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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6 09:25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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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olyric 发表于 27-5-2016 08:27 PM
做错事还那么大言不惭的出来说一堆愧对祖宗的话,你还要脸吗?
請問你有試過開motor 上大道嗎?
你是不是認為motor 應該和普通車一樣開在左邊的lane 是最應該最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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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6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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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an有用么?现在马币贬值,区区几百块算得了什么?给了saman也是给政府赚而已,受害者有拿回公道吗?
应该把他们统统控上法庭,吊销驾驶执照。
既然不懂交通规矩就别在马路上开车,搭德士或者uber就好
但记得一个都不可以放过,王子犯法于庶民同罪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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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6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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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吃的时候也是这样来拦截,那时不见得说怕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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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6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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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吃背上罵名好歹有口袋的寶貝安慰自己;特地努力工作還被駡的話,肯定是選擇什麽都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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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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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濫用緊急車道
日前,發生一宗悲劇,南北大道發生車禍,但是有一部分車主因塞車而使用緊急車道,結果阻礙救護車行駛,最終造成兩名摩哆騎士延誤送院而失救。
事情可沒有因此完結,91名因使用緊急車道而阻擋救護車通行的車主,將受到陸路交通局傳召助查,有可能會因此而被控上法庭或接到罰單。
罰款,那是小事,對很多人來說,300令吉付得起,但是兩條生命,卻不可能挽救回來了。而且,如果受到提控,罪成將面對罰款2000令吉。
這些自私車主的行為,起初看起來似乎沒有什么,但是其嚴重后果卻可能要了其他人的命。
前兩天,筆者取道南北大道,因為下著細雨,前方有小車禍,車道塞了整公里的車龍,有些車主沒有耐心,車輪一轉,駛出車龍陣走上緊急車道,后面的人也有樣學樣,一輛接著一輛的學著做,結果連緊急車道也塞了起來。
如果前方的車禍中有人嚴重受傷,救護車肯定也會受阻,不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我國的駕駛人士向來態度自私,這只是其中一例。
陸路交通局傳召阻擋救護車的人士是應該的,91名駕駛人士須受到嚴懲,以示傚尤。
但是更重要是,駕駛人士應該以此為鑑,莫再重犯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自己貪圖方便,卻不理其他人死活,這樣的做法,等于間接上做了“殺人兇手”,良心可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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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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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我们哪里可以怪鸡哥吃钱,基本上全国人民很多都爱吃老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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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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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那時我們就是名義上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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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6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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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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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6 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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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濫用緊急車道
幾天前,在網路上看到一個讓人憤怒的短片,短片相信是由救護車上的醫護人員拍攝。內容大致是南北大道發生嚴重車禍,救護車在趕往現場時,遭到違規行駛在緊急車道的車子阻擋去路,以致延遲到達意外現場。
這段短片讓我想起多年前,一個泰國的公益廣告。一輛車子拒絕讓路給響起鳴笛的救護車,導致車上的患者因延遲救護而死亡。后來拒絕讓路的車主發現,救護車上的患者竟然是他的母親。
雖然現實不會這么巧合,但公益廣告是要提醒公眾,救護車上載著的是生命,他們爭分奪秒去拯救垂死的生命,其他公路使用者必須體諒這點而讓路。
每當佳節回鄉潮時,高速公路都會出現很長的車龍。很多沒有耐性的司機,都會把車子駛上最左邊的緊急車道。
這種做法已經違法,濫用緊急車道者也不懂得尊重生命。一旦前方發生意外,駛在緊 急車道的車子,就會像那段短片里的車子一樣,阻擋救護車去“救命”了。
南北大道那宗事件,不知道最后那些傷者的情況是如何,成功被救回?還是因為救護車延遲抵達而喪失生命?若是后者,那么那些在緊急車道上阻擋救護車去路的車子的司機,就是兇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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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6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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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人士爱滥用紧急车道,插队等又不是第一天发生,怎么总是要等出事了才说一个都不放过
然后执法又三分钟热度,一星期后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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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6 0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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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不嚴的駕駛態度
前些日子,新聞報道,有一宗車禍,因車輛占用大道的緊急車道,令到救護車延誤一個多小時,不能把兩名傷者送往醫院,導致傷重不治,3天后,警方決定把91名車主告上法庭,不是隨意罰款了事。
這讓我覺得早該如此,是因我國的駕車人士,雖有經過交通考試制度獲得駕照,可是把車駛在路上時,交通規則全拋諸腦后。這主要是我國交通執法不嚴的后果。
先說闖紅燈,人們總愛爭那一分幾秒,愛闖紅燈,就以拉杭山莊(Bidara)經亞沙路,來到拉務路口,這方向的綠燈時間,只夠6輛車經過。從芙蓉來的車輛,常硬闖紅燈,把車停在十字路口中央的黃格里,妨礙了通車。
我曾因此等了3次綠燈,都過不了。最后剛巧有輛交通局執法組的車經過,下車開發單,我才能回家。
鄉間路更得提防路邊遊蕩牛群,隨時從叢林里衝出來,我太太曾因此被撞,就撞在司機位旁的門,那種惊嚇可不得了。倘若是摩哆車騎士,或也會因此而送命。
最怕是一些家伙,要轉入時,轉左而亮起右邊指示燈。傍晚時,路燈都亮了,車子還不開燈,有些人據說有種錯誤觀念,怕耗電。
殊不知,開燈是讓他人發覺你的存在。縱然你想證明自己眼睛多么好,可別忘了他人沒你這么厲害。這是我最近眼疾引起視覺模糊時的感受,怕是有些人的車燈特亮,照得人睜不開眼,我會自然的對着燈光迎去,這是自然動作,我也不明白。
高速大道更是狀況連連,大道有快慢車道,很多時候,駕車者把大道當成他爸的后花園(套用最近流行的話語)。在快車道上,緩慢行駛,或听歌,滑手機者全有,遇上急郎中,急得直瞪眼。
有者在大道表演特技的,左穿右插,嚇得他人冷汗直冒。
有些駕駛者,行車時老愛緊貼人家車後,閃亮車燈,要你讓路,弄得前方駕駛者,精神緊繃,尤其是新手,會有很大的心理壓力。我駕駛老爺車時,心情不好,愛來個緊急剎車,讓他手忙腳亂,看誰有壓力。
最怕是大道上的摩哆車,尤其是大型馬力的,愛表演,冷不防在身邊飛馳而過。大馬的高速大道,沒設有摩哆車專用道,卻又讓摩哆車上路。
想想吧,万一有碰撞,吃虧的永遠是摩哆車,可這些騎士,有部分愛和汽車爭路,往往吃虧的是他們。(星洲日報‧花城‧花城內外‧文:鄧天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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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6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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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讓
警方曾說,車禍的發生最主要是因為駕駛者的態度不佳所造成。在我看來也不假,單就前日的頭條新聞就非常驚人,14小時內就發生4起車禍,導致8人命喪黃泉。佳節期間的車禍發生率高,幾乎每天都會看到救護車急來趕去的。
當你看到救護車,會不會禮讓?從好久以前,在開始學會駕車的時候,就已懂得救護車不讓不行。現如今駕車的時候,都習慣性地隔幾分鐘就往後視鏡瞄一瞄,看看後頭的情況。也因此,往往看到救護車在遠遠疾駛而來,就會打訊號燈停在路旁,讓救護車先行之後,再開車。
然而,如此的道路禮儀,並不是人人都懂。
最近看到的情況,是我禮讓了救護車,但前方車輛即使看到救護車逼近,依然毫無行動,我開我的,你急你的,就這樣行駛了五六分鐘,救護車才能在逆向道路沒有車之後,方超車成功,通暢無阻。想想,這五六分鐘或許就是救命的黃金時刻也說不定。
讓或不讓救護車,若是一道出現在道德試卷中的問題,想必大家都會回答“讓”。可實際上,且看過太多的實例後,答案明顯是五十五十,即半數人選擇讓,半數人不讓。不禮讓的人,究竟是保持著什麼心態呢?
到底該不該讓?當然是必須讓!或許當中有人會因為擔心被開罰單而相讓,或許更多的是因為同理心而真心禮讓。只需要將自己的位置放於躺在救護車裏的那名病患,其實就知道必須得讓。
早些時日,在馬六甲一段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後,交通嚴重阻塞,一些駕駛者為了自己的方便而濫用緊急車道,阻礙救護車通行,而造成兩名摩托騎士因救援被拖延而喪命。以此為鋻,便可知阻礙救護車通行所將導致的嚴重後果。相較於兩條生命,半路“攔截”救護車的那7名駕駛者,所需承擔的只是罰款,卻不會為了逝去的生命而有所省悟。
大家同在一條路上開車,要有同理心之餘,禮讓精神也更為重要。不僅僅是禮讓救護車,更多時候,多禮讓從支路駛出的車子、皮包鐵的摩托或自行車騎士、過馬路的行人們,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也等同保護自己的生命。尤其重型車輛更需要注意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不是自己方便就覺得可以為所欲為。
禮讓,不僅是與人相處時才該有的表現,更多時候是必須體現在生活中的時時刻刻。有時,讓一讓,也花不了多少時間。(星洲日報.砂拉越.評論.作者:黃敬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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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6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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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態度
最近社交網站瘋傳一則摩哆車騎士狠踢濫用緊急車道車輛的短片,引起廣大民眾關注,一些網民也讚賞摩哆騎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一些駕車人士為了方便,不要塞在長長的車龍中,濫用緊急車道前往目的地。這種駕駛心態在我國也非常普遍,常常可見車輛濫用緊急車道的現象。
這種自私的行為,不僅為其他駕車人士帶來麻煩及安全威脅,輕則可能會引起妨礙交通問題,阻礙執法單位或救傷車的去路,重則將釀成人命傷亡事件。
說起緊急車道交通問題,眾所周知新村路段均為窄小,加上馬路左右兩旁停放車輛後,馬路顯得更加狹窄難行。
日前,淡馬魯新村發生大火災,窄小的路段和大路兩旁都停放車輛,導致消防車無法進入新村,一度拖延了滅火行動。此時,眼見熊熊烈火狂燒的村民,心情猶如熱窩上螞蟻焦急,擔心火勢迅速蔓延。
所幸,在村民協助下快速通知有關車主“讓路”讓消防車進入,及時展開滅火行動控制火勢。筆者希望轎車人士能夠以此為借鏡,培養正確的駕駛品德和修養,不要為了貪一時之便 ,為別人帶來更大的麻煩,或威脅到他人的人命財產。(星洲日報‧東海岸‧文:鄭佩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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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6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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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抓去坐牢!
都都给他们害死了!!
只有在马来西亚才看见一堆无视救护车,也不会让路给救护车的人。强烈建议见一个杀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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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6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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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13 发表于 25-5-2016 02:36 PM
应该早就这么做了,现在等到有人延误治疗丧命,不能只怪人家,自己也是执法无力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需要执法人员行动,人民才会有这意识可见国民素质有多低。这是关乎人命的事,而不是因为"怕"被罚才"不敢"做,这本来就是应该自动自发的行为。我在四个国家生活过,只有马来西亚人无视救护车的挡在人家前面也不当一回事。在大部分文明国家大家在这情况都会把车靠一旁让救护车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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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6 0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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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大大 发表于 11-6-2016 06:41 PM
如果需要执法人员行动,人民才会有这意识可见国民素质有多低。这是关乎人命的事,而不是因为"怕"被罚才"不敢"做,这本来就是应该自动自发的行为。我在四个国家生活过,只有马来西亚人无视救护车的挡在人家前面也不 ...
无他,大马龙族的老祖宗就是强国人!整天笑强国人,自己也不见得比强国人有质素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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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6 1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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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占用紧急通道
我国高速公路的左边都留下一段空间,以备紧急时所用。但是近来看到新闻,车祸伤者因为不能紧急送医而逝世。至於为甚麽救护车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现场,原来这条紧急通道被长长的车龙堵着。
这样的新闻真的很让人心酸,即便是现在科技进步,医疗技术一日千里,救伤队伍可以迅速收到消息,以最短的时间争取救人的每一分钟,没想到最後却因为人们一时贪求方便,让死神轻易的勾走了这条宝贵的生命。
有关当局当然也有很多改进的空间,像是频密派遣人员在紧急通道上定时疏通,并且加强取缔非法使用紧急通道的车辆,抑或是,在每个休息站待命,一旦高速公路出现状况或意外,第一时间移开意外车辆或障碍物,把塞车出现的几率降到最低。
但,我们还是要记得,与其怨国家丶怨当局丶处处抱怨,不如从自己做起,不要让相同的事情再次发生。
首先,如果不是紧急情况,驾驶者千万不要因为短暂的塞车,而带头使用这条紧急通道。这种行为其实间接为其他驾驶者壮胆,让他们觉得,既然有人带头走,就跟着走。
驾驶者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几种後果:例如有被罚款的风险丶带头做坏事丶制造个塞车的情况,而最严重的情况则是,万一有意外发生,伤者得不到最快的援助而命丧公路,驾驶者成了间接的凶手。
因此,看到有车往紧急通道走时,不要跟随。往好处想,那可能是对方真的有急事,迫不得已的冒险行为。往坏处想,那是他贪图方便。但这时选择权还是在你身上。要知道,我们可能没办法阻止别人不好的行为,但我们还有尊严,清楚自己的自私行为会带来的後果,而可以不随波逐流,严守纪律。
做好事不难,只需要一颗愿意替人多一分设想的心。意外,谁也不想看到;但人命,能救多少是多少。(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言路·作者:郑裕勋·2016.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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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6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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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態度可救命
警方日前指出,在“安全行動9”中,針對濫用緊急車道所發出的傳票數量,僅在南北大道北馬區就已下降5倍,警方認為這是嚴厲執法和宣傳奏效。
學車者在考取駕照前,需先熟讀交通條例,教車官也會提醒學車者,在公路上行駛時不能濫用濫急車道,因為那是消防車或救護車在交通不順暢時,迅速通行前往救人的車道。
然而,駕駛人士只要遇上塞車,就似失去理智,在緊急車道上奔馳,他們自以為很聰明,其實卻是淋漓盡致的把自私和愚蠢的行為表現出來。
如果是自身或家人需要這些救助交通工具施援,卻因為他人濫用緊急車道受阻,生命安全成危,就知道濫用緊急車道者是多么令人不齒。
從駕車人士濫用緊急車道,延伸觀察他們的公路使用態度,即可發現還有許多問題都與駕駛態度有關。
例如,駕駛人士愛超速、換方向不使用訊號燈、喜歡貼近前車行駛、胡亂泊車等等,這些錯誤本不應該犯,因為在學習駕駛前,已經在交通條例中列明,教車官也曾再三提醒,但為何民眾在公路上駕駛后,還會犯上這些錯誤呢?
可能性有兩個,其一是當初考取駕照時,根本不把這些條例放在眼裡,只是“死背書”,考取駕照后就把它忘了。
駕駛態度才是關鍵
其二就是態度問題,即明知這些都是錯誤的行為,但還自以為是,認為大家都這么做,自己不跟著做就是“執輸”,變成一種不珍惜和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行為。
警方在佳節進行現有的“安全行動”前,曾經以“態度行動”為行動代號,警方已非常清楚,公路上發生的意外,駕駛人士態度才是關鍵。
我們不管做任何事情,態度都極為重要,有什么態度就有什么結果;公路使用者以自私的態度駕駛,就會帶來各種本不應發生的交通意外。
濫用緊急車道是駕駛人士一種極為自私的行為,如果駕駛人士一意孤行,不改變這種態度,當有一天不幸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后悔莫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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