的youtube post出来的

PAS的MP和PKR Subang MP Sivarasa有问他确定是否在讲强奸犯?...他自己讲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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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议员的女儿嫁给强奸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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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5: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ogdogman 发表于 5-4-2017 05:01 PM
藍X幫的人跑去國會打議員,最嚴重的懲罰就是罰款RM100。
報警?

起碼我知道之所以會這樣無法無天,就是因為讓國陣執政太久。

刚才我看报纸,真的有团体去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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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R 发表于 5-4-2017 05:15 PM
很长..重点在14分钟

呐!呐!呐!...你自己的youtube post出来的

PAS的MP和PKR Subang MP Sivarasa有问他确定是否在讲强奸犯?...他自己讲的呀

PAS的MP也给他的言论吓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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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醒醒,现在21世纪,不是沙漠游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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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5-4-2017 03:27 PM
我觉得那家伙虽然脑残,不过大家都陷入一个误点,
就是强奸者强奸了受害者,不表示受害者一定要和强奸者结婚,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乱来,不是说你强奸谁然后那个受害者就一定要嫁给你的,要是她拒绝你就是强奸犯 ...

这个主要是在 穆斯林的贫穷阶级。 女儿生的多,养不起。 给个5000块眼睛都花了,嫁妆都不必,还有钱拿。 这种情况才会成立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60年代这种事情在华人普遍贫穷的社会还是有的,买卖而已。


如果老爸养得起女儿的,强奸了你的女儿,还敢求娶,不要付法律责任。 我看正常的老爸,一把把冷刀都亮出来,顶不顺,砍了你再说。


只是身为一个法官竟然提出这种言论....   是可耻的 ....  可以去酸一下他的女儿,孙女。  让她们去feedback 一下,她们遭受到网络霸躏因为爸爸和公公的无耻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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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yte77 于 5-4-2017 07:21 PM 编辑

茴蕉蒸主当年是娶9岁女童爱莎,傻布丁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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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万年的种,现在饱暖思淫欲。(不要去做,有得吃 有得用)吃饱了就想合法搞九岁女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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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7:2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石器时代那样,把女生打晕就可以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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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了避免被人罵斷章取義,特地跑去把會議記錄大致看了+聽了一次,這條水其實一直都有在強調【法庭准許的前提下】這段句子,估計就是想要說清楚自己並不是支持與強姦犯結婚=解決法這個立場

但是他起身發言好幾次都一直在圍繞著【與強姦犯結婚未必是不好的】這個論點,就給人一種他就是想要為這個論點護航的感覺,而且這不是錯覺,他是真的一直都在給【未成年少女與強姦犯結婚】這個論點塗脂抹粉

而且他說的案例基本上就是恰恰說明了大馬的童婚法令是不完善的,而不是一開始說的【kita mempunyai sistem yang begitu cantik】



TLDR:還是只想用人渣形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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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纳吉政府治理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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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楼下的年轻马来妹个个都喜欢穿紧身t shirt,紧身牛仔裤
害我有时看到都有点受不了。。。赞成强奸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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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闪电侠 发表于 5-4-2017 08:07 PM
我楼下的年轻马来妹个个都喜欢穿紧身t shirt,紧身牛仔裤
害我有时看到都有点受不了。。。赞成强奸合法化!

不错,这是我唯赞成你的!以后史料记载,唯一强奸合法化的国家!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阿!肯定会永记史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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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脑袋是装了些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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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9: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9岁的小孩基本上还是一个孩童。这个年龄是在玩乐及学习的年龄。你忍心让一个9岁的孩童当新娘,为人妻子,还说她心理与身理已经准备好了?这人真是病得不轻。拜托不要毁了一个小孩的前程。请尊重儿童,请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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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9: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这里那么多性别歧视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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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唛
食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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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脑残无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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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1的一员大将都如此...也难怪卖华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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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agnarok026 发表于 5-4-2017 07:37 PM
為了避免被人罵斷章取義,特地跑去把會議記錄大致看了+聽了一次,這條水其實一直都有在強調【法庭准許的前提下】這段句子,估計就是想要說清楚自己並不是支持與強姦犯結婚=解決法這個立場

但是他起身發言好幾次都 ...

所以咯...张念群提出修改童婚法,现在的法律允许16岁以下结婚和法定强奸两者已经有冲突了。Amanah的Dr. Siti Mariah也说童婚也是不合时宜了。
偏偏沙布丁直接搬回教法出来讲bab agama...一千500年前的可兰经大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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